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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大都會國際人壽團體住院醫療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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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都會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公司」)
大都會際人團體院醫保險
主要給項目:1.院病保險金、2.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3.外科術費保險金、4.師診費用險金
中華民國 81 7 21
台財保第 810998199 函核准
中華民國 89 5 29
89 大法字第 036 函報政部備查
中華民國 89 11 30
89 大法字第 071 函報政部查修正
華民國 90 6 8
90 大法字第 022 函報政部查修正
中華民國9096
90 大法字第 039 函報政部查修正
中華民國 92 1 3
92 大法字第 002 函報政部查修正
中華民國 92 1 27
台財保字 0920700286 號函准修正
中華民國 92 6 11
台財保字第 0920017096 核准
中華民國 92 12 19
92 大法遵字第 042 號函財政備查修正
中華民國 95 9 27
95 大精企字第 033 號函查修正
中華民國 96 8 31
95 9 1 日金管保二字第 0950252225B 修正
中華民國 97 5 30
96 12 28 日金管保一字第 09602505761 號令修正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
單條著的、被名冊他約均為契約(以
下簡稱本契約)構成部份。
的解探求事人,不用的如有,以作有
於被保險人的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定義】
本契約所稱名義如下
.「 要保人係指要保單
被保險人係指契約所附被險人名冊載之包括團體及依本契約
申請參加契約之團體眷屬
「眷屬」團體父母或子女「父母」係指團體生身父或養
父母但團體員僅就生身母或養父母擇參加且選不得再變更
「配偶」是指在保險有間內與團體員存婚姻關係者「子女」是十五
以下未婚之親子女養子或繼子女
「團體」指具人以且非購買保險組織之列之體:
(一)有一定之員工團體
◎本商品本公合格署人員視其容業符合般精算
原則及保法令,惟為確保基於險公與消者衡平
對等原則,消費者應詳加讀保單條與相關文件,審慎
選擇保險品如有偽不或違情事本公司
及負責人法負責。
◎投保後約或繼續費可能利消費者慎選合需求之
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權利務皆保單款,費者務必詳加閱
解。
◎本公司資訊說明件已登載站上
(www.metlife.com.tw)於本公司提供電設備供開查
下載
專線0800-21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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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依法成之合協會職業工會團體或聯盟之團體
債權債務團體
)依定得參加公教保險、勞工保險、人保險、健康保險動基
法、勞工退休金條參加退休計畫團體
)中地方民意代表之團體
非屬列而具法人資格之團體
三. 疾病係指險人參加契約,險人資格疾病
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契約有間內遭受外傷害蒙受傷害
外傷害係指非病引起突發
醫院係指照醫療執照並設病房收治病之公及財
法人醫院
醫師係指醫師證執照業者
.「 住院係指保險人經醫診斷疾病傷害必須入住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並確實醫院接診療
條【保險期間、保險責任開始交付保險
本契約保險期間一年。
自同收取第一保險保險責任發給險單作為保的憑證
如於收相第一保險時,其應保險責任,以
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保險開始
情形思表前發予給付險事,本司仍
保險責任
條【保險保險冊】
給每被保保險保險冊,險人保單號保險範圍
、保險期間、保險金及本電話
條【保險範圍
人於約有間內疾病傷害師診住院治療,所
用,,依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條【住院次數
人於約有期間因同疾病傷害引起,於後十四
住院,其各種保險金給付計額為一住院辦理
條【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險人約定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診療,本保險
住院期間內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及不健康保險
給付範圍項費用核
一、超等住院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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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管灌飲食膳食
特別護士理費
最高給付不得超過之「院病房費保險金被保
險人一住院給付數最高以其列之
條【醫師診用保險金的給付
險人約定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診療時,本
行支與會診費醫師診險金。最高給付不得
超過列之「師診險金
被保險人一給付數最高以其列之
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險人約定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診療時,本保險
住院期間內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及不健康保險
給付範圍項費用核
一、 醫師
二、 醫師
血液緊急病必輸血)。
證明
醫院救護車
超過全健康保險給付住院療費用。
險人一住院給付不得超過列之「醫療費險金
條【用保險金的給付
險人約定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診療,本保險
住院期間內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及不健康保險
範圍次各項外給付不得超過列之
險金給付以附稱及載之項外
給付所得
險人住院期間接受,其項手金應分別
中於接受器官時,稱及中所百分率最
項計
人所接受稱及時,
保險人議比程度當的給付比率,核給付
給付的一住院外不得超過險金給付
一條【醫療費健康保險給付者之理方式
給付於被險人不以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診療
健康保險醫院院診療致各醫療費健康保險給付,本
保險人際支項費65給付述各險金款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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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條【保險金給付限制
被保險人已獲健康保險給付的部,本予給付保險金。
十三條【保險
本契約保險按訂本契約,要保人程度被保人的年
算出保險總和
但在約有間內險人的變更保險增減
,要保人返還
十四條【第二保險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停止
繳納的第二保險,應約所付方及日或指
交付收取並交付司開發憑證第二
期未交付時,催告到達翌三十寬限期間;月
催告保險單所交付期之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轉帳其他交付第二保險,本知悉
約定受領保險,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到達翌三十寬限
期間
寬限期間交付本契約寬限期間了翌停止。如寬限期間內
保險事時,本司仍負保險責任由給付險金扣除本契約險人
十五條【告知務與本契約的解
要保人約時,於本書書面詢問告知,如有
隱匿遺漏為不更或險的,本
得解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險的生未於其或未的事
,不此限
被保險於要保人申請或加保時,於本的要保書書面詢問告知
如有隱匿遺漏為不變更或
,本得解險人部險契約,其險事故發生後
生未於其或未的事時,不此限
有解之原月不使消滅
條【被保險人的
要保人申請加保時,以書面通知及其眷屬知到
開始生效,如通知保日在後保日生效
要保人退休其他退保時,應以書面通知及其
眷屬之保險人格自知到達喪失,如通知退保日在後退
喪失保險
條【契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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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契約在參加保險之團體於( 人,於有參加保險資格團體
百分 時,本本契約,數比例退滿期之保險
保險契約之效通知到達前發保險事時,本負給
保險金的責任
被保險於本契約有間內約定險事致該被保人部契約
,本數比返還滿保險費予要保人。
條【提供
要保人應保被保人的詳錄保險人的名、、年
證明、保險、以及其他契約有
要保人應依本的要求,提供前項資
條【保險事通知保險金的申請
要保人被保險人人應於知悉保險責任後十通知
通知儘速檢件向申請給付險金。
應於前項後十五給付可歸於本未在
給付,應給付
第二條【保險金的申請
人應並經保人申請保險金。
一、 保險金申請書。
二、 醫療診斷證明。( 保人被保人為醫師時,不得為保險人
診斷住院證明。)
醫療費
人的證明
保險時,本要時得調閱險人之就醫相,其
司負
第二一條【外責任
被保險人列原疾病傷害住院診療住院受外,本
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 被保險人為(包括)。
二、 被保險人犯罪為。
被保險人毒品法令所稱毒品
被保險人院診療接受外時,本負給付金的
責任
一、 美容整型重建功能所作整型,不此限
二、 觀可見
住院治療的所
、義、義眼鏡助聽因遭受傷害
,不此限以一
健康查、戒毒或養之非接診治病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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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懷孕流產及其情形此限
() 懷孕疾病
1.
2. 葡萄胎
3. 胎盤
4. 胎盤早
5. 出血
6.
7.
8. 萎縮胚胎
9. 胎兒染色
() 因醫療為所流產
1. 本人配偶礙優生之傳染疾病疾病
2. 本人配偶四親內之礙優生之疾病
3. 理由懷孕身體或健康
4. 理由胎兒畸型
5. 誘姦或與依法不得婚者
() 醫療腹產者:
1. 遲滯第一潛伏產婦超過 14 時、
初產婦超過 20 ), 第一期子宮口超過 2 步擴張
程超過 2 胎頭
2. 胎兒窘迫係指情形者:
a.在子宮無下,心音圖顯示每大於 160 100 呈持
胎兒心跳低礎心跳 30 60 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 PH 7.20
3. 胎頭骨盆稱,係指情形者:
a.胎頭大(兒頭 37 )。
b.胎兒音波巨嬰胎兒 4000 )。
c.骨盆狹窄骨盆 10 以下骨盆 9.5 以下)並經盆腔
攝影
d.骨盆腔腫瘤括子腫瘤宮頸腫瘤引起產道迫阻
盆腔腫瘤
4. 不正。
5. 多胞
6. 宮頸臍帶脫落時。
7. 兩次)以懷孕 24 胎兒 560 )。
8. 疾病
a.胎盤
b.
c.胎盤早
d.破水超過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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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母體疾病
(a)診斷證明剖腹產
(b)功能定為第三或診斷證明
(c)肺氣醫師診斷證明
、不、人或非治療
第二二條【人的定及變更
本契約保險金的人為保險人人,本受理變更。本
保險金給付時,應以
被保險人如本約保險金給付或未給付以被險人法定
保險金人。
第二十三條【契約的保】
要保人得保險期間滿日的通知司續保,保條保的
契約滿日的時為
第二十四條【
本契約如附
第二十五條【保險調整
得依關申請調整保險核准
要保人,自續保時保險要保人如不調整後之保險
應於保險期間滿日的以書通知其保險保險期間滿
本契約保險不得保險人身體調整
第二條【保年錯誤
被保險人的保年,以但是未滿數超過者加
被保險人的保年錯誤使保險要保人
返還,保險事故發生後
第二條【變更
要保人的所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本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要保人
第二條【時
本契約所權利得為過兩年不使消滅
第二條【批註】
本契約變更第二二條,應保人
意,並由批註發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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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三十條【管
本契約涉訟要保人地方第一要保人的
華民國時,以台地方第一不得除消法第
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三十訴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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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大都會國團體住醫療保險
保險
劃別
住院病房
用保險金
醫師診
用保險金
住院療費
保險金
保險金
住院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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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附表
名稱及費用表
比例
(%)
比例
(%)
、顱
1.
手術
100
2.
清除
100
3.
除術
100
4.
穿洞術(流、
穿檢查)
35
、眼
1.
除術
40
2.
去術
5
3.
除術
45
4.
植術
100
5.
出術
45
6.
去術
10
7.
開術
55
8.
手術
45
9.
去術
30
10.
視網剝離(融合)
100
1.
膿瘍流術
5
2.
開術
10
3.
突鑿開術
100
4.
全摘除術
100
5.
聽小重建
100
1.
息肉除術
15
2.
部份鼻甲切除
25
3.
造形
35
4.
甲黏切除
25
5.
鼻炎手術
40
6.
鼻竇切開
40
1.
開術
70
2.
道上部份除術
100
3.
咽喉除術
100
4.
桃腺除或桃腺
殖腺除術
25
1.
成形()
70
2.
成形()
45
3.
成形(三期)
30
4.
閉式引流
10
5.
放式引流
40
6.
氣管氣管氣管
去術
25
7.
肺全除術
100
8.
單元除術
100
1.
心包除術
100
2.
插入律器
70
3.
換置
100
4.
上瓣換置
100
5.
繞道()
100
6.
繞道()
100
7.
缺損(
VSD
)手術
100
8.
(異物)
100
淋巴系統
1.
脾臟除術
70
1.
開術
100
2.
切除
100
3.
曲張
100
消化系統
1.
切除
100
2.
半胃除術
(神經切除)
75
3.
半胃除術
(神經切除)
100
4.
幽門成形
45
5.
神經除術
幽門成形
100
6.
胃縫(胃潰穿
及胃的縫)
55
7.
區域除術(區域)
85
8.
區域除術(區域)
100
9.
區域除術(區域)
100
10.
肝葉除術
100
11.
100
12.
膽囊除術
70
13.
膽囊
60
14.
膽總切開
及T形管引流
70
15.
膽總管全除術
85
16.
胰臟膿瘍流術
55
17.
胰臟除術
100
18.
連分
40
19.
還原息肉除術
穿縫補
60
20.
腸縫(指腸
穿孔縫)
55
21.
阻塞
65
22.
切除
70
23.
闌尾除術
40
24.
癌腹部會陰聯除術
100
25.
腹壁膿瘍流術
10
26.
腔內膿瘍流術
穿
30
27.
腹探查術(即時手術
計算
) 30
、疝
1.
疝氣
25
2.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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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比例
(%)
比例
(%)
、肛
1.
形術
20
2.
除術
25
3.
除術
(
治療
) 60
4.
開術
5
、泌
尿
1.
除術
75
2.
石術
75
3.
定術
:
固定懸掛
60
4.
植術
100
5.
尿石術
70
6.
尿形術
80
7.
尿張術
15
8.
石術
50
9.
切除
(
膀胱
) 100
10.
切除
(
膀胱
) 100
11.
尿手術
(
經腹
) 60
12.
尿手術
(
陰道
) 30
13.
尿手術
95
14.
尿形術
80
15.
造口
(
閉合
) 30
16.
尿去術
15
、生
1.
陰囊水腫除術
40
2.
除術
30
3.
睪丸睪丸除術
40
4.
子宮張、除術
10
5.
子宮除術
25
6.
子宮肌瘤切除
60
7.
除術
75
8.
子宮頸癌子宮除術
100
9.
盆腔
(
腹部
)
分離
30
10.
管、卵巢除術
(
不論
側、、部全部
) 45
1.
乳房除術
(
單側
) 40
2.
乳房除術
(
) 55
3.
癌根除術
(
單側
) 85
4.
癌根除術
(
) 100
、內系統
1.
狀腺腺舌切除
45
2.
狀腺除術
60
3.
狀腺除術
95
系統
1.
間盤除術
(
頸椎
) 100
2.
間盤除術
(
胸椎
) 100
3.
間盤除術
(
腰椎
) 100
4.
感神經切
85
5.
感神經切
100
6.
感神經切
95
7.
術、經移
100
8.
分離
40
9.
維瘤除術
30
、皮
1.
個表膿癤切開
10
2.
手術
60
1.
性瘤之外切除液膜
膚和皮下組織性瘤除外
60
2.
腔鞘
10
3.
腋膜、皮膚和皮下組織
性瘤
30
4.
其他性瘤
15
十、
1.
韌帶皮下裂縫合術
50
2.
疾病而行
關節除術
15
3.
切開肩骨節做
關節定、成術
75
4.
人工關節或全再置
100
廿一、
(
經開校正手術
)
1.
30
2.
60
3.
45
4.
55
5.
45
6.
30
7.
100
8.
50
9.
100
10.
20
11.
45
12.
55
13.
盆骨
100
14.
髖骨
100
15.
椎骨
100
廿二、
1.
足趾
30
2.
至股關節大腿
60
3.
小腿前臂上臂關節
關節
40
廿三、顯微手術
1.
一手
100
2.
二手以上
100
3.
手、
100
GHS2
-
12
一、
ER
t
K
t
×
GP
t
E
t
×
GP
t
CL
t
FC
t-1
NCL
t
NCL
t-1
ER
t
0
ER
t
t
單年險單
K
t
)。保單的第
t
單年盈餘
GP
t
因承保單
t
保單年實收保險
CL
t
因承保單
t
保單年生之
FC
t-1
因承保單
t-1
保單年虧損虧損是指
GP
t-1
E
t-1
×
GP
t-1
CL
t-1
FC
t-2
NCL
t-1
NCL
t-2
0
該差的正為其虧損
E
t
)。本因承保單
t
保單年理費;以
GP
t
百分比表示
NCL
t
因承保單
t
保單年金金
二、於一保險年,如其金為正時, 方式
如其金時,其虧損抵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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