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1
富邦人
富邦人富邦人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
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
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日額給付
日額給日額給
日額給付保險
保險保險
保險附約
附約附約
附約
(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罹患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罹患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罹患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罹患『
『疾病
疾病疾病
疾病』
』所須負擔的保險金給付責
所須負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所須負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
所須負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
,係自本附約生效日
係自本附約生效日起係自本附約生效日起
係自本附約生效日起
持續有效三十日或復效日以後所發生者為限
持續有效三十日或復效日以後所發生者為限持續有效三十日或復效日以後所發生者為限
持續有效三十日或復效日以後所發生者為限)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惟為確保權益惟為確保權益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
審慎選擇審慎選擇
審慎選擇
保險商
保險商保險商
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
保險契約各項權保險契約各項權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
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營業登記:台保字第 001
核准文號:82.12.31 台財保第 821731917
修訂文號:台財保第 841556526
89.12.06(89)富壽企發字第 045
91.12.31(91)富壽企發字第 010
96.12.28 金管保一字第 09602505761
98.05.25(98)富壽商發字第 639
101.10.25 富壽商精字第 1010002868
103.05.01 103.01.22 金管保壽字第 10202131810 號函修正
104.08.04 104.06.24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
98.04.27 金管保三字 09802546540
85.01.04 台財保第 851849327
90.09.07(90)富壽企發字 029
96.08.01 金管保二字第 09602523876
97.05.29(97)富壽商發字 180
98.06.01 富壽商品字 098001
102.03.01 102.01.10 金管保壽字第 10102103040 號函修
103.12.31 富壽商精字第 1030004092
104.10.19 富壽商精字第 1040003590
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
傳真:02-88098660
電子信箱(E-mail):ho531.life@fubon.com
附約的訂定及構成
附約的訂定及構成附約的訂定及構成
附約的訂定及構成
本團體一定期住院醫日額給付保險約(以下簡稱本附約)要保人之申請,經本司同意,附加
於主團體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主契約)訂定之。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的要保書、被保險人名冊、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附約的構成部份
本附約的釋,應探求附當事人的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字;有疑義時,作有於被保險
人的解釋為準。
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 本附約所稱「要保人」係指要保單位。
本附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本附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所載之人員或其家屬,並載明於本附約者為限。
本附約所稱「團體」係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下列之一團體:
一、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
二、依法立之士、農、、商、漁林、牧業之合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聯盟所組
成之團體。
三、債權、債務人團體
四、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或民意代表組成之團體。
五、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
本附約所「家屬」係指要保所屬人員父母、偶、女,且須備本公與要保人所約的條件
者。
本附約所稱「父母」係指要保人所屬人員之親生父母或養父母。但最高投保年齡以 歲為限。
本附約所稱「配偶」係指要保人所屬人員戶籍登記之配偶。但最高投保年齡以 歲為限。
本附約所稱「子女」係指要保人所屬人員其零歲至未滿二十五歲之親生子女、繼子女或養子女。
本附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三十日以後所開始發生的疾病
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三十日以後所開始發生的疾病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三十日以後所開始發生的疾病
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三十日以後所開始發生的疾病,但續保者,自
續保之日發生之疾病不三十日之制。如被保險投保時之險年齡為零歲,罹患行政衛生
署公告所認定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篩檢疾病者,亦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本附約所稱「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的傷害。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附約所稱「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而合法執業者。
本附約所「醫院」係指照醫療法定領有開業執並設有病收治病人之公、立及醫療人醫
院。
本附約所稱「同一次事故係指由同一傷害或疾病,或因而引發的併發症,必須住院治療之事故,如須
住院治療次以上時,每出院與再院之間隔時間者,為同一次院。被保險人
係於本附約有效期間滿出院者,本公司再次住院部給付保險
2
本附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正式辦理住院續並
實在醫院療者。但包含險法第五一條所稱日間住院生法三十五條
所稱之日間院。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附約,自本公司同保且保人一期保,本公司應發給保
險單作為保的證。
要保公司保險前先當於第一期保發生付的保險事故時,本公仍負
保險責任
保險費的計算
保險費的計算保險費的計算
保險費的計算
本附的保保險費率計算附約有效期內因保險額的
增減而致保險費總額有增減,要保人與本公司應補交退還
前項所稱均保險費率是按訂定本附約或續保時,依要保人之程度每一被保險人的性、年
齡、保險額所出的保險費總和除被保險人保險和計算
第二期以後及保險費的交付
第二期以後及保險費的交付第二期以後及保險費的交付
第二期以後及保險費的交付、
、寬限期間及附約效力的停止
寬限期間及附約效力的停止寬限期間及附約效力的停
寬限期間及附約效力的停止
第二期以應照本附約所方法及日期,公司或指定地點交付,
或由本公,並公司開發證。第二期以保險費到時,
者,到達起三十日內為限期間;月繳者,保險單所期的起三
日為限期間。
約定機構轉帳或其二期保險本公司於知悉約定受領
保險時,應告要保付保險,其限期間依前項約定
逾寬限期者,附約期間終了停止期間內發生保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由給付保險扣除被保險人欠繳
告知義務與本附約的解
告知義務與本附約的解告知義務與本附約的解
告知義務與本附約的解
要保立本附約時,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的告據實明,遺漏不為
明,明,變更減少本公,本公司得解附約,其保險
故發生亦同。但的發生未於其或未明的事時,在此限。
被保險人要保人申請投或加保時於本司要保之(如健康)書面詢的告
事項,如有為遺漏明,或為變更公司險的
估計者,公司得解除該保險人部之保險契約,保險事故亦同。但的發於其
明或未明的事,不在此限。
前二項解權,自本公有解,經個月不行使消滅
被保險人的異
被保險人的異被保險人的異
被保險人的異
要保因所屬人員或其家而申請加保時,應通知公司,自通知時起
生效,如通知起保日期在後起保日零時起生效。
要保人因屬人職、退其他退保時,應通知公司,被保險人資格自知到
日零時起喪失,如知退保日期在後該退保日零時起,其保險效力終止
附約的終止
附約的終止附約的終止
附約的終止
本附
約,並數比例返還未滿期之保險
保險契約之知到零時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給付保險
要保人得以書面通知公司終止本附約,本公司數比例退未滿期保險
依本附約領有保險且其額超當年已交付之保險者,不得終止附約。
主契約終止時,本附約未期滿,其效續至本附約之保險期滿後終止
危險變更的通知義務
危險變更的通知義務危險變更的通知義務
危險變更的通知義務
要保或被保險人由於工所、備、業務種類其他變更時,要人應
悉後兩週通知本公司,要保人通知本公司因所受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接到前項通知後三十日內,得根據危加的程度要求加保險本附約終止
減少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得要求本公司定保險
3
資料的提供
資料的提供資料的提供
資料的提供
要保應保位被保險詳錄險人名、性年齡出生日期證明
編號、保險終止日期,以及其他與本附約有關的資
要保人應依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前項資
住院日額保險金的給付
住院日額保險金的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的給付
住院日額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一條險人於本約有效間內,因病或意外傷害,經醫院斷確定必須且經院治療時本公司自
被保險人住院治療之日起,其投保之「住院醫療保險日額」實際住院醫療日,給付住院醫
日額保險。但每次住院給付日長按險單所載天為限。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十二條人或應於被保險人生保險事十日內,通知公司並於通知檢具
文件本公司申請給付項保險
本公司應前項文件十五日內付之。但本公之事由致前述約定限內為給
付者,應年利一給付。
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
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
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
第十三條 受人申請保險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申請書。
二、診斷證明書。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作診斷證明。
三、受人的身證明
人申請保險時,本公司如認為有調查必要,得醫院
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療者,本公司不給付項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包括及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毒品相關法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療者,本公司給付項保險責任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但為重建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
二、外觀可見之天生
三、健康、療養、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之非以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四、懷孕流產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在此限:
(一)懷孕相關疾病:
1.
2.葡萄胎
3.置胎盤
4.胎盤早剝離
5.產後大
6.前症。
7.症。
8.萎縮胚胎
9.胎染色體異常之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以內之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由,認定懷孕分娩致生命危險或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由,認定兒有畸型
5.因被制性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相姦而受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腹產,並合下列者:
1.產程遲滯已進,但第一產程潛伏過長( 14 時、產婦
20 ,或第一產程期子 2 步擴張,或第產程 2
2.胎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縮情況心音圖 160 次或 100 次且續性者,或
心跳低礎心跳 30 次且 60 以上者。
b.胎頭皮酸鹼 PH 7.20 者。
4
3.胎頭骨盆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過大(胎頭圍 37 以上
b.胎兒超音波查顯巨嬰(胎兒體 4000 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 10 下或中骨盆 9.5 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腫瘤,子腫瘤及會引起道壓迫阻塞骨盆腔腫瘤
影響者。
4.胎位不
5.多胞
6.開而有帶脫落時。
7.兩(含)以上的產(懷孕 24 上,兒體 560 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置胎盤
b.前症及子症。
c.胎盤早剝離
d.早破水 24 時合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心律,並附醫師診斷證明心電圖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用之心肺能分認定為第三或第級心臟病,並附診斷明。
(c)肺氣腫,並附胸腔醫師診斷證明。
五、不症、人工受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育手術
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第十五條 本契約項保險之受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其指定及變更
本公司為給付項保險時,應以受申領為限。
被保險人故時,如本契保險金尚給付或未付者(不申請),以保書中所定之身
故受人為部份保險之受人。
附約的續保
附約的續保附約的續保
附約的續保
第十條 要保人得保險期間滿日的通知本公司續保,續保之期以契約滿日的日零時為準
本公司認為被保險團體的人不合第條第一項約定時,得不受續保。
住所變更
住所變更住所變更
住所變更
第十條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作前項通知,本公司本附約所載之最住所所發通知要保人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第十條 本附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使消滅
批註
批註批註
批註
第十約內,或載事項的十五有約外,非經要保人本公同意
且批註於保險單者,不生效
管轄法院
管轄法院管轄法院
管轄法院
第二十條約定以保人住所地方法院,但要保人之住時,
以本公司公司所地地方法院為管轄院。
經驗分紅
經驗分紅經驗分紅
經驗分紅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之經計算如附表一。
5
附表一
附表一附表一
附表一:
:經驗分紅計算公式
經驗分紅計算公式經驗分紅計算公式
經驗分紅計算公式
(
)
{
}
"
ttttttt
EGGKR
θθ
××=
t
R
:第 t
t
K
:第 t 分比
t
G
:第 t 度總收入
t
E
:第 t 稅捐、行政理等各
t
θ
:第 t 保險給付
"
t
θ
:第 t 累積損金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
1.住院病房最高30日部分
10人以上50人以下
性別 年齡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25 4.01 90.63 4.01 84.33
26~35 4.68 105.93 4.68 98.57
36~45 5.20 117.69 5.20 109.52
46~55 6.50 147.12 6.50 136.90
56~ 7.80 176.54 7.80 164.28
~25 4.68 105.93 4.68 98.57
26~35 5.20 117.69 5.20 109.52
36~45 6.50 147.12 6.50 136.90
46~55 7.80 176.54 7.80 164.28
56~ 8.84 200.08 8.84 186.19
2.住院病房最高60日部分
10人以上50人以下
性別 年齡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25 4.75 107.40 4.75 99.94
26~35 5.55 125.54 5.55 116.82
36~45 6.17 139.48 6.17 129.80
46~55 7.71 174.36 7.71 162.25
56~ 9.25 209.23 9.25 194.70
~25 5.55 125.54 5.55 116.82
26~35 6.17 139.48 6.17 129.80
36~45 7.71 174.36 7.71 162.25
46~55 9.25 209.23 9.25 194.70
56~ 10.48 237.12 10.48 220.66
3.住院病房最高90日部分
10人以上50人以下
性別 年齡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25 4.89 110.57 4.89 102.89
26~35 5.71 129.23 5.71 120.26
36~45 6.35 143.59 6.35 133.62
46~55 7.93 179.49 7.93 167.03
56~ 9.52 215.39 9.52 200.43
~25 5.71 129.23 5.71 120.26
26~35 6.35 143.59 6.35 133.62
36~45 7.93 179.49 7.93 167.03
46~55 9.52 215.39 9.52 200.43
56~ 10.79 244.11 10.79 227.15
4.住院病房最高180日部分
10人以上50人以下
性別 年齡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25 5.31 120.05 5.31 111.72
26~35 6.20 140.32 6.20 130.58
36~45 6.89 155.92 6.89 145.09
46~55 8.62 194.89 8.62 181.36
56~ 10.34 233.87 10.34 217.63
~25 6.20 140.32 6.20 130.58
26~35 6.89 155.92 6.89 145.09
36~45 8.62 194.89 8.62 181.36
46~55 10.34 233.87 10.34 217.63
56~ 11.72 265.06 11.72 246.65
5.住院病房最高365日部分
10人以上50人以下
性別 年齡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最低保費 最高保費
~25 5.53 125.06 5.53 116.38
26~35 6.46 146.18 6.46 136.03
36~45 7.18 162.42 7.18 151.14
46~55 8.97 203.02 8.97 188.93
56~ 10.77 243.63 10.77 226.71
~25 6.46 146.18 6.46 136.03
26~35 7.18 162.42 7.18 151.14
36~45 8.97 203.02 8.97 188.93
46~55 10.77 243.63 10.77 226.71
56~ 12.21 276.11 12.21 256.94
女性
男性
女性
單位:/每百元日額
人數 10人以下
男性
女性
單位:/每百元日額
人數 10人以下
男性
人數 10人以下
單位:/每百元日額
人數 10人以下
男性
女性
單位:/每百元日額
人數 10人以下
男性
女性
單位:/每百元日額

沒有「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富邦人壽

其他醫療險

更多..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