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南山人壽醫療給付團體保險生育給付附加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公司』
南山醫給付團體保險生育給付附加條款
中華民國九十二 一月十四日奉財政部
0910751729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
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附加條款之訂定及構成
第一條
本南山醫給付團體保險生育給付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依要保人
之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後,附加於本公司南山醫給付團體保險約(以下簡
稱本約)
本附加條款附加於本約上,並構成本約之一部,本約與本附加條款抵觸
者,以本附加條款為準。本附加條款未約定者,悉依本約之約定。
生育保險
第二條 加本附加條款之被保險員工或其配偶,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分娩或
子宮外孕而住院時,本公司將按要保書所之「生育保險額」給付生育保險
;因產而住院時,本公司將按要保書所之「生育保險額」的○五倍
給付生育保險
受益人申請生育保險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申請書。
二、診斷證明書或出生證明書。
生育保險給付之限制
第三條 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被保險員工或其配偶於投保本附加條款後二八○天
內因分娩、子宮外孕、產而住院者,本公司負給付生育保險之責。但投
保本附加條款後始受孕卻因故提前分娩、子宮外孕、產者,在此限。
南山人壽醫療給付團體保險生育給付附加條款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
保障內容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生育保險金
(每百元)
725723
被保險人數10人以下 被保險人數10()以上 50人以下
1

沒有「南山人壽醫療給付團體保險生育給付附加條款」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南山人壽

其他醫療險

更多..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