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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遠雄人壽金美滿終身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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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金美滿終身壽險
(本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二、三級殘廢保險費之豁免、退還未到期保費)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
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
免權益受損。
免費申訴電話:0800–083–083 核備文號:民國 94 05 04 日(94)遠雄壽字第 163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
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
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準。
第二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對本契約應負的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
時開始,本公司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要保人在本公司簽發保險單前先交付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而發生應予給付
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三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
寄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
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
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
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四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
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
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
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
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其寬限期間
依前項約定處理。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
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五條 【保險費的墊繳】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
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
備金(如有保險單借款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自動墊繳其應繳的
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契約繼續有效,但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
- CBE2 -
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墊繳保險費的利息,自寬限期間終了
的翌日起,按當時本公司公告的保單借款利率計算,並應於墊繳日後之翌
日開始償付利息;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
而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並於憑證
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
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逾三十日仍不交付時,本契約效
力停止。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
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六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並經要保人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
險保險費後之餘額,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停效期間屆滿時,本保險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
而要保人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
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第七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
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
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
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或自契約開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解除本契約時應通知要保人如要保人死亡或居所不明通知不能
到達時,本公司得將該項通知送達受益人。
第八條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
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一分計算
前項契約的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開始生效本契約歷年解約金
額例表如解約金表。
第九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
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
利息給付但逾期事由可歸責於要保人或受益人者本公司得不負擔利息。
第十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
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
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
- CBE3 -
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
費用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身故保
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於一個月內歸還本公司,本契約繼續有效,其
間若有應依本契約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者,仍按本契約約定給付,但有欠
繳保險費時應予扣除。
第十一條 【當年度保險金額】
本契約所稱「當年度保險金額」,計算如下:
ㄧ、於繳費期間內,係指保單上所載之保險金額。
二、於繳費期滿後,按前一年度之「當年度保險金額」以年利率百分之二
複利增額後之保險金額。
各保單年度之當年度保險金額例表,詳如附件一。
第十二條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依第十一條約定之『當年度
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在繳費期間內
身故者,本公司另加計按日數比例退還被保險人身故後已繳之未到期保險
費。若身故當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高於身故保險金時,則從高付。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
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更為喪葬費用
保險金。
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於
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一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
本公司),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其超過部分本公
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公司投保,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
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
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主管機
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
前二項所稱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如下:
一、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以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
二、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台幣二百萬元
三、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要保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應合併計
算。
第四項情形,如有二家以上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
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
之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
效力終止。
第十三條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所列第一級殘廢情事者經醫院診斷
確定後本公司依第十一條約定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
金』,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在繳費期間內致成附表所列第一級殘廢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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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者本公司另加計按日數比例退還被保險人第一級殘廢後已繳之未到期保
險費若診斷確定殘廢當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高於『完全殘廢保險金』時,
則從高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效力終
止。
本契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
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但不包括專供休養戒毒、戒酒護理、
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第十四條 【豁免保險費】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繳費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
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第二、三級殘廢(第八項至第十三項殘廢程度
之一)時,本公司將自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第二、三級殘廢日後
之最近一期保險費應繳日起,豁免未到期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
被保險人於尚未確定具有豁免保險費之條件前仍須繳納保險費;本契約依
約定豁免保險費後,即不得申請契約之終止、減少保險金額、減額繳清保
險、展期定期保險及契約轉換之變更。
被保險人直接因下列事由致成附表所列第二、三殘廢程度之一時,不適用
第一項規定:
ㄧ、要保人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三、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四、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
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第一項保險費豁免僅適用於本契約,不包括附加及併同發單之其他任何保
險契約、保險附約、附加條款及批註條款。
第十五條 【身故保險金的申領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十六條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之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
一切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第十七條 【豁免保險費的申請】
要保人申請『豁免保險費』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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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要保人申請『豁免保險費』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
一切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第十八條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
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
責任。
四、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殘廢。
前項第一、二款情形致被保險人完全殘廢時,本公司按第十三條的約定給
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第一項各款情形未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
照約定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
第十九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如要保人有欠繳
保險費(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
抵償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
第二十條 【減少保險金額】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
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
第二十一條【減額繳清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
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
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其變更後之保險金額如減額繳清保險金
額表。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
有效,但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中有關按日數比例退還被保險人身故或第一
級殘廢後已繳之未到期保險費及第十四條「豁免保險費」之給付約定則不
適用,其餘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且變更後之保險金額改以減額繳清保險
金額為準。
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時,倘有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
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
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
第一項所稱之營業費用,其金額為下列二款較小之值:
一、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最低解約金金額之差額。
- CBE6 -
第二十二條【展期定期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
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
改為『展期定期保險』,其變更後之保險金額,則為展期當年度保險金額扣
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要保人不必再繳保險費,
但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中有關按日數比例退還被保險人身故或第一級殘廢
後已繳之未到期保險費及第十四條「豁免保險費」之付約定則不適用,
其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保險金暨展延期間表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
所需的躉繳保險費時,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購買於本契約原
約定之繳費期滿時給付的『繳清生存保險』其變更後之保險金額如展期定
期保險金暨展延期間表。
要保人選擇改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倘有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
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
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
第一項所稱之營業費用,其金額為下列二款較小之值:
一、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最低解約金金額之差額。
第二十三條【保險單借款】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在保單價值準備金
範圍內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借款到期時應將本息償還本公司未償
還之借款本息超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
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第二十四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是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
算一歲,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
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
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份的保
險費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
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保險金額。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如在發生保
險事故後始發覺者,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
保險金額,但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
退還保險費,其利息按臺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與中央信託局
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行庫局」每月初(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
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計算。
前項「行庫局」如有所變更時,依當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行庫局」為
準。
第二十五條【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要保人於訂立本契約時或保險事故發生前,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 CBE7 -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
生效本公司應即批註於本保險單受益人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
公司不負責任。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
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本契約所載之最後住所所發送的通知
為已送達要保人
第二十七條【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二十八條【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五條另有規定外非經要
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且批註於保險單者,不生效力。
第二十九條【不分紅保險】
本契約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第三十條【管轄法院】
本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的
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CBE8 -
【附表】殘廢程度表
等級 項目 殘廢程度
一 雙目失明者。(註1)
二 兩手腕關節缺失或兩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 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 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缺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 永久完全喪失言語(註2)或咀嚼(註3)機能者。
六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4)
第一級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
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註5)
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中兩關節以上
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6)
第二級
九 十手指缺失者。(註7)
十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十一 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十二 十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8)
第三級
十三 十足趾缺失者。(註9)
註: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
況,不在此限。
2.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
(1)指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四種語言機能中,有三種以
上不能發出者。
(2)聲帶全部剔除者。
(3)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3.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之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
動,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
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6.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而言;上下肢關節名
稱如說明圖。
7.(1)手指缺失係指近位指節間關節(拇指則為指節間關節)缺失者。
(2)若經接指手術後機能仍永久完全喪失者,則視為缺失。足趾亦同。
(3)截取拇趾接合於拇指時若拇指原本之缺失已符合殘廢標準接合後機能雖完全
正常,拇指的部份仍視為缺失,而拇指的自截部份不予計入。
8.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自遠位指節間關節缺失,或自近位指節間關節永久完
全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而言。
9.足趾缺失係指自蹠趾關節切斷而足趾全部缺失者。
- CBE9 -
- CBE10 -
【附件一】
遠雄人壽金美滿終身壽險
各保單年度之當年度保險金額例表
以投保年齡 35 歲,保險金額 1 萬元為例
保單年度 六年期 十年期 十五年期 二十年期 保單年度 六年期 十年期 十五年期 二十年期
1~6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1 19998 18475 16734 15157
7 10200 10000 10000 10000 42 20398 18845 17069 15460
8 10404 10000 10000 10000 43 20806 19222 17410 15769
9 10612 10000 10000 10000 44 21222 19606 17758 16084
10 10824 10000 10000 10000 45 21646 19998 18113 16406
11 11040 10200 10000 10000 46 22079 20398 18475 16734
12 11261 10404 10000 10000 47 22521 20806 18845 17069
13 11486 10612 10000 10000 48 22971 21222 19222 17410
14 11716 10824 10000 10000 49 23430 21646 19606 17758
15 11950 11040 10000 10000 50 23899 22079 19998 18113
16 12189 11261 10200 10000 51 24377 22521 20398 18475
17 12433 11486 10404 10000 52 24865 22971 20806 18845
18 12682 11716 10612 10000 53 25362 23430 21222 19222
19 12936 11950 10824 10000 54 25869 23899 21646 19606
20 13195 12189 11040 10000 55 26386 24377 22079 19998
21 13459 12433 11261 10200 56 26914 24865 22521 20398
22 13728 12682 11486 10404 57 27452 25362 22971 20806
23 14003 12936 11716 10612 58 28001 25869 23430 21222
24 14283 13195 11950 10824 59 28561 26386 23899 21646
25 14569 13459 12189 11040 60 29132 26914 24377 22079
26 14860 13728 12433 11261 61 29715 27452 24865 22521
27 15157 14003 12682 11486 62 30309 28001 25362 22971
28 15460 14283 12936 11716 63 30915 28561 25869 23430
29 15769 14569 13195 11950 64 31533 29132 26386 23899
30 16084 14860 13459 12189 65 32164 29715 26914 24377
31 16406 15157 13728 12433 66 32807 30309 27452 24865
32 16734 15460 14003 12682 67 33463 30915 28001 25362
33 17069 15769 14283 12936 68 34132 31533 28561 25869
34 17410 16084 14569 13195 69 34815 32164 29132 26386
35 17758 16406 14860 13459 70 35511 32807 29715 26914
36 18113 16734 15157 13728 71 36221 33463 30309 27452
37 18475 17069 15460 14003 72 36945 34132 30915 28001
38 18845 17410 15769 14283 73 37684 34815 31533 28561
39 19222 17758 16084 14569 74 38438 35511 32164 29132
40 19606 18113 16406 14860 75 39207 36221 32807 29715
76 39991 36945 33463 30309
險種名稱:遠雄人壽金美滿終身壽險
保險期間:終身
單位:元/每十萬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
:10
年期
繳費期間
:15
年期
繳費期間
:20
年期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齡 男性 女性
0 9818 9805 0 6231 6220 0 4424 4412
1 9759 9751 1 6189 6181 1 4392 4382
2 9753 9744 2 6185 6176 2 4390 4378
3 9749 9740 3 6182 6173 3 4390 4376
4 9746 9738 4 6182 6172 4 4390 4376
5 9744 9737 5 6182 6171 5 4392 4376
6 9744 9736 6 6184 6172 6 4394 4376
7 9745 9736 7 6187 6172 7 4397 4377
8 9747 9737 8 6190 6173 8 4400 4378
9 9749 9737 9 6194 6174 9 4404 4379
10 9754 9739 10 6198 6176 10 4408 4380
11 9759 9741 11 6204 6177 11 4413 4382
12 9766 9743 12 6210 6179 12 4418 4383
13 9774 9745 13 6216 6181 13 4423 4385
14 9782 9747 14 6222 6183 14 4429 4387
15 9790 9749 15 6228 6185 15 4434 4388
16 9796 9751 16 6232 6186 16 4437 4390
17 9799 9752 17 6235 6187 17 4440 4391
18 9799 9753 18 6235 6188 18 4441 4392
19 9800 9754 19 6236 6188 19 4442 4393
20 9800 9754 20 6236 6189 20 4444 4394
21 9800 9754 21 6237 6189 21 4446 4395
22 9800 9754 22 6238 6190 22 4448 4396
23 9800 9754 23 6239 6191 23 4451 4397
24 9801 9754 24 6241 6192 24 4454 4399
25 9802 9755 25 6244 6193 25 4458 4401
26 9804 9756 26 6248 6195 26 4463 4404
27 9807 9758 27 6252 6198 27 4469 4407
28 9810 9761 28 6257 6201 28 4476 4411
29 9815 9763 29 6263 6204 29 4484 4415
30 9821 9767 30 6270 6208 30 4493 4420
31 9827 9770 31 6279 6212 31 4503 4425
32 9834 9774 32 6288 6217 32 4514 4430
33 9842 9778 33 6298 6222 33 4527 4436
34 9852 9783 34 6309 6227 34 4541 4443
35 9862 9788 35 6322 6233 35 4556 4451
36 9873 9792 36 6335 6239 36 4572 4459
37 9885 9798 37 6350 6246 37 4590 4468
38 9898 9803 38 6366 6254 38 4609 4477
39 9913 9810 39 6384 6262 39 4630 4488
40 9929 9817 40 6403 6272 40 4653 4500
41 9936 9826 41 6423 6283 41 4678 4512
42 9944 9835 42 6446 6295 42 4705 4527
43 9943 9847 43 6470 6308 43 4735 4543
44 9943 9859 44 6497 6323 44 4767 4561
45 9946 9873 45 6526 6339 45 4803 4580
46 9950 9888 46 6557 6356 46 4841 4602
47 9956 9905 47 6591 6375 47 4883 4626
48 9965 9922 48 6607 6395 48 4930 4652
49 9976 9941 49 6619 6418 49 4960 4661
50 9991 9961 50 6664 6444 50 5000 4678
備註
半年繳總保費
=
年繳總保費
×0.520
繳總保費
=
年繳總保費
×0.262
繳總保費
=
年繳總保費
×0.088
遠雄人壽終身壽險請益
請問遠雄人壽以下兩張終身壽險差別在哪裡?看大多數的人都用傳富新終身壽險當主約規劃保單遠雄人壽全家保小額終身壽險(111) (LM4)遠雄人壽傳富新終身壽險(110) (F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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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 美滿致富增額終身壽險(106)LJ2
主約保額:50000元季繳2858元(已經繳了第五年第二期)請問這個產品是什麼?要繳多久,繳完有什麼保障,繳完可以解約嗎?解約金多少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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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健檢請益-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 FH1-20
保單健檢請益-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 FH1-20這是剛出社會時投保的,想請教一下這張保單有什麼保障我有打去找該業務,早已離職,遠雄的服務電話也無敵難打進去詢問的因此求教版上各位先進前輩,謝謝主約00 FH1-20 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20年期 200,000 元 附約01 XCA-20 遠雄人壽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20年期 (1單位)附約02 RHA 遠雄人壽傷害保險附約 2,000,000 元 附約03 RHB 遠雄人壽傷害保險附約-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 附約04 RHC 遠雄人壽傷害保險附約-傷害醫療(日額型) 附約05 RSJ 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 附約06 XHM-20 遠雄人壽溫馨終身醫療日額保險附約-20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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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 遠雄人壽
目前已有台壽醫療(實支+日額)、意外、癌症、重大傷病 + 全球 醫療實支、重大傷病但因為壽險額度仍較低,目前看了一下比較偏好定期壽險,其中覺得遠雄人壽的定期壽險好像不錯又可以加癌症險,所以想詢問是否住在台中的遠雄業務或保經方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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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詢問自費材料及手術理賠
因保經業務員態度消極導致問題都石沉大海,轉詢問遠雄人壽又要我去問該保經業務員.無奈下想問一下我手上一份"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98)20年期 "不知道是否能請領白內障全額理賠(自費水晶體4萬,飛秒輔助手術7萬),想請教各位先進是否知道? 因手術在即迫切想知道. 附約如下  謝謝~遠雄人壽新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保額2000)遠雄人壽超級新人生傷害保險附約 (保額50萬)遠雄人壽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5萬)遠雄人壽雄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2000)遠雄人壽好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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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傳富新終身壽險
請問遠雄傳富終身壽險,若完全失能狀態,領完保險金,附約也跟著停止的話,好像繳完它,沒有太大意義,若減額繳清,除了無法增加附約,還會有什麼缺點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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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解約
想請教一下,遠雄人壽和新壽保險的解約網路上找不到 終止保險契約通知書,是要去櫃檯辦理嗎?我有2份保單, 一份自己,一份兒子(12歲),要保人都是我, 2張都要解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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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遠雄人壽業務
欲保單補強,已有自身一定的規劃尋找遠雄人壽台北業務請私訊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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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傳富新終身壽險 (FI4)減額繳清時間點
想請問一下,遠雄人壽傳富新終身壽險 (FI4) 減額繳清的時間點。從FINFO商品頁上面看到"可便宜出單的主約,用15年期10萬搭配,可於第一年末減額繳清。 "那如果用20年期10萬搭配,也是第一年末可以減額繳清嗎?如果可以,為什麼要搭配15年期10萬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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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遠雄人壽業務
誠徵有耐心熱忱的遠雄人壽業務!(保經不考慮)要保人不囉嗦已有想法,不會有奧客殺價等要求,平常不會煩你,但萬一不幸需理賠時希望能即時找到你,希望你有耐心與同理心!但其他保險都已有規劃與想法,故無法接受其他推銷!若以上可以接受再提供聯絡方式,預計會有兩個小朋友的癌症險需求!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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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癌症終身保險附約 (RCA)
想請問大大,這個癌症終身保險附約的保單條款內容為何?我只有保單一覽表上顯示的一單位,不知道保額也查不到RCA此代號,是否已更名為其他名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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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的RG1
遠雄搭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 (CG3)可以當 RG1的主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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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RM1
請問RM1有227條款.我知道沒在227裡面<手術>.不理賠那當次雜費會理賠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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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遠雄人壽意路發終身傷害保險 (XL1)」
請益「遠雄人壽意路發終身傷害保險 (XL1)」是否為平準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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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保單,請提供建議~
41y女,一般內勤職務,前幾年終於買了自己的保單隨著這幾年身邊開始有親友用到保險理賠,想重新檢視是否需要調整投保內容主要希望萬一在生病的時候,能安心的接受必要的醫療、也不至於拖垮家人如果有還本的險種也可以建議,視預算跟保障內容看看是否能為養老做準備請大家給予建議,謝謝~主約遠雄人壽超好心C型失能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MB2-20 / 保額$10,000附約01 遠雄人壽新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03)HJ4 HJ4-20 / 保額$1,00002 遠雄人壽新癌症終身驗康保險附約(99) (HG5-20)HG5-20 / 保額2單位03 遠雄人壽傷害保險附約RHA / 保額$1,000,00004 遠雄人壽傷害醫療保險附約(乙型)MRB / 保額 $30,00005 遠雄人壽雄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RHG / 保額$1,00006 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RSLRSL / 保額2計畫07 遠雄人壽金好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 20年期(H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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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遠雄人壽業務[台北市]
想加強既有的保單,增加癌症險如下尋找遠雄人壽台北市業務請私訊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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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壽或是遠雄人壽癌症險
爬文好久發現板上大家推薦全球人壽跟遠雄人壽的癌症險,各有推崇的人,不同的保經也給予了不同的方案選擇,想詢問兩個方案差異主要是在後期保費部分嗎?因為看了好久不太知道到底該選哪一個方案,再麻煩大家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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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人壽增值分紅終身壽險 (PL)解約金如何計算?
我家人在民國78年投保安泰人壽增值分紅終身壽險 (PL),繳費二十年。請問這張保單有解約金嗎? 在保單條款沒有看到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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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第一金人壽 定期壽險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甲型) (TLWA1)」有興趣,我想要投保這張,請問通路只有第一銀行嗎?這張有沒有開放保經通路銷售呢?謝謝~另外請問它的1000萬免體檢額度,有需要跟別家的已保額度一起算嗎?還是就它自己這張1000萬以內就好,免體檢除了保額,還有其他隱藏條件嗎?本人無體況,只是省的麻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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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遠雄人壽業務
已經有規劃好想要保的保單,需要業務跟我接洽跟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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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疑問
欲幫小孩規劃遠雄癌症險,主約想規劃 "FI5 ",但有業務說此壽險附加的附約只能搭配 "遠雄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乙型條款",只有XCD有附約延續,且如果遇到完全失能的狀況(例如:失去雙手),主約理賠後會失效,底下的附約無法繼續購買。如果主約規劃 "XJ1 "就可以搭配"遠雄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丙型條款" ,則XCD跟CJ2有附約延續。打去詢問遠雄客服,客服說如果主約理賠了(但未身故)他們都會詢問客戶附約是否要再延續,如果客戶要再延續那附約還是有效。請問,如果規劃FI5全完失能理賠是否附約就都會失效了呢? 還是不管規劃這兩個任一個主約,附約都還是可以續保? 如果都可以延續,那附約延續批註條款是有甚麼作用呢? 謝謝~主約:FI5 或 XJ1 傳富新終身壽險 ( FI5)  新意大力終身傷害保險 (XJ1) 附約:CJ2+RQ1+XCD+XHQ +HZ1 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5年期 ( CJ2) 愛吉時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RQ1) 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1年期 ( XCD) 寶貝金人生傷害失能保險附約1年期 ( XHQ ) 金貼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H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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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遠雄人壽和保誠人壽癌症險
要問的問題有些多,所以我把它分成三篇,謝謝版上的專業人士~以下是第二篇:2.1想投保遠雄人壽(CJ2+RQ1+XCD)360萬,遠雄人壽聽說好像有在抓密集投保,如果有的話會怎麼樣呢?是會體檢還是需要財力證明嗎?(其他間最近要投保和癌症有關的最多只有20萬一次金+90萬保誠的療程型-ACCNTR2)2.2遠雄人壽的XCD和保誠人壽的ACCNTR2比較:因為我小時候在保誠人壽有兩張終身壽險和一張終身醫療-新康寧(93),所以XCD和ACCNTR2因為現在保費很便宜應該都會買(聽說都有包含併發症)。自己的想法是ACCNTR2在初期的一次金賠比較多(標靶藥物的一次金直接全賠,原位癌應該也能用),後期的一次金靠癌症一次金補足;XCD多了一個沒什麼用的癌症住院(有實支實付的情況下,或是自費住院也賠?),還有骨髓移植比較有用(但我也不清楚多有用)主要是想請問之後年紀大應該要先解掉哪一張?(之後再可以再聊聊,在實支實付保額充足的情況下,從保費和保障面比較,包含條款)2.3不同期癌症(初期、輕度、重度)的平均治療費用 ?達文西在手術費會賠嗎(會卡227嗎?)、版上很多人都推薦遠雄是因為他有賠併發症,這部分賠的是疾病併發症還是治療併發症,它的定義、條款在哪呢?口服標靶藥物算是化學治療嗎?2.4 XCD會有累積同業住院日額上限的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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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遠雄人壽理賠服務協助
遠雄人壽理賠協助您好,我有一張遠雄人壽保單,目前原業務員無法聯繫(孤兒保戶),需要專業人員協助處理理賠事宜:理賠類型:住院手術目前進度:準備申請中服務地區:台北市,新北市希望條件:熟悉遠雄理賠流程與條款,具備處理理賠爭議經驗者佳。後續自身的保單健診及保險理財規劃也期待服務,再麻煩專業的業務員留言提供聯繫方式,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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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職業等級請益
請問1.若是研發工程師(製造業),職等被分為三是合理的嗎?2.各家壽險的分類標準是否是一樣的?有沒有依據可循?3.若是職等有誤保費會退回嗎?先謝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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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遠雄人壽新定期壽險(FD6)保障年齡與繳費疑問
關於遠雄人壽新定期壽險(FD6)保障疑問 , 如果現在30歲 選擇繳費15年,可以保障至65歲 , 意思是 在 15年繳費期滿後, 如要再續保 就會以46歲的年齡再重新計算保費 ,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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