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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保「日額給付型」,則被保險人於同一次住院僅得按下列「日額給付型」申請保險金;若投保「日額
給付型/實支實付型擇優」,則被保險人於同一次住院得選擇按下列「日額給付型」或「實支實付型」之
一申請保險金。
一、日額給付型
(一)一般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
住進一般病房日數乘以「一般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一般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
但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以「被保險人同一次入住一般病房住院最高給付日數」為限。
(二)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
住進加護病房日數乘以「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加護病房日額給付保險金」,
但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以「被保險人同一次入住加護病房住院最高給付日數」為限。
(三)燒燙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此蒙受燒燙傷之傷害,而於醫院燒燙傷
病房接受治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進燒燙傷病房日數乘以「燒燙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日
額」給付「燒燙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以「被保險人同一次入住燒
燙傷病房住院最高給付日數」為限。
(四)骨折未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此蒙受骨折未住院治療者,或已住院但
未達附表一所列骨折別所定日數,經檢附X光片證明者,本公司依該表所定日數為上限,就
其未住院部分乘以「骨折未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骨折未住院醫療保險金」。
前項所稱骨折是指骨骼完全折斷而言。如係不完全骨折,按完全骨折日數二分之一給付;如
係骨骼龜裂者按完全骨折日數四分之一給付,如同時蒙受附表一所列二項以上骨折時,僅給
付一項較高等級的骨折未住院醫療保險金。
(五)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於醫院住院接受
癌症治療者,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癌症住院醫
療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以「被保險人同一次癌症住院最高給付日數」為限。
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於同一日內分別住進一般病房、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或因癌症住院治療者,
僅得就其中一項住院醫療保險金申請給付。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日數」。
二、實支實付型
(一)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
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
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
但每日最高給付金額以「每日住院經常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且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進一般
病房給付日數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同一次入住一般病房住院最高給付日數」。
1.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2.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3.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若該被保險人於住院期間曾住進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或因癌症住院治療者,其於加護病房、
燒燙傷病房或因癌症住院治療之每日最高給付金額,改以「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癌症住
院每日住院經常費限額」為限,且同一次住院各項給付日數分別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同一次
入住加護病房住院最高給付日數」、「被保險人同一次入住燒燙傷病房住院最高給付日數」或
「被保險人同一次癌症住院最高給付日數」。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日數」。
(二)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
分經醫院或診所診斷必須實施門診手術、一般住院手術或附表二所列重大手術項目之一且已
施行者,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
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但被保險人
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門診手術保險金限額」、「一般住院手術保險金限額」及「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