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泰有投保 國泰人壽新真全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當時是跟一個阿姨買的


生效的日期是2016年
最近因為有到 診所做背部粉瘤的手術,花了36000元。

原本我想說 可賠門診手術費用 1萬, 因為我看條款上 買計畫別M10 ,是1萬元。

結果不能賠   ,  我打去問國泰理賠承辦,他說我這個版本的門診手術必須要在醫院完成才算,
如果在診所做就不能理賠。

我仔細去看條款,好幹阿 0.0   誰會知道 醫院跟診所有啥區別...
怎麼辦好無奈...而且阿姨跟我說誰教我要去診所處理...><

想請教各位前輩,這樣是不是真的就不賠了。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教我怎麼做嗎?流程我可以自己跑沒關係
 
如果不行的話我也只能認了,也謝謝各位前輩把我問的問題看完,誰叫當時我媽叫我去幫阿姨簽名我就把他簽下去@@然後趕快跑去打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