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之前購買的國泰人壽新全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停售)  條款中第五條的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僅說明可理賠手術費、 材料費等,條文內並未說明何種手術可理賠? 那請問是否只要診斷書有手術就可理賠? 若是癌症治療中的標靶藥物或醫師指定藥物;心臟血管支架、心臟瓣膜等自費醫材或是的達文西機械手臂等醫療費用是否有理賠?若非手術而是門診特定處置是否可依第六條理賠門診手術保險金?另若是門診割包皮手術是否可申請理賠? 謝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