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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台灣人壽新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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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B35-1
台灣人壽新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保險單條款(B35)
(特定傷病保險、癱瘓安養保險、無解約
本商品之特定傷病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三十日以內。
(免費申訴電話:0800-099850)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算原則及保險法,惟為確保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投保後解約或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保險約各項權義務皆詳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約撤銷之時效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免權受損。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www.twlife.com.tw」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明文件),或至本公司
各機構(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通訊處)上網查閱下載。
核准文號:8904月28日台財保第0890703169號
備查文號:8912月11日89台壽算字第5076號
9008月16日90台壽商研字第3570號
9112月09日91台壽數理字第0002號
9212月23日92台壽數理字第0056號
9412月30日94台壽字第00130號
【附約的訂定及構成】
條:本台壽新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以下簡稱本附約),依終身保險主約(以下簡稱主
)要保人申請,並經本公司同意,以約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為本附約之被保險人,附加
於主約訂定之。
本附約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附約的構成部分。
本附約的解釋,應探求約當事人的真意,得拘
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準。
【名詞定義】
條:一、本附約所稱「醫院」,係指依醫法規定,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
及財團法人醫院。但包括專供休養、戒毒、戒酒、護、養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
目的之醫機構。
二、本附約所稱「特定傷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三十日以後初次經診斷符合下
定義之傷病,但因意外事故致成本項第一款第目、第七目及第三款者,受三十天
()重大疾病:
1.心肌梗:指因冠動脈阻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
B35-2
(1)典型之胸痛症
(2)最近心電圖的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者。
(3)心肌酶的常增高。
2.動脈繞道手術:係指治動脈疾病之血管繞道手術,須經心臟內科心導
檢查,患者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並證實冠動脈有狹窄或阻情形,
須接受冠動脈繞道手術者。其他手術包括在內。
3.腦中風: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梗致永久性經機
障礙者。所謂永久性經機能障礙者係指事故發生個月後,經經專科醫
殘障之一者:
(1)植物人態。
(2)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3)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日常生活者。所謂無法自日常生活者,
係指食物攝取、大小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入浴等,皆能自己為
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態。
(4)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
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能做咀
嚼運動,除質食物以能攝取之態。
4.慢性腎衰竭(毒症):指二個腎臟慢性且原的衰竭而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
者。
5.癌症:係指組織細胞常增生且有移轉特性之性腫瘤或性白血球過多症,經
檢驗確定符合政院衛生署最近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標準」歸
性腫瘤之疾病,但下除外:
(1)第一期何杰氏病。
(2)慢性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
6.癱瘓:係指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包括上肢、或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關節中之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
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關節能隨意活動超過個月以上。
肢三大關節包括肩、肘、腕關節,下肢三大關節包括股、膝、踝關節。
7.重大器官移植手術:指接受心臟、肺臟、肝臟、胰臟、腎臟、或骨髓移植。
()肝硬化:併有下情形之一者:
1.腹水無法控制。
2.食道或胃靜脈曲張出血。
3.肝昏迷。
()燒燙傷:三燒燙傷之面積大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B35-3
三、「基本保額」,係指本附約生效時保險單面頁所載之保險額,如該保險額有所變
後之保險額為準。
四、「當年度保險額」,係指自第一保單年度起按基本保額每依單百分之五遞增,但
遞增至保險單面頁所載之繳費期間為限。如繳費期間有所變時,以變後之繳費期間
五、「被保險人」,係指主約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眷屬」,係指主約被保險人之「配偶」及「子」。
七、「配偶」,係指本附約有效期間,主約被保險人戶籍登記之配偶,並應將其姓名等相
載明於本附約中。
八、「子」,係指主約被保險人的親生子或養子,於本附約訂定時,須未滿二十三
歲者,並應將其姓名等相關資載明於約中。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條:本公司對本附約應負的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本公司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附約的保險費,應與主約一併交付。主約於繳費期滿後,如尚屬有效約,本附約得
繳保險費方式,繼續附加於主約。
【附約撤銷權】
條: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本公司撤銷
本附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
使本附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
時起生效,本附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附約撤銷生效後
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負保險責任。但本附約撤銷生效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
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附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附約效的停止】
條: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附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
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繳或半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
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
約定受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其寬限期間依前項約定處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翌日起停止效。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
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附約效的恢
條:本附約停止效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兩年內,申請效。但主未申請效者,本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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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亦得申請效。
前項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並經要保人清償欠繳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時起恢
停效期間屆滿時,本保險效終止。
【告知義務與本附約的解除】
條:要保人在訂本附約時,對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明,如有故意隱
或因過失遺或為實的明,足以變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
附約,而且退還所繳保險費,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個別被保險人違反前述告知義務者
,本公司得終止其個別部份之附約效。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明或未明之事實時,
在此限。
前項解除附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本附約開始日
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附約時,如要保人死亡、居住所明,通知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該項
通知送達受人。
【特定傷病保險的給付】
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患本附約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者,本公司
按該被保險人當年度保險額給付,並退還當期已繳納之未到期保險費。但實施「重大器官
移植手術」或「冠動脈繞道手術」者,除前述給付外,另給付基本保額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依前項約定給付「特定傷病保」後,本附約就該被保險人部份效終止,但
取第九條「癱瘓安養的給付」者在此限。
【癱瘓安養保險的給付】
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患本附約第二條所約定之「癱瘓」者,本公
司除依前條約定給付外,另自被保險人確定癱瘓之次一保單週日起,每屆滿一之保單週
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額的百分之二十給付「癱瘓安養保險」。最高給付至被保
險人齡達一一○歲之保單週日止
本公司依約定開始給付「癱瘓安養保」後,要保人得終止本附約該被保險人部份之效
因主約終止亦影響本項給付之權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的申請時間】
條:要保人或受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
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息給付。但逾
期事由可歸責於要保人或受人者,本公司得負擔息。
【「特定傷病保險」的申
第十一條:受人申「特定傷病保」時,應檢具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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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申請書。
三、受人的身分證明。
四、醫師診斷書及證明特定傷病之相關報告,如病檢驗報告或心電圖等。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保險」或「冠動脈繞道手術保險」時另檢具手術證明書。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得為被保險人出具各項診斷書及證明書。
【「癱瘓安養保險」的申
第十二條:受人申「癱瘓安養保」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申請書。
三、受人的身分證明。
四、首次申時應檢具註明日期之癱瘓診斷証明書,(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
為被保險人出具證明書)。此後則檢具受人之生存證明文件。
【除外責任】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因下原因所致之特定傷病者,本公司負給付各項保險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為(包括自及自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吸食或施打麻醉藥品。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第十四條: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本公司得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其應付
後給付。
【附約的終止(一)】
第十五條:要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終止本附約,或申請將主約變為減額繳清保險或展期定期保險
時,本附約的效終止,本公司按日計算退還當期已繳納之未到期保險費,但附
約繳費期滿,在此限。
【附約的終止(二)】
第十條:主約被保險人身故時,其所附加之本附約的效終止,本公司按日計算退還當
期已繳納之未到期保險費。但其配偶或子所附加之本附約在此限。
【受人的指定及變
第十七條:本附約各項保險的受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其指定及變
被保險本人身故時,如本附約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則以主約死亡保險人為本附
約各項保險之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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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住所】
第十八條: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本附約所載之最後住所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要保人
第十九條:本附約所生的權,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二十條:本附約內容的變,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十七條另有規定外,非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
書面同意,且批註於保險單者,生效
【管轄法院】
第廿一條:本附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之住所在中華民國
境外時,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利率:2.25% 利率:2.25%
每十萬元保額 每十萬元保額
齡15期20期25 齡15期20期25
0 1085 1017 993 0 916 861 843
1 1125 1055 1030 1 949 892 874
2 1167 1094 1069 2 984 925 906
3 1212 1136 1110 3 1021 960 940
4 1259 1181 1153 4 1060 997 976
5 1309 1227 1198 5 1101 1036 1014
6 1361 1276 1245 6 1144 1076 1053
7 1415 1326 1295 7 1189 1118 1094
8 1472 1380 1346 8 1236 1162 1136
9 1532 1435 1400 9 1285 1208 1181
10 1594 1493 1456 10 1336 1255 1227
11 1659 1553 1514 11 1389 1305 1274
12 1727 1616 1574 12 1444 1356 1323
13 1797 1681 1637 13 1501 1409 1374
14 1872 1750 1703 14 1561 1464 1427
15 1950 1822 1772 15 1623 1522 1482
16 2027 1893 1840 16 1686 1580 1538
17 2103 1964 1908 17 1750 1639 1595
18 2180 2036 1977 18 1816 1700 1653
19 2256 2107 2046 19 1884 1763 1712
20 2332 2177 2114 20 1953 1826 1773
21 2411 2251 2185 21 2024 1892 1835
22 2493 2328 2258 22 2097 1959 1899
23 2580 2408 2335 23 2174 2029 1965
24 2669 2492 2415 24 2251 2100 2032
25 2762 2577 2496 25 2331 2173 2101
26 2856 2665 2580 26 2412 2247 2171
27 2955 2755 2666 27 2496 2324 2242
28 3057 2849 2755 28 2582 2402 2316
29 3161 2945 2846 29 2670 2482 2391
30 3269 3044 2939 30 2761 2564 2468
31 3379 3145 3035 31 2853 2648 2547
32 3493 3250 3133 32 2948 2733 2627
33 3611 3357 3235 33 3045 2821 2709
34 3731 3467 3338 34 3142 2909 2792
35 3854 3580 3444 35 3241 2998 2875
36 3980 3695 3552 36 3341 3089 2960
37 4110 3812 3663 37 3441 3180 3045
38 4242 3933 3777 38 3543 3272 3131
39 4377 4056 3893 39 3646 3364 3218
40 4515 4181 4011 40 3749 3458 3306
41 4654 4308 4131 41 3853 3551 3394
42 4795 4438 4253 42 3956 3645 3482
43 4938 4568 4378 43 4062 3741 3572
44 5082 4700 4503 44 4165 3834 3660
45 5226 4833 4630 45 4266 3927 3747
46 5371 4965 4757 46 4367 4019 3833
47 5516 5099 4887 47 4467 4110 3919
48 5662 5235 5018 48 4566 4201 4005
49 5806 5370 5149 49 4664 4291 4090
50 5949 5504 5280 50 4762 4380 4176
51 6090 5638 51 4859 4469
52 6232 5774 52 4956 4558
53 6374 5910 53 5053 4649
54 6516 6047 54 5151 4739
55 6656 6184 55 5248 4829
56 6796 56 5344
57 6937 57 5441
58 7079 58 5539
59 7217 59 5634
60 7350 60 5729
台灣人壽新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 - 總保險費
男性
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附約延續問題
剛剛有問國泰已經投保的,目前想要加保第二家,但剛剛看了一下台新條款裡面沒有寫附約延續問題,這樣搭配特定傷病啟動附約不就失效了嗎?謝謝大家剛剛幫我回答國泰確實也有找到,但台新就沒有寫那麼清楚了因該比較像是最後一行 本附約被保險人若因非屬身故之保險事故導致本附約所依附之主契約終止時,本附約效力不隨主契約終止
· 回應 6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附加眷屬,主契約失效(如身故),附約還有用嗎?
· 回應 7
台灣人壽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YDB/NYCI0202)
請問如題它的主約要怎麼配才能有100萬的理賠金?感謝各位大大~
· 回應 10
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請問台新人壽的這張保單的保險給付是否包含失能及身故的範圍?
· 回應 12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請問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是否可以用台灣人壽新好易保一年定期壽險 OTL1當主約來加保?
· 回應 9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問題詢問
已有保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最新版為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最近業務告知要契約變更單為原可投保至75歲延長保障至85歲有規定一定要簽嗎??新舊版差異是否為保障投保年紀差異而已?? (HNRB)  75歲(HNRC)  85歲煩請解惑謝謝!!
· 回應 5
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NDLB)
想請問這支主約,如果罹患其中一項重度疾病(例如癱瘓)理賠金一次給付後這張保單是完全失效,還是只針對癱瘓這個疾病給付部分失效?其它傷病還可理賠?再請問附約部分也會跟著失效嗎?
· 回應 7
請問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還未到期可以增加附約嗎?
請問以前台灣人壽的主約(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目前還在繳費,主約日期到2025年11月現在底下還能不能增加附約防癌YCD 100萬、或重大傷病CIR4 100萬嗎?
· 回應 3
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NDLB)
請問一下,想買ndlb保額30萬(20年期)+定期壽險50萬,如果只想要實支HXB(計畫30)主約要繳多久才能減額繳清?
· 回應 10
對「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N耳DLB)」有興趣
對「富邦人壽享安寶意外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ADG)」有興趣對「台新人壽永保安康終身手術醫療保險 (PSIA)」有興趣對「富邦人壽醫樣安心重大疾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UCR)」有興趣對「全球人壽醫卡讚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E)」有興趣對「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N耳DLB)」有興趣
· 回應 12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問題
最近想考慮購買醫療險,看到大家推薦的"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覺得不錯,但有些問題想釐清1. 門診手術和住院手術所涵蓋的理賠範圍有哪些手術?2. 如果進行的手術不在合約中的附表二的手術項目,那是否會理賠以及理賠金額?3. "雜費的藥品只限在醫院使用之藥品" 這條規定的影響為何?謝謝
· 回應 5
對「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N耳DLB)」有興趣
對「台新人壽新享健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N耳DLB)」有興趣👆這張我可以本人當主約,附約加子女HXB、配偶HXB嗎?求解,謝謝🙏了解投保規定了~謝謝大家熱心回覆。
· 回應 14
台灣人壽重大傷病
台灣人壽主約用壽險10萬,重大傷病只能買10萬,那等第二年可以調高到100萬嗎
· 回應 8
已投保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台灣人壽真愛一世情終身壽險、台灣人壽長利養老保險、國泰人壽富貴年年終身壽險,想補足醫療險、重大傷病、失能險....等
43歲、女性、小家庭、學校內勤,家人幫忙投保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台灣人壽真愛一世情終身壽險、台灣人壽長利養老保險、國泰人壽富貴年年終身壽險,繳費都已期滿,知道有些還是不OK的終生險,想補足醫療險(含門診手術..等)、重大傷病、失能險....等 ,想從全球、南山人壽、台北富邦.、台壽、國泰壽...等保險中,找出最自己最合適的保險規劃。
· 回應 16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大家好,請問耳膜破洞需要住院兩天,使用耳軟骨補洞,這樣此保險會理賠嗎?(全身麻醉)因手術似乎有分是不是處置項目?
· 回應 6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想請問這隻實支實付可以理賠牙周治療嗎?例如牙周水雷射治療,齦下刮治,它算門診手術嗎?謝謝!我在購買保險前曾去牙醫洗牙,洗牙的健保紀錄顯示【慢性齒齦炎,牙菌斑導致之】,請問之後做牙周治療會因此不理賠嗎?謝謝!
· 回應 4
是否取消國泰鍾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請問我先生今年52歲,2013年保了國泰鍾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保費28500, 我覺得保費好高. 想請問如果現在取消國泰保單, 改保台灣人壽最低額度壽險+重大傷病+醫療實支實付 保費大約是多少? 這樣的保障是不是比較全面?  他目前沒有保醫療險,但有富邦壽險和防癌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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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附約 台灣人壽 Ycd
想幫媽媽詢問媽媽是51歲 家庭主婦目前想幫家人規劃台灣人壽的癌症險 Ycd,之前有買新珍好心180的失能主約,想問目前YCD能加在已停售的失能主約上面嗎?謝謝!如果不行,是只能再買一個台壽主約搭癌症附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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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 新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85)(HNRC)
想請問各位專員聽網友說這個附約的理賠內容裡,有個外科手術條款.請問是什麼意思??是外科手術都不理賠嗎?另一個問題,有網友推薦台新,只是沒有很仔細的講解.想請問台新的保單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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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舊版)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有興趣
對「(舊版)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有興趣被保人70歲 女性無理賠記錄Bmi正常 無慢性病請問主約可搭什麼最便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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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理賠
請問新住院醫療HNRC這些狀況有賠嗎?特定手術骨折醫療燒燙傷救護車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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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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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鍾安心特定傷病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想請問大家,這張商品「鍾安心特定傷病定期健康保險」的保障年期跟繳費年期一樣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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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重大傷病終身險
給小孩做保險規劃中國人壽醫卡新安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MAJIZA) 20年期10萬做主約可以搭配附約:中國人壽醫卡安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LEGOWA) 20年期50萬嗎?(重大傷病定期險已選台壽, 因想做雙實支實付, 第二張保單考慮中國人壽有多餘額度所以考慮重大傷病終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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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醫療建議全球人壽PHB還是台灣人壽NTPS?
30歲男規劃終身醫療險建議投保【全球人壽加倍醫靠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還是【台灣人壽新保順心手術醫療終身健康保險附加台灣人壽祝安心自付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還是建議其他終身醫療險呢?先謝謝你們🙏🏻可留下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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