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I 第 B 版-8
身 故 保 險 金 者 , 另 檢 具 相 關 書 面 證 明 。
三 、 申 領 失 蹤 之 身 故 保 險 金 者 , 另 檢 具 失 蹤 證 明 文 件 。
四 、 申 領 失 能 保 險 金 者 , 另 檢 具 失 能 診 斷 書 。
五 、 申 領 失 能 生 活 補 助 金 者 , 另 檢 具 被 保 險 人 滿 週 年 仍 生 存 之 戶 籍 謄 本 。
六 、 申 領 重 大 燒 燙 傷 保 險 金 者 , 另 檢 具 註 明 燒 燙 傷 部 位 、 程 度 及 面 積 之 醫 療 診 斷 書 或 證 明 文 件 。
七 、 申 領 醫 療 保 險 金 者 , 另 檢 具 醫 療 診 斷 書 或 住 院 證 明 及 相 關 資 料 : 須 列 明 疾 病 或 傷 害 名 稱 , 或 入 、 出 院
日 期 , 或 進 、 出 加 護 病 房 日 期 , 或 進 、 出 燒 燙 傷 病 房 日 期 , 或 骨 折 程 度 之 診 斷 、 檢 驗 報 告 與 X 光 片 ,
或 手 術 日 期 、 名 稱 、 部 位 , 或 必 要 之 篩 檢 及 病 理 採 樣 之 檢 查 報 告 , 或 校 園 食 物 中 毒 之 事 故 證 明 。 申 領
實 支 實 付 型 醫 療 保 險 金 者 , 另 檢 附 醫 療 費 用 收 據 及 費 用 明 細 , 倘 為 副 本 或 影 本 者 , 須 加 蓋 原 醫 療 院 所
關 防 。
八 、 受 益 人 的 身 分 證 明 。
因 遭 受 意 外 傷 害 事 故 而 申 領 本 契 約 各 項 保 險 金 時 , 本 公 司 於 必 要 時 得 要 求 提 供 意 外 傷 害 事 故 證 明 文 件 。
受 益 人 申 領 失 能 保 險 金 時 , 本 公 司 基 於 審 核 保 險 金 之 需 要 , 得 對 被 保 險 人 的 身 體 予 以 檢 驗 , 另 得 徵 詢 其 他
醫 師 之 醫 學 專 業 意 見 , 並 得 經 受 益 人 同 意 調 閱 被 保 險 人 之 就 醫 相 關 資 料 。 因 此 所 生 之 費 用 由 本 公 司 負 擔 。
第 二 十 九 條 【 時 效 】
由 本 契 約 所 生 的 權 利 , 自 得 為 請 求 之 日 起 , 經 過 二 年 不 行 使 而 消 滅 。
第 三 十 條 【 批 註 】
本 契 約 內 容 的 變 更 , 或 記 載 事 項 的 增 刪 , 除 第 二 十 四 條 規 定 者 外 , 應 經 要 保 人 與 本 公 司 雙 方 書 面 同 意 , 並
由 本 公 司 即 予 批 註 或 發 給 批 註 書 。
第 三 十 一 條 【 管 轄 法 院 】
因 本 契 約 涉 訟 者 , 同 意 以 要 保 人 住 所 地 地 方 法 院 為 第 一 審 管 轄 法 院 , 要 保 人 的 住 所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外 時 , 以
本 公 司 總 公 司 所 在 地 地 方 法 院 為 第 一 審 管 轄 法 院 。但 不 得 排 除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第 四 十 七 條 及 民 事 訴 訟 法 第 四
百 三 十 六 條 之 九 小 額 訴 訟 管 轄 法 院 之 適 用 。
附件一:要保人得依下表各項保險金分別擇一選擇最高給付日數、最高給付限額。
保險金項目 最高給付日數 / 最高給付限額
住院醫療給付
(日額給付型)
60、120、180、365 日
住院醫療給付
(實支實付型)
60、120、180、365 日
每日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之一般病房
(實支實付型)
500 元、600 元、700 元、750 元、800 元、1,000 元、1,200 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
3,000 元
每日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之加護病房、
燒燙傷病房、癌症住院治療(實支實付型)
500 元、600 元、700 元、750 元、800 元、1,000 元、1,200 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
3,000 元
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之一般手術
(實支實付型)
5,000 元、6,000 元、8,000 元、10,000 元、15,000 元、20,000 元、25,000 元、30,000 元、
35,000 元、40,000 元、45,000 元、50,000 元
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之重大手術
(實支實付型)
10,000 元、20,000 元、30,000 元、35,000 元、40,000 元、45,000 元、50,000 元、55,000 元、
60,000 元、65,000 元、70,000 元、75,000 元、80,000 元
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實支實付型)
4,000 元、5,000 元、8,000 元、10,000 元、15,000 元、20,000 元、25,000 元、30,000 元、
35,000 元、40,000 元、45,000 元、50,000 元、55,000 元、60,000 元
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險金限額
(實支實付型)
5,000 元、6,000 元、8,000 元、10,000 元、12,000 元、15,000 元、20,000 元
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限額
(實支實付型)
120,000 元、150,000 元、2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