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3-1
遠雄人壽
遠雄人壽遠雄人壽
遠雄人壽雄
雄雄
雄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住院醫療保險金、長期住院看護保險金、加護病房暨燒燙傷中心醫療保險金、出院療養保險金、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住院當日急診保
險金、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手術費用保險金、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保險金、理賠加值保險金)
(本險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故無解約金,且累積總給付金額以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的兩千五百倍為限)
(等待期間: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生效三十日或復效日以後初次罹患並經醫師診斷確定符合如附表(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定義表)定義之
疾病。如病理切片日或確認是否為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之各項檢驗日在本契約生效日起三十日之內,醫師診斷確定日於本契約生效日起三十日之後
,不在本契約所稱「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範圍內。但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三十日之限制。)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
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83–083 備查文號:民國 96 年 09 月 01 日 (96)遠雄壽字第350號函
備查文號:民國 101 年 07 月 01 日 (101)遠雄壽字第630號函
第一條
第一條第一條
第一條【
【【
【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
】】
】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
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
第二條第二條
第二條【
【【
【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
】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本契約所稱「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本契約所稱「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契約所稱「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而合法執業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本契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
本契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
醫院接受診療者。
本契約所稱「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係指簽發保險單時保險單首頁所記載之保險金額,如該保險金額有所
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之保險金額為準。
本契約所稱「重大手術」係指附表(外科手術項目及給付倍數表)中所列給付倍數達三十五倍(含)以上
之手術項目。
本契約所稱「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係指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生效三十日或復效日以後初次罹
患並經醫師診斷確定符合如附表(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定義表)定義之疾病。如病理切片日或確認是否為
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之各項檢驗日在本契約生效日起三十日之內,醫師診斷確定日於本契約生效日起三十
日之後,不在本契約所稱「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範圍內。但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三十日之限制
。
本契約所稱「初次罹患」係指經醫師初次診斷確定給予證明及相關檢驗或病理切片報告。罹患日以病理檢
查取樣日為準。
第
第第
第三
三三
三條
條條
條【
【【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
】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
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第第
第四
四四
四條
條條
條【
【【
【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
】】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而診療或接受手術或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或特定傷
病者,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第
第第
第五
五五
五條
條條
條【
【【
【契約
契約契約
契約撤
撤撤
撤銷權
銷權銷權
銷權】
】】
】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
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
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