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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南山人壽團體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附加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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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團體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附加條款
主要給付項目: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
中華民國 95 09 29
(95)南壽研字第 183 號函備查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
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
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二、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三、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以避免權益受損。
(本公司免付費保戶服務電話 0800-020-060
附加條款之訂定及構成
第 一
本南山人壽團體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適用附加於本公司「南
山人壽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南山人壽團體一年定期意外傷害保險附約」「南山人壽學童團體意外
傷害保險」(以下合簡稱本契約),依本契約要保人之申請經本公司同意附加於本契約後生效。
本附加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份,倘本契約之約定與本附加條款牴觸時,應優先適用本附加條款。
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
第 二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遭受本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
八十日以內致成本契約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且至診斷確定殘廢之日仍生存者,
本公司於依本契約給付殘廢保險金之日及以後每月之相當日(無相當日者為該月之末日),按月依殘廢
保險金之百分之一,給付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給付期限為一百個月,且同一被保險人終身
以一次為限。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本契約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
險人之殘廢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前項給付期限內再次遭受本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
十日以內致成本契約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而合併前次殘廢成為較嚴重程度之殘廢
或本次殘廢程度較前次事故所致之殘廢程度嚴重,且至診斷確定殘廢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自給付較
嚴重項目殘廢保險金之月份起,改按較嚴重項目之殘廢保險金的百分之一給付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
保險金,惟其給付期限仍自第一次給付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之日起算合計一百個月。但超過
一百八十日致成本契約附表一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殘廢與該意外
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如本公司依前二項應給付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予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終止或該被保險人喪失
被保險人資格時,仍繼續給付至給付期限屆滿為止。但於本契約終止或該被保險人喪失被保險人資格
後,該被保險人再次遭受本契約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而有前項所述情事時,本公司所給付之金額不
GDI-1/2
因前開意外傷害事故之發生而增加。
同一被保險人依本附加條款及其他包含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給付之保險契約、保險附約,所
得申請之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合計最高為每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如被保險人於第一項或第二項給付期限內身故時,本公司將一次給付剩餘之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
險金(以利率百分之二․五貼現)予本契約之身故受益人。如同一被保險人依本附加條款及其他包含意
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給付之保險契約、保險附約合併申請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而各
保險契約之身故受益人不同時,則各身故受益人依被保險人身故時之各保險契約、保險附約之保險金
額比例受領被保險人身故前尚未受領之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
除外責任
第 三
一、被保險人因本契約所約定各項除外責任原因或不保事項致成殘廢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
任。
二、倘被保險人因本契約身故受益人、要保人的故意行為致被保險人傷害而殘廢時,本公司仍給付意
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
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的申領
第 四
受益人申領「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殘廢診斷書。
三、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受益人受領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經受
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本契約之身故受益人申領第二條第五項剩餘之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需另檢附相驗屍體證明
書或死亡診斷書。
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第 五
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GDI-2/2
南山人壽團體意外一至六級傷殘補償保險金附加條款
本附加條款之成本由本公司自行吸收,故無提供總保費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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