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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金萬能終身壽險
(本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以避免權益受損。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83–083
核准文號:民國 95 年 06 月 01 日金管保二字第 0950201087 號函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
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
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準。
第二條 【名詞定義】
一、本契約所稱「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上所載之投保金額,倘爾後該投
保金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保險金額」
。
二、本契約所稱「目標保險費」係指依據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年齡、性別
、預定利率、預定死亡率及預定附加費用率等因素所決定的保險費。
三、本契約所稱「超額保險費」係指要保人當年度累計繳交之保險費扣除
當年度目標保險費後之餘額。
四、本契約所稱「保險費」係指目標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之總和。
五、本契約所稱「契約附加費用」係指要保人每次繳納保險費時依第二、
三項歸屬目標保險費與超額保險費後,分別按附表二所列費用率扣除
之費用。
六、本契約所稱「危險保險費」係指扣款當時保險金額乘以當年度預定危
險發生率除以十二後,計算而得之壽險保障每月所須之費用。其值應
於每年年初(第一個營業日)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前述預定危險發生率係按被保險人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性別及訂立
本契約當時之身體狀況,並參考台灣地區個人壽險實際經驗死亡率及
本公司實際經驗死亡率計算,且不得高於當時主管機關規定之生命表
死亡率。
七、本契約所稱「到達年齡」係指保單面頁所載之投保年齡加上本契約之
保單年度減去一。
八、本契約所稱「保單週月日」係指本契約生效日後每月與生效日相當之
日,無相當日者,指該月之末日。
九、本契約所稱「每月扣除額」係指於本契約生效日及「保單週月日」扣
除之「危險保險費」。
十、本契約所稱「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各「保單週月
日」當月宣告並用以計算該保單月份「保單價值」之利率,該利率(
係依本公司過去投資報酬率,並參照四行局牌告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
固定年利率及市場長期趨勢而定)不得低於年利率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