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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免費健康檢查附加條款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
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90.07.10 安忠精字第 90031 號函備查
95.01.06 金管保三字第 09402133930 號函
96.08.31 安俊精字第 96039 號函備查
98.04.27金管保三字第09802546540號
98.06.01富壽商品字第098002號函備查
99.06.25富壽商品字第099143號函備查
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
茲經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同意附加下列條款。
【適用本附加條款的商品】
第 一 條 本附加條款適用於保險單上附有本附加條款之「人身保險主契約」之被保險人本人。
前項所稱之「人身保險主契約」詳見「適用本附加條款的商品表」。
【被保險人免費健康檢查的資格】
第 二 條 凡投保本公司各型人身保險主契約年繳保險費達新台幣二萬五仟元(含)以上,且持續有效保險費未
降低少於上述金額時,或以躉繳方式繳費,而保險費達新台幣廿五萬元(含)以上者,被保險人每三
年即可享有本公司所提供之免費健康檢查乙次。
【免費健康檢查的申請及逾期未受檢的處理】
第 三 條 凡符合資格者,被保險人應於保單每屆滿三周年的應繳保險費到期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申請,並依本公司指定的醫院名單,於三個月內安排健康檢查,但逾期未使用本檢查者,視為放棄。
另,本檢查不得轉讓他人使用或要求變換為現金。
適用本附加條款的商品表:
保險商品中文名稱
富邦人壽富貴保本終身壽險
富邦人壽雙福還本分紅終身保險
富邦人壽全福還本分紅終身保險
富邦人壽富貴分紅終身壽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