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台灣人壽團體生育給付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台灣人壽團體生育給付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NJ0)
(生育保險金)
(免費申訴電話:0800-099850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www.twlife.com.tw
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亦可電洽 24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 或各分公司專線。
備查文號:100 07 18 100 台壽數二字第 00030
修訂文號:101 07 01 日依 101 02 07
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01561 號令修正
備查文號:102 01 21 101 台壽數二字第 00129
備查文號103 01 27 日台壽數二字第 1030000067
【附加條款之訂定及構成】
條:本「台灣人壽團體生育給付健康保險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依要保人之申請,
經本公司同意附加於「台灣人壽團體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台灣人壽團體住院醫
療健康保險附約」、「台灣人壽新團體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台灣人壽新團體住院醫
療日額健康保險附約」或「台灣人壽團體住院醫療實支實付健康保險附約」(以下簡稱本附
約)後始生效力。
本附加條款附加於本附約上,並構成本附約之一部分。本附加條款未約定者,悉依本附約之
約定。
【名詞定義】
條:本附加條款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自本附加條款生效日或續保日(含)起
所發生之疾病。
本附加條款所稱「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
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本附加條款所稱「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生育保險金的給付】
條: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始受孕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生育保
險金」,且每一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每一保單年度以一次為限:
1. 懷孕二十八週(含)以上生產或流產者,本公司按本附加條款保險金額給付「生育保險金
」。
2. 懷孕滿十二週以上,二十八週以下生產或流產者,本公司按本附加條款保險金額之百分
五十給付「生育保險金」。
人工流產不得申請本項保險金,但因疾病、傷害或符合優生保健法而施行者,不在此限。
NJ0-1
NJ0-2
【生育保險金的申領】
條:受益人申領「生育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醫療診斷書或出生證明。(但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本人或
其配偶出具診斷書或出生證明。)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於必要時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之就醫相關資
料,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一)被保險人5~9人之團體:
單位:新台幣元/每百元保額
年度 年度
最高總保費 1.49 5.21
最低總保費 0.41 1.43
(二)被保險人10~49人之團體:
單位:新台幣元/每百元保額
年度 年度
最高總保費 1.39 4.85
最低總保費 0.41 1.43
台灣人壽團體生育給付健康保險附加條款總保險費

沒有「台灣人壽團體生育給付健康保險附加條款」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台灣人壽

其他醫療險

更多..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