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台灣人壽健康安心終身醫療保險B型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5H0-1
台灣人壽健康安心終身醫療保險 B 型保險單條款
(5H0)
(住院醫療保險金、加護病房保險金、燒燙傷病房保險金、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住院前急診醫療保險金、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無
理賠增額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本商品之疾病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持續有效滿三十天以內。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免費申訴電話:0800-099850)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www.twlife.com.tw」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亦可電洽 24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 或各分公司專線。
備查文號:98 年
10 月 13 日 98 台壽數字第 00158 號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 一 條: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
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本契約所稱名詞定義如下:
一、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滿三十日後或復效日(含
)起所發生之疾病。
二、本契約所稱「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
之傷害。
三、本契約所稱「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四、本契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
及財團法人醫院。
五、本契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
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5H0-2
六、本契約所稱「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合法執業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七、本契約所稱「手術」係指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舉之手術,不包括該支付標準其他部、章或節內所列舉者。
八、本契約所稱「同一次住院」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
此引起之併發症,於出院後十四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各項保險金給付及其限
制,視為同一次住院辦理。
九、本契約所稱「住院日數」係指被保險人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之日
數(含入院及出院當日)。
十、本契約所稱「診所」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之診所。
十一、本契約所稱「住院醫療日額」係指本契約生效時保險單面頁上所載之投保金額,如該
金額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之保險金額為準。
十二、本契約所稱「年繳化保險費」,係指依「住院醫療日額」乘以本契約訂立時保險費率
表所載之年繳保險費計算而得之金額。其保險費率表如附表一。
十三、本契約所稱「繳費年期」,係指本契約訂立時保險單面頁所載之繳費年期。
十四、本契約所稱「已繳年繳化保險費總和」,於繳費期間內係指依「年繳化保險費」乘以
當年度保單年度數之金額;於繳費期滿後係指依「年繳化保險費」乘以「繳費年期」
之金額。
十五、本契約所稱「已領醫療保險金倍數」係指申領第六條至第十五條各項保險金時,其合
計金額除以申領當時「住院醫療日額」之數值。
十六、本契約所稱「累計已領醫療保險金倍數」係指自契約生效日起累計之「已領醫療保險
金倍數」之數值。
十七、本契約所稱「醫療部分」係指本契約第六條至第十五條之給付項目。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 三 條: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
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
保險責任。
【契約撤銷權】
第 四 條: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
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
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
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保險範圍】
第 五 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接受手術治療或身故時
5H0-3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第 六 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
於同一次住院期間之實際住院日數及「住院醫療日額」,依下表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同一次住院期間之實際住院日數 每日給付金額
自第一日起至第三十日 住院醫療日額×1
自第三十一日起至第三百六十五日 住院醫療日額×2
被保險人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之實際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加護病房保險金的給付】
第 七 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而進住加護病房診療時,本公司
除依第六條約定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外,另按「住院醫療日額」的二倍乘以該被保險人
實際進住加護病房之日數(含轉進及轉出當日),給付「加護病房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之實際進住加護病房給付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限
。
【燒燙傷病房保險金的給付】
第 八 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而進住燒燙傷病房診療時,本公
司除依第六條約定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外,另按「住院醫療日額」的二倍乘以該被保險
人實際進住燒燙傷病房之日數(含轉進及轉出當日),給付「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之實際進住燒燙傷病房給付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為
限。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第 九 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於住院期
間接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按「住院醫療日額」的五倍,給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同一次住院期間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手術醫療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但同
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之手術項目或兩項以上器官手術時,或同一部位
接受兩次或兩
次以上手術時,僅給付一次「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第 十 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接受門診
手術治療者,本公司按「住院醫療日額」的一倍,給付「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門診當天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手術醫療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但同一次手
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之手術項目或兩項以上器官手術時,或同一部位接受兩
次或兩次以上手術時,僅給付一次「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5H0-4
第十一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時,於其住院診療的前
十四日內及出院後十四日內,因與住院同一疾病或傷害而接受門診診療者,本公司按「住院
醫療日額」的百分之五十乘以實際門診次數,給付「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但每日門
診以給付一次為限。
【住院前急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時,於辦理住院手續的
前一日內,因與住院同一疾病或傷害而辦理住院前急診者,本公司按「住院醫療日額」的一
點五倍給付「住院前急診醫療保險金」。
【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時,於其住院醫療期間(
含住院前)以救護車緊急醫療轉送者,本公司按「住院醫療日額」的三倍給付「緊急醫療轉送
保險金」。
【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並接受附表二「重大
手術項目表」中所列重大手術項目之一時,本公司除依第六條約定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及第九條約定給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外,另按「住院醫療日額」的一點五倍乘以該被
保險人實際住院日數,給付「重大手術看護保險金」。但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最高以三
十日為限。
【無理賠增額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五條:受益人於申領第六條至第十四條之各項保險金時,如於本次保險事故發生時前二個保單年度(
含)以上,未依第六條至第十四條之約定申請各項保險金且本契約持續有效時,本公司除依第
六條至第十四條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外,另依未申請各項保險金之保單年度數按第六條至第
十四條各項保險金給付合計金額乘以下表連續未申請各項保險金保單年度數所對應之增額比
率,給付「無理賠增額保險金」。
連續未申請各項保險金保單年度數 增額比率
2年(含)以上但未滿3年 20%
3年(含)以上但未滿4年 30%
4年(含)以上但未滿5年 40%
5年(含)以上 50%
【保險金給付的限制】
第十六條:本公司依本契約第六條至第十四條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其累計最高以「住院醫療日額」的二
千五百倍為限。
被保險人依本契約第六條至第十四條累計已領取之各項保險金總額達「住院醫療日額」的二
千五百倍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5H0-5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依保險事故發生時「已繳年繳化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一倍扣除「住院醫療日額」乘以「累計已領醫療保險金倍數」後之金額給付「身故保
險金」。本公司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
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年七月十
一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所訂定
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
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公司投保,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
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
,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公司
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
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前二項所稱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如下:
一、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以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
二、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台幣二百萬元。
三、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要保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應合併計算。
【祝壽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一○一歲之保單週年日時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已
繳年繳化保險費總和」的一點一倍扣除「住院醫療日額」乘以「累計已領醫療保險金倍數」
後之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公司依約定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醫療部分」之除外責任】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或接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六
條至第十五條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
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或接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六條至第十五條各項
保險金的責任。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
二、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三、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四、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懷孕相關疾病:
5H0-6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小時、
初產婦超過20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
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續
性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
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
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5H0-7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
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
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五、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除外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十七條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但自本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
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二十一條: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
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
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
,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
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
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依第二項約定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時,其通知應送達於要保人,或負有交付保險
費義務之人之最後住所或居所,保險費經催告後,應於本公司營業所交付之。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第二十二條: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惟不得遲於保險期間之屆滿日
。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
效申請,並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
的危險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
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
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前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前項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
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復效。
第三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受領要保人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後
5H0-8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第二十三條: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本公司得解除本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
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
後,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契約時,如要保人身故、居住所不明,通知不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該
項通知送達受益人。
【契約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契約時,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按日數比例計算已經
過期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滿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
【欠繳保險費的扣除】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後給付其餘
額。
【減少住院醫療日額】
第二十六條: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住院醫療日額」,但是減額後的「住院醫療日
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住院醫療日額」,其減少部分依第二十四條
契約終止之
約定處理。
【保險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
第二十七條: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
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在發
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
比例提高「住院醫療日額」,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
且其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減少「住
5H0-9
院醫療日額」,而不得請求補足差額。
前項第一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按退
還保險費當時本公司公告的最低保險單借款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
其大之值計算。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二十九條: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
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
期限內為給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失蹤處理】
第 三十 條: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
亡時日為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
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日為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
人應將該筆已領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有應繳而未繳之保險費
者,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本契約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
情事者,仍依約給付。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第三十一條:本契約第六條至第十五條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但被保險人身故時,如有未給付予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部分,則以本契約身故保險金或喪
葬費用保險金之受
益人為本契約之受益人,如本契約無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
人者,則以祝壽保險金受益人為本契約之受益人,如亦無祝壽保險金受益人,則以被保險
人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本公司者
,不得對抗本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
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
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受益人之受益權】
第三十二條: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
5H0-10
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
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醫療部分」保險金的申領】
第三十三條:受益人申領本契約第六條至第十五條之「醫療部分」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
書或住院證明。)
四、申領「加護病房保險金」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者,須列明入、出加護病房或燒燙
傷病房之日期。
五、申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或「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者,需檢具手術證明文件。
六、申領「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者,需註明門診之日期。
七、申領「住院前急診醫療保險金」者,需檢具急診診斷證明文件。
八、申領「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者,需檢具以救護車緊急醫療轉送之證明文件(包含醫
院或專營救護車業者所開立之收據)。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於必要時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
由本公司負擔。
【祝壽保險金的申領】
第三十四條:受益人申領「祝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第三十五條:受益人申
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變更住所】
第三十六條: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時 效】
第三十七條: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5H0-11
【批 註】
第三十八條: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
方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管轄法院】
第三十九條: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
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
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5H0-12
附表一:保險費率表
台灣人壽健康安心終身醫療保險B型
單位:元/每百元住院醫療日額
男性
女性
繳費年期
年齡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10
年期
15
年期
20
年期
0
1,645
1,159
957
1,596
1,127
926
1
1,648
1,160
957
1,598
1,127
926
2
1,648
1,160
957
1,607
1,136
927
3
1,651
1,160
957
1,619
1,137
927
4
1,654
1,160
958
1,635
1,137
927
5
1,663
1,160
958
1,647
1,140
928
6
1,672
1,160
958
1,659
1,140
928
7
1,684
1,163
960
1,664
1,140
930
8
1,693
1,167
963
1,672
1,142
932
9
1,704
1,169
971
1,679
1,142
939
10
1,706
1,1
979
1,702
1,143
943
11
1,712
1,173
989
1,708
1,149
948
12
1,750
1,179
996
1,746
1,177
966
13
1,791
1,209
1,005
1,786
1,206
987
14
1,831
1,239
1,025
1,827
1,235
1,009
15
1,875
1,270
1,040
1,870
1,268
1,031
16
1,916
1,300
1,056
1,912
1,298
1,050
17
1,954
1,331
1,073
1,951
1,327
1,071
18
1,994
1,361
1,089
1,991
1,357
1,088
19
2,036
1,392
1,107
2,033
1,389
1,107
20
2,077
1,423
1,127
2,075
1,420
1,126
21
2,116
1,453
1,152
2,111
1,449
1,148
22
2,154
1,482
1,176
2,150
1,477
1,170
23
2,188
1,507
1,1
2,186
1,504
1,193
24
2,220
1,530
1,216
2,218
1,528
1,214
25
2,251
1,553
1,233
2,248
1,550
1,230
26
2,279
1,571
1,247
2,276
1,567
1,245
27
2,308
1,585
1,262
2,306
1,582
1,256
28
2,333
1,598
1,272
2,331
1,594
1,269
29
2,356
1,614
1,281
2,353
1,612
1
,278
30
2,378
1,628
1,289
2,376
1,627
1,288
31
2,391
1,639
1,313
2,390
1,635
1,298
32
2,438
1,663
1,332
2,404
1,642
1,309
33
2,479
1,696
1,344
2,417
1,650
1,318
34
2,529
1,730
1,375
2,434
1,661
1,329
35
2,575
1,764
1,405
2,457
1,677
1,341
36
2,625
1
,797
1,437
2,482
1,692
1,356
37
2,670
1,834
1,472
2,512
1,714
1,373
38
2,721
1,868
1,508
2,548
1,736
1,390
39
2,771
1,907
1,547
2,587
1,767
1,413
40
2,823
1,941
1,585
2,631
1,795
1,435
41
2,872
1,979
1,622
2,675
1,826
1,455
42
2,926
2,015
1,662
2,724
1,859
1,476
43
2,979
2,053
1,706
2,771
1,891
1,507
44
3,035
2,091
1,752
2,816
1,927
1,534
45
3,090
2,134
1,805
2,866
1,960
1,565
46
3,150
2,179
1,865
2,922
2,000
1,601
47
3,215
2,227
1,939
2,978
2,039
1,642
48
3,282
2,277
2,026
3,037
2,081
1,684
49
3,353
2,331
2,091
3,095
2,124
1,741
50
3,430
2,387
2,142
3,156
2,169
1,792
51
3,511
2,452
2,220
3,223
2,219
1,849
52
3,598
2,542
2,267
3,291
2,270
1,922
53
3,693
2,655
2,347
3,366
2,326
2,001
54
3,790
2,731
2,444
3,439
2,381
2,078
55
3,889
2,802
2,5
3,518
2,441
2,164
56
4,002
2,858
3,597
2,507
57
4,112
2,941
3,690
2,575
58
4,237
3,058
3,780
2,666
59
4,384
3,193
3,877
2,731
60
4,597
3,380
3,977
2,859
61
4,725
4,086
62
4,915
4,197
63
5,078
4,309
64
5,319
4,458
65
5,548
4,622
5H0-13
附表二:重大手術項目表
結腸次全切除術(伴行迴腸或盲腸造口吻合術) 斷指再接顯微術(兩指)
結腸全切除加迴腸造廔術 斷指再接顯微術(三指以上)
全肺切除術 斷肢再接顯微術
肺葉切除及胸廓成形術 惡性骨瘤切除術
聽神經腫瘍切除術 硬腦膜外血腫清除術
胃全切除術 椎間切除術(胸椎)
胃賁門及食道切除再造術 椎間切除術(頸椎)
食道切除術 腦葉或腦下垂體切除術
食道再造術 腦瘤切除
胰臟全切除術 開顱術(含摘除腦血管病變)
肝部分切除術 心臟切開術和異物移除
肝門靜脈分流術 心室、心房中膈缺損修補術
眼球摘除術 單一瓣膜置換術
頸部淋巴腺刮除術(雙側) 二個瓣膜置換術
全喉切除術 三個瓣膜置換術
股關節整形術或固定術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一條血管
頸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二條血管
股、肩關節截斷術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三條血管
單位:新台幣元/每百元住院醫療日額
年齡10年期15年期20年期 年齡10年期15年期20年期
0 1,645 1,159 957 0 1,596 1,127 926
1 1,648 1,160 957 1 1,598 1,127 926
2 1,648 1,160 957 2 1,607 1,136 927
3 1,651 1,160 957 3 1,619 1,137 927
4 1,654 1,160 958 4 1,635 1,137 927
5 1,663 1,160 958 5 1,647 1,140 928
6 1,672 1,160 958 6 1,659 1,140 928
7 1,684 1,163 960 7 1,664 1,140 930
8 1,693 1,167 963 8 1,672 1,142 932
9 1,704 1,169 971 9 1,679 1,142 939
10 1,706 1,169 979 10 1,702 1,143 943
11 1,712 1,173 989 11 1,708 1,149 948
12 1,750 1,179 996 12 1,746 1,177 966
13 1,791 1,209 1,005 13 1,786 1,206 987
14 1,831 1,239 1,025 14 1,827 1,235 1,009
15 1,875 1,270 1,040 15 1,870 1,268 1,031
16 1,916 1,300 1,056 16 1,912 1,298 1,050
17 1,954 1,331 1,073 17 1,951 1,327 1,071
18 1,994 1,361 1,089 18 1,991 1,357 1,088
19 2,036 1,392 1,107 19 2,033 1,389 1,107
20 2,077 1,423 1,127 20 2,075 1,420 1,126
21 2,116 1,453 1,152 21 2,111 1,449 1,148
22 2,154 1,482 1,176 22 2,150 1,477 1,170
23 2,188 1,507 1,195 23 2,186 1,504 1,193
24 2,220 1,530 1,216 24 2,218 1,528 1,214
25 2,251 1,553 1,233 25 2,248 1,550 1,230
26 2,279 1,571 1,247 26 2,276 1,567 1,245
27 2,308 1,585 1,262 27 2,306 1,582 1,256
28 2,333 1,598 1,272 28 2,331 1,594 1,269
29 2,356 1,614 1,281 29 2,353 1,612 1,278
30 2,378 1,628 1,289 30 2,376 1,627 1,288
31 2,391 1,639 1,313 31 2,390 1,635 1,298
32 2,438 1,663 1,332 32 2,404 1,642 1,309
33 2,479 1,696 1,344 33 2,417 1,650 1,318
34 2,529 1,730 1,375 34 2,434 1,661 1,329
35 2,575 1,764 1,405 35 2,457 1,677 1,341
36 2,625 1,797 1,437 36 2,482 1,692 1,356
37 2,670 1,834 1,472 37 2,512 1,714 1,373
38 2,721 1,868 1,508 38 2,548 1,736 1,390
39 2,771 1,907 1,547 39 2,587 1,767 1,413
40 2,823 1,941 1,585 40 2,631 1,795 1,435
41 2,872 1,979 1,622 41 2,675 1,826 1,455
42 2,926 2,015 1,662 42 2,724 1,859 1,476
43 2,979 2,053 1,706 43 2,771 1,891 1,507
44 3,035 2,091 1,752 44 2,816 1,927 1,534
45 3,090 2,134 1,805 45 2,866 1,960 1,565
46 3,150 2,179 1,865 46 2,922 2,000 1,601
47 3,215 2,227 1,939 47 2,978 2,039 1,642
48 3,282 2,277 2,026 48 3,037 2,081 1,684
49 3,353 2,331 2,091 49 3,095 2,124 1,741
50 3,430 2,387 2,142 50 3,156 2,169 1,792
51 3,511 2,452 2,220 51 3,223 2,219 1,849
52 3,598 2,542 2,267 52 3,291 2,270 1,922
53 3,693 2,655 2,347 53 3,366 2,326 2,001
54 3,790 2,731 2,444 54 3,439 2,381 2,078
55 3,889 2,802 2,590 55 3,518 2,441 2,164
56 4,002 2,858 56 3,597 2,507
57 4,112 2,941 57 3,690 2,575
58 4,237 3,058 58 3,780 2,666
59 4,384 3,193 59 3,877 2,731
60 4,597 3,380 60 3,977 2,859
61 4,725 61 4,086
62 4,915 62 4,197
63 5,078 63 4,309
64 5,319 64 4,458
65 5,548 65 4,622
台灣人壽健康安心終身醫療保險B型
-總保險費率表(無保費折扣)
男性 女性
台灣人壽健康龍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請問如果之前有保台灣人壽健康龍終身醫療保險,20年期,已經到期了這樣附約繼續繳費還有保障嗎?還是說主約到期後,附約就自動終止了呢?
· 回應 15
台灣人壽健康福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20PH32)
台灣人壽健康福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20PH32) 這張是我目前的主保單 電話中保的 2020年11月28號保的 是我的目前唯一的保單 4000日額單位 不要懷疑真的就4000 網上最高只有3000上限 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能保到4000日額 月繳4893保費 ...我的問題是 這張保單可以加附約嗎??能加那些台灣人壽的附約的??請專家跟我說說!
· 回應 5
全球人壽好安心手術醫療終身健康保險附約(105) (XPS)
對「全球人壽好安心手術醫療終身健康保險附約(105) (XPS)」有興趣請問此手術醫療是終身保障,包含住院手術及門診手術?
· 回應 30
新光人壽長照久久B型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 (BLA)
新光人壽長照久久B型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 (BLA)單位:3萬目前已經繳二年,今年邁入第三年想要請問,有比這個更好的選擇嗎 ?
· 回應 7
終身醫療建議全球人壽PHB還是台灣人壽NTPS?
30歲男規劃終身醫療險建議投保【全球人壽加倍醫靠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還是【台灣人壽新保順心手術醫療終身健康保險附加台灣人壽祝安心自付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還是建議其他終身醫療險呢?先謝謝你們🙏🏻可留下聯絡資訊🙏🏻
· 回應 13
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請問是否有業務員可以購買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呢?請問此為附約是否一定要搭配主約,如要搭配主約建議搭配什麼呢?目前偏向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想承保到最高300萬,搭配的主約希望可以壓在一萬以內,如會超出預算希望不要超出太多,謝謝。(32歲、女)
· 回應 17
台灣人壽藥安心一年定期癌症精準醫療健康保險-有興趣
請問各位保險前輩,這張新保單的優劣勢分別是甚麼呢?是不是比較適合女性?又有哪一種癌症只有標靶治療的費用比較高?
· 回應 20
臺銀人壽安心傳家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HR)
臺銀人壽安心傳家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HR)請問主約 付不出來,可以減額繳清嗎?
· 回應 5
安泰人壽定額型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NPSI)
安泰人壽定額型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NPSI) 乳房腫瘤 大約2.3公分 第四級外科病理   門診手術此保單單位10 請問這樣初估可以理賠多少呢   
· 回應 7
富邦人壽新加倍安心醫療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新加倍安心醫療健康保險 10單位  終身富邦人壽新住院醫療 定期健康保險附約計劃A請問小孩皮下囊腫門診手術切除,那可以申請理賠金額是多少,當天門診手術的收據,和回診拆線門診收據 有另外理賠嗎如果請醫生開去疤凝膠(自費)有算在理賠裡嗎
· 回應 6
台灣人壽傳承富足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O9VO)
請問台灣人壽傳承富足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O9VO)此主約繳納費用是隨著年齡每5年遞增浮動的嗎?
· 回應 9
(停售)台灣人壽長吉增額終身防癌健康保險 (430)
請問這項已停售產品:(停售)台灣人壽長吉增額終身防癌健康保險 (430)一個單位是多少錢?
· 回應 10
全球人壽 加倍醫靠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 PHB
對「全球人壽加倍醫靠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PHB)」56歲買這好嗎
· 回應 11
已投保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台灣人壽真愛一世情終身壽險、台灣人壽長利養老保險、國泰人壽富貴年年終身壽險,想補足醫療險、重大傷病、失能險....等
43歲、女性、小家庭、學校內勤,家人幫忙投保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台灣人壽真愛一世情終身壽險、台灣人壽長利養老保險、國泰人壽富貴年年終身壽險,繳費都已期滿,知道有些還是不OK的終生險,想補足醫療險(含門診手術..等)、重大傷病、失能險....等 ,想從全球、南山人壽、台北富邦.、台壽、國泰壽...等保險中,找出最自己最合適的保險規劃。
· 回應 16
宏泰人壽卡健康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宏泰人壽卡健康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CIB 還可以買嗎?
· 回應 10
台灣人壽新珍元氣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乙型) (DD8/T01N3)
我想保這張保單,因為有理賠輕度及重度的部份,請問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嗎?
· 回應 7
想投保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
30 歲男住板橋,想投保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 (LEGOAE),請問有業務協助我規畫一份醫療保單嗎?想問一下,在這裡找的業務能夠協助我用「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 (LEGOAE)  保額 100 元」的方案投保嗎?還是一定要找中國人壽的業務才能呢?再麻煩大家了,謝謝!
· 回應 16
全球人壽臻鑫久久豁免保險費健康保險附約(B型) (XWB)
請問想要加這個附約,有限制主約最低金額嗎?
· 回應 13
對台灣人壽實實在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有興趣
如標題,請問大家台灣人壽實實在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NTYH1701) 以現在實支實付的環境來看,CP值是算高?門診手術額度可以超過5萬,但沒有看到表中有住院手術,是併入住院醫療給付還是手術費就不賠呢?另外台灣人壽龍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也是醫療實支,門診額度只有三萬,以計畫二來跟(NTYH1701) 計畫三來比較,住院醫療跟門診手術額度都沒有比較高,為什麼30~39歲的保費會比較貴呢?
· 回應 28
台灣人壽臻美利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台灣人壽臻美利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想請問有比保誠好嗎?謝謝
· 回應 17
臺銀人壽新安心享終身保險 (JC)
主要想買附約實支實付想詢問臺銀人壽新安心享終身保險 (JC) 此主約可以減額繳清嗎?
· 回應 7
台灣人壽傳承富滿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8F0)
想請問如果以台灣人壽傳承富滿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8F0)20年期保額10萬,作為主約,是否可以不受滿萬元才可出單的限制?
· 回應 23
台灣人壽傳承富足利率變動型 終身壽險T09V0 減額繳清
人生第一張保單 目前規劃主約:T09V0 台灣人壽傳承富足利率變動型 終身壽險 12年期  300,000元附約:HNRC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1年期 計畫三(日額2,000元)YCD 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1年期 1,000,000元SPAR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1年期 1,000,000元 NAMR 台灣人壽龍好意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1年期 50,000元 請問如果主約 繳完一年後辦理減額繳清 推薦嗎?因考量到保近不保遠,個人規劃也不婚不生小孩,如果把主約的保費 拿去投資做運用,好像能創造更多複利,請問大家的看法如何? 謝謝~
· 回應 9
對「台灣人壽龍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TYH1901)」有興趣
對「台灣人壽龍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TYH1901)」有興趣請問搭配最便宜的為何?被保人70歲謝謝
· 回應 17
請問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還未到期可以增加附約嗎?
請問以前台灣人壽的主約(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目前還在繳費,主約日期到2025年11月現在底下還能不能增加附約防癌YCD 100萬、或重大傷病CIR4 100萬嗎?
· 回應 3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載資訊係依保險公司公開資料整理,僅供資訊查閱參考,不得作為投保建議、財務諮詢、保險招攬或媒合,亦不應視為對任何保險商品之推薦或背書。如您並非保險從業人員或不具備相關保險專業知識,請勿僅依本網站內容作成投保決定,並應洽詢依法具備資格之保險專業人員或保險公司。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台灣人壽

其他醫療險

更多..
在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