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給付一般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外,另按其實際住進加護病房日數乘以本附加條款約定
之「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額」給付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
最高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每次住院加護病房最高給付日數」為限。
(三) 燒燙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而住院診療,
本公司除按約定給付一般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外,另按其實際住進燒燙傷病房日數乘以本
附加條款約定之「燒燙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額」給付燒燙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但同
一次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每次住院燒燙傷病房最高給付日數」為限。
(四)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癌症住院時,本公司除按約定給付一般病房住院日
額保險金外,另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額」給付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每次癌症住院最
高給付日數」為限。
被保險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於同一日內重複住進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或因癌症住院
診療者,僅得就其中一項住院日額保險金申請給付。
二、實支實付型:
(一) 每日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
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每日住院病房費
用保險金」,但每日最高給付金額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每日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一
般病房)」為限。
1. 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2. 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3. 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於前述住院期間,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確定必須進住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或因癌症住院
診療者,於進住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或因癌症住院診療期間內,其「每日住院病房費用
保險金」最高給付金額改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每日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加護病房、
燒燙傷病房或因癌症住院診療)」為限。
被保險人每次住院給付日數合計不得超過「每次住院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日數」。
(二) 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
對象身分經醫院或診所診斷時,必須實施非屬附表所列重大手術項目之手術且已施行者,
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
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實際支付手術費核付「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但被保險人
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一般手術)」
為限。
若該被保險人接受附表所列重大手術項目之一且已施行者,其「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同
一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改以本附加條款約定之「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重大手術)」
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