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有投保台銀,但1Q條款中,本附約所稱「手術」係指符合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ICD-9-CM)手術處置碼01 至 16、18 至 22 及 25 至 86 之手術處置(詳附表一)。寫這樣到底門診手術跟住院手術有沒有227限制呀?實在看不懂,有人可以幫忙解答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