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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健檢(無病)被醫師點散瞳致眼睛長期失焦可理賠意外傷害險嗎?
各位專家好! 年度眼科健檢(是健檢,非因眼睛不舒服且非眼睛有病去看診)時,眼科醫生點散瞳(為了照眼底鏡)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接著整整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   1. 請問可以申請意外傷害險(實支實付型)理賠嗎? 2. 如果可以,請問申請理賠時,怎麼填可以避免專員的誤解和來回溝通呢?   ----------我覺得符合意外傷害險(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理賠是因為: A. 非由疾病引起: 是醫生點散瞳引起的,「點散瞳是動作、不是疾病」。而且點完馬上開始失焦。 事後看2個國外眼科醫生,她們的醫療紀錄都支持長期失焦是那位醫生點散瞳引起的。   並無眼疾或眼睛不舒服而看診。是年度眼檢(在國外),就像年度身體健檢、年度婦科檢查、半年度洗牙,都不是有病去看的。   醫療行為事故可以是意外傷害事故: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修正後發布之函文,就「意外傷害事故」即已釋示「指非由疾…」,而未將全部醫療所致事故排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保險上字第3號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4/anesthesia.html) B. 外來: 醫生點的 C. 突發: 點完散瞳馬上開始失焦   保單: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P.S. 此保單理賠海外看病 P.S.1. 因為散瞳變質、過期,還是醫生點錯藥,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也無關符合理賠。 P.S.2. 我的醫療險都要手術或住院才賠。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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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保單健檢
住院日額
將自己的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跟住院有關的項目列在下面,另外還有癌症險的住院日額就不列出了1.因為不知道現在住院需要多少花費,但又看大家說現在住院天數很少,不知道目前這樣的住院日額足夠嗎?2.住院醫療終身險這張主約底下沒有其他附約,因為保費蠻貴的,一年要繳8千左右,已經繳3年了不知道要繼續繳滿20年還是解約?如果住院用不太到會想解約個人保險1.住院醫療終身癌症醫療每日加護病房:2,000元住院日額保險金:1,000元住院前後門診:250元意外醫療住院日額保險金: 1,000元每日加護病房: 2,000元住院前後門診: 250元每日燒燙傷病房: 2,000元疾病醫療住院日額保險金: 1,000元每日加護病房: 2,000元住院前後門診: 250元個人保險2.手術醫療終身+實支實付+意外險癌症醫療住院日額保險金: 2,000元癌症住院手術: 3,000元~8萬意外醫療住院日額保險金: 3,000元意外骨折: 3,750元~40萬每日加護病房: 2,000元意外脫臼手術: 5萬~15萬每日燒燙傷病房: 2,000元出院療養金: 500元實支實付門診手術限額(需扣自負額1千): 2萬傷害醫療限額: 5萬醫療及雜項限額: 20萬特定處置保險金限額(需扣自負額1千): 2萬每日住院限額: 2,000元疾病醫療住院日額保險金: 2,000元手術醫療住院手術療養、慰問: 3,000元住院手術: 3,000元~8萬門診手術: 3,000元~8萬特定處置保險金: 500元~4萬意外創傷縫合處置: 500元~1,000元團險1.員工團體住院醫療日額保險住院醫療日額(每日) 1,000 元加護病房日額(每日) 3,000 元出國住院日額(每日) 1,000 元出院療養日額(每日) 500 元團險2.員工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暨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住院日額醫療保險金(每次事故最高給付 90 日) 1,000 元/日加護病房住院慰問金(每次事故最高給付 60 日) 1,000 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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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2個手術而同時期住院&術後同時復健2位置,住院&復健保險金算2筆還是1筆?
各位專家好! 1. 若因動2個手術而同時期住院(2025/1/1~2025/1/3),請問「住院醫療保險金」理賠2筆還是1筆呢? 2. 若動完這2個手術去復健,每次去醫院復健都同時復健2個手術影響區域,請問「復健保險金」理賠2筆還是1筆呢? 3. 請問多病理賠時,是一個病跑一次保單看哪些符合理賠,合了就賠。接著拿第二個病跑一次保單,合了就賠嗎?若不是,請問是怎麼看的呢? 4. 我查到新一代保單,住院日額醫療保險金會有這一句: 「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若同時治療二種以上之疾病(含精神疾病)時,本公司將以給付上限較高者之疾病為準」 我的保單是20幾年前的,沒這句。後來保險公司賣的新保單加那句避開付多筆,是因為我這種老保單住院保險金會付多筆嗎?(新一代例子: 第11條https://www.cathaylife.com.tw/cathaylife/-/media/7253dfd685a848449b6164739f4e360e.pdf?sc_lang=zh-tw&hash=945335A620C957D43CA47D06961FFCFD)我的保險專員普遍用最嚴格角度,甚至有條文在眼前仍睜眼說瞎話的。如果直接送件,專員很高機會直接拒賠2筆。   望諸位專家開釋,例如分享經驗/案例/業界實務/法院或政府裁定。   -------------------A. 同張保單的手術保險金我拿的是2筆。(「被保險人同一次接受二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手術保險金」應分別計算。」) B. 住院和復健金的條款沒有寫什麼情況「分別計算」。意即沒有明文不能分別計算。但我擔心沒明寫,專員就直接當不用付。 C. 左右兩側器官動手術,有各自的疾病       保單: 幸福人壽常春藤醫療終身保險附約(https://www.doc88.com/p-4661261797258.html)條款: 【住院醫療保險金】 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於被保險人實際住院期間,每日按「住院日額」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住院醫療保險金」保險金之給付,每次住院以最高365日為限。 【復健保險金】 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於住院診療出院後仍須至醫院接受復健治療時,本公司依據其於住院診療出院後90日內實際進行復健治療日數,每日按 「住院日額」之50%給付「復健保險金」。但每次住院最高以90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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