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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投保規劃
請益實支實付與重大傷病險~
請問我第一家為民國94年保主約 南山99終身防癌險(20萬)附約.HS住院醫療15單位(實支實付75000)PAR新人身意外 (保額50萬)MN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無全民健康保險(2萬)AI傷害保險附約(54萬)第二張民國97年保主約 南山康祥一生終身保險--D型 (壽險3萬)附約終身醫療健康保險(1000)記得是終身住院日額1000,好像很沒力的保單,本來不想繳了,但是再3次就繳完了😂第三張民國100年保南山真安心手術醫療終身保險(1000)主要為門診手術,依照不同部位理賠不同倍數,但記得金額都偏低。第四張是二、三年前新人壽光長扶心安保險,記得是年繳五千多,有達到失能理賠的話,一個月補貼5000元。想請問南山為我的第一家實支實付,業務說民國96年10月22前都可副本理賠是正確的嗎?我現在還可以保另外一家正本理賠,南山用副本嗎?如果不行,是否可以在南山實支實付增加額度用補差額方式,或是砍掉重練另一家正本實支實付?另外想欠缺重大傷病險,各位有推薦的嗎? 感恩。☆☆☆這兩天聯絡客服,確定舊南山HS是副本理賠,但是要加新的1HSD自負額補差額到20萬(自負額75000),這個就需要正本(打客服說這個IHSD也是副本,但業務斬釘截鐵說這是113/7/1後絕對是正本)??現在我的問題是原來的HS額度75000以外,很猶豫要直接在南山加自負額(似乎成本比較低,再補差額2500左右,不用另外綁主約,但是額度兩個加起來就是20萬而已)此外此討論區很多保險員建議新光補強實支實付(額度可一次拉高),但是打電話去問客服,得到的回答是新光只能當第一家?(有說舊南山是副本理賠)所以現在不知該怎麼做比較好?請給我建議重大傷病沒意外大家都推薦全球,我會考慮50或100萬額度,畢竟舊的所有加起來目前一年已經要四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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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保險觀念
保單條款問題
舊版)富邦人壽新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HS)被保險人因第六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在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內,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第三項各款實際支出之病房費用,按日給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係住進加護病房診療者,在加護病房住院診療期間,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提高為一.五倍,但提高之日數最多以七日為限。被保險人因第六條之約定而以非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在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內,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第三項各款實際支出病房費用的百分之七十五金額,按日給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係住進加護病房診療者,在加護病房住院診療期間,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提高為一.五倍,提高之日數最多以七日為限。本條所稱病房費用係指下列各款費用:一、病房費。二、膳食費。三、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四、醫師診察費。依據第一、二項計算之第三項各款實際支出之病房費用每日總和之金額超過「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時,其超過之金額得併入第九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中計算,但最高以實際發生且依據第一、二項計算之「醫師診察費」及「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之和為限,且併入後之總額仍不得超過本附約所載,被保險人投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想問一下他這個的意思是說病房費用超過限額可以併入住院雜費的意思嗎?假設我的限額是2000,然後實際費用是2600,那多出的600是可以併入雜費的意思嗎?另外他又說最高以實際發生且依據第一、二項計算之「醫師診察費」及「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之和為限 ?可是我之前看別人住院的收據的部分好像沒有特別看到醫師診察費和護理費那些項目,那這樣要怎麼認定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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