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第一家為民國94年保
主約 南山99終身防癌險(20萬)
附約.HS住院醫療15單位(實支實付75000)
PAR新人身意外 (保額50萬)
MN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無全民健康保險(2萬)
AI傷害保險附約(54萬)

第二張民國97年保
主約 南山康祥一生終身保險--D型 (壽險3萬)
附約終身醫療健康保險(1000)
記得是終身住院日額1000,好像很沒力的保單,本來不想繳了,但是再3次就繳完了😂

第三張民國100年
保南山真安心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1000)主要為門診手術,依照不同部位理賠不同倍數,但記得金額都偏低。

第四張是二、三年前新人壽光長扶心安保險,記得是年繳五千多,有達到失能理賠的話,一個月補貼5000元。

想請問南山為我的第一家實支實付,業務說民國96年10月22前都可副本理賠是正確的嗎?我現在還可以保另外一家正本理賠,南山用副本嗎?
如果不行,是否可以在南山實支實付增加額度用補差額方式,或是砍掉重練另一家正本實支實付?
另外想欠缺重大傷病險,各位有推薦的嗎?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