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4-2
遠雄人
遠雄人遠雄人
遠雄人壽永安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壽永安手術醫療終身保險壽永安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壽永安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本保險為不分紅保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單單
單,
,,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不參加紅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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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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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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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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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
::
:手術醫療
手術醫療手術醫療
手術醫療保險金
保險金保險金
保險金、
、、
、住院手術療養保險金
住院手術療養保險金住院手術療養保險金
住院手術療養保險金、
、、
、重大手術慰問保險金
重大手術慰問保險金重大手術慰問保險金
重大手術慰問保險金、
、、
、
意外創傷縫合處置保險金
意外創傷縫合處置保險金意外創傷縫合處置保險金
意外創傷縫合處置保險金、
、、
、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
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
無理賠紀錄增值保險金、
、、
、祝壽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
、、
、身故保險金或
身故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或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喪葬費用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
喪葬費用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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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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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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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間
等待期間等待期間
等待期間:
::
:本險所稱
本險所稱本險所稱
本險所稱「
「「
「疾病
疾病疾病
疾病」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
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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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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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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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契約
本契約本契約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
。
※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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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為確保權
惟為確保權惟為確保權
惟為確保權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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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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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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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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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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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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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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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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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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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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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把握保單契約撤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並把握保單契約撤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
銷之時效
銷之時效銷之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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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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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
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
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之金額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險費之金額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險費之金額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險費之金額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
。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83–083
傳真:(02)2345–9567
電子信箱(E-mail):3277@fglife.com.tw
備查文號:民國 98 年 09 月 14 日 (98)遠雄壽字第721號函
備查文號:民國 106 年 01 月 01 日 遠壽字第 1060000033 號函
第一條
第一條第一條
第一條【
【【
【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
】】
】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
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
第二條第二條
第二條【
【【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
】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
第
第第
第三
三三
三條
條條
條【
【【
【契
契契
契約撤銷權
約撤銷權約撤銷權
約撤銷權】
】】
】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之意思表示到達
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
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
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
第第
第四
四四
四條
條條
條【
【【
【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
】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就下列疾病不適用前述自契約生效日起需持續有效三十日
之限制:
(ㄧ)苯酮尿症
(二)先天性甲狀腺低能症
(三)高胱胺酸尿症
(四)半乳糖血症
(五)葡萄糖六磷酸鹽去氫酶缺乏症
(六)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
(七)楓漿尿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