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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遠雄人壽完美人生傷害保險附約

這是附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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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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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H-1
遠雄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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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完美人生傷害保險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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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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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紅利分
不參加紅利分不參加紅利分
不參加紅利分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目:
1.
1.1.
1.
2.
2.2.
2.
3.
3.3.
3.
4.
4.4.
4.
5.
5.5.
5.
6.
6.6.
6.
7.
7.7.
7.
8.
8.8.
8.意
9.
9.9.
9.意
10.
10.10.
10.
金、
、11.
11.11.
11.意
12.
12.12.
12.特
13.
13.13.
13.意
經本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0800–083–083 備查文號:民國 107 02 09
遠壽字 1070000002 號函
傳真: (02)2345–9567
電子信箱(E-mail)
3277@fglife.com.tw
第一
第一第一
第一
保險保險
保險
保人
請,經本公司同意附加於主契約訂定之。
本附約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附約的構成部分
於被
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名詞名詞
名詞
本附約名詞定義如下:
一、「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二、「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三、「中國民國境內」:係指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等由中華民國政府所管轄之範圍
發有
可行駛證明之車輛,但不包括機車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時營
含加班班次)於兩地間之特定路線,且對大眾開放之運輸交通工具。
期間
行為
運輸
工具而獲有報酬之駕駛員或受僱服務於該運輸工具之人員。
地或
運行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所致之意外傷害事故
ICD-9-CM手術 79.81
79.89 之手用新版分類標準(例如:ICD-10-PCS),本公司於判斷時,應以
與新版分類標準相對應之代碼做為判斷標準。
十、「內臟」:係指人體胸腔和腹腔內所包藏的各種器官。
十一、「切開術」:係指經由開刀打開一切口並須施行縫合之手術。
法人
十三、「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合法執業者
十四、「診所」: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設立並具備開業執照之診所。不含國術館、接骨所。
實在
含全
稱之日間留院
XHH-2
不視
院。
陸上
害事
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成殘廢或身故。
或地下運行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所致之意外傷害事故。
運行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所致之意外傷害事故
航行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所致之意外傷害事故
意外
傷害
蒙受傷害而致成殘廢或身故
使使
故者
民國境內」陸上颱風警報期間於警戒區域內直接因颱風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者。
積水導致地面遭水迅速淹沒而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者
(四)「雷擊意外傷害事故」:係指被保險人遭受雷擊意外傷害事故者。
滿一歲
後每經過一個保單年度加算一歲
燒燙
斷符
),但未來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變更時,以變更後之範圍為準)。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保險保險
保險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公司依照本附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臟或
傷、脫臼
二、遭受交通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重大創傷。
第四
第四第四
第四
保險保險
保險
本公司對本附約應負的責任,自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經本公司同意承保時開始。
度保
週年日之前一日為到期日。
年度
單週年日之前一日為到期日。但本附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五
第五第五
第五
附約附約
附約
滿人得
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七十五歲之保單年度末為止。
重新
保險費。要保人如不同意續保費率者,本附約之保險效力自保險期間屆滿日終止。
續保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附約效力的停止,準用第六條之約定
第六
第六第六
第六
第二第二
第二
寬限寬限
寬限
點交
,年
單所
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XHH-3
約定
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事故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由給付保險金內扣除本附約欠繳保險費。
意外意外
意外
外傷
八十
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未達十六歲者,無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力者
保險人,其意外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公司
分本
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附)
範圍
如有
其喪
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特定特定
特定
自特
外,
險人
亡與該特定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未達十六歲者,無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力者
保險人,其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公司
分本
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附)
範圍
如有
其喪
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給付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大眾大眾
大眾
外傷
條約
一百
係者
在此限。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類型 給付金額
陸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保險金額
水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二倍保險金額
航空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四倍保險金額
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未達十六歲者,無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力者
保險人,其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公司
分本
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XHH-4
附)
範圍
如有
其喪
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給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意外意外
意外
一百
險金
之殘
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時,
一足
僅給付一項意外殘廢保險金;若殘廢項目所屬殘廢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意外殘廢保險金。
表(
廢保
,但以前的殘廢,視同已給付意外殘廢保險金,應扣除之。
併之
金額
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特定特定
特定
生之
十條
例計
人之
與該特定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程度
一手
目的
意外殘廢保險金。
領附
目給
廢保險金,但以前的殘廢,視同已給付特定意外殘廢保險金,應扣除之。
併之
累計
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大眾大眾
大眾
輸交
程度
度與
一百
果關
,不在此限。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類型 給付金額
陸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保險金額
水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二倍保險金額
航空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四倍保險金額
二項
金額
若殘
目所屬殘廢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殘廢保險金
XHH-5
)的
金者
眾運
通工具意外殘廢保險金,應扣除之。
併之
意外
保險金時,本公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上表所列之金額為限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重大重大
重大
時之
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意外意外
意外
一百
確定
之日
一百
有因
係者,不在此限。
滿定繼
付至給付期限屆滿為止
年利
分之二貼現)予本附約之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後,本公司不再負給付意外殘廢補償保險金之責任。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意外意外
意外
一百
住院
有因
係者,不在此限。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以給付一次意外住院慰問保險金為限。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意外意外
意外
一百
十乘
斷確
折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骨折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付;
骨骼龜裂者,按完全骨折給付比例的四分之一給付
如同時蒙受下表所列二項(含)以上骨折項目時,僅給付一項較高比例的意外骨折保險金。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以給付一次意外骨折保險金為限
骨折項目 完全骨折給付比例
1.指 2%
2.趾 2%
3.鼻骨、眶骨(含顴骨 8%
4.掌 8%
5.蹠 8%
6.下顎(齒槽醫療除外 12%
7.肋 8%
8.鎖 10%
9.橈骨或尺骨 15%
10.膝蓋骨 15%
11.肩胛骨 20%
12.椎骨(包括胸椎、腰椎及尾骨 25%
13.骨盤(包括腸骨、恥骨、坐骨、薦骨) 25%
14.頭蓋骨 30%
XHH-6
骨折項目 完全骨折給付比例
15.臂 25%
16.橈骨及尺骨 25%
17.腕骨(一手或雙手) 25%
18.脛骨或腓骨 25%
19.踝骨(一足或雙足) 25%
20.股 30%
21.脛骨及腓骨 30%
22.大腿骨 35%
議給
險金
任。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意外意外
意外
,自
治療
術保
能證
保險人之脫臼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脫臼項目 脫臼給付比例
1.頷關節 5%
2.腕關節 5%
3.肩關節 10%
4.肘關節 10%
5.足踝關 10%
6.髖關節 15%
7.膝關節(膝蓋骨除外 15%
施行
同一
給付
意外脫臼手術保險金為限。
列之
明訂
不給付之部位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特定特定
特定
日以
,並
付特
大創
該交通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同一交通事故以給付一次特定交通事故重大創傷保險金為限
住院
日者,本公司仍給付特定交通事故重大創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同一保險期間內,本公司以給付一次特定交通事故重大創傷保險金為限。
意外意外
意外
內臟內臟
內臟
一百
金。
事故
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一、內臟損傷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施行胸腔或(及)腹腔之切開術治療
二、腦損傷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施行腦部之切開術治療。
之切
術治
,本公司以給付一次意外內臟或腦損傷手術保險金為限
XHH-7
二十二十
二十
保險保險
保險
、颱
、水
公司
較高金額之該項保險金給付
第十
合計
以保險金額為限。
條及
保險
總金額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合本
運輸
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總金額合計最高以下表約定之給付金額為限。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類型 給付金額
陸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保險金額
水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二倍保險金額
航空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 四倍保險金額
殘廢
金、
運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與已受領金額間之差額負給付責任
第十
之約定分別申領保險金,不適用第二項至第四項之約定
除外除外
除外
原因原因
原因
、住
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本附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本附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內臟
損傷、脫臼、重大燒燙傷、住院時,本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不保不保
不保
燙傷
院或傷害時,除本附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附約附約
附約
主契約停止效力時,本附約效力亦同時停止。
復」
定辦理,但於計算本附約應清償保險費時,應按當期應繳保險費,就未到期之日數比例計算之。
附約附約
附約
本附約訂立時,僅要保人知保險事故已發生者,本附約無效。本公司不退還所收受之保險費
告知告知
告知
有為
除本
退的事
,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附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XHH-8
公司
該項通知送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附約附約
附約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附約。
前項附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始生效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如尚未滿期,其效力持續至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或累
領之各項保險金總額已達給付上限而終止時,不在此限
二、主契約申請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
被保
之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該被保險人之未滿期保險費。
職業職業
職業
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職務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即時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應
業或職務變更之日起按其差額比率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自
滿公司
分類在拒保範圍內者,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得終止本附約,並按日計算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發生
事故者,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
保險保險
保險
人應
儘速
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限內
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失蹤失蹤
失蹤
處理處理
處理
日起滿
意外
用保
險金
意外
,其
行給
他保險金情事者,仍依約給付。
特定特定
特定
保險保險
保險
或喪或喪
或喪
大眾大眾
大眾
通工
通工通工
通工
保險保險
保險
或喪或喪
或喪
金」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害事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四、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五、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三十三十
三十
意外意外
意外
特定特定
特定
大眾大眾
大眾
保險
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XHH-9
交通
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四、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保險
調關資
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三十三十
三十
重大重大
重大
受益人申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外傷
故證明文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
四、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三十三十
三十
意外意外
意外
受益人申領「意外殘廢補償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僅初次申領「意外殘廢補償保險金」時檢附
殘廢
保險金」時檢附)
四、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廢補
險金」,除前項所列文件外,應另檢具下列文件:
ㄧ、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
十四十四
十四
意外意外
意外
受益人申領「意外住院慰問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或被
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院證明)
四、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特定特定
特定
損傷
損傷損傷
損傷
金」
意外內臟或腦損傷手術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為醫
,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
四、X 片。(申領「意外骨折保險金」時檢附)
(申
特定交通事故重大創傷保險金」時檢附)
六、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三十三十
三十
受益受益
受益
險金
通事
指定
更。
受益人之指定及變更,要保人得依下列約定辦理,並應符合指定或變更當時法令之規定
一、於訂立本附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不得
XHH-10
本公司。
時為
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本公司為各項保險金給付時,應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
用保
益人
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該部分保險金之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三十三十
三十
受益受益
受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險人
他受
三十三十
三十
投保投保
投保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息退
保人
退保險
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費與
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的保險費。
退第二
三條法定週年利率計算
三十三十
三十
變更變更
變更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本附約所載之最後住所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要保人
四十四十
四十
時效時效
時效
由本附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四十四十
四十
批註批註
批註
方書
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四十四十
四十
管轄管轄
管轄
國境
及民
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XHH-11
附表附表
附表
殘廢殘廢
殘廢
項目 項次
殘廢程度
殘廢
等級
給付
比例
神經障害
( 1)
1-1-1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包括植物人狀態或氣切呼吸器輔
助,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
扶助,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1 100%
1-1-2
中樞能遺存高度障害,須長期臥床或無法自行翻身
終身,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之一部分須
人扶助者
2 90%
1-1-3
中樞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
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尚可自理者
3 80%
1-1-4
中樞能遺存障害,由醫學上可證明局部遺存頑固神
症狀,且勞動能力較一般顯明低下者
7 40%
1-1-5
中樞能遺存障害,由醫學上可證明局部遺存頑固神
症狀,但通常無礙勞動
11
5%
視力障害
( 2)
2-1-1
雙目均失明者
1 100%
2-1-2
雙目視力減退0.06以下者。
5 60%
2-1-3
雙目視力減退0.1下者
7 40%
2-1-4
一目失明,他目視力減退至0.06下者
4 70%
2-1-5
一目失明,他目視力減退至0.1以下者。
6 50%
2-1-6
一目失明者。
7 40%
聽覺障害
( 3)
3-1-1
兩耳鼓膜全部缺損或兩耳聽覺機能均喪失 90 貝以上者
5 60%
3-1-2
兩耳聽覺機能均喪 70分貝以上者。
7 40%
缺損及機
障害( 4)
4-1-1
鼻部缺損,致其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9 20%
( 5)
5-1-1
永久喪失咀嚼、吞嚥或言語之機能者
1 100%
5-1-2
咀嚼、吞嚥及言語之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5 60%
5-1-3
咀嚼、吞嚥或言語構音之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7 40%
胸腹部臟
機能障害
( 6)
6-1-1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要
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1 100%
6-1-2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高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且日常生
活需人扶助。
2 90%
6-1-3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但日常生
活尚可自理者
3 80%
6-1-4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祇能從事輕便工作者。
7 40%
臟器切除
6-2-1
任一主要臟器切除二分之一以上者。
9 20%
6-2-2
脾臟切除
11
5%
6-3-1
膀胱機能完全喪失且無裝置人工膀胱者。
3 80%
( 7)
7-1-1
脊柱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7 40%
7-1-2
脊柱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者。
9 20%
8-1-1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
1 100%
8-1-2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二大關節以上缺失者
5 60%
8-1-3
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
6 50%
( 8)
8-2-1
雙手十指均缺失者
3 80%
8-2-2
雙手兩拇指均缺失者。
7 40%
8-2-3
一手五指均缺失者
7 40%
8-2-4
一手包含拇指及食指在內,共有四指缺失者。
7 40%
8-2-5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者
8 30%
8-2-6
一手包含拇指或食指在內,共有三指以上缺失者。
8 30%
8-2-7
一手包含拇指在內,共有二指缺失者
9 20%
8-2-8
一手拇指缺失或一手食指缺失者
11
5%
8-2-9
一手拇指及食指以外之任何手指,共有二指以上缺失者
11
5%
XHH-12
項目 項次
殘廢程度
殘廢
等級
給付
比例
( 9)
8-3-1
兩上肢肩、肘及腕關節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2 90%
8-3-2
兩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各有二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3 80%
8-3-3
兩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各有一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6 50%
8-3-4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6 50%
8-3-5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二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7 40%
8-3-6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一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8 30%
8-3-7
兩上肢肩、肘及腕關節均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4 70%
8-3-8
兩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各有二大關節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5 60%
8-3-9
兩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各有一大關節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7 40%
8-3-10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均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7 40%
8-3-11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二大關節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8 30%
8-3-12
兩上肢肩、肘及腕關節均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者
6 50%
8-3-13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均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者
9 20%
( 10)
8-4-1
雙手十指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5 60%
8-4-2
雙手兩拇指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8 30%
8-4-3
一手五指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8 30%
8-4-4
一手包含拇指及食指在內,共有四指永久喪失機能者。
8 30%
8-4-5
一手拇指及食指永久喪失機能者
11
5%
8-4-6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三手指以上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9 20%
8-4-7
一手拇指或食指及其他任何手指,共有三指以上永久喪失機能者
10
10%
9-1-1
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1 100%
9-1-2
一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有二大關節以上缺失者。
5 60%
9-1-3
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6 50%
縮短障害
( 11)
9-2-1
一下肢永久縮短五公分以上者。
7 40%
( 12)
9-3-1
雙足十趾均缺失者
5 60%
9-3-2
一足五趾均缺失者
7 40%
( 13)
9-4-1
兩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2 90%
9-4-2
兩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各有二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3 80%
9-4-3
兩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各有一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6 50%
9-4-4
下肢髖、
6 50%
9-4-5
一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有二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7 40%
9-4-6
一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有一大關節永久喪失機能者。
8 30%
9-4-7
兩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均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4 70%
9-4-8
兩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各有二大關節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
者。
5 60%
9-4-9
兩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各有一大關節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
者。
7 40%
9-4-10
一下
7 40%
9-4-11
一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中,有二大關節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8 30%
9-4-12
兩下
6 50%
9-4-13
一下
9 20%
(
14)
9-5-1
雙足
7 40%
9-5-2
一足五趾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9 20%
XHH-13
1
1-1.
(MMSE)
(modified Rankin Scale, mRS)
(CDR)
、神檢查
為依
(1)
便穿居、
入浴
(2)
覺障
退力仍
非他
(3)
像檢
證明檢查
(4)
位所
其中
定其
1-2.
時,
1-3.
1-1
經專
下列
(1)
雖經
(2)
雖經
1-4.
其審
(1)
事任
者:
(2)
因中適用
1-5.
害、尿
1-1
之原
1-6.
候,定其
2
2-1.
「視
(1)
應用眼視
(2)
視力
(Malingering)
」檢
2-2.
0.02
辨眼
2-3.
3
3-1.
兩耳
3-2.
聽覺
Audiometer
)行
3-3.
內耳按其
4
4-1.
側鼻
5
5-1.
嚼機
(1)
流質
XHH-14
(2)
糊、
之食
5-2.
障害
(1)
等之
音機
(2)
頭音
種語
A.
雙唇
(
發音
)
B.
唇齒
(
發音
)
C.
舌尖
(
發音
)
D.
舌根
(
發音
)
E.
舌面
(
發音
)
F.
舌尖
(
發音
)
G.
舌尖
(
發音
)
5-3.
害」
6
6-1.
胸腹
(1)
胸部胸膜
(2)
腹部、脾
(3)
泌尿尿尿
(4)
生殖
6-2.(1)
、胰
腸、尿尿
(2)
前述臟以
6-3.
生活基本
6-4.
尿尿
(
與輸尿
)
7
7-1.
中較
7-2.
脊柱
X
光照應依
審定
(1)
且喪
運動
(2)
失生
範圍
(3)
脊柱以下
8
8-1.
「手
(1)
在拇
(2)
其他
8-2.
若經
8-3.
部份
9
9-1.
「一用,
(1)
一上久喪
(2)
一上
9-2.
「一肢各
下列
(1)
一上均永
XHH-15
(2)
一上
9-3.
以生
(1)
「喪
(2)
「顯
(3)
「運
9-4.
運動
(1)
以各度明
動範圍參
(2)
經石
9-5.
上下
10
10-1.
「手
(1)
在拇之一
(2)
在其動範
(3)
拇指
11
11-1.
下肢健側
12
12-1.
「足
13
13-1.
「一廢用
(1)
一下機能
(2)
一下
13-2.
、「該項
規定
14
14-1.
「足
(1)
範圍
(2)
上者
(3)
在第一趾
15
15-1.
之判月治
療後定。
XHH-16
上、下肢關節名稱說明圖
上、
上肢
左肩
前舉
(
正常
180
)
後舉
(
正常
6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240
度)
右肩
前舉
(
正常
180
)
後舉
(
正常
6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240
度)
左肘
屈曲
(
正常
145
)
伸展
(
正常
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45
度)
右肘
屈曲
(
正常
145
)
伸展
(
正常
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45
度)
左腕
掌屈
(
正常
80
)
背屈
(
正常
7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50
度)
右腕
掌屈
(
正常
80
)
背屈
(
正常
7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50
度)
下肢
左髖
屈曲
(
正常
125
)
伸展
(
正常
1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35
度)
右髖
屈曲
(
正常
125
)
伸展
(
正常
1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35
度)
左膝
屈曲
(
正常
140
)
伸展
(
正常
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40
度)
右膝
屈曲
(
正常
140
)
伸展
(
正常
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140
度)
左踝
蹠曲
(
正常
45
)
背屈
(
正常
2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65
度)
右踝
蹠曲
(
正常
45
)
背屈
(
正常
20
)
關節活動度
(正常
65
度)
若被定關
體關
XHH-17
【附
ICD-10-CM/PCS
2014
中文 英文
燒燙
燙傷
T31.20-T31.99
T32.20-T32.99
一、 20% Burn of >20% of total
body surface
T26.00XA-T26.92XA(第
7 位碼 A)
二、
(一
Burn confined to eye
and adnexa
T20.30XA-T20.39XA
T20.70XA-T20.79XA(第
7 位碼 A)
(二
三度
Burn of face and head,
deep necrosis of
underlying tissue (
deep
third degree) with loss
of a body part
【附
編號
創傷
創傷 創傷
1 顱腦
嚴重
脫,損,
。需
使
二十
2 顱腦
腫、
腦內
(CT)(MRI)
(PET)
1.經 CT、MRI 等影量於
20 10 以上
2.顱
3.
、出現
瘓、進、
出現
3 顱腦
聽神
顱前
顱底 CT MRI
4 頸部
脈,椎
栓形
前伸
成以栓塞
(CT)(MRI)(PET)
像學
5 頸部
經,嚴
能,頸
2
60mmHg
激性
6 頸部
能嚴
功能退治療及喉
語言
7 胸部
胸管
使
溢出 X 光胸腔積穿
刺抽
8 胸部
生呼
使備以
1./
困難
激性
2./
60mmHg。
3./
XCT75%
萎陷50%
4.胸/開胸
9 胸部
破裂
沿
X
胸部CT檢
編號
創傷
創傷 創傷
10
胸部
傷、胸
瘤。
:鎖脈、頸脈、
腋主脈、鎖骨脈、腋
胸部 X 光平部 CT 檢部大
穿
循環
11 腹部
穿孔
穿胃穿
使
炎,穿裂,包腸、空、迴
穿,引
炎,
腔,
波、 CTMRI
12
腹部
需要
部CT、MRI檢下列
1.肝
2.
手術
3.
內膿
13
腹部
尿
手術
XCT尿
MRI
包膜
1.腎
2.腎尿
14
腹部
膀胱
使尿
CTMRI
即臟
15
腹部
穿
孔、
部超並符
1.子穿
2.一
3.一穿
16
腹部
尿使尿
外滲
尿使尿尿
尿尿
須手
17
脊椎
損傷
能,大
便嚴
便尿
期存
18
脊椎
損傷
位,
根脊
椎骨 2 根以重損
肢體
19
骨盆
骨折
骨盆
X
CT、MRI
20
嚴重
燙傷
度,且
2020
%以
積的 20 20%
單位:新臺幣元/每十萬元保險金額
職業類別
保險年齡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0~5 98 81 123 101 147 122
6~10 144 87 180 109 216 131
11~15 211 84 264 105 317 126
16~20 326 203 408 254 489 305
21~25 307 200 384 250 461 300
26~30 273 178 341 223 410 267
31~35 269 181 336 226 404 272
36~40 293 199 366 249 440 299
41~45 336 228 420 285 504 342
46~50 355 269 444 336 533 404
51~55 374 336 468 420 561 504
56~60 403 413 504 516 605 620
61~65 442 510 553 638 663 765
66~70 509 625 636 781 764 938
71~75 615 770 769 963 923 1,155
職業類別
保險年齡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0~5 221 182 343 284 441 365
6~10 324 196 504 305 648 392
11~15 475 189 739 294 950 378
16~20 734 457 1,141 711 1,467 914
21~25 691 450 1,075 700 1,382 900
26~30 614 401 956 623 1,229 801
31~35 605 407 942 634 1,211 815
36~40 659 448 1,026 697 1,319 896
41~45 756 513 1,176 798 1,512 1,026
46~50 799 605 1,243 942 1,598 1,211
51~55 842 756 1,309 1,176 1,683 1,512
56~60 907 929 1,411 1,446 1,814 1,859
61~65 995 1,148 1,547 1,785 1,989 2,295
66~70 1,145 1,406 1,782 2,188 2,291 2,813
71~75 1,384 1,733 2,153 2,695 2,768 3,465
半年繳=年繳×0.52  季 繳=年繳×0.262  月 繳=年繳×0.088
第五類
第六類
遠雄人壽完美人生傷害保險附約(XHH)年繳費率表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對「遠雄人壽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RHR)」有興趣
對「遠雄人壽平安傷害保險附約 (RHR)」有興趣這保費會變動嗎?跟產險的意外險比較哪個划算啊?
· 回應 15
遠雄保險附約
個人有在民國101年購買遠雄人壽安心終身保險-20年期 (FX6)當作主約目前想要把重大傷病部分補齊,有考慮下面兩款遠雄人壽保安心重大傷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RG1)遠雄人壽保安心B型重大傷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RK1)想詢問:1.我保的主約已隔很久,現在還能再加入附約嗎?2.這兩款附約,最大差別在哪?
· 回應 3
請益「遠雄人壽意路發終身傷害保險 (XL1)」
請益「遠雄人壽意路發終身傷害保險 (XL1)」是否為平準費率?
· 回應 14
遠雄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疑問
欲幫小孩規劃遠雄癌症險,主約想規劃 "FI5 ",但有業務說此壽險附加的附約只能搭配 "遠雄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乙型條款",只有XCD有附約延續,且如果遇到完全失能的狀況(例如:失去雙手),主約理賠後會失效,底下的附約無法繼續購買。如果主約規劃 "XJ1 "就可以搭配"遠雄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丙型條款" ,則XCD跟CJ2有附約延續。打去詢問遠雄客服,客服說如果主約理賠了(但未身故)他們都會詢問客戶附約是否要再延續,如果客戶要再延續那附約還是有效。請問,如果規劃FI5全完失能理賠是否附約就都會失效了呢? 還是不管規劃這兩個任一個主約,附約都還是可以續保? 如果都可以延續,那附約延續批註條款是有甚麼作用呢? 謝謝~主約:FI5 或 XJ1 傳富新終身壽險 ( FI5)  新意大力終身傷害保險 (XJ1) 附約:CJ2+RQ1+XCD+XHQ +HZ1 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5年期 ( CJ2) 愛吉時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RQ1) 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1年期 ( XCD) 寶貝金人生傷害失能保險附約1年期 ( XHQ ) 金貼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HZ1) 
· 回應 6
「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
對「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請問 這個商品還有嗎?謝謝
· 回應 37
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
對「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裡面說:癌症醫療部分有包含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指的是甚麼? 謝謝
· 回應 11
遠雄人壽癌症終身保險附約 (RCA)
想請問大大,這個癌症終身保險附約的保單條款內容為何?我只有保單一覽表上顯示的一單位,不知道保額也查不到RCA此代號,是否已更名為其他名稱了呢?
· 回應 4
遠雄人壽解約
想請教一下,遠雄人壽和新壽保險的解約網路上找不到 終止保險契約通知書,是要去櫃檯辦理嗎?我有2份保單, 一份自己,一份兒子(12歲),要保人都是我, 2張都要解約謝謝 
· 回應 12
台中 遠雄人壽
目前已有台壽醫療(實支+日額)、意外、癌症、重大傷病 + 全球 醫療實支、重大傷病但因為壽險額度仍較低,目前看了一下比較偏好定期壽險,其中覺得遠雄人壽的定期壽險好像不錯又可以加癌症險,所以想詢問是否住在台中的遠雄業務或保經方便服務
· 回應 5
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RSL) 額度不夠
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RSL) 額度不夠最近保單健檢發現只有計畫一請問遠雄人壽有自負額的商品嗎?或者該怎麼搭配補足額度呢?
· 回應 26
尋找遠雄人壽業務
欲保單補強,已有自身一定的規劃尋找遠雄人壽台北業務請私訊我,謝謝。
· 回應 6
遠雄人壽保安康重大傷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對「遠雄人壽保安康重大傷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RN1)」有興趣,要搭配什麼主約比較好呢?
· 回應 30
徵求遠雄人壽業務
誠徵有耐心熱忱的遠雄人壽業務!(保經不考慮)要保人不囉嗦已有想法,不會有奧客殺價等要求,平常不會煩你,但萬一不幸需理賠時希望能即時找到你,希望你有耐心與同理心!但其他保險都已有規劃與想法,故無法接受其他推銷!若以上可以接受再提供聯絡方式,預計會有兩個小朋友的癌症險需求!感謝
· 回應 14
遠雄人壽保單,請提供建議~
41y女,一般內勤職務,前幾年終於買了自己的保單隨著這幾年身邊開始有親友用到保險理賠,想重新檢視是否需要調整投保內容主要希望萬一在生病的時候,能安心的接受必要的醫療、也不至於拖垮家人如果有還本的險種也可以建議,視預算跟保障內容看看是否能為養老做準備請大家給予建議,謝謝~主約遠雄人壽超好心C型失能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MB2-20 / 保額$10,000附約01 遠雄人壽新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03)HJ4 HJ4-20 / 保額$1,00002 遠雄人壽新癌症終身驗康保險附約(99) (HG5-20)HG5-20 / 保額2單位03 遠雄人壽傷害保險附約RHA / 保額$1,000,00004 遠雄人壽傷害醫療保險附約(乙型)MRB / 保額 $30,00005 遠雄人壽雄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RHG / 保額$1,00006 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RSLRSL / 保額2計畫07 遠雄人壽金好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 20年期(H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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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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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的RG1
遠雄搭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 (CG3)可以當 RG1的主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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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終身壽險請益
請問遠雄人壽以下兩張終身壽險差別在哪裡?看大多數的人都用傳富新終身壽險當主約規劃保單遠雄人壽全家保小額終身壽險(111) (LM4)遠雄人壽傳富新終身壽險(110) (F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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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遠雄人壽永安康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RSN)」有興趣
對「遠雄人壽永安康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RSN)」有興趣,主約有那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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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RJ1)理賠請教
遠雄人壽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RJ1)請問自費麻醉屬於保單住院雜費中的理賠項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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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RM1
請問RM1有227條款.我知道沒在227裡面<手術>.不理賠那當次雜費會理賠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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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有興趣
對「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有興趣已經有台新實支HXB買這個療程型的還能申請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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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遠雄人壽業務[台北市]
想加強既有的保單,增加癌症險如下尋找遠雄人壽台北市業務請私訊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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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CJ2)
想請問我2012年有買遠雄人壽保單,此附約能直接加在舊主約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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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壽或是遠雄人壽癌症險
爬文好久發現板上大家推薦全球人壽跟遠雄人壽的癌症險,各有推崇的人,不同的保經也給予了不同的方案選擇,想詢問兩個方案差異主要是在後期保費部分嗎?因為看了好久不太知道到底該選哪一個方案,再麻煩大家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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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RSL)
理賠上限6萬元。有含蓋(住院費.手術費) ? 還是分開計算。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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