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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紐約人壽歡喜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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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人壽歡喜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給付)
其他事項:
1〃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2〃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
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
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3〃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4〃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
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免權益受損
5〃 免費申訴電話:0800-088008。
6〃 傳真:02-27195864。
7〃 電子信箱(E-mail: service@nylitc.com.tw
97 05 20 日紐精算字第 9705001 號函備查
97 10 21 日紐精算字第 9710001 號函備查
97 12 19 日紐精算字第 9712003 號函備查
98 08 19 日紐精算字第 9808001 號函備查
98 11 20 日紐精算字第 9811001 號函備查
99 4 7 日依 99 2 1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19981 令修正
99 09 01 日紐精算字 9909001 號函備查
99 10 18 日紐精算字 9910005 號函備查
100 02 11 日紐精算字第 100021102 號函備查
100 09 21 日紐精算字第 100092101 號函備查
條【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
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
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條【名詞定義】
本契約使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金額」係指記載於本保險單面頁之投保金額,如該金額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
之金額為準。
二、「甲型」係指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及完全殘廢保險金為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
價值兩者取大者。
三、「乙型」係指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及完全殘廢保險金為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
價值之總和。
四、「目標保險費」係用以提供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殘廢保障及投資需求之保險費。其目
的係為使本保險單維持基本運作、支應本保險單產生之相關費用。目標保險費係根據
被保險人投保時的保險年齡、性別及當時險金額所決定之保險費。要保人如有未繳
交先前保險費年度之目標保險費時,其所繳交之保險費將先補足未達先前保險費年度
之目標保險費,並按該先前保險費年度的目標保險費之契約附加費用率計算應扣除目
標保險費之契約附加費用。
五、「彈性保險費」係指要保人除「目標保險費」外,額外繳交之保險費。要保人所繳交
保險費已達先前保險費年度及該保險費年度當期之目標保險費,該期所繳交保險費餘
額始可以彈性保險費之契約附加費用率扣除彈性保險費之契約附加費用。
六、「投資標的」係指本公司提供要保人選擇用以計算保單帳戶價值之投資工具,其選項
如附表三及附表四。
七、「投資單位」係指計算附表三中投資標的的單位數,並為本契約計算保單帳戶價值時
之依據。各投資標的之投資單位計算,按第十三條之約定辦理,當本契約之投資標的
發生配息時,本公司將其配息之稅後淨額以再投資方式增加投資單位數處理。
八、「單位淨值」係指附表三中投資標的每一單位之價格,此價格視每一交易日之市場狀
況而變動。
九、「保單帳戶」係指記錄本契約要保人所擁有的投資標的之帳戶
十、「保單帳戶價值」係指本契約所有投資標的個別淨值之總和加上第十六項尚未投資之
淨保險費。附表三中各投資標的之淨值,為本契約保帳戶中該投資標的之投資單
數乘以該投資標的單位淨值。附表四中各投資標的之淨值,為本契約保單帳戶中該投
資標的之本金加計應計利息的淨額
十一、「契約附加費用」係指本契約運作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其按保險費扣除之比例如附
表二。
十二、「壽險費用」係指本公司依被保險人性別、體況、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及危險保額
所計算出之費用。前述之危險保額,甲型為保險金額減帳戶價值後之餘額,但不
為負﹔乙型為保險金額
附表二所列的「壽險費用」體況為標準體。
十三、「保險成本」係指本公司依被保險人性別、體況、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職業等
及保險金額或住院日額所計算出之費用,提供被保險人附約保障每月所需的成本。
十四、「保單行政費用」係指為維護本契約,本公司行政上所需之費用(項費用相關規定
請詳附表二)
十五、「每月扣除額」係指本契約壽險費用、附約保險成本與保單行政費用之總和。本公
司於首期投資配置日及每週月日將本契約之每月扣除額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十六、「淨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每次所繳交保險費扣除相關費用後之金額。前述相關費用
首期為契約附加費用及每月扣除額,續期為契約附加費用及第十四條所約定欠繳費
用。
十七、「週月日」係指契約生效日後每月相當日,如該月無相當日,以該月之末日為週
日。
十八、「營業日」係指本公司之營業日及中華民國境內銀行之共同營業日,且為提供投資
標的如國外基金經報證券暨期貨機構主管機關核備之公開說明書所定義報價市場
交易中心之營業日。若該投資標的經理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並經證券暨期貨機
主管機關核准暫停計算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導致本公司無法取得該投資標的之單
淨值,則以實際取得單位淨值之日為營業日。
(一)、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外匯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
(二)、通常使用之通信中斷。
(三)、因匯兌交易受限制。
(四)、有無從收受買回請求或給付買回價金之其他特殊情事者。
十九、「特定行庫局」係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
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三家行庫局。未來若有變更,則以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之
庫局為準。
二十、「首期投資配置日」係指本公司第一次將淨保險費投入投資標的之日。要保人投保
本契約時,依第六條契約撤銷權期滿及首期保險費入帳日兩者較晚者之次一營業
作為首期投資配置日。
二十一、「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比率」係指身故保險金或喪葬
費用保險金除以保單帳戶價值之值
二十二、「到達年齡」係指依被保險人之原始投保年齡,加上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一
後所計得之年齡。
二十三「貨幣帳戶」係指本契約要保人將其資金投入附表四之投資標其利息按「宣
告利率」以日單利方式計算。
二十四、「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並用以計算附表四中各投資
標的該月份應得利息之利率。宣告利率不得為負值,且不同幣別之貨幣帳戶會有
不同之宣告利率。
條【貨幣單位與匯率計算】
本契約保險費的收取、契約撤銷時保費的返還、投資標的之轉換、契約解除、部分提領、
終止契約、保單帳戶價值及各項保險金之給付,皆以新台幣為貨幣單位。
新台幣轉換為外幣:以計價日之前一營業日特定行庫局收盤新台幣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轉
換為等值外幣。
外幣轉換為新台幣:以計價日之次一營業日特定行庫局收盤新台幣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轉
換為等值新台幣。
條【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
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
負保險責任。
條【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第廿一條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
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之一者,本公司按第廿二條給付完
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年齡達一一一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第廿三
條給付祝壽保險金。
條【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
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
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
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條【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二期以後的保險費,要保人可以彈性繳納,但不得低於本公司當時之規定,且累積已繳
總保險費不得超過本契約報主管機關最高金額。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時,應照本契約所載交
付方法,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
當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不足支付每月扣除額時,本公司應
面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且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
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條【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
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交付目標保險費且清償
寬限期間之每月扣除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
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
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
為拒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
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契約因第卅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要保人清
償保險單借款本息,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卅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
限。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帳戶價值,而要保
人未申請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帳戶價值。前開保單帳戶價值以
停效期間屆滿兩年的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條【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僅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
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限內申請增加保險金額時,對於本公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
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
於該新增保險金額之危險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該加保部分之契約,而且不返還該加保部
分之壽險費用及已扣除之契約附加費用;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
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第一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
立後,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二項契約新增部分解除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
自契約新增部分生效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契約時,如要保人死亡或居住所不明,通知不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該項
通知送達受益人。
第一項保單帳戶價值之計算以本公司解除通知發出日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條【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書面通知後一個月內依保單帳戶價值償付解約金,其
中保單帳戶價值以本公司收到終止通知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
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十一 條【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
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
期限內為給付者,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十二條【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
亡時日為準,依第廿一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
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
故發生日為準,依第廿一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情形,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要保人
或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本公司將以計算身故
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當時之保單帳戶價值以本公司入帳後之次二營業日為計價日按
保人所指定之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重新投資,其間有欠繳每月扣除額者,於要保人一次清
償後,本契約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發生者,仍應予給
付。
前項歸還時若未指定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者,則以本公司最後留存之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
重新投資。
在失蹤期間契約期滿,本公司仍按第廿三條約定給付祝壽保險金。
第十三條【保險費的配置】
本公司於收到保險費後,依要保人所指定之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以淨保險費購買投資標
的並換算投資單位或金額後列入保單帳戶中。
首期淨保險費以首期投資配置日為計價日,續期及復效淨保險費以本公司保費入帳後之次
二營業日為計價日。
本契約投資標的經投資標的主管機關核准關閉,本公司應於收到關閉通知後書面通知要保
人停止提供該投資標的為保險費配置選擇。要保人應於收到通知後十五日內書面回覆,申
請變更投資標的配置比例,若逾期仍未回覆,本公司將按要保人最近一次配置比例剔除已
關閉之投資標的重新計算相對配置比例,如無其他投資標的者,本公司將暫時停止保險費
的收取,若有已收取但尚未配置之保險費,本公司將返還予要保人
第十四條【每月扣除額的扣除】
本公司以首期投資配置日,以及週月日前一營業日為計價日計算每月扣除額,並依保單帳
戶中各投資標的淨值佔保單帳戶價值比例計算各投資標的應減少之單位數或金額。
若本公司於首期投資配置日及週月日無法取得前項部分投資標的計價日之單位淨值者,則
該投資標的以前項計價日前最近一次公佈的單位淨值為該投資標的的計算基準。
要保人如於第一保單年度內之各週月日,累積繳足應繳之目標保險費,且無部分提領及保
單借款,本公司保證契約於第一保單年度內不因發生第七條之情形而停效,並將此期間累
積未扣除之每月扣除額紀錄為欠繳費用,自要保人下次所繳交保險費中扣除。
第十五條【保險費繳交限制】
本契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比率,應於要保人投保及每次繳交
保險費時符合下列規定
一、被保險人之年齡在十五足歲以上、到達年齡在四十歲以下者,其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
一百三十。
二、被保險人之到達年齡在四十一歲以上、七十歲以下者,其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十
五。
三、被保險人之到達年齡在七十一歲以上者,其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零一。
前款比率,於要保人投保及每次繳交保險費時重新計算,其含當次繳費後之比率,不得低
於當時本契約應符合之最低比率。若不符最低比率時本公司將無息退回該筆保險費。
第十六條【投資標的之轉換】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轉換當時可供轉換之投資標的,每次申請轉換金額及
轉換後個別投資標的淨值,不得低於新台幣伍仟元
本公司於受理申請後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自保單帳戶中扣除減少之單位數目或金額,
並以該計價日投資標的之單位淨值或金額為基準,計算轉移金額。
依前項計算得轉移金額後,本公司將先扣除轉換費用,再就扣除後之餘額以次二營業日為
計價日,計算轉換後的投資標的之投資單位數或金額。
前項轉移金額如因基金公司無法及時提供淨值,其轉入交易將待轉移交易全數完成後之
金額計算,且轉入計價日亦將一併順延。
本公司同一保單年度內提供十二次免費轉換,超過十二次的部分,本公司將從每次轉出金
額中扣抵新台幣伍佰元(各項費用相關規定請詳附表二)作為手續費。如因第十七條第二
項申請轉換者,將不計入轉換次數
第十七條【投資標的之新增與終止】
本公司得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增加投資標的,供要保人申請增列或轉換保險費配置。
本契約投資標的如因第廿條之情事或其他原因,經主管機關核准終止,本公司應於收到終
止通知後書面通知要保人停止提供該投資標的為保險費配置選擇,要保人應於收到通知後
十五日內書面回覆,申請變更投資標的配置比例及該投資標的轉換或提領,若逾期仍未回
覆,本公司得將該投資標的按要保人最近一次配置比例剔除已終止之投資標的重新計算相
對比例分配至各投資標的,如無其他投資標的者,本公司將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本契約效
力即行終止。
第十八條【部分提領】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每次提領金額及提領後個
別投資標的之淨值不得低於新台幣伍仟元,其中保單帳戶價值以本公司受理申請之次三
業日為計價日。
投保甲型且提領後保單帳戶價值小於保險金額者,保險金額按下列狀況調整:
一、提領前保單帳戶價值大於保險金額,則保險金額調整為提領後保單帳戶價值。
二、提領前保單帳戶價值小於保險金額,則保險金額按提領金額等額減少。
前項保險金額調整之生效日為本公司受理申請當日
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時,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給付部分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本公司同一保單年度內提供六次免費提領,超過六次的部分,本公司將從每次提領金額中
扣抵新台幣伍佰元(各項費用相關規定請詳附表二)作為手續費﹔如因第十七條第二項之
提領,將不計入領取次數。
第十九條【保單帳戶價值的通知】
本公司應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三、六、九、十二月以最後一個營業日的保單帳戶價值
書面通知要保人。
廿 條【特殊情事之通知】
要保人所指定之連結投資標的或其投資管理機構,因停業、歇業、重整、解散、撤銷、廢
止核准或顯然經營不善經其主管機關命令移轉合併等法定事由發生,致不能執行所委託之
業務或交易時;或因投資管理機構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致要保人之投資生有損害時,本公司
於接獲投資管理機構之通知或知悉前開事由後,應於七個營業日內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第廿一條【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一、甲型以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取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二、乙型以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之總和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受益人依前項之規定請求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已逾本契約第卅六條之時效,本
公司應返還保單帳戶價值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第一、二項之保單帳戶價值,以本公司收齊第廿四條所需文件後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
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保險金額部分(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更為
「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包含其屬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
第四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
限本公司),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
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壽險費用。
其原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則按約定給付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其資產計價日依
受益人檢齊申請身故保險金所頇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
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
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
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
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
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一經給付,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廿二條【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之一者,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
全殘廢保險金:
一、甲型以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取大者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二、乙型以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之總和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受益人依前項之規定請求完全殘廢保險金時已逾本契約第卅六條之時效,本公司應返還保
單帳戶價值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第一、二項之保單帳戶價值,以本公司收齊第廿五條所需文件後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但若依第廿五條第三項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時,則以本公司收齊被保險人檢驗文
件後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完全殘廢保險金一經給付,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廿三條【祝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年齡達一一一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以該保單
週年日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計算保單帳戶價值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公司應於收齊文件
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給付者,應按年
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祝壽保險金一經給付,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廿四條【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前項第四款若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一人時,需另檢具結匯授權書。
第廿五條【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前項第四款若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一人時,需另檢具結匯授權書。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之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另經
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但不因此延展保險
公司依第十一條約定應給付之期限
第廿六條【祝壽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祝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四、被保險人的生存證明文件。
前項第三款若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一人時,需另檢具結匯授權書。
第廿七條【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
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卅四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時,本公司按第廿二條約定
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第一項第二款情形亦適用於依第廿九條增加保險金額的部分,但自增加保險金額生效日起
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增額部分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公司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帳戶價值予應得之人,本
契約效力即行終止,其中保單帳戶價值以本公司收齊所需文件後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第廿八條【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含部分提領)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時,如要保人有欠繳每
月扣除額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
額。
第廿九條【保險金額的變更】
要保人自本契約屆滿一年後,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增加或減少保險金額。惟增加
保險金額,應經本公司同意,並自本公司同意日後之下一週月日生效。
減額後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份視為終止契約,並自本公
司收到申請文件日後之下一週月日生效。
條【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
帳戶價值總額之百分之六十,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總額之百分之
八十時,本公司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如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總額
之百分之九十時,本公司將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要保人應於此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二日內
償還借款本息,若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帳戶價值總額或於寄發通知後到償還之前,
若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帳戶價值總額時,本公司將立即扣抵。本契約之效力自借款
本息超過保單帳戶價值總額百分之九十之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且不
用第七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
前項保險單借款之利息,按當時本公司公佈的利率計算。
本公司未依第一項規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
內要保人未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第卅一條【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第卅二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
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不在本公司承保年齡之內者,本契約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
繳總保險費扣除部分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但若錯誤原因
歸責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者,本公司無息返還已扣除之每月扣除額、契約附加費用及
當時保單帳戶價值予要保人,保單帳戶價值以確認契約無效之次三營業日為計價日。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壽險費用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壽險費用。但
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公司按原繳壽險費與應繳
險費用的比例提高保險金額,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壽險費用。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壽險費用者,應補足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
覺且其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得按原繳壽險費用與應繳壽險費的比例
少保險金額,而不得請求補足差額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該金額,
利息按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其大之值計
算。
第卅三條【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祝壽保險金的受益人若未指定則為被保險人本人。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
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
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
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被保險人身故時,如依本契約第廿二條應給付之完全殘廢保險金及第廿三條應給付之祝
保險金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則以本契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為該部分
保險金之受益人。
第卅四條【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
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
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卅五條【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卅六條【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卅七條【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卅三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
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卅八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
民國境外時,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附表一:完全殘廢項別
一、雙目均失明者。(註 1
二、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永久喪失咀嚼( 2)或言語(註 3)之機能者。
六、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4)
七、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
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
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
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有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頇他人扶助者。
附表二:各項費用一覽表
一、前置費用:(契約附加費用率
目標保險費
保險費年度
1
2
3
4
5
6()以後
契約附加費用率
60%
40%
30%
10%
10%
0%
彈性保險費
每次所繳彈性保險費之 3%
說明:
要保人因本契約第廿九條第二保單年度起申請變更減少保險金額或因本契約第卅二條年齡錯誤而
致調整目標保險費時,要保人所繳交保險費將先補足異動前之目標保險費部份,餘額以該保險費
年度之契約附加費用率及新的目標保險費為標準重新開始計算契約附加費用。
二、保險相關費用(每月扣除額)
壽險費用
本公司依被保險人性別、體況、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及危險保額所計算出之費
用。
保單行政費用
(1) 每月自保單帳戶價值扣除之金額為新台幣 100 元。
(2) 除調降收費之情形外,本公司應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該金額的調整幅
度不超過行政院主計處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於一定期間內之變動幅度
述所謂「一定期間係指以本險開始販售或前次調整時之月份至本公司本
次調整月份之期間。
保險成本
本公司依被保險人性別、體況、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職業等級及保險金額或
住院日額所計算出之費用,提供被保險人附約保障每月所需的成本
三、投資標的相關費用
購買基金手續費
由本公司支付。
基金經理費
已由基金淨值中扣除。
基金保管費
已由基金淨值中扣除。
基金贖回費用
由本公司支付。
投資標的
轉換費用
(1) 每年十二次免費,第十三次起每次收取轉換費為新台幣 500 元,並從轉出
金額中扣除。
(2) 若因條款第十七條第二項之情事致必頇轉換投資標的時,該次轉換不扣除
轉換費用,且亦不計入前述之十二次免費轉換次數中。
(3) 除調降收費之情形外,本公司應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該金額的調整幅
度不超過行政院主計處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於一定期間內之變動幅度
述所謂「一定期間」指以本險開始販售或前次調整時之月份至本公司本
次調整月份之期間。
其他
若依各投資標的之最新公開說明書,另約定有其他應收取費用或法定費用者,
則概以當時各投資標的之最新公開說明書所記載者為準。
四、後置費用:
解約費用
無。
部分提領
手續費
(1) 每年六次免費,第七次起每次收取手續費為新台幣 500 元,並從提領金額
中扣除。
(2) 若因條款第十七條第二項之情事致必頇做部分提領時,該次提領不扣除手
續費,且亦不計入前述之六次免費提領次數中。
(3) 除調降收費之情形外,本公司應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該金額的調整幅
度不超過行政院主計處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於一定期間內之變動幅度
述所謂「一定期間係指以本險開始販售或前次調整時之月份至本公司本
次調整月份之期間。
五、其他費用:無。
壽險費用
每萬危險保額之壽險費用() 單位新台幣元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齡
男性
女性
15
0.56
0.26
16
0.76
0.29
66
18.17
9.85
17
0.95
0.32
67
19.88
10.84
18
0.97
0.36
68
21.74
11.95
19
0.98
0.38
69
23.79
13.19
20
0.98
0.40
70
26.02
14.57
21
0.99
0.40
71
28.47
16.11
22
0.98
0.40
72
31.15
17.81
23
0.98
0.39
73
34.08
19.69
24
0.98
0.39
74
37.28
21.76
25
0.97
0.38
75
40.77
24.06
26
0.97
0.38
76
44.59
26.60
27
0.98
0.38
77
48.76
29.41
28
0.99
0.40
78
53.31
32.50
29
1.01
0.42
79
58.26
35.92
30
1.04
0.44
80
63.67
39.70
31
1.09
0.48
81
69.55
43.87
32
1.15
0.52
82
75.95
48.46
33
1.22
0.56
83
82.91
53.52
34
1.31
0.60
84
90.46
59.08
35
1.41
0.65
85
98.65
65.21
36
1.53
0.70
86
107.53
71.94
37
1.65
0.75
87
117.14
79.34
38
1.78
0.81
88
127.52
87.44
39
1.92
0.86
89
138.73
96.31
40
2.07
0.93
90
150.79
106.02
41
2.24
1.00
91
163.76
116.62
42
2.42
1.08
92
177.68
128.18
43
2.61
1.18
93
192.59
140.76
44
2.83
1.28
94
208.50
154.41
45
3.06
1.40
95
225.44
169.20
46
3.32
1.54
96
243.42
185.17
47
3.59
1.69
97
262.45
202.37
48
3.88
1.87
98
282.54
220.86
49
4.20
2.06
99
303.61
240.61
50
4.54
2.26
100
325.59
261.58
51
4.92
2.47
101
348.39
283.74
52
5.33
2.68
102
371.93
307.05
53
5.78
2.89
103
396.13
331.49
54
6.29
3.11
104
420.92
357.02
55
6.84
3.35
105
446.23
383.63
56
7.45
3.64
106
471.98
411.28
57
8.13
4.00
107
498.11
439.96
58
8.88
4.42
108
523.56
468.42
59
9.71
4.92
109
548.54
496.94
60
10.62
5.47
110
750.00
750.00
61
11.62
6.08
62
12.71
6.72
63
13.90
7.41
64
15.20
8.15
65
16.62
8.96
如每一曆年初主管機關核定前一年度人壽保險單計算死差紅利的經驗死亡率為計算基礎所得之壽險費用大
於上表,則本公司保留調整之彈性。
附表三:投資連結之標的
要保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得依本公司規定選擇以下之投資連結標的
基金名稱
計價
幣別
基金
種類
基金
手續費
基金經理費
(每年)
基金保管費
(每年)
基金
贖回費用
是否有單
位淨值
富達基金-國際基金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富達基金-美國基金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富達基金-東協基金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科技基金--A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全歐洲企業基金
--A
歐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泛歐洲基金--A
歐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日本小型企業基
--A
日圓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健康護理基金
--A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能源基金--A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天下地產證券基
--A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策略債券基金
--A
美元
海外
債券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債券基金--A
美元
海外
債券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美元儲備基金
--A
美元
海外
債券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亞洲棟樑基金
--A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景順中國基金--A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美國小型公司--A1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新興歐洲--A1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歐洲小型公司--A1
歐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拉丁美洲--A1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環球債券--A1
美元
海外
債券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美元債券--A1
美元
海外
債券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歐元政府債券--A1
歐元
海外
債券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基金名稱
計價
幣別
基金
種類
基金
手續費
基金經理費
(每年)
基金保管費
(每年)
基金
贖回費用
是否有單
位淨值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亞洲債券--A1
美元
海外
債券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
列—新興亞洲
美元
海外股票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
列—新興亞洲
歐元
海外股票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
列—歐元短期債券
歐元
海外債券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印度基金--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拉丁美洲基金
--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新興市場基金
--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世界能源基金
--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世界礦業基金
--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世界黃金基
金—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新能源基金
--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貝萊德環球資產配置
基金--A2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天達環球黃金基金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天達環球能源基金
美元
海外
股票型
由本公
司支付
已由基金淨
值中扣除
已由基金淨值
中扣除
由本公司
支付
備註:投資標的所屬之基金管理公司收取之基金經理費、基金保管費,詳各投資標的之公開說明
書所載。投資標的所屬之基金管理公司亦保有數額及收取方式變更之權利。各投資標的之最新公
開說明書可至其所屬投信投顧公司網站閱覽。
附表四:投資連結之標的-幣帳戶
要保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得依本公司規定選擇以下之投資連結標的-貨幣帳戶:
基金名稱
計價
幣別
基金
種類
基金
手續費
基金經理費
(每年)
基金保管費
(每年)
基金
贖回費用
國際紐約人壽美元
貨幣帳戶
美元
貨幣帳戶
國際紐約人壽歐元
貨幣帳戶
歐元
貨幣帳戶
國際紐約人壽新台
幣貨幣帳戶
新台
貨幣帳戶
備註:「國際紐約人壽美元貨幣帳戶」、「國際紐約人壽歐元貨幣帳戶」及「國際紐約人壽新台
幣貨幣帳戶」相關管理成本,已於宣告利率中反映,不另外計收。
紐約人壽歡喜人壽變額萬能壽險
每萬危險保額之壽險費用() 單位新台幣元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齡 男性 女性
15 0.56 0.26
16 0.76 0.29 66 18.17 9.85
17 0.95 0.32 67 19.88 10.84
18 0.97 0.36
68 21.74 11.95
19 0.98 0.38 69 23.79 13.19
20 0.98 0.40 70 26.02 14.57
21 0.99 0.40 71 28.47 16.11
22 0.98 0.40 72 31.15 17.81
23 0.98 0.39 73 34.08 19.69
24 0.98 0.39
74 37.28 21.76
25 0.97 0.38
75 40.77 24.06
26 0.97 0.38 76 44.59 26.60
27 0.98 0.38 77 48.76 29.41
28 0.99 0.40
78 53.31 32.50
29 1.01 0.42
79 58.26 35.92
30 1.04 0.44 80 63.67 39.70
31 1.09 0.48 81 69.55 43.87
32 1.15 0.52
82 75.95 48.46
33 1.22 0.56
83 82.91 53.52
34 1.31 0.60 84 90.46 59.08
35 1.41 0.65 85 98.65 65.21
36 1.53 0.70
86 107.53 71.94
37 1.65 0.75
87 117.14 79.34
38 1.78 0.81 88 127.52 87.44
39 1.92 0.86 89 138.73 96.31
40 2.07 0.93 90 150.79 106.02
41 2.24 1.00
91 163.76 116.62
42 2.42 1.08 92 177.68 128.18
43 2.61 1.18 93 192.59 140.76
44 2.83 1.28 94 208.50 154.41
45 3.06 1.40 95 225.44 169.20
46 3.32 1.54 96 243.42 185.17
47 3.59 1.69
97 262.45 202.37
48 3.88 1.87 98 282.54 220.86
49 4.20 2.06
99 303.61 240.61
50 4.54 2.26
100 325.59 261.58
51 4.92 2.47 101 348.39 283.74
52 5.33 2.68
102 371.93 307.05
53 5.78 2.89 103 396.13 331.49
54 6.29 3.11 104 420.92 357.02
55 6.84 3.35
105 446.23 383.63
56 7.45 3.64 106 471.98 411.28
57 8.13 4.00 107 498.11 439.96
58 8.88 4.42 108 523.56 468.42
59 9.71 4.92 109 548.54 496.94
60 10.62 5.47 110 750.00 750.00
61 11.62 6.08
62 12.71 6.72
63 13.90 7.41
64 15.20 8.15
65 16.62 8.96
如每一曆年初主管機關核定前一年度人壽保險單計算死差紅利的經驗死亡率為計算基礎所得之壽險費用大
於上表,則本公司保留調整之彈性。
變額萬能壽險
假設月繳2000 哪一間 可以把壽險保額做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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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人壽天生贏家變額萬能壽險丁型
[安達人壽天生贏家變額萬能壽險丁型]疑問 煩請 解答 感謝1. 免費送失能險嗎?2. 每月利息至少6%嗎?3. 不論賺或虧,每月15號皆給利息嗎?4. 若虧錢還給利息,給利息的錢從何而來?5. 四年期滿,錢續放,壽險與失能險保障仍在,保險費用要繼續扣嗎?6. 期滿不續放,領回的是當初放的金額嗎?7. 壽險與失能險的理賠金額,是依據放多少錢決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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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吉祥變額萬能壽險UND
請問各位前輩有人有投保過"年年吉祥變額萬能壽險 UND"的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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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聯人壽的如意人生變額萬能壽險(104)(甲型)這張保單的保障內容
想請問安聯人壽的如意人生變額萬能壽險(104)(甲型)這張保單的保障內容我的訴求是在孩子讀書階段這10-15年萬一不幸去世至少另一半有大概200萬可以供孩子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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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人壽悠遊人生變額壽險
幫媽媽整理保單,這張投資型保單,95年投保,每個月繳2500,家人說保單帳戶價值剩10000元,保險就持續有效,媽媽目前68歲,到後期是不是保費會愈來愈貴呢?另外有富邦人壽富利旺終身壽險,1萬+NHR1,20單位+AHR,10單位+AHI,10單位,如果調整原本的投資型保單,來加買實支實付,這樣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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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額萬能壽險想降低保額
請問安聯VXHZ,附約是CR2C,當初沒有想好,導致保額過高,目前只繳第一年,目前經濟壓力太大,這樣是保險降額還是可以減額繳清?或可以展期定期?那種方式比較適合想保留合約,但不想繳太高保險費?另,保險降額,是不是代表之前繳的第一年保險費用就跟解約一樣失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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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人壽億富變額萬能壽險乙型VLJ-保單問題
99年買了康健人壽億富變額萬能壽險乙型VLJ-投資型保單,保額150萬,月繳1000,繳到現在繳了16萬多,但帳戶價值只有7萬多,請問有什麼方式可提高投資金額嗎?因它好像都會先扣一筆費用後剩下的才會投資,還有可以幫忙解說一下這張保單嗎?因太久已經忘了這保單的內容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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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人壽大贏家變額萬能壽險丁型
媽媽在2020年買了這張南非幣的躉繳50萬保單成立以來累計配息E,是有包含在帳戶價值B裡面嗎,還是分開的,買這張投資型保單是賺錢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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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壽鴻利鑫喜變額萬能壽險-甲型之"失能險"部份
關於安達⼈壽鴻利鑫喜變額萬能壽險-甲型之"失能險"的優、缺點分析?投資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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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聯VXLTN10來旺變額萬能壽險
因為看不太懂裡面的意思,業務員說可以跟失能附約綁在一起,最低10年可以領,只要不解約,附約保險都有效,主約還可以當退休金,請問也有人保這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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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pay長有利變額萬能壽險
這保單有人很懂嗎?想知道這保單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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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聯人壽萬能壽險推薦嗎?
想請問各位,目前已有醫療險雙實支實付42歲女,目的是強迫儲蓄,每個月預算1萬,安聯人壽10來旺變額萬能壽險(112)(vxltz)+新安逸豁免保險費健康保險附約wps1 -10年期,10年到期後不領出多賺一點利息,20年後當作退休規劃,請問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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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世紀贏家變額萬能終身壽險A型
三商世紀贏家變額萬能終身壽險A型-繳16年了,日前接到通知-因俄羅斯實施交易限制,部份可投資標的暫停交易及報價。暫停交易期間,相關處理方式說明如下:1.暫停受理本投資標的之申購、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及轉換等交易。2.針對所有暫停之交易包含定期保費及其他申購(如收益分配之配置、已申請之轉換買入…等),將改投入本投資標的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三商美邦帳戶)。保戶可以向本公司申請將改投入停泊標的(三商美邦帳戶)之價值轉換至其他投資標的,或於投資標的重新開放交易後申請轉換至投資標的,以上轉換將不計入轉換次數。3.終止契約、年金身故退費、各項保險金、已申請之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及轉換之賣出計算將排除投資標的(於投資標的公司通知恢復日期後,本公司將重新恢復交易,並補給付差額,且不加計利息)。4.申請保單借款時,將以不計入投資標的之價值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可借金額上限。5.保險成本、保單管理費,以投資標的於扣除日最近可取得資產評價日之淨值計算並扣除。 請建議要如何處理?通知實在看不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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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ULOB吉祥理財變額萬能壽險(乙型)
家人在108年買了這張保單,保額2000000,月繳2000。我覺得費用扣好高喔😔本來要請家人認賠損出,但是保險員一直強調說,是前三年費用才會高,之後就不會了……然後又說如果某個時間財務吃緊,可以選擇不要繳費,直接扣帳戶的錢??保障依舊存在??我……實在聽不懂……請問有了解這個的好心人能幫忙說明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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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ULOB吉祥理財變額萬能壽險(乙型)
家人在108年買了這張保單,保額2000000,月繳2000。我覺得費用扣好高喔😔本來要請家人認賠損出,但是保險員一直強調說,是前三年費用才會高,之後就不會了……然後又說如果某個時間財務吃緊,可以選擇不要繳費,直接扣帳戶的錢??保障依舊存在??我……實在聽不懂……請問有了解這個的好心人能幫忙說明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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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台灣人壽新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可以減額繳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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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理財變額萬能終身壽險二十年期a型
目前每個月3000請問到期是能全部拿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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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人壽新天生贏家plus變額年金保險
「安達人壽新天生贏家plus變額年金保險」相關疑問,煩請解答,感激不盡!1. 每年利息最多6%嗎?2. 不論賺或賠,每月15號皆給利息,若賠還給利息,利息來源是本金嗎?3. 投資型年金,無保險成本的費用,有維護管理的費用對嗎?4. 維護管理的費用來源是本金嗎?5. 為何前四年的保單管理費用一年比一年高呢?6. 六十五歲才能開始領年金嗎?7. 選分期領比選一次領有利嗎?8. 投入五十萬,選分期領,若未賠約莫能領多少錢?能領多久?是月領還是年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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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珍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T02H3)【樂活專案】
你好:內人43如果 保台灣人壽珍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T02H3)10萬【樂活專案】附加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及本人53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第二年只保留台灣人壽珍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T02H3)10萬 附加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及本人53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是否可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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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保富通定期壽險保額
因為最近有加保台壽的優體壽險,想利用新保富通拉高壽險額度。但實際網路投保時,會一直顯示(很抱歉,依您本次申請投保的資料,已超過本公司(含同業)該類商品(含壽險及傷害險)之累計保額規範,無法進行網路投保,敬請見諒。 )但我對他投保金額的解讀是這個限制應該僅顯於網路投保吧,但是我並沒有網路投保過這款壽險,別家同業也沒有,因此不確定這邊無法網路投保的原因,還是說台壽自己實體投保的額度也算在內? 想請教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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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20T02H2),台灣人壽新福滿人生終身壽險 (20T02H2),有限制要標準體?
雖然過胖但是沒有罹患嚴重疾病或慢性病,如心臟病、嚴重糖尿病等,也沒有抽菸喝酒吃檳榔,請問一下過胖的話就不能保這張保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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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一年定期壽險 (FA)最低保額詢問
https://finfo.tw/assortments/72c0f9b3d810cf83最近看到中國人壽的中國人壽一年定期壽險 (FA),想要拿來當中國人壽好活力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MAJIXA)的主約,但是不知道是否有最低保額限制?(很想只保1萬元的額度XD一年才8塊)(因為本身已有其他保險,只是為了加保防癌險需要一個保費低的主約)本來是想用中國人壽微型傷害保險 (MICAAI)當主約,但是不確定傷害險是否能當防癌險的主約(可以的話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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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壽主約QTL變終身壽險+XHB附約可延續?
定期QTL主約到期底下附約如XHB就會一併失效,那險種變更為終身壽險(如圖所示),那是不是原本的附約XHB就會延續至 80 歲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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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 美滿致富增額終身壽險(106)LJ2
主約保額:50000元季繳2858元(已經繳了第五年第二期)請問這個產品是什麼?要繳多久,繳完有什麼保障,繳完可以解約嗎?解約金多少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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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台灣人壽傳承富利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9I0) ,若選擇20年期10萬元保額,附加HNRC計畫5,是否可以在保單第一年底選擇減額繳清呢?
請問台灣人壽傳承富利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9I0) ,若選擇20年期10萬元保額,附加HNRC計畫5,是否可以在保單第一年底選擇減額繳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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