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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新光人壽團體職業災害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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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新光人壽團體職業災害保險保險單條款
主要給付項目:1.身故保險金 2.傷病保險金 3.殘廢保險金 4. 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
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免費服務專線:0800-031-115
77.04.06 台財融第 770772079 號核准
93.04.16 新壽商開字第 0030 號函備查
93.05.28 新壽商開字第 0044 號函備查
95.01.11 新壽商開字第 0011 號函備查
95.07.17 新壽商開字第 0086 號函備查
95.10.25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5610號函修正
96.12.28金管保一字第09602505761號令修正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所載的條款、聲明或批註,以及和本保險契約有關的要保書、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體檢報告書、
被保險人名冊與本契約有關之勞動基準法條文、勞工保險條例及其他有關之法令,約定書與本保險單所載的
各節,都是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份。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
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要保單位
本契約所稱「員工」是指要保單位所聘僱領有固定薪金的正式員工,年齡在十四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且已參加
勞工保險迄仍繼續有效者,並具備本公司與要保人所約定的條件者。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要保單位參加本保險之員工。
本契約所稱「職業災害」係指被保險人由於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
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而致被保險人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之事故,且已由勞保局予以給付
者。
本契約所稱「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係指比照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薪資之認定標準,並按有效之分級表所對照
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係指比照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之定義及解釋所核計並向本公司
投保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平均月投保薪資」係指「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比照勞動基準法有關平均工資」「原
領工資」之定義所核計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指定醫院」係指勞保局自設或與勞保局簽訂合約辦理勞工保險門診或住院診療業務之醫療院、
所。
本契約所稱「契約相當日」是指每月 日。
第三條:保險期間、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
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
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四條:第二次以後分期保險費的交付與寬限期間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或由本
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半年繳者,自催告到
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
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
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
仍負保險責任。但應由給付保險金內扣除本契約該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
第五條: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
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要保人申請投保時,對於本公司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
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該被保險人部份之保險契約,其保險事故發
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二項解除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第六條:被保險人的資格限制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時,必須在職從事正常工作。
被保險人因休假、疾病或其他事故於契約生效日未能正常工作時,得自恢復正常工作之日起三十日內參加本
保險。逾三十日申請參加者,須提供健康證明文件並經本公司同意後始得參加。
第七條:被保險人的異動
要保人因所屬員工有異動而申請加保時,應於每月契約相當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同意後,自該
相當日起生效。
要保人因所屬員工離職、退休或其他原因停止正常工作而退保時,應於每月之契約相當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
司,被保險人資格自該相當日起喪失,其保險效力終止。
第八條: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所屬之職務類別變更,致危險有顯著增加時,要保人應於知悉後兩週內通知本公司,要保人怠於通知
時,本公司得溯自危險顯著增加時,將契約終止。
本公司接到前項通知後三十日內,得根據危險增加的程度要求增加保險費或將本契約終止。
第九條:資料的提供
要保人應保存每位被保險人的個別資料詳錄該員工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
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保險終止日期,以及其他與本契約有關的一切資料。
要保人應依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前項資料。
第十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經要保人於勞工保險給付後十日內向
本公司申請保險金,本公司應於接到申請後十日內給付之。
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但逾期事由可歸責於要保人或受益人者,本公司得不負擔利息。
第十一條:身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時,本公司按四十五個「平均月投保薪資」之金額,並適用第十五條約定
一次給付身故保險金。
第十二條:傷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遇職業災害於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
四日起,本公司按月依「平均月投保薪資」之金額,並適用第十五條約定給付傷病保險金,但此項保險金給
付期間,最長以兩年為限。
第十三條: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遇職業災害經治療終止後,由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時,本公司按其殘廢程度並
適用第十五條約定一次給付殘廢保險殘廢之定義及殘廢保險金給付標準均比照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第十四條: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遇職業災害,其醫療期間屆滿兩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
且不合前條之殘廢保險金給付標準者,本公司按四十個「平均月投保薪資」之金額並適用第十五條約定一次
給付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
第十五條:保險金給付之限制
本公司辦理各項保險給付時,如被保險人已因同一事故獲得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賠償金額,其金額應從各項
保險給付中扣除之。
要保人向本公司所投保之「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有短報之情形時其短報之部分應由要保人自行負擔,
本公司不負給付之責,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第十六條:保險效力的終止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或被保險人領取「殘廢保險金」後而無法繼續從事工作
者,該被保險人的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保險金的申請及申請手續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職業災害時,受益人應檢具下列文件,經要保人於勞工保險給付後十日內
向本公司申請保險金。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職業災害認定證明文件。
三、死亡證明書或勞工保險殘廢診斷書影本。
四、勞工保險給付收據影本。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但逾期事由可歸責於
要保人或受益人者,本公司得不負擔利息。
第十八條: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凡在本保險生效以前即已明顯確認或經有關主管機關認定為職業災害所導致之事故者。
二、倘職業災害係因為要保人之故意行為而導致者。
三、倘職業災害係因為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而導致者,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但其他受害之被
保險人,本公司仍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受益人之受益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如有
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依原約定比例計算後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廿條: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傷病保險金、殘廢保險金和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受益人之指定及變更,要保人得
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本公司
者,不得對抗本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
書。
本公司為身故或傷病或殘廢或喪失工作能力給付時,應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
第廿一條:契約的續保
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的兩週前通知本公司續保,經雙方議定續保條件後,續保的始期以原契約屆滿日
的翌日零時為準。
第廿二條:法令修訂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相關法令修訂,以致本公司保險責任變動時,本公司應依主管官署之核定,就本契約
有關條款重新修訂。要保人如不同意本契約視為終止,本公司應依比例計算退還未經過期間的保險費。
第廿三條: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變動的通知義務
被保險人的「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如有變動時,要保人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以便重新核計其後應交付
的保險費。
要保人如怠於為前項通知而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得就變動後產生的結果,依下列各項處理:
變動後的「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經核計本公司的保險給付增加時本公司對該增加部分不負給付責任
變動後的「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經核計本公司的保險給付減少時本公司依其減少後的給付金額予以
給付。
三、因該項變動致要保人溢繳保險費時,本公司退還其溢繳部份的保險費。
第廿四條:住所變更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做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廿五條:時效
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廿六條: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廿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並由本公
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廿七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台
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
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廿八條:經驗分紅
當年度紅利
1
)(
×
×=
ttttt
DCPePK
t
式中 年度分紅率
t
K
t
t
P
e
年度總保險費
保單年度總支出費用比率
t
t
C r ×該公司團體第 t 保單年度實際理賠金額+1r×公司第 t 保單年度預期理賠金額其中 0r1
視該公司團體人數多寡及保險費總額大小由本公司決定。
t
D 至第 保單年度為止之歷年累積虧損餘額(若第 t-1 保單年度已有分紅時則第 t-1 保單年度之歷年累
積虧損餘額改以 0 計算)
t 1
註:計算當年度紅利之數值為正值時,才給付當年度紅利;若當年度紅利之數值為負值時,無紅利給付。
新光人壽團體職業災害保險
月繳保險費
一、 被保險人五十人(含)以上之團體,保險費由雙方洽訂。
二、 被保險人五十人(含)以下之團體,保險費最高如下:
單位:元
職災 保職災 本公司團體職災費 職災 保職災 本公司團體職災費
編號 保險費 RS1 RS2 編號 保險費 RS1 RS2
1 0.30% 0.00436 0.00305 31 0.20% 0.00290 0.00204
2 1.32% 0.01917 0.01344 32 0.25% 0.00363 0.00255
3 2.21% 0.03210 0.02250 33 0.15% 0.00218 0.00153
4 1.19% 0.01728 0.01211 34 0.35% 0.00508 0.00356
5 0.18% 0.00261 0.00183 35 0.48% 0.00697 0.00489
6 3.00% 0.04357 0.03054 36 0.70% 0.01017 0.00713
7 1.51% 0.02193 0.01537 37 0.67% 0.00973 0.00682
8 2.82% 0.04095 0.02871 38 0.64% 0.00929 0.00652
9 1.77% 0.02571 0.01802 39 1.02% 0.01481 0.01038
10 1.05% 0.01525 0.01069 40 0.18% 0.00261 0.00183
11 0.22% 0.00320 0.00224 41 0.14% 0.00203 0.00143
12 0.44% 0.00639 0.00448 42 0.45% 0.00654 0.00458
13 0.32% 0.00465 0.00326 43 1.43% 0.02077 0.01456
14 0.31% 0.00450 0.00316 44 0.48% 0.00697 0.00489
15 0.11% 0.00160 0.00112 45 0.20% 0.00290 0.00204
16 0.26% 0.00378 0.00265 46 0.25% 0.00363 0.00255
17 0.63% 0.00915 0.00641 47 0.22% 0.00320 0.00224
18 0.87% 0.01264 0.00886 48 0.06% 0.00087 0.00061
19 0.53% 0.00770 0.00540 49 0.11% 0.00160 0.00112
20 0.28% 0.00407 0.00285 50 0.20% 0.00290 0.00204
21 0.30% 0.00436 0.00305 51 0.10% 0.00145 0.00102
22 0.40% 0.00581 0.00407 52 0.07% 0.00102 0.00071
23 0.56% 0.00813 0.00570 53 0.09% 0.00131 0.00092
24 0.63% 0.00915 0.00641 54 0.09% 0.00131 0.00092
25 0.85% 0.01234 0.00865 55 0.11% 0.00160 0.00112
26 1.20% 0.01743 0.01222 56 0.19% 0.00276 0.00193
27 0.60% 0.00871 0.00611 57 0.46% 0.00668 0.00468
28 0.46% 0.00668 0.00468 58 0.10% 0.00145 0.00102
29 0.13% 0.00189 0.00132 59 0.20% 0.00290 0.00204
30 0.45% 0.00654 0.00458 60 0.09% 0.00131 0.00092
61 0.19% 0.00276 0.00193
新光人壽 團體保險
請問團體醫療保險特約是正本理賠還是副本的理賠?
· 回應 3
國立成功大學團體保險諮詢
我是國立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的學生,想諮詢本系下學期課程所需之團體保險。本系將於 2026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開設生態學實驗課程,課程內容包含多次野外生態調查。本課程為大學部實驗課,將由教學助理帶領學生至野外進行生態調查與觀察,調查內容依課程安排包含動植物觀察,與環境紀錄等。修課人數約 30–40 人,野外調查時,學生將以小組方式分組進行,交通方式以學生自行騎乘機車前往調查地點為主。所需保險期間為 2026 年 2 月 25 日至 6 月 24 日。實際外出調查日期將依天氣狀況與課程進度彈性調整,但皆落於上述期間內。投保內容需包含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或醫療保險等。想詢問適合我們課程性質的保險方案,請提供多方參考,若需要進一步的課程資料(如活動地點類型、風險評估等),可再額外補充。敬請協助提供相關保險方案說明、保障內容與初步報價。
· 回應 8
公司的團體保險方案
以下這三個保險,公司已經有以公費幫員工保了,都是以最低的保險費方案計畫員工可以再自行選擇是否自費加保,意外傷害險和癌症保險可以自行選擇要哪一個方案計畫因為聽說團保便宜許多這些都是一年定期險會建議自費加保嗎?
· 回應 11
凱基公教團體保險推薦嗎
目前任職於公教單位,最近收到凱基人壽『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的資訊,因為先前沒有規劃過其他保單,想請問適合直接加入這個團體保險嗎?https://www.kgilife.com.tw/zh-tw/-/media/files/kgil/product-overview/group/familyhealth/family_join.pdf目前28歲,體況、BMI正常,近期也沒有就醫紀錄。希望有基本的意外與實支實付醫療即可,謝謝。
· 回應 8
公司友邦人壽幸福團體保險
請問一下公司保的團體險內容是什麼呢?加上我自己期滿的保險,要規劃那些保險才不會保障重複無效呢?
· 回應 17
團體傷害﹙意外﹚保險或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
公司想規劃團體傷害保險或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不知道版上有沒有相關保單可提供參考,謝謝。
· 回應 11
新光人壽New Health健康保險
對「新光人壽New Health健康保險 (KAA)」有興趣,請問41歲可以投保嗎
· 回應 5
職業等級4 保險請益
年齡32歲,職業為鷹架工目前身上無保單,想以意外、醫療為主有請認識的朋友幫忙看(如下),但不太懂所以上來詢問醫療:住院慰問 3,000 元病房費(日額) 2,000 元病房費(實支實付) 3,000 元意外住院增額(日額) 1,500 元住院雜費 30 萬意外醫療限額 5 萬住院特定手術(最高) 16 萬門診手術(最高) 1.5 萬門診特定手術(最高) 16 萬重大燒燙傷(一次金) 120 萬失能:意外失能金 350 萬意外失能扶助金/每月 3 萬重度癌症:一次給付輕度癌症 1.5 萬重度癌症 10 萬身故:意外身故 300 萬以上,謝謝各位 !
· 回應 43
新光人壽⼿術醫療保險附約 剖腹
請問有保此附約60萬額度,請問剖腹是理賠多少金額呢?對「(停售)新光人壽⼿術醫療保險附約 (V)」有興趣
· 回應 4
30歲職業軍人的保險
大家好,我是一名30歲的職業軍人,以下是我目前的保險,想增加重大傷病險與長照跟失能險,請各位專業人士介紹一下同品項但保費較便宜的保險,謝謝🙏1.三商美邦人壽主約:二十年繳費祥安心終身壽險(20XWL)   保額10萬,保費2850元附約: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險(ADDR)  保額100萬,保費1220元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AMRR)  保額10萬,保費2760元2.南山人壽主約:精彩雙保精選傷病定期保險(TED35) 保額100萬,保費76000元附約:實踐幸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HS)  保額:病房費最高3000元、住院雜費20萬、門診手術3萬、住院前後門診500元,保費3750元目前想把南山人壽的主約解掉,剩下附約醫療實支實付,但這不影響,可以跳槽去別家。
· 回應 26
6職業等級想規劃保險保障
6職業等級、30歲、女生想規劃保險保障父母在我小時候幫我購買的保險如截圖,固定回診身心科(焦慮)、甲狀腺有結節,1、固定回診的病史,是否能買得到雙實支醫療?2、因職業等級的關係,是否很難加購意外險保障?3、舊有的意外險,是否要改到別家?我想補強+調整舊保單,請提供建議,謝謝。
· 回應 6
職業等級5 適合的保險
請問有適合混凝土車司機的保險嗎?目前就只有這張保單
· 回應 15
徵求桃園地區新光人壽保險業務專員
有投保需求,想找離居住地近的新光人壽保險業務專員(若是中壢、平鎮、楊梅,則更好了)已研究過欲投保的商品,但希望能找到熱心負責的業務,不想成為保單孤兒。雖然現在網路、電話溝通都不成問題,但如果能找到附近的專員則未來若有理賠需求時,雙方都會方便。(您也不必舟車勞頓)如果有意願且能夠積極的處理的話非常歡迎留下訊息謝謝
· 回應 24
(舊版)新光人壽綜合醫療保險附約 (Y%)
對「(舊版)新光人壽綜合醫療保險附約 (Y%)」有興趣這個附約的手術理賠要住院才能申請嗎?
· 回應 15
新光人壽一年期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H2
對「新光人壽一年期手術健康保險附約 (H2)」有興趣目前手頭有正在繳當中的1. 健康久久終身醫療健康保險2.  安心久久手術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3. 新長安終身壽險 (已繳完)目前有附約安心住院保險附約 因為H2需要有主約 可以納入我以上3個的其中之一嗎?
· 回應 20
新光人壽時刻守護一年期傷害保險_牙齒
對「新光人壽時刻守護一年期傷害保險附約 (K6A01)」有興趣想了解若是意外損害了牙齒,如牙齡斷裂或神經壞死,顯微根管、牙冠牙套等是否理賠?以及運動造成的意外傷害如常見的扭傷等,連帶產生的增生治療或物理治療是否在理賠範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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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綜合保障附約(個人)之手術保險金
我媽媽於多年前有幫我保新光人壽的綜合保障附約(個人)保額為30萬元今天請新光客服寄合約給我 仔細研究了一下裡面的內容有個疑問的地方想請教條文第10條寫到: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限內,遭遇第四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因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並施予下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依附約保險金額之百分率的定額給付「手術保險金」(詳見新光人壽手術保險金表之附約百分率)https://reurl.cc/VNzZWb(P.6有手術保險金表)假設我今天以治療針眼做了麥粒腫切割手術新光人壽手術保險金表中【115-2麥粒腫手術】的給付百分率為5%在符合上述條文一切規定的情況下我可以得到300000*0.05=15000的手術保險金 而非我做這個手術多少錢新光賠我多少錢(實支實付)是這樣算嗎?還是我有理解錯誤的地方盼指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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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33歲女保險健檢
我問一個保險業務,隔了兩個禮拜 她整理給我這個,連意外險都沒有,請各位大大幫我看一下這張保單好嗎目前有無任何身體狀況或正在服藥治療?2️⃣ 過去5年內是否有慢性病紀錄?無3️⃣ 最近2個月內是否有看診或領藥紀錄?無4️⃣ 有無精神科就診或服用相關藥物?無5️⃣ BMI 是否落在 18.5~24 之間?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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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4D)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4D)計劃別-3萬,意思是因意外傷害去醫院治療含住院等全部雜費,每年限額3萬,超過3萬需自付差額的意思嗎?這樣解說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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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男 保險規劃 職業等級1
本身沒有慢性病,BMI 25-26家中有人有三高目前手邊的醫療險內容台壽保新健康滿分終身醫療保險(0501) 1000台灣人壽元氣終身健康保險附約A型 100000台灣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附約 1000台灣人壽金關愛豁免保險費保險附約B型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計劃二)新好安心終身防癌健康保險 1000元大元大人壽祝扶年年殘廢照護終身保險 100萬目前保費約5萬想再補足不足的地方,目前看到以下內容全球DCE20 20萬XDE00 80萬XCF00 100萬新光WGA or FCA當主約擇一 (本身有購買一年一付的意外險)U5 HS-30 補足的費用約26000感覺與之前加總起來好像有點高(76000)有什麼地方需要增減或是更改的?跪求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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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U5)」
對「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U5)」有興趣是一年一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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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U5)
請問 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U5) 有開放配偶加保附約嗎#眷屬附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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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實全實美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RK)
對「新光人壽實全實美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RK)」有興趣想問如果轉院,住院天數是否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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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增呵護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對「新光人壽增呵護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A2A3)」有興趣如果同時保曾"增呵護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那自負額是累加的嗎?以下為案例:當醫院開出40萬收據,請問可以理賠多少?備註:A2G01 (5-20) 自付額5萬+保險公司最高理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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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長保安心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NHICIR)
對「新光人壽長保安心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NHICIR)」有興趣請問主約可搭配「新光人壽添添富貴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SEA)」?或是有哪些壽險主約可以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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