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BT1030516 1/17
商品代號:VABT
富邦人壽
富邦人壽富邦人壽
富邦人壽真多利
真多利真多利
真多利變額年金保險
變額年金保險變額年金保險
變額年金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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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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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紅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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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紅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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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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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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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年金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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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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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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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為確保權益
惟為確保權益惟為確保權益
惟為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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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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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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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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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選擇
審慎選擇審慎選擇
審慎選擇
保險商品
保險商品保險商品
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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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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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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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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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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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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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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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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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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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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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7 富壽商精字第 1010001883 號函備查
101.10.05 富壽商精字第 1010002707 號函備查
102.01.18 富壽商精字第 1020000004 號函備查
102.02.25 富壽商精字第 1020000200 號函備查
102.04.03 富壽商精字第 1020000668 號函備查
102.07.01 富壽商精字第 1020001662 號函備查
102.09.11 富壽商精字第 1020002564 號函備查
102.12.31 富壽商精字第 1020003512 號函備查
103.01.27 富壽商精字第 1030000134 號函備查
103.03.03 富壽商精字第 1030000214 號函備查
103.05.16 富壽商精字第 1030001077 號函備查
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
傳真:02-88098660
電子信箱(E-mail):ho531.life@fubon.com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 一 條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
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 本契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保證期間」: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本契
約保證期間為五年,並載於本契約保單首頁。
二、「年金金額」: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之條件及期間,本公司以新臺幣給付之金額;分期給付年金金
額的方式共分為年給付、半年給付、季給付及月給付四種,並載於本契約保單首頁。
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年金保證期間內尚未領取之年金金額。
四、「本公司」:係指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總公司。
五、「保單帳戶價值」:係指本契約保單帳戶的價值總額,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首次投資配置日」前:係指每日依「首次投資配置金額」約定之計算方式,計算至前一
日之金額。
(二)「首次投資配置日」起:係指本契約保單帳戶中所有「投資標的價值」的總額。
六、「保單管理費」:
(一)係為維持本契約管理及運作所產生,並由本公司自保單帳戶中扣除之費用,此費用請詳附
表一「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二)本契約於首次投資配置日前依首次投資配置金額之約定直接扣除保單管理費,但自首次投
資配置日後,除有附表三「評價時點一覽表」註解中所約定之時序交易情形外,將以保單
週月日為基準日,按本公司當時最近一次公布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及匯率計算的保單帳戶
價值,優先自新臺幣貨幣帳戶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若有不足時,則依比例自其他貨幣帳
戶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如仍不足時,再由保單帳戶中所餘其他投資標的之保單帳戶價值
中等比例扣除。
七、「保單帳戶」:係指本公司為本契約所設立之專屬且獨立於本公司一般帳戶外之分離帳戶,以記
錄要保人之投資標的及帳戶餘額之最新狀況。
八、「單筆投資額外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於本契約年金給付開始日前三十日止之有效期間內,以書
面申請經本公司同意所繳交之保險費。
九、「前置費用」:係指本契約訂定及運作所產生,並將由本公司自要保人每次所繳保費中扣除之費
用。其數額按附表一「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所列相對應之百分比計算。
十、「解約費用」:係指本契約終止或部分投資終止時所產生,並將由本公司自應給付之保單帳戶價
值中扣除之費用。其數額按附表一「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所列相對應之百分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