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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大都會國際人壽全家保傷害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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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大都會國人壽險股有限公司
(以下稱「公司」)
國際家保保險
主要給項目:
1. 保險或喪費用險金 2. 保險金
3. 燒燙保險金 4. 傷害險金
5. 教育險金 6. 奉養險金
中華民國97 1 21
97 大商發字第001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99 4 14
99 2 1 日華總一字第 09900019981
總統修正
◎本商經本司合簽署員檢其內業已般精則及保險為確權益基於保險
公司與消平對原則,消仍應加閱讀保險單條款相關,審慎選擇保險商品商品
如有虛不實違法事,應由公司負責人依責。
解約不繼續繳能不於消者,慎選符合求之商品
◎保險約各權利務皆列於單條,消必詳加讀瞭,並把握撤銷時效
單翌算十內)
◎本公司資訊開說文件登載網站上(www.metlife.com.tw)並於公司供電腦設
載。
付費申訴0800-213-269
第一條 【保契約的構成】
保險條款附著要保批註定書保險契約 (稱本契約) 部分
契約,應契約的真,不拘泥如有時,利於保險
則。
第二條 【名定義】
契約詞定下:
險金」: 係指契約保險明之險金,如險金變更時,變更後之保險
二、傷害住院付金」: 係指用以害醫險金之基方式下:
(一)、適「主人」時,契約險金千分
、適從被人」時,契約險金千分
三、「醫」: 係指醫療定領有開執照病房治病私立財團人醫
四、「主」: 係指契約保險明之保險標的
五、從被」: 係指契約「主人」配偶女」,並
契約保險。不同的保險型別」會有不同的從被人」
六、配偶」: 係指有效期間,與險人婚姻者。
七、」: 係指險人父母
八、」: 係指險人子女女或戶籍之繼子女
九、保險型別:本契約依「從被人」之不同分型別
A 包含「主人」從被」中配偶母」女」
B 包含「主人」從被」中配偶女」
C 包含「主人」從被」中配偶母」
D 包含「主人」從被」中母」女」
E 包含「主人」從被」中父母」
F 包含「主人」從被」中配偶
G 包含「主人」從被」中子女」
H 包含「主人」
」: 湖、地區
停留期間」: 指被險人前往、澎湖、、馬以外地區民國理入
出境政府驗證離境後,經中民國管理出境政府驗證入境止
停留間每最高出境起算
二、內大輸工」: 指領執照內以大運輸營運(
班次)路線對不輸工內容下:
() 輸工係指行駛國內路線車輛
() 輸工係指行駛國內路線船舶
() 中大輸工係指行駛國內航線商用客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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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三、乘客」: 係指搭乘內大輸工乘客,不含配置在輸工上之人員
四、搭乘」: 指被人以乘客登上內大運輸工至完運輸工
為。
第三條 【保範圍】
險人約有效期間遭受傷害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死亡大燒
傷或接受醫療時,司依契約險金
從被險人契約有效期間遭受傷害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燒燙傷或
接受醫療時,司依契約險金
傷害起之來突
第四條 保險期間之始日與終日】
契約保險期間以本契約保險單上時為
第五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二期險費,應契約法及本公司在地指定地點交
二期分期險費未交時,者,催告日內寬限期間;
,則保險付日之翌寬限期間
以金融機轉帳或其方式付第二期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知悉未
險費,應催告保人險費寬限期間處理
逾寬限期間未交者,契約寬限期間終了停止。如寬限期間內發保險時,
公司仍負保險應由金內除欠險費
第六條 契約的保險期間及續保】
契約保險期間一年保險期間屆滿兩週要保人公司方均不續
通知保人之約險費,則契約為續
契約屆滿時為
第七條 續保後保險費的繳付】
保人以金融機轉帳轉帳保年險費於續日內公司
保年險費者,不續。如險人在前內發保險
公司仍負保險應由金內除欠險費
以金融機轉帳轉帳保年險費者,應於公司轉帳規定
公司保年險費者,不續。如險人在前
內發保險公司仍負保險應由險金內除欠險費
險費契約經主管機之。
第八條 續保的保險金額】
保險期間屆滿的二公司通知變更險金約續時,
險金為續險金
更的險金,不於續險金公司低承保金
第九條 續保保險年齡的限制】
約續時各險人最高保年下:
險人從被人中配偶
從被人中母」
從被人中女」
第十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給付】
險人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傷害意外傷害故發
日以內死亡者,公司險金付身保險金超過死亡者,
險人死亡傷害,不此限
,如險人以「乘客」身搭乘內大輸交通工者,公司改按險金
險金
第一項,如險人停留期間遭受條約定的意外傷害者,本公司改按
險金險金
-3-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契約時,以精或其智缺陷不能辨識欠缺依其辨識而行之能者為
險人險金變更險金
項主保險人民國()葬費用險金總(本公司),不
超過訂約時遺產有關產稅葬費扣除超過部分公司不負
給付公司並應退還超過部分險費
,如保人()險公司保險公司數個保險()約,
葬費保險金超過所定者,公司費用金範圍
要保書所載之要保後,喪葬用保險金至前喪葬費保險金如有
公司保險契約要保法確要保,各保險公司其喪葬費
險金扣除要保公司比例
本公給付主故保喪葬用保險金後,約效保險人部分終止
從被險人部分約效有效當期險費滿終止
險人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意外傷害身故時,約效保險
部分行終止公司數比退還終止部分滿保險費保人從被保險人
約效有效當期險費滿終止
第十一條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人或從被險人約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意外傷害意外傷害故發
以內成附殘廢程度者,司給殘廢險金其金
給付比例算。超過殘廢者,保險人殘廢意外傷害
,不此限
人或從被險人傷害成附項以殘廢程度時,公司
給付險金最高險金項目
時,險金項目殘廢時,給付較嚴項目險金
人或從被險人傷害殘廢,如契約殘廢
領附較嚴項目險金者,公司較嚴險金殘廢
險金,應扣除之。
人或從被險人扣除殘廢得領險金於單,不
用合之約
人或從被險人有效期間傷害申領險金時,公司
付金最高險金
第十二條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
人或從被險人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傷害成附二所「重
傷」事之且自傷害故發起十者,公司險金額的
險金
契約保險期間險人申領燙傷以一
第十三條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人或從被保險人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意外傷害傷害故發
日以內合格院治者,本公司住院保險意外
傷害住院付金所得醫療險金超過繼續者,
險人傷害,不此限
付日超過
人或從被險人一項傷害蒙受骨折院治者,或已住院未達骨折所定
住院部分公司骨折所定意外傷害住院給付金二分一給付
付日骨折別所為上
折是骨骼折斷。如骨折骨折二分一給付骼龜
骨折四分一給付,如蒙受項以骨折時,給付一項外傷
險金
骨折部分 骨折
1鼻骨眶骨〈骨〉 14
2掌骨、指 14
3蹠骨趾骨 14
齒槽醫療外) 20
-4-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5肋
20
6鎖 28
7橈 28
8膝蓋 28
9肩胛 34
0椎胸椎腰椎 40
11骨括腸
40
12頭蓋 50
13 40
14 40
5腕(一雙手 40
6脛 40
7踝(一雙足 40
8股 50
9脛 50
60
第十四條 子女教育保險金的給付】
保本契約 ABDG 保險型別險人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傷害
外傷害故發以內死亡成附第一殘廢程度者,本公
險金額的子女育保險金超過死亡殘廢者,
險人死亡殘廢傷害,不此限
契約保險期間險金以一
第十五條 父母奉養保險金的給付】
保本契約 ACDE 保險型別險人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傷害
意外傷害故發以內死亡成附第一殘廢程度者,本公
險金額的父母險金但超過死亡殘廢者,
險人死亡殘廢傷害,不此限
契約保險期間險金以一
第十六條 【保險付的限制】
險人有效期間傷害殘廢身故,並合本契約條及
條約申領時,公司總金最高險金
人已險金者,公司險金額間給付
險人有效期間傷害殘廢身故時,依第條及
之約申領險金,不一項之約
第十七條 除外責任(原因)
險人列原因致死亡殘廢傷或接受醫療時,公司不負險金
保人、被險人故意為。
、被險人犯罪為。
、被險人飲酒吐氣血液所含超過交通標準者。
四、戰爭宣戰類似武裝契約有約者不此限
五、子或爆炸灼熱輻射污染契約有約者不此限
第一款情險人故意外)傷害燙傷時,公司給付
險金
第十八條 事項
險人死亡殘廢傷或接受醫療時,契約有約公司
險金
、被險人摔跤柔道拳道、馬拳擊競賽
、被險人機車競賽
第十九條 契約的效】
契約時,保人保險已發者,契約效。公司退還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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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第二十條 告知契約的除】
保人對於要保書書詢問告知如有故意隱匿
不實明,變更減少公司對於者,公司約,保險
生未基於說明說明時,不此限
權,公司有解之原使
第二十一條 【契約的止】
保人終止約。
約之終止公司收到保人通知,開效。
一項終止時,公司當期保險費除按比例已經期間
險費後,滿險費退還保人
第二十二條 職業變更通知
險人變更業或時,或主險人通知公司
險人更的業或務,公司時,公司通知,應
業或變更退還滿險費
險人更的業或務,公司性增時,公司通知後,
業或變更起,比率滿險費險人更的業或公司
範圍者,公司通知保險人部分終止,並退還
終止部分滿險費保人從被險人部分約效有效當期險費
滿終止
險人更的業或務,公司性增加,一項知而
者,公司原收險費應收險費率折給付
第二十三條 保險發生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險人有效期間遭受條約定的傷害時,保人、被人或應於
傷害故發後十日內狀況險人傷害程度通知公司並於通知儘速
文件公司險金
公司於收後十給付之。責於公司事由在前定期
,應給付
第二十四條 失蹤處理
險人有效期間定的傷害,於戶籍滿
一年尋獲保人能提文件險人可能契約
傷害死亡者,公司十條條及條約用保
險金險金險金險人時,
險金險金保險金公司應繳而未繳之
險費,於人一清償後,契約終止效,公司有應付其險金者,
給付
第二十五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申領金」時應列文件
險金
二、保險或其
三、體證死亡書;公司求提供傷害件。
四、險人戶籍
五、明。
第二十六條 【殘廢保金的申領
申領金」時應文件
險金
二、保險或其
三、殘廢書;公司提供傷害件。
四、明。
申領險金時,公司險人以檢,必時並調
險人關資費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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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第二十七條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申領
申領金」時應文件
險金
二、保險或其
三、醫療住院公司提供意外傷害件。
四、醫療文件(費用)
五、明。
第二十八條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的申領
申領金」時應文件
險金
二、保險或其
三、燙傷書;公司提供傷害件。
四、明。
第二十九條 子女教育保險金或父母奉養保險金的申領
申領金」時應文件
險金
二、 保險或其
三、 體證死亡殘廢書;公司提供傷害明文
件。
四、 險人戶籍殘廢女教險金者,
五、明。
第三十條 受益人的定及變更
險金險金,為本人公司受理指定
變更
險金,為從被人中子女公司受理指定變更
險金,為從被人中父母公司受理指定變更
指定變更保人依下列約
時,經主險人指定
二、 保險故發生前經主險人變更,如保人變更通知公司,不
公司
變更,於人檢具申險人的同公司時,公司即予批註或發
註書
公司身故給付,應申領
第三十一條 受益人之受益權
故意險人致死者,權。
,如人喪益權,而致保險金時,險金額作險人
。如有者,權之原應原約比例
第三十二條 保人身故繼受處理
有效期間身故時,權利應由險人順序
險人
從被人中配偶
從被人中母」
從被人中女」
順序人以應由其中推派一人契約權利務。
第三十三條 從被保險人身分變更通知及保險型別變更
契約新增從被人或從被人喪保險時,要保人應於知悉後十日內通知公司
從被險人變更而致影響約之保險型別時,保人得同變更保險型別
新增從被險人,如保人通知公司明於保險者,公司從被險人部分不負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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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保人變更保險型別者,終止保險型別公司退還當期繳之保費
變更變更後之保險型別險費
保險從被險人其喪時起公司不負保險從被險人知悉
由後日內公司險人保本約。保年
者,公司受理
從被險人逾前期間不為者,權。
第三十四條 效】
契約利,求之起,過兩使
第三十五條 管轄法院
契約涉訟者,保人住所地地第一保人住所民國
時,灣台第一條及
條之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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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附表殘廢程度與保金給付
項目 項次
殘廢程度 殘廢等級
給付比例
1-1-1
不能
醫療周密者。
1 100%
1-1-2
能之病變致終不能
扶助者。
2 90%
1-1-3
著障不能
自理者。
3 80%
1-1-4
著障輕便
者。
7 40%
2-1-1 明者。 1 100%
2-1-2 目視退 0.06 以下者。 5 60%
2-1-3 目視退 0.1 以下者。 7 40%
2-1-4 一目明,目視退 0.06 以下者。 4 70%
2-1-5 一目明,目視退 0.1 以下者。 6 50%
2-1-6 一目者。 7 40%
3-1-1 鼓膜聽覺 90 上者。 5 60%
聽覺
3-1-2 聽覺 70 上者。 7 40%
4-1-1 永久著障者。 9 20%
5-1-1 永久咀嚼吞嚥者。 1 100%
5-1-2 咀嚼吞嚥永久著障者。 5 60%
咀嚼吞嚥
害(
5-1-3 咀嚼吞嚥永久著障者。 7 40%
6-1-1
臟器不能
醫療周密者。
1 100%
6-1-2
臟器不能
扶助
2 90%
6-1-3
臟器著障不能
自理者。
3 80%
臟器
6-1-4 臟器著障輕便者。 7 40%
臟器切 6-2-1 部分主要臟器者。 9 20%
膀胱
6-3-1
膀胱永久全喪者。 3 80%
脊柱運動
7-1-1
脊柱永久運動者。 7 40%
8-1-1 者。 1 100%
8-1-2 ,有者。 5 60%
8-1-3 者。 6 50%
8-2-1 雙手指均者。 3 80%
8-2-2 雙手兩指均者。 7 40%
8-2-3 指均者。 7 40%
8-2-4 指、四指者。 7 40%
8-2-5 者。 8 30%
8-2-6 三指者。 8 30%
8-2-7 二指者。 9 20%
-9-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8-2-8
指、或一以外
二指者。
11 5%
8-3-1 永久能者。 2 90%
8-3-2 ,各有節永久能者。 3 80%
8-3-3 ,各有一大節永久能者。 6 50%
8-3-4 節永久能者。 6 50%
8-3-5 ,有節永久能者。 7 40%
8-3-6 ,有一大節永久能者。 8 30%
8-3-7 永久運動者。 4 70%
8-3-8
各有節永久運動
者。
5 60%
8-3-9
各有一大節永久運動
者。
7 40%
8-3-10
節永久運動者。 7 40%
8-3-11
,有永久運動
者。
8 30%
8-3-12
永久運動者。 6 50%
8-3-13
永久運動者。 9 20%
8-4-1 雙手指均永久能者。 5 60%
8-4-2 雙手兩指均永久者。 8 30%
8-4-3 指均永久能者。 8 30%
8-4-4
指、四指永久
能者。
8 30%
8-4-5 永久者。 11 5%
8-4-6 上之永久全喪者。 9 20%
10
8-4-7
三指永久
能者。
10 10%
9-1-1 者。 1 100%
9-1-2 一下,有者。 5 60%
9-1-3 一下者。 6 50%
縮短
11
9-2-1
一下永久縮短者。 7 40%
9-3-1 雙足者。 5 60% 足趾缺
12
9-3-2 者。 7 40%
9-4-1 永久能者。 2 90%
9-4-2
各有節永久能者
3 80%
9-4-3
各有一大節永久能者
6 50%
9-4-4 一下節永久能者。 6 50%
9-4-5 一下,有節永久能者。 7 40%
9-4-6 一下,有一大節永久能者。 8 30%
9-4-7 永久運動者。 4 70%
9-4-8
,各有節永久運動
者。
5 60%
13
9-4-9
,各有一大節永久運動
者。
7 40%
-10-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9-4-10
一下久顯運動者。 7 40%
9-4-11
一下,有節永久運動
者。
8 30%
9-4-12
永久運動者。 6 50%
9-4-13
一下節永久運動者。 9 20%
9-5-1 雙足永久能者。 7 40%
足趾
14
9-5-2 永久能者。 9 20%
1
1-1.之審原則合其灶症對於影響活活及需
之情依下列各狀況。於審時,經外復健科
明資
1度神,為活活須他扶助用第 1
2因高度神,為活活須他扶助用第2
3)活活自理不能用第
3
4)活活係指物攝小便穿脫衣服
等。
5)等之灶症、四麻痺
退人格麻痺
用第 3
6度神一般用第 7
7)體路麻痺檢查
明之萎縮、腦波異之,檢查之。
8)中覺器其發所定之,
樞損之。
1-2.平衡害」之審平衡時,
合其狀況
1-3.外傷癲癇之審癲癇時應重視反復終至人格
崩壞癲癇者,附註 1-1 則審之。癇症,應以經
為不能醫療時,及者為,不其發作型依下標準
1分治仍有用第 3
2分治仍有用第 7
1-4.眩暈平衡害」之審外傷起之眩暈平衡由於
起,、腦、額害發標準
1)活活仍有可能,因高平衡不能
用第 3
2平衡一般用第7
1-5.外傷性脊害」之審依其程度等之運動
尿等,附註1-1 則,合其用合
1-6.「一化碳之審:一化碳之審合其症候
附註說明之審原則
2
2-1.「視,應不能者或依不等像症
因而響顯者,之。
2-2.係指永久 0.02 以下,並不能者。
2-3.傷害的治則,球摘等明之情,不此限
3
3-1.聽覺程度,應聽覺
3-2.聽覺,需用精密聽(Audiometer)之,之。
3-3.耳損平衡之審所定程度之。
4
-11-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4-1.係指或大部分程度其「永久著障害」係指
閉塞困難不能側嗅者。
5
5-1.咀嚼由於以外之原軟硬等之
害)起者。狹窄舌異咽喉麻痺起之吞嚥往往咀嚼
害合咀嚼吞嚥」:
1 「喪咀嚼吞嚥,係指害或不能咀嚼吞嚥運動
不能吞嚥者。
2 )「 咀嚼吞嚥著障害」,係指不能分作咀嚼吞嚥運動類似
以外不能吞嚥者。
5-2.係指由於以外之原因引起之
1「喪害」係指後列構成等之四種語音
,有三種不能者。
2 )「 著障害」係指後列構成等之四種
,有二種不能者。
A.ㄅㄆ()
B.()
C.ㄋㄌ()
D.ㄎㄏ()
E.ㄑㄒ()
F.ㄕㄖ()
G.ㄘㄙ(與上)
5-3.著障不能其意者,用「著障害」
所定
6
6-1.臟器
1臟器等。
2臟器膽囊等。
3尿副腎尿膀胱尿等。
4等。
6-2.部分主要臟器者之主要臟器係指
副腎尿膀胱尿等。
6-3.臟器之審臟器存障影響其日
狀況及需扶助之情原則
7
7-1.脊柱運動害:
永久運動害」係指胸椎以下右屈迴旋三種
運動種的運動運動範圍二分一以者。
8
8-1.係指
1者,節切者。
2)其係指節切者。
8-2. 能仍永久全喪者,趾亦
8-3.時,合殘廢標準全正
9
9-1.「一永久係指廢用,如列情
1)一麻痺,及指均永久者。
2)一麻痺者。
9-2.「一節永久運動害」係指各關運動,如
-12-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1)一永久運動,及指均永久者。
2)一永久運動者。
9-3.運動範圍標準規定下:
1「喪係指麻痺者。
2)「 運動害」係指運動範圍二分一以者。
3)「 運動害」係指運動範圍三分一以者。
9-4.動限
1 )以各關生理運動範圍為基(運動) 程度時,用主運動運動
,如程度,則運動可能運動範圍考決之。
2)經石膏,應考慮程度作適
9-5.說明
10
10-1.永久係指
1運動範圍二分一以者。
2運動範圍二分一以者。
3或其節切二分一以者。
11
11-1.縮短,與健側比較短縮程度
12
12-1.趾缺係指足趾節切足趾者。
13
13-1.一下永久係指一下廢用,如列情
1一下麻痺者。
2一下麻痺者。
13-2.「喪運動」或「運動害」之審之各
14
14-1.足趾永久能者係指合下列情
1 第一二分一以者,或中足趾運動可能範圍運動範圍
二分一以者。
2 者,或中足趾第一運動範圍二分
者。
3)、五係指或中足趾第一者。
15
15-1.永久著障險人意外傷害故發起,並
為基者不此限
-13-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說明
-14-
都會際人全家傷害保險-FPA02
附表
「重大燒燙傷」係指全民保險重大傷範圍病名義第項:
燙傷全身、三燒燙傷全身之十傷合官功者。
範圍國際病分標準,如
國際
病名 病名
949.2 ()燒傷者應燒燙傷
()燒傷:
948.1 1.表面10~19%燒傷燒傷 BURN OF 10~19% OF BODY SURFACE
(948.10 )
948.2
2.表面20~29%燒傷燒傷 BURN OF 20~29% OF BODY SURFACE
(948.20 )
948.3
3.表面30~39%燒傷燒傷 BURN OF 30~39% OF BODY SURFACE
(948.30 )
948.4
4.表面40~49%燒傷燒傷 BURN OF 40~49% OF BODY SURFACE
(948.40 )
948.5
5.表面50~59%燒傷燒傷 BURN OF 50~59% OF BODY SURFACE
(948.50 )
948.6
6.表面60~69%燒傷燒傷 BURN OF 60~69% OF BODY SURFACE
(948.60 )
948.7 7.表面70~79%燒傷燒傷 BURN OF 70~79% OF BODY SURFACE
(948.70 )
948.8
8.表面80~89%燒傷燒傷 BURN OF 80~89% OF BODY SURFACE
(948.80 )
948.9 9.表面90~99% 燒傷燒傷 BURN OF 90~99% OF BODY SURFACE
(948.90 )
()燒燙傷
940
1.燒傷
BURN CONFINED TO EYE AND ADNEXA
941.5
2.燒傷組織( )
BURN OF FACE AND HEAD, DEEP
NECROSIS OF UNDER-LYING TISSUE
(DEEP THIRD DEGREE) WITH LOSS OF
A BODY PART
大都會國際人壽 全家保傷害保險 費率表
總保費表
每萬元保險金額(年繳)
1 2 3 4 5 6
A
54 61 68 88 123 150
B
38 44 49 64 91 111
C
38 44 49 64 91 111
D
49 56 63 84 118 146
E
34 39 44 60 86 107
F
23 26 30 41 59 73
G
34 39 44 60 86 107
H
18 22 26 36 54 68
型別
主被保險人職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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