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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南山人壽美利圓滿美元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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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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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103 )
(10 3 )(10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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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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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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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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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
mail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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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
NS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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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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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nanshan.com.tw
nshan.com.twnshan.com.tw
nshan.com.tw
保險約的
保險約的保險約的
保險約的
保險
為本險契為本險契
為本險契
下簡本契
以下稱本以下稱本
以下稱本
的構的構
的構
成部
成部成部
成部
的文
所用文字所用文字
所用文字
有疑
如有義時如有疑義
如有義時
作有
以作利於以作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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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的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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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的釋為
名詞
名詞名詞
名詞
本契各項詞定如下
本契各項詞定如下本契各項詞定如下
本契各項詞定如下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所變
有所有所
有所
以變
則以則以
則以
後之額為
後之額為後之額為
後之額為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清保金額次累之值
清保金額次累之值清保金額次累之值
清保金額次累之值
爾後
倘爾倘爾
倘爾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所變
有所有所
有所
以變後之額為
則以更後金額則以更後金額
則以更後金額
繳保
躉繳險費躉繳保險
躉繳險費
(
((
(
)
))
)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對應
對應對應
對應分:
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
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
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
((
(本契未扣折扣
以本約未除折以本約未除折
以本約未除折
費率
費率費率
費率)
))
)
十三減少
第二三條第二三條
第二三條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指依少後
係指減少係指減少
係指減少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本目
以本以本
以本
段之礎並自本約生日起
段之礎並自本約生日起段之礎並自本約生日起
段之礎並自本約生日起
(
((
(
)
))
)
金額
保險保險
保險
應部
對應對應
對應
指以
係指係指
係指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應部之保費率
對應分之險費對應分之險費
對應分之險費
所載額為
所載額為所載額為
所載額為(
((
(本契未扣折扣費率
以本約未除折之費為準以本約未除折之費為準
以本約未除折之費為準)
))
)
十三減少
第二三條第二三條
第二三條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指依少後
係指減少係指減少
係指減少
計增
累計累計
累計
額繳保險
額繳保險額繳保險
額繳保險
本目段之礎並自本約生日起
以本前段基礎溯自契約效日計算以本前段基礎溯自契約效日計算
以本前段基礎溯自契約效日計算
繳保費加利息
所繳險費計利所繳險費計利
所繳險費計利
1.0%
1.0%1.0%
1.0%利率
之年之年
之年
據滿單年部分年複
依據滿保單度部以年依據滿保單度部以年
依據滿保單度部以年
未滿
而未滿而未滿
而未滿
算至保險身故或診確定成附
計算被保人身日或斷確致成計算被保人身日或斷確致成
計算被保人身日或斷確致成
所列殘廢級之之日之金
所列殘廢級之之日之金所列殘廢級之之日之金
所列殘廢級之之日之金
繳保
所繳險費所繳保險
所繳險費
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
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
係指保險率表載金為基
指依少後
係指減少係指減少
係指減少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本款一目
以本第一以本第一
以本第一
之基
之基之基
之基自本約生日起
並溯本契生效起計並溯本契生效起計
並溯本契生效起計
單價準備
保單值準保單值準
保單值準
金與金與
金與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應之單價
對應保單值準對應保單值準
對應保單值準
備金總之
備金總之備金總之
備金總之
約金
解約解約
解約
金額金額
金額
應之單價準備加總
對應保單值準金加對應保單值準金加
對應保單值準金加
之值
之值之值
之值
告利
宣告宣告
宣告
係指公司每月告之月利
係指公司每月告之月利係指公司每月告之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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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本公網頁公佈本公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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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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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場利所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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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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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利為準
約預利率約預利率
約預利率
當月
如當未宣如當月未
如當未宣
告者告者
告者
前一
以前月之以前一月
以前月之
宣告率為月之告利
宣告率為月之告利宣告率為月之告利
宣告率為月之告利
醫院醫院
醫院
係指照醫法規領有業執並設病房治病之公
係指照醫法規領有業執並設病房治病之公係指照醫法規領有業執並設病房治病之公
係指照醫法規領有業執並設病房治病之公
立及
私立私立
私立法人
醫療人醫醫療人醫
醫療人醫
額匯
全額全額
全額
交付公司款項額全至本
入應付本司之項金全額入應付本司之項金全額
入應付本司之項金全額
公司指定帳戶
公司指定帳戶公司指定帳戶
公司指定帳戶
定美匯率
指定元匯指定元匯
指定元匯
公司公司
公司
一商銀行份有公司合作
第一業銀股份限公與合金庫第一業銀股份限公與合金庫
第一業銀股份限公與合金庫
匯率均值
匯率均值匯率均值
匯率均值
當日匯率
倘當無匯倘當無匯
倘當無匯
以前三家
則以述三則以述三
則以述三
行之一個業日匯率
行之一個業日匯率行之一個業日匯率
行之一個業日匯率
十二
十二十二
十二
險年
保險保險
保險
生效
生效生效
生效過之年數
起經之週數計起經之週數計
起經之週數計
未滿週年不計
但未滿一週者不但未滿一週者不
但未滿一週者不
十三
十三十三
十三
值回分享
增值饋分增值饋分
增值饋分
至與效日當之
月屆與生日相之日月屆與生日相之日
月屆與生日相之日
相當
無相日者無相當日
無相日者
以該
改以改以
改以
月按該保年度月之告利減去
司逐按各保單度首之宣利率去預司逐按各保單度首之宣利率去預
司逐按各保單度首之宣利率去預
1.0%
1.0%1.0%
1.0%
年度之保價值備金
保單度末保單值準保單度末保單值準
保單度末保單值準
」,」,
」,除以二所
再除十二再除十二
再除十二
宣告率計之利
首月告利計得利息首月告利計得利息
首月告利計得利息
計至該保年度
累計各該單年累計各該單年
累計各該單年
末之計值
末之計值末之合計
末之計值
貨幣位與率風
貨幣位與率風貨幣位與率風
貨幣位與率風
退
退退
退
給付其他項收之幣
保險付及他款收付幣別保險付及他款收付幣別
保險付及他款收付幣別
皆以皆以
皆以
新臺將會匯率
換成臺幣會因率不換成臺幣會因率不
換成臺幣會因率不
生匯
產生產生
產生
使益或成損
使的收或造損失使的收或造損失
使的收或造損失
保人受益
要保及受人需要保及受人需
要保及受人需
自行擔該分之
自行擔該分之自行擔該分之
自行擔該分之
各款交付方式
各款交付方式各款交付方式
各款交付方式
額匯額匯
額匯
入或入本司指之外
存入匯入公司定之存入匯入公司定之
存入匯入公司定之
存款
存款存款
存款
要保人或益人外幣
要保或受人以幣現要保或受人以幣現
要保或受人以幣現
入或入本司指之外存款
存入匯入公司定之匯存存入匯入公司定之匯存
存入匯入公司定之匯存
由要保人受益以新幣結外幣
由要人或益人新臺結購由要人或益人新臺結購
由要人或益人新臺結購
入或入本司指之外存款
存入匯入公司定之匯存存入匯入公司定之匯存
存入匯入公司定之匯存
要保或受人之幣存
由要人或益人外幣款戶由要人或益人外幣款戶
由要人或益人外幣款戶
入本司指之外存款
匯入公司定之匯存匯入公司定之匯存
匯入公司定之匯存
保險任的始及付保
保險任的始及付保保險任的始及付保
保險任的始及付保
本公應自意承並收保險後負險責
本公應自意承並收保險後負險責本公應自意承並收保險後負險責
本公應自意承並收保險後負險責
應發保險作為保的
並應給保單作承保憑證並應給保單作承保憑證
並應給保單作承保憑證
負之險責
其應之保責任其應之保責任
其應之保責任
同意保時
以同承保溯自以同承保溯自
以同承保溯自
預收當於險費額時
預收當於險費額時預收當於險費額時
預收當於險費額時
給付保險故時
應予付之險事應予付之險事
應予付之險事
公司負保
本公仍負本公仍負
本公仍負
險責
險責險責
險責
契約銷權
契約銷權契約撤銷
契約銷權
要保於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
要保於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要保於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
要保於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
以書檢同險單本公撤銷契約
得以面檢保險向本司撤本契得以面檢保險向本司撤本契
得以面檢保險向本司撤本契
使
使使
使
保人面之思表到達日零
自要人書之意表示達翌零時自要人書之意表示達翌零時
自要人書之意表示達翌零時
退險費
退繳保退繳保
退繳保
契約銷生後所生的
本契撤銷效後發生本契撤銷效後發生
本契撤銷效後發生
生保事故
若發保險故者若發保險故者
若發保險故者
為未
視為撤銷視為未撤
視為撤銷
本公本公
本公
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
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
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
本契效力恢復
本契效力恢復本契效力恢復
本契效力恢復
本契停止力後
本契停止力後本契停止力後
本契停止力後,
要保人得停效起二
要保得在效日二年要保得在效日二年
要保得在效日二年內,
申請復效
申請申請
申請
但保險期屆滿
但保期間滿後但保期間滿後
但保期間滿後
要保於停效力日起個月提出項復申請
要保於停效力日起個月提出項復申請要保於停效力日起個月提出項復申請
要保於停效力日起個月提出項復申請
翌日午零
自翌上午時起自翌上午時起
自翌上午時起
始恢其效
開始復其開始復其
開始復其
請者
請者請者
請者
公司於要人之效申
本公得於保人復效請送本公得於保人復效請送
本公得於保人復效請送
證明
證明證明
證明
保人
要保要保
要保於十內交本公
如未十日交齊公司如未十日交齊公司
如未十日交齊公司
要求供之保證
要求供之保證要求供之保證
要求供之保證
公司退回次復之申
本公得退該次效之本公得退該次效之
本公得退該次效之
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
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
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
公司拒絕復效
本公得拒其復本公得拒其復
本公得拒其復
於收可保明後五日不為
或於齊可證明十五內不或於齊可證明十五內不
或於齊可證明十五內不
絕者
絕者絕者
絕者
為同復效
視為意復視為意復
視為意復
翌日午零
自翌上午時起自翌上午時起
自翌上午時起
始恢其效
開始復其開始復其
開始復其
情形
項之形外項之形外
項之形外
交齊保證
於交可保於交可保
於交可保
翌日
自翌自翌
自翌
上午時起
上午時起上午零時
上午時起
始恢其效
開始復其開始復其
開始復其
序依六項定辦
效程依前項約辦理效程依前項約辦理
效程依前項約辦理
保人
要保要保
要保
一項定之險單款可金額
條第項約之保單借可借額上條第項約之保單借可借額上
條第項約之保單借可借額上
第一約定限屆滿
第一約定限屆滿第一約定限屆滿
第一約定限屆滿
契約力即終止
本契效力行終本契效力行終
本契效力行終
公司主動退還剩之保價值備金
本公應主退還餘之單價準備本公應主退還餘之單價準備
本公應主退還餘之單價準備
告知務與契約解除
告知務與契約解除告知務與契約解除
告知務與契約解除
事項據實
告知項應實說告知項應實說
告知項應實說
有故隱匿
如有意隱如有意隱
如有意隱
或因失遺或為實的
或因失遺或為實的或因失遺或為實的
或因失遺或為實的
足以更或少本司對於危的估
足以更或少本司對危險估計足以更或少本司對危險估計
足以更或少本司對危險估計
公司解除契約
本公得解契約本公得解契約
本公得解契約
其保事故生後
其保事故生後其保事故生後
其保事故生後
危險發生基於說明未說的事
但危的發未基其說或未明的實時但危的發未基其說或未明的實時
但危的發未基其說或未明的實時
在此
不在不在
不在
不行使而消
個月行使消滅個月行使消滅
個月行使消滅
自契訂立
或自約訂或自約訂
或自約訂
經過年不使而
經過年不使而經過年不使而
經過年不使而
契約終止
契約終止契約的終
契約終止
要保得隨終止契約
要保得隨終止契約要保得隨終止契約
要保得隨終止契約
前項約之
前項約之前項約之
前項約之
本公收到保人面通
自本司收要保書面知時自本司收要保書面知時
自本司收要保書面知時
始生
開始開始
開始
要保終止約時
要保終止約時要保終止約時
要保終止約時
本公應於到通後一個月償付約金
本公應於到通後一月內付解本公應於到通後一月內付解
本公應於到通後一月內付解
期本司應加計息給
逾期公司加計息給逾期公司加計息給
逾期公司加計息給
其利按年率一計算
其利按年率一計算其利按年率一計算
其利按年率一計算
契約
本契本契
本契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應之年解金額表如約金
對應歷年約金例表解約附表對應歷年約金例表解約附表
對應歷年約金例表解約附表
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
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
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
十日通知公司
十日通知公司十日通知公司
十日通知公司
於通後儘
並於知後速檢並於知後速檢
並於知後速檢
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
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
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
本公之事致未前述
責於公司事由未在述約責於公司事由未在述約
責於公司事由未在述約期限
定期定期
定期
內為付者
內為付者內為給付
內為付者
按年一分計利給付
應按利一加計息給應按利一加計息給
應按利一加計息給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失蹤
失蹤失蹤
失蹤
亡時亡時
亡時
公司據判內所定死
本公根據決內確定亡時本公根據決內確定亡時
本公根據決內確定亡時
退
退退
退
或給或給
或給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
或喪費用或喪費用
或喪費用
極可因意傷害故而亡者
險人可能意外害事而死險人可能意外害事而死
險人可能意外害事而死
本公應依外傷事故生日
本公應依外傷事故生日本公應依外傷事故生日
本公應依外傷事故生日
十五約定退
依第五條定退依第五條定退
依第五條定退
繳保費加利息
所繳險費計利所繳險費計利
所繳險費計利
或給
或給或給
或給
故保
故保故保
故保
喪葬用保
或喪費用險金或喪費用險金
或喪費用險金
退
退退
退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金後
或喪費用險金或喪費用險金
或喪費用險金
或受人應該筆領之
之人受益應將筆已之人受益應將筆已
之人受益應將筆已
繳保
所繳所繳
所繳
公司
還本還本
還本
間若應給保險或增
其間有應付保金或其間有應付保金或
其間有應付保金或
值回分享之情發生
值回分享之情發生值回分享之情發生
值回分享之情發生
應予
仍應給付仍應予給
仍應給付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增值饋分金的
增值饋分金的增值饋分金的
增值饋分金的
人仍存時
人仍存時人仍存時
人仍存時
被保人於險年
除被險人保險齡達除被險人保險齡達
除被險人保險齡達
擇下其中種方
所選下列中一方式所選下列中一方式
所選下列中一方式
給付給付
給付
增值增值
增值
回饋享金
回饋享金回饋分享
回饋享金
」:」:
」:
清保金額
額繳保險額繳保險
額繳保險
保人擇購增額清保金額
要保選擇買增繳清險金要保選擇買增繳清險金
要保選擇買增繳清險金
公司
本公本公
本公
回饋
值回分享值回饋分
值回分享
為躉純保
為躉純保為躉純保
為躉純保
計算該保週年當日生效增額清保金額
計算該保週年當日生效增額清保金額計算該保週年當日生效增額清保金額
計算該保週年當日生效增額清保金額
被保
但被險人但被保險
但被險人
為精障礙其他智缺
為精障礙其他智缺為精障礙其他智缺
為精障礙其他智缺
致不辨識行為欠缺其辨而行之能
致不辨識行為欠缺其辨而行之能致不辨識行為欠缺其辨而行之能
致不辨識行為欠缺其辨而行之能
應依
應依應依
應依
十五約定
十五約定十五約定
十五約定
本契生效起每屆至生效相當
自本約生日起年屆與生日相之日自本約生日起年屆與生日相之日
自本約生日起年屆與生日相之日
相當
無相日者無相當日
無相日者
以該之末
改以月之改以月之
改以月之
為準
為準為準
為準),
),),
),公司本契約定現金付該單年
本公依本約約以現給付保單度之本公依本約約以現給付保單度之
本公依本約約以現給付保單度之
值回分享
增值饋分增值饋分
增值饋分
要保
予要予要
予要
自第一保年度
自第一保年度自第一保年度
自第一保年度
得選本款付方
始得擇本給付始得擇本給付
始得擇本給付
公司
本公本公
本公
值回分享
增值饋分增值饋分
增值饋分
年按保單度首宣告率計
逐年各保年度月宣利率逐年各保年度月宣利率
逐年各保年度月宣利率
於保
並於並於
並於
週年以年利方儲存息至保人求給
週年以年利方儲存息至保人求給週年以年利方儲存息至保人求給
週年以年利方儲存息至保人求給
變更現金付時前款式給
變更現金付時前款式給變更現金付時前款式給
變更現金付時前款式給
至被險人
至被險人至被險人
至被險人
致成表所全殘等級
致成表所全殘等級致成表所全殘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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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間屆滿或本約終
保險間屆滿或本約終保險間屆滿或本約終
保險間屆滿或本約終
本公
由本由本
由本
司主一併
司主一併司主一併
司主一併
自第一保年度
但自十一單年但自十一單年
但自十一單年
得選本款付方
始得擇本給付始得擇本給付
始得擇本給付
險年達十歲前
險年達十歲前險年達十歲前
險年達十歲前
值回分享
增值饋分增值饋分
增值饋分
儲存息方辦理
採儲生息式辦採儲生息式辦
採儲生息式辦
應於保險
並應被保並應被保
並應被保
累計存生之金一次算增繳清險金
就累儲存息之額一計算額繳保險就累儲存息之額一計算額繳保險
就累儲存息之額一計算額繳保險
後保年度
其後單年其後單年
其後單年
用前規定
用前規定用前項規
用前規定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
或喪費用險金或喪費用險金
或喪費用險金
、「、「
、「廢保
殘廢殘廢
殘廢
滿期保
滿期險金滿期保險
滿期險金
本契本契
本契
約如儲存息之額者
約如儲存息之額者約如儲存息之額者
約如儲存息之額者
併給予該保險受益
一併付予保險受益一併付予保險受益
一併付予保險受益
本契係因第七第八
但本約係第七第八但本約係第七第八
但本約係第七第八
第十條第項第款或二十第三之約終止
第十條第項第款或二十第三之約終止第十條第項第款或二十第三之約終止
第十條第項第款或二十第三之約終止
給付要保或應之人
則給予要人或得之則給予要人或得之
則給予要人或得之
要保得於契約效期
要保得於契約效期要保得於契約效期
要保得於契約效期
書面知本司變第一給付
以書通知公司更第項給方式以書通知公司更第項給方式
以書通知公司更第項給方式
年度
年度年度
年度
保人未選
要保如未要保如未
要保如未
值回分享
增值饋分增值饋分
增值饋分
給付
之給方式之給付方
之給方式
公司以書通知
本公應以面通本公應以面通
本公應以面通
保人期選
保人期選保人期選
保人期選
期不擇者
逾期選擇逾期選擇
逾期選擇
第二約定
除第項約除第項約
除第項約
公司儲存息方辦理
本公以儲生息式辦本公以儲生息式辦
本公以儲生息式辦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滿期險金給付
滿期險金給付滿期險金給付
滿期險金給付
滿
滿滿
滿
公司公司
公司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計增繳清
累計額繳累計額繳
累計額繳
保險
保險保險
保險
總和
之總給付之總和給
之總給付
滿期保
滿期險金滿期保險
滿期險金
」。」。
」。
本公依本約定
本公依本約定本公依本約定
本公依本約定
滿期保
滿期險金滿期保險
滿期險金
」,」,
」,契約力即終止
本契效力行終本契效力行終
本契效力行終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滿期險金申領
滿期險金申領滿期險金申領
滿期險金申領
受益申領
受益申領受益人申
受益申領
滿期保
滿期險金滿期保險
滿期險金
檢具列文
應檢下列應檢下列
應檢下列
險單其謄
保險或其保險或其
保險或其
險金請書
保險申請保險申請
保險申請
益人身分
受益的身證明受益的身證明
受益的身證明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所繳險費計利的退
所繳險費計利的退所繳險費計利的退
所繳險費計利的退
故保金或葬費保險的給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當時當時
當時
別以
分別分別
分別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計增
累計累計
累計
額繳保險
額繳保險額繳保險
額繳保險
應下二者之最
對應列二中之大值對應列二中之大值
對應列二中之大值
依其和給
再依總和再依總和
再依總和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
」:
單價準備
保單值準保單值準
保單值準
、「、「
、「繳保
躉繳險費躉繳保險
躉繳險費
一點三倍
的一零三的一零三
的一零三
滿
滿滿
滿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給付被保
之給於被險人之給於被險人
之給於被險人
滿
滿滿
滿
內且
期間期間
期間
險年
保險保險
保險
十六前身
達十歲前達十歲前
達十歲前
公司以下方式
本公改以列方處理本公改以列方處理
本公改以列方處理
適用項之
不適前項約定不適前項約定
不適前項約定
險人滿十五歲前故者
被保人滿五足前身被保人滿五足前身
被保人滿五足前身
公司退還
本公應退本公應退
本公應退
繳保費加利息
所繳險費計利所繳險費計利
所繳險費計利
」。」。
」。
險人滿十五歲後
被保人滿五足後身被保人滿五足後身
被保人滿五足後身
公司
本公本公
本公
繳保費加利息
所繳險費計利所繳險費計利
所繳險費計利
給付給付
給付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
」。
行為欠缺其辨而行之能
識其為或缺依辨識行為能力識其為或缺依辨識行為能力
識其為或缺依辨識行為能力
者為保險
者為保險者為保險
者為保險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
」,變更喪葬用保
均變為喪費用險金均變為喪費用險金
均變為喪費用險金
喪葬用保金額
保之葬費保險額總保之葬費保險額總
保之葬費保險額總
限本
不限不限
不限
遺產喪葬扣除之半
有關產稅葬費除額半數有關產稅葬費除額半數
有關產稅葬費除額半數
其超其超
其超
過部本公不負付責
過部本公不負付責過部本公不負付責
過部本公不負付責
公司應按列方辦理
本公並應下列式辦本公並應下列式辦
本公並應下列式辦
、「、「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應部
對應對應
對應
息退該超部分已繳險費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已保險無息退還該過部之已保險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已保險
、「、「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應部
對應對應
對應
息退該超部分純保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純險費無息退還該過部之純險費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純險費
前項
前項前項
前項形,
,如保人二家
如要人向如要人向
如要人向家(
)以上保公司投保
以上險公投保以上險公投保
以上險公投保
,或同一險公投保個保
或向一保公司保數保險或向一保公司保數保險
或向一保公司保數保險契(
限額限額
限額
公司所承之喪費用
本公於所保之葬費本公於所保之葬費
本公於所保之葬費
費用險金前項葬費額度
喪葬用保金至項喪費用度上喪葬用保金至項喪費用度上
喪葬用保金至項喪費用度上
無法分其保時之先
同或法區其要時間先後同或法區其要時間先後
同或法區其要時間先後
先之險公應理之金後所之限
先之險公應理之金後所之限先之險公應理之金後所之限
先之險公應理之金後所之限
額比分擔責任
額比分擔責任額比分擔責任
額比分擔責任
新臺
算為臺幣算為臺幣
算為臺幣
得超第四喪葬
不得過第項喪不得過第項喪
不得過第項喪
用額上限
用額上限用額度上
用額上限
因匯波動成超之部
若因率波造成過之若因率波造成過之
若因率波造成過之
公司負給責任
本公不負付責本公不負付責
本公不負付責
按下方式
並按列方辦理並按列方辦理
並按列方辦理
、「、「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應部
對應對應
對應
息退該超部分已繳險費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已保險無息退還該過部之已保險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已保險
、「、「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應部
對應對應
對應
息退該超部分純保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純險費無息退還該過部之純險費
無息退還該過部之純險費
退
退退
退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
或喪費用險金或喪費用險金
或喪費用險金
契約力即終止
契約力即終止契約力即終止
契約力即終止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受益申領
受益申領受益人申
受益申領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金時檢具列文
或喪費用險金應檢下列或喪費用險金應檢下列
或喪費用險金應檢下列
險單其謄
保險或其保險或其
保險或其
保險死亡明書除戶籍謄
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
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
險金請書
保險申請保險申請
保險申請
益人身分明及幣存帳號證明
受益的身證明外幣款帳之證文件受益的身證明外幣款帳之證文件
受益的身證明外幣款帳之證文件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退還繳保費加利息申請
退還繳保費加利息申請退還繳保費加利息申請
退還繳保費加利息申請
要保或應之人第十
要保或應之人第十要保或應之人第十
要保或應之人第十
五條第二條約申請退
第十條或二十約定請退第十條或二十約定請退
第十條或二十約定請退
繳保費加
所繳險費所繳險費
所繳險費
應檢下列
應檢下列應檢下列
應檢下列
險單其謄
保險或其保險或其
保險或其
保險死亡明書除戶籍謄
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
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
請書
申請申請
申請
保人應得人的分證及外存款號之明文
要保或應之人身分明及幣存帳號證明要保或應之人身分明及幣存帳號證明
要保或應之人身分明及幣存帳號證明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殘廢險金給付
殘廢險金給付殘廢險金給付
殘廢險金給付
之一
之一之一
之一
醫院醫院
醫院
斷確
診斷定後診斷確定
診斷定後
本公本公
本公
計增計增
計增保險
繳清險金繳清險金
繳清險金
應下二者
對應列二對應列二
對應列二
之最
之最之最
之最
依其和給
再依總和再依總和
再依總和
廢保
殘廢險金殘廢保險
殘廢險金
」:」:
」:
單價準備
保單值準保單值準
保單值準
、「、「
、「繳保
躉繳險費躉繳保險
躉繳險費
一點三倍
的一零三的一零三
的一零三
致成表所全殘等級一者
歲前成附所列殘廢級之歲前成附所列殘廢級之
歲前成附所列殘廢級之
本公將改
本公將改本公將改
本公將改
繳保費加利息
所繳險費計利所繳險費計利
所繳險費計利
給付給付
給付
廢保
殘廢險金殘廢保險
殘廢險金
」,」,
」,適用項之
不適前項約定不適前項約定
不適前項約定
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
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
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
公司給付
本公僅給一款本公僅給一款
本公僅給一款
廢保
殘廢險金殘廢保險
殘廢險金
」。」。
」。
本公依本約定
本公依本約定本公依本約定
本公依本約定
廢保
殘廢險金殘廢保險
殘廢險金
」,」,
」,契約力即終止
本契效力行終本契效力行終
本契效力行終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殘廢險金申領
殘廢險金申領殘廢險金申領
殘廢險金申領
受益申領
受益申領受益人申
受益申領
廢保
殘廢險金殘廢保險
殘廢險金
應檢下列
時應具下文件時應具下文件
時應具下文件
險單其謄
保險或其保險或其
保險或其
廢診
殘廢斷書殘廢診斷
殘廢斷書
險金請書
保險申請保險申請
保險申請
益人身分明及幣存帳號證明
受益的身證明外幣款帳之證文件受益的身證明外幣款帳之證文件
受益的身證明外幣款帳之證文件
予以
身體以檢身體以檢
身體以檢
要時得經益人
必要並得受益必要並得受益
必要並得受益
意調被保人之醫相資料
意調被保人之醫相資料意調被保人之醫相資料
意調被保人之醫相資料
費用本公負擔
其費由本司負其費由本司負
其費由本司負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除外
除外除外
除外
有下情形一者
有下情形一者有下情形一者
有下情形一者
公司負給保險的責
本公不負付保金的本公不負付保金的
本公不負付保金的
保人意致保險於死
要保故意被保人於要保故意被保人於
要保故意被保人於
殘廢
自成自成
自成
自契訂立復效日起年後意自致死
但自約訂或復之日二年故意殺致但自約訂或復之日二年故意殺致
但自約訂或復之日二年故意殺致
本公本公
本公
司仍給付
司仍給付司仍負給
司仍給付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金之
或喪費用險金責任或喪費用險金責任
或喪費用險金責任
保險因犯處死拒捕越獄死或
被保人因罪處或拒或越致死殘廢被保人因罪處或拒或越致死殘廢
被保人因罪處或拒或越致死殘廢
等級一時
殘廢級之殘廢級之
殘廢級之
公司第十條的
本公按第八條本公按第八條
本公按第八條
約定
約定約定
約定
廢保
殘廢險金殘廢保險
殘廢險金
」。」。
」。
價值備金
保單值準金時保單值準金時
保單值準金時
照約給付
依照定給保單依照定給保單
依照定給保單
價值備金應得
價值備金應得價值備金應得
價值備金應得
滿
滿滿
滿
第十條約退還
司依十五約定退司依十五約定退
司依十五約定退
繳保費加
所繳險費所繳險費
所繳險費
計利
計利計利
計利
要保或應之人
予要人或得之予要人或得之
予要人或得之
第二一條
第二一條第二十一
第二一條
受益之受
受益之受受益之受
受益之受
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
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
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
失其益權
喪失受益喪失受益
喪失受益
前項
前項前項
前項形,
如因受益喪失益權
如因受益喪失益權如因受益喪失益權
如因受益喪失益權,
,而致無受人受
而致受益受領而致受益受領
而致受益受領
故保
身故險金身故保險
身故險金
有其受益
如有他受人者如有他受人者
如有他受人者
失受權之
喪失益權喪失益權
喪失益權
益人應得部份
益人應得部份益人應得部份
益人應得部份
其他益人約定例分其他益人
按其受益原約比例歸其受益按其受益原約比例歸其受益
按其受益原約比例歸其受益
二十
第二二條第二十二
第二二條
未還項的
未還項的未還項的
未還項的
單價準備或退
還保價值備金退還還保價值備金退還
還保價值備金退還
繳保
所繳險費所繳保險
所繳險費
先抵上述款及除其付利
司得抵銷述欠及扣其應利息司得抵銷述欠及扣其應利息
司得抵銷述欠及扣其應利息
後給其餘
後給其餘後給其餘
後給其餘
第二三條
第二三條第二十三
第二三條
減少險金及累增額清保金額
減少險金及累增額清保金額減少險金及累增額清保金額
減少險金及累增額清保金額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
」,公司
本公本公
本公
低於
不得於本不得低於
不得於本險最承保
保險低承金額保險低承金額
保險低承金額
減少
其減其減
其減
部分第九契約止之定處
部分第九契約止之定處部分第九契約止之定處
部分第九契約止之定處
第十條約累計
依第二條定累依第二條定累
依第二條定累
計增繳清險金
累計額繳保險累計額繳保險
累計額繳保險
」。」。
」。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第二四條
第二四條第二十四
第二四條
匯款關費及其擔對
匯款關費及其擔對匯款關費及其擔對
匯款關費及其擔對
行匯所經外中行所能收
跨行款所國外間行可能取之跨行款所國外間行可能取之
跨行款所國外間行可能取之
相關
相關相關
相關
匯入行與保人受益之間相關用由保人受益支付
另匯銀行要保或受人之的相費用要保或受人支另匯銀行要保或受人之的相費用要保或受人支
另匯銀行要保或受人之的相費用要保或受人支
第十
依第一條依第十一
依第一條
十三
第十第十
第十
十五
第十第十
第十
十八及第十條付保
第十條及二十給付險金第十條及二十給付險金
第十條及二十給付險金
退
退還退還
退還
繳保
所繳險費所繳保險
所繳險費
加計
加計加計
加計
退還險費
及退保險及退保險
及退保險
退保險
退還險費退還險費
退還險費
二十條第項第
第二七條二項一款第二七條二項一款
第二七條二項一款
二款段情錯誤因歸於本
第二前段形錯原因責於第二前段形錯原因責於
第二前段形錯原因責於
司而退還保費及利息
司而退還保費及利息司而退還保費及利息
司而退還保費及利息
一項三款
條第項第條第項第
條第項第
給付項保金或退
於給各項險金退還於給各項險金退還
於給各項險金退還
繳保費加利息
所繳險費計利所繳險費計利
所繳險費計利
給付
而給而給
而給
值回分享
值回分享值回分享
值回分享
相關項之來由保人受益支付出銀
其餘關款之往由要人或益人付匯銀行其餘關款之往由要人或益人付匯銀行
其餘關款之往由要人或益人付匯銀行
入銀及跨
匯入行及匯入行及
匯入行及
匯款經國中間所可收取相關
匯款經國中間所可收取相關匯款經國中間所可收取相關
匯款經國中間所可收取相關
以本司指銀行外匯款戶付相款項匯出行及入銀
以本司指銀行外匯款戶付相款項匯出行及入銀以本司指銀行外匯款戶付相款項匯出行及入銀
以本司指銀行外匯款戶付相款項匯出行及入銀
行之匯存戶收相關項時
定銀之外存款收受關款定銀之外存款收受關款
定銀之外存款收受關款
保人受益無需擔前
要保或受人無負擔要保或受人無負擔
要保或受人無負擔
二項述之關費
二項述之關費二項述之關費
二項述之關費
依第十七第二第三使要人補其差保險
依第十七第二第三使要人補其差保險依第十七第二第三使要人補其差保險
依第十七第二第三使要人補其差保險
本公支付出銀
由本司支匯出由本司支匯出
由本司支匯出
入銀
匯入匯入
匯入行、
跨行款所國外間行可能取之關費
跨行款所國外間行可能取之關費跨行款所國外間行可能取之關費
跨行款所國外間行可能取之關費
負擔款相費用要保或受人之領金為零情況
負擔款相費用要保或受人之領金為零情況負擔款相費用要保或受人之領金為零情況
負擔款相費用要保或受人之領金為零情況
或匯或匯
或匯
經國中間可能外向保人受益收取足支匯款
款所國外間行能額向要人或益人取不支付款相款所國外間行能額向要人或益人取不支付款相
款所國外間行能額向要人或益人取不支付款相
關費的差部份
關費的差部份關費的差部份
關費的差部份
第二五條
第二五條第二十五
第二五條
保險借款契約力的
保險借款契約力的保險借款契約力的
保險借款契約力的
款當保單值準金之
為借當日單價準備為借當日單價準備
為借當日單價準備20
2020
20
%,%,
%,
未償未償
未償
停止
即行即行
即行
本公應於力停日之
但本司應效力止日但本司應效力止日
但本司應效力止日
三十前以面通要保
三十前以面通要保三十前以面通要保
三十前以面通要保
返還款本之日三十內要
保人還借本息日起十日要保保人還借本息日起十日要保
保人還借本息日起十日要保
人未還者
人未還者人未返還
人未還者
險契之效自該十日次日停止
保險約之力自三十之次起停保險約之力自三十之次起停
保險約之力自三十之次起停
第二六條
第二六條第二十六
第二六條
不分保單
不分保單不分紅保
不分保單
本保為不紅保
本保為不紅保本保為不紅保
本保為不紅保
參加利分
不參紅利不參紅利
不參紅利
無紅給付
並無利給項目並無利給項目
並無利給項目
第二七條
第二七條第二十七
第二七條
投保齡的算及誤的
投保齡的算及誤的投保齡的算及誤的
投保齡的算及誤的
書填
要保填明要保填明
要保填明
保險的投年齡
被保人的保年被保人的保年
被保人的保年
足歲
以足以足
以足
計算
計算計算
計算
未滿歲的數超六個
但未滿一歲零數過六月者但未滿一歲零數過六月者
但未滿一歲零數過六月者
算一
加算加算
加算
部分下列定辦
對應分依列規辦理對應分依列規辦理
對應分依列規辦理
值回
增值饋分增值回饋
增值饋分
享金
享金享金
享金
應部
對應對應
對應
公司新計依第二條定應付之
本公重新算依十二約定給付金額本公重新算依十二約定給付金額
本公重新算依十二約定給付金額
年齡大者
最高齡為最高齡為
最高齡為
契約
本契無效本契約無
本契無效
已繳險費
其已保險無息其已保險無息
其已保險無息
退還保人
退還保人退還要保
退還保人
公司息退溢繳分的險費
本公無息退還溢部分保險本公無息退還溢部分保險
本公無息退還溢部分保險
在發
但在生保但在發生
但在生保
公司原繳險費應繳險費比例
本公按原保險與應保險的比提高本公按原保險與應保險的比提高
本公按原保險與應保險的比提高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
」,不退溢繳分的險費
而不退還溢部分保險而不退還溢部分保險
而不退還溢部分保險
補足差額
應補其差應補其差
應補其差
在發保險故後發覺
但在生保事故始發且其但在生保事故始發且其
但在生保事故始發且其
錯誤非發在本司者
錯誤非發在本司者錯誤非發在本司者
錯誤非發在本司者,
公司按原保險與應保險的比減少
本公得按繳保費與繳保費的例減本公得按繳保費與繳保費的例減
本公得按繳保費與繳保費的例減
保險保險
保險
而不請求足差
而不請求足差而不請求足差
而不請求足差
司者
本公本公
本公
加計
應加利息應加計利
應加利息退還保
退還險費退還保險
退還險費
利息
其利其利
其利
退利率民法二百三條定週利率
退利率民法二百三條定週利率退利率民法二百三條定週利率
退利率民法二百三條定週利率
取其之值
取其之值取其之值
取其之值
第二八條
第二八條第二十八
第二八條
受益的指及變
受益的指及變受益的指及變
受益的指及變
廢保
殘廢險金殘廢保險
殘廢險金
受益
的受的受
的受
被保人本
為被險人為被險人
為被險人
公司受理指定變更
本公不受其指或變本公不受其指或變
本公不受其指或變
除前約定
除前約定除前約定
除前約定
保人依下規定定或更受
要保得依列規指定變更益人要保得依列規指定變更益人
要保得依列規指定變更益人
一、
於訂本契
於訂本契於訂本契
於訂本契時,
經被險人意指受益
經被險人意指受益經被險人意指受益
經被險人意指受益人。
如未定者
如未定者如未指定
如未定者,
,則以要保本人本契
則以保人人為契約則以保人人為契約
則以保人人為契約
滿
滿滿
滿
期保
期保期保
期保
益人
受益受益
受益
未將述變通知險公
保人將前變更知保公司保人將前變更知保公司
保人將前變更知保公司
不得抗保公司
不得抗保公司不得抗保公司
不得抗保公司
書送本公
同意送達公司同意送達公司
同意送達公司
公司即予
本公應即本公應即
本公應即
註或給批
註或給批註或給批
註或給批
受益
指定益人指定益人
指定益人
被保人之定繼
以被險人法定以被險人法定
以被險人法定
人為契約益人
人為契約益人人為契約益人
人為契約益人
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
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
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
變更
變更變更
變更
要保的住有變
要保的住有變要保的住有變
要保的住有變
即以面通本公
應即書面知本應即書面知本
應即書面知本
要保不為項通
要保不為項通要保不為項通
要保不為項通
公司各項
本公之各通知本公之各通知
本公之各通知
以本約所要保之最住所送之
得以契約載要人之後住發送得以契約載要人之後住發送
得以契約載要人之後住發送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由本
由本由本
由本約所的權
契約生的契約生的
契約生的
得為求之
自得請求日起自得請求日起
自得請求日起
過兩不行使而消
經過年不使而經過年不使而
經過年不使而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批註
批註批註
批註
定者
條規者外條規者外
條規者外
經要人與公司方書
應經保人本公雙方應經保人本公雙方
應經保人本公雙方
面同
面同面同
面同
由本司即批註發給註書
並由公司予批或發批註並由公司予批或發批註
並由公司予批或發批註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管轄
管轄管轄
管轄
管轄
一審轄法一審轄法
一審轄法
保人住所中華
要保的住在中民國要保的住在中民國
要保的住在中民國
轄法轄法
轄法
不得除消者保法第
但不排除費者護法四十但不排除費者護法四十
但不排除費者護法四十
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額訴管轄院之
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額訴管轄院之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額訴管轄院之
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額訴管轄院之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
(
((
(殘廢級適
全殘等級全殘等級
全殘等級)
))
)
目均明者
雙目失明雙目失明
雙目失明
1
11
1
兩上兩上
兩上腕關缺失或兩肢足關節失者
肢腕節缺者或下肢踝關缺失肢腕節缺者或下肢踝關缺失
肢腕節缺者或下肢踝關缺失
上肢關節一下足踝節缺
一上腕關及一肢足關節失者一上腕關及一肢足關節失者
一上腕關及一肢足關節失者
目失及一肢腕節缺者或目失及一肢足關節失者
一目明及上肢關節失者一目明及下肢踝關缺失一目明及上肢關節失者一目明及下肢踝關缺失
一目明及上肢關節失者一目明及下肢踝關缺失
久喪咀嚼
永久失咀永久失咀
永久失咀(
((
(
2)
2)2)
2)
或言或言
或言
3
33
3
機能
之機之機
之機
肢機永久全喪
四肢能永完全失者四肢能永完全失者
四肢能永完全失者
(
((
(
4)
4)4)
4)
樞神系統能遺極度害或
中樞經系機能存極障害中樞經系機能存極障害
中樞經系機能存極障害
部臟機能存極障害
腹部器機遺存度障腹部器機遺存度障
腹部器機遺存度障
身不從事何工
終身能從任何終身能從任何
終身能從任何
常需療護或專周密護者
常需療護或專周密護者常需療護或專周密護者
常需療護或專周密護者
(
((
(
5)
5)5)
5)
1.
1.1.
1.的認
失明認定失明的認
失明認定
(1)
(1)(1)
(1)力的
視力測定視力的測
視力測定
據萬式視
依據國式力表依據國式力表
依據國式力表
眼個依矯視力定之
兩眼別依正視測定兩眼別依正視測定
兩眼別依正視測定
(2)
(2)(2)
(2)明係視力久在國式力表點零以下
失明指視永久萬國視力零點二以而言失明指視永久萬國視力零點二以而言
失明指視永久萬國視力零點二以而言
(3)
(3)(3)
(3)自傷之日經過個月治療判定
以自害之起經六個的治為判原則以自害之起經六個的治為判原則
以自害之起經六個的治為判原則
眼球出等顯無復原情況
但眼摘出明顯法復之情但眼摘出明顯法復之情
但眼摘出明顯法復之情
在此
不在不在
不在
2.
2.2.
2.咀嚼機能指因質障或機障害
喪失嚼之能係因器障害機能喪失嚼之能係因器障害機能
喪失嚼之能係因器障害機能
致不作咀運動
以致能作嚼運以致能作嚼運
以致能作嚼運
質食
除流食物除流食物
除流食物
攝取
不能取者不能攝取
不能取者
3.
3.3.
3.言語機能指後構成言之唇音
喪失語之能係後列成語之口喪失語之能係後列成語之口
喪失語之能係後列成語之口
、齒
齒舌齒舌
齒舌
、口
口蓋口蓋
口蓋
、喉音等四種音機
喉頭等之種語機能喉頭等之種語機能
喉頭等之種語機能
,有
三種上不構音
三種上不構音三種上不構音
三種上不構音
4.
4.4.
4.機能久完喪失指經個月後其能仍全喪
所謂能永完全失係經六月以其機仍完喪失所謂能永完全失係經六月以其機仍完喪失
所謂能永完全失係經六月以其機仍完喪失
5.
5.5.
5.度神障害
因重神經因重神經
因重神經
維持命必之日生活
為維生命要之常生活動為維生命要之常生活動
為維生命要之常生活動
須他扶助
全須人扶全須人扶
全須人扶
附表一
繳費期間:躉繳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0 770 0 770
1 770 41 770 1 770 41 770
2 770 42 770 2 770 42 770
3 770 43 770 3 770 43 770
4 770 44 770 4 770 44 770
5 770 45 770 5 770 45 770
6 770 46 770 6 770 46 770
7 770 47 770 7 770 47 770
8 770 48 770 8 770 48 770
9 770 49 770 9 770 49 770
10 770 50 770 10 770 50 770
11 770 51 770 11 770 51 770
12 770 52 770 12 770 52 770
13 770 53 770 13 770 53 770
14 770 54 770 14 770 54 770
15 770 55 770 15 770 55 770
16 770 56 770 16 770 56 770
17 770 57 770 17 770 57 770
18 770 58 770 18 770 58 770
19 770 59 770 19 770 59 770
20 770 60 770 20 770 60 770
21 770 61 770 21 770 61 770
22 770 62 770 22 770 62 770
23 770 63 770 23 770 63 770
24 770 64 770 24 770 64 770
25 770 65 770 25 770 65 770
26 770 66 770 26 770 66 770
27 770 67 770 27 770 67 770
28 770 68 770 28 770 68 770
29 770 69 770 29 770 69 770
30 770 70 771 30 770 70 771
31 770 71 771 31 770 71 771
32 770 72 771 32 770 72 771
33 770 73 771 33 770 73 771
34 770 74 771 34 770 74 771
35 770 75 771 35 770 75 771
36 770 76 797 36 770 76 797
37 770 77 797 37 770 77 797
38 770 78 797 38 770 78 797
39 770 79 797 39 770 79 797
40 770 80 797 40 770 80 797
女 性
男 性
(一般繳費件)
南山人壽美利圓滿美元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每仟元保險金額)
附表一
繳費期間:躉繳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0 767 0 767
1 767 41 767 1 767 41 767
2 767 42 767 2 767 42 767
3 767 43 767 3 767 43 767
4 767 44 767 4 767 44 767
5 767 45 767 5 767 45 767
6 767 46 767 6 767 46 767
7 767 47 767 7 767 47 767
8 767 48 767 8 767 48 767
9 767 49 767 9 767 49 767
10 767 50 767 10 767 50 767
11 767 51 767 11 767 51 767
12 767 52 767 12 767 52 767
13 767 53 767 13 767 53 767
14 767 54 767 14 767 54 767
15 767 55 767 15 767 55 767
16 767 56 767 16 767 56 767
17 767 57 767 17 767 57 767
18 767 58 767 18 767 58 767
19 767 59 767 19 767 59 767
20 767 60 767 20 767 60 767
21 767 61 767 21 767 61 767
22 767 62 767 22 767 62 767
23 767 63 767 23 767 63 767
24 767 64 767 24 767 64 767
25 767 65 767 25 767 65 767
26 767 66 767 26 767 66 767
27 767 67 767 27 767 67 767
28 767 68 767 28 767 68 767
29 767 69 767 29 767 69 767
30 767 70 768 30 767 70 768
31 767 71 768 31 767 71 768
32 767 72 768 32 767 72 768
33 767 73 768 33 767 73 768
34 767 74 768 34 767 74 768
35 767 75 768 35 767 75 768
36 767 76 794 36 767 76 794
37 767 77 794 37 767 77 794
38 767 78 794 38 767 78 794
39 767 79 794 39 767 79 794
40 767 80 794 40 767 80 794
女 性
男 性
南山人壽美利圓滿美元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每仟元保險金額)
(高保額保件:保險金額≧9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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