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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南山人壽富貴年年3醫療終身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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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南山人壽富貴年年 3 醫療終身保險(樣本)
住院日額保險金、出院療養保險金、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
健康年年保險金、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險健康險部分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本商品投保時,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106)南壽研字第 106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當事人資料: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契約重要內容
(一)契約撤銷權(第 3 條)
(二)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恢復及終止事由(第 4 6 條至第 8 10 條、
11 條、第 34 條)
(三)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第 5 條、第 14 條至第 23 條)
(四)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第 9 條)
(五)保險事故之通知、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第 12 條、第 13 條、第 24 條至第 28
條)
(六)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第 29 條、第 30 條)
(七)保險金額之變更(第 32 條、第 33 條)
(八)保險單借款(第 34 條)
(九)受益人之指定、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第 37 條、第 38 條)
(十)請求權消滅時效(第 39 條)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
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
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單位日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本契約投保金額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並批註
於保險單之金額為單位日額。
二、所繳保險費總和:
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單位日額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
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三、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時,二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
之週年數,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四、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第十九條第一項約定之無理賠紀錄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繳費期
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後身故、第
十九條第一項約定之無理賠紀錄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
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五、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
六、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如要保
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增加單位日額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就增加之單位日額部分,
以要保人交付該部分保險費之當日起第三十一日開始被保險人所發生之疾病。但如被保險
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且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據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
費用辦法公告認定之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結果顯示異常而發現新生兒先天性代
謝異常疾病,不受三十日等待期間之限制。
七、傷害: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八、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九、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十、 住院:
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
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
所稱之日間留院。
十一、住院日數:
係指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之實際住院日數(含住院及出院當日),但如被保險人出院後,
又於同一日入院診療時,該日不得重覆計入住院日數。
十二、 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三、專科醫師: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領有專科醫師
證書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四、診所: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且僅應門診並設置九張以下觀察病床者。
十五、 門診手術:
係指被保險人於醫院或診所門診期間內,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接受之手術治療。
十六、保險年齡:
係指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
入。
十七、年繳應繳保險費:
係指以單位日額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約未扣除
折扣之費率為準) 所計得之金額。
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
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之意思表示
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
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
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
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
責任。
條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於約定期間屆滿仍生存者或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而
住院診療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門診手術或特定處置治療且已於醫院或診所實際接受門診手術或
特定處置治療者,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
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
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
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
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條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
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
金合併計算之總和(如有保險單借款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
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附加條款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契約繼續有效但要
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墊繳保險費
的利息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並應於墊繳
日後之第一日開始償付利息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
仍未償付者,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本
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屆三
十日仍不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
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
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
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
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
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第
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契約因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三十四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
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三十四條第
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未
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漏
不為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
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條 契約的終止(一)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
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本契約歷
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該解約金附表所列之各保單年度末解約金於應給付「健康年年
保險金」之保單年度係含「健康年年保險金」之金額,如要保人於辦理終止契約之保單年度,
本公司已給付「健康年年保險金」則該解約金附表所列解約金額應扣除該年度已給付之金額。
第十一條 契約的終止(二)
本契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效力即行終止:
一、 被保險人身故。
二、 本公司依第二十三條計算所累計之總給付金額達單位日額之三千倍時。
三、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歲之保單年度末。
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因前項第二款原因終止時,本公司應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
第十二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
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
為給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十三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
為準依第十五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
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
事故發生日為準,依第十五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情形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如發現被保險人
生還時領取前述金額之要保人應得之人或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所繳保險費或「身故保險金」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之情事發生者仍應予給付但有應繳之
保險費,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第十四條 祝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歲之保單年度末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將視同本契約保險期間
屆滿,並按保險期間屆滿當時之「所繳保險費總和」給付「祝壽保險金」。
第十五條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當時下列二者中之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
金」:
一、「所繳保險費總和」。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若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內身故本公司另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之未滿期保險費退還予要
保人。
要保人若依第三十三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時,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前身故者本公
司改以下列方式辦理,不適用前三項之約定:
一、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退還所繳保險費。
二、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後身故者: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
前項所繳保險費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若本契約依第三十二條減少單位日額者
指依減少後之單位日額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並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若本契約辦理
「減額繳清保險」且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前身故者係指依第三十三條辦理「減額繳清保
險」時之躉繳保險費。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
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
司)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
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
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
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
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
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
分擔其責任。
第十六條 住院日額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單
位日額,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第十七條 出院療養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
單位日額,給付「出院療養保險金」。
第十八條 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五條之約定於醫院或診所門診期間內接受門診手術或附表二
所列特定處置治療時,本公司依單位日額的二倍給付「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
同一次門診手術或特定處置中於同一治療位置接受兩項(含)器官以上手術特定處置時僅給
付一次「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且被保險人於同一項手術或特定處置中之同一治療
位置於同一保單年度內接受二次或以上之手術特定處置治療(含門診手術及特定處置)時,
本公司僅給付一次「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不同手術或特定處置位置接受兩項(含)以上門診手術或特定處置時其各項「門診
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本公司分別給付之。
被保險人所接受之門診手術若不在附表一所載項目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給付但該次
門診手術若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本條保險金之責:
一、 不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所
列舉之手術者。
二、附表一明訂不在給付範圍或除外之項目,或為本契約之除外責任事由者。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如有變更或停止適用者,前項第一款內容亦將隨之變更或停止
適用。
被保險人所接受之特定處置治療,若不在附表二所載項目內、或附表二明訂不在給付範圍之項
目、或為本契約之除外責任事由時,本公司不負給付本條保險金之責。
第十九條 無理賠回饋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若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算至第五十五二十保單年度末
曾申領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之保險金且於前述無理賠紀錄期間屆滿(即第五、十、十五、二
保單年度末)仍生存時,本公司將給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
前項所稱「無理賠回饋保險金」係指下列保單年度末當時之「年繳應繳保險費」乘上下列係數所
得之金額:
一、第五保單年度末:百分之二十
二、第十保單年度末:百分之三十
三、第十五保單年度末:百分之四十
四、第二十保單年度末:百分之五十
如本公司日後發現被保險人不符第一項可申領「無理賠回饋保險金」之條件時被保險人應將本
公司已給付之「無理賠回饋保險金」歸還本公司。
第二十條 健康年年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於第一保單年度屆滿仍生存時本公司給付第一次「健康年年保
險金」其後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歲之保單年度末止每屆滿一個保單年度仍生存時
本公司將給付「健康年年保險金」。
前項所稱「健康年年保險金」係指單位日額的五倍。
第二十一條 住院次數之計算及契約有效期間屆滿後住院之處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之併發症於出院後十四日內於同
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各項保險金給付合計額,視為一次住院辦理。
前項保險金之給付倘被保險人係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屆滿後出院者本公司就再次住院部分不予
給付保險金。
第二十二條 保險範圍的特別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依第五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者倘該次住院診療期間已超過本契約
有效期間,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該次住院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已逾三百六十五日(含)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屆滿後不再給
付各項保險金。
該次住院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未達三百六十五日者依第十六條至第十七條之約定給付各項
保險金至被保險人出院為止。但該次住院日數最高以三百六十五日計算之。
前項保險金之給付仍應受第二十三條之限制。
第二十三條 保險金給付之限制
本公司依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二條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其累計最高以單位日額之三千倍
為限。
要保人依第三十二條辦理減少單位日額時第一項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將等比例減少即依
單位日額減少前之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除以減少前之單位日額再乘以減少後之單位日額計
算。
要保人依第三十三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第一項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將等比例減少,
即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之累計已給付之各項保險金除以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之單位日
額再乘以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後之單位日額計算。
第二十四條 祝壽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祝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五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六條 退還所繳保險費的申請
要保人或應得之人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或第二十九條約定申請退還所繳保險費時應檢具下列
文件:
一、 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 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七條 住院日額保險金、出院療養保險金、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住院日額保險金」「出院療養保險金「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時,
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
院證明。)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於必要時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
司負擔。
第二十八條 健康年年保險金、無理賠回饋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健康年年保險金」、「無理賠回饋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九條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十五條「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
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價
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因第一項各款原因致死者本公司依第十五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予要保
人或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保險金的責任。
一、 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發生住院診療接受門診手術或特定處置治療情形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
十六條至第十八條保險金的責任。
一、 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
二、 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三、 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四、 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懷孕相關疾病: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小時、初產
婦超過20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
程超過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續性
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
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
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五、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第三十條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
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三十一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退還所繳保險費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
險費(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
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第三十二條 單位日額之減少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單位日額但是減額後的單位日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
低單位日額,其減少部分依第十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減額繳清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
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其單位日
額如繳清保險單位日額附表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本契約
繼續有效。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但單位日額以減額繳清保險單位日額為準。
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時,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將
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單位日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兩者較小者為
限。
第三十四條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
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其比率請詳附表三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其
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
人。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人
未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第三十五條 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第三十六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
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
退還要保人。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在發生保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
單位日額,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或按照所付的保險費與
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單位日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不可歸責於
本公司者,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的保險費。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按
本公司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
其大之值計算。
第三十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住院日額保險金」「出院療養保險金」「門診手術暨特定處置醫療保險金」「無理賠回
饋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並應符合指定或變更當時法令之規定: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如未指定者,則以要保人為本契約「健康
年年保險金」及「祝壽保險金」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
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為申請
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三十九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四十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七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
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四十一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
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
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附表一:手術項目表
編號 手術項目
A、皮膚
1 顏面皮膚及皮下腫瘤切除術- 直徑小於 1 公分
2 顏面皮膚及皮下腫瘤切除術- 直徑 1~2 公分
3 顏面皮膚及皮下腫瘤切除術- 直徑超過 2 公分
4 皮膚全層植補術 FTSG - < 10 平方公分
5 皮膚全層植補術 FTSG - 每增加 10 平方公分
6 臉、頸部植皮- 5 平方公分
7 臉、頸部植皮- 每增加 5 平方公分
8 手部、會陰、腳植皮 - 5 平方公分
9 手部、會陰、腳植皮 - 每增加 5 平方公分
10 管形皮膚移植術
11 肌肉或深部組織腫瘤切除術及異物取出術
12
臉部以外皮膚及皮下腫瘤摘除術- 小 小於2
13
臉部以外皮膚及皮下腫瘤摘除術- 中 2 公分至
4 公分
14
臉部以外皮膚及皮下腫瘤摘除術- 大 4 公分至
10 公分
15 交指皮瓣移植術
16 多層皮膚移植-小於 25 平方公分
17 多層皮膚移植-25~100 平方公分
18 多層皮膚移植-每增加 100 平方公分
19 複合移植
20 Z-形皮瓣
21 V-Y 形皮瓣
22 氬氣雷射治療
23 二氧化碳雷射手術
24 腋下汗腺切除術 二邊
25 皮膚惡性腫瘤切除及植皮術- 直徑小於 2 公分
26 皮膚惡性腫瘤切除及植皮術- 直徑 2-5 公分
27 皮膚惡性腫瘤切除及植皮術- 直徑超過 5 公分
28 肌肉瓣或肌皮瓣
29 咽部皮瓣手術
30 唇部皮瓣手術
編號 手術項目
31 口腔粘膜皮瓣手術
32 交腳皮瓣移植術
33 交掌皮瓣移植術
34 交臂皮瓣移植術
35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 皮瓣移植
36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 肌肉移植
37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 骨移植
38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 腸系膜移植
39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 小腸移植
40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游離筋膜瓣移植
41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游離功能性肌瓣移植
42 管型皮片整位術
43 微晶 & 一般磨皮術(5 公分以內)
44 微晶 & 一般磨皮術(5-10 公分)
45 微晶 & 一般磨皮術(超過 10 公分)
46 肌肉切片
47 局部皮瓣(1 公分以內)
48 局部皮瓣(1-2 公分)
49 局部皮瓣(2 公分以上)
50 手部 V-Y 型皮瓣手術
51 三角胸皮瓣
52 舌瓣
53 肌移位術
54 皮腱膜移位術
55 皮肌移位
56 腹股溝皮瓣移植術
57 大胸肌皮瓣
58 旋轉皮瓣移植術(手部以外)
59 移前皮瓣移植術
60 腫瘤組織檢查切片術,部位未明示
61 舌再接手術
B、乳房
62 部份乳房切除術- 單側
63 部份乳房切除術- 雙側
編號 手術項目
64 單純乳房切除術- 單側
65 單純乳房切除術- 雙側
66 乳房腫瘤切除術- 單側
67 乳房腫瘤切除術- 雙側
68 術前定位下乳房腫瘤切除術,單側
69 乳癌根除術- 單側
70 乳癌根除術- 雙側
71 皮下乳房切除術
72 乳房腫瘤組織檢查切片術
C、筋骨
73 骨開窗術
74 骨或軟骨移植術
75
骨髓炎之死骨切除術或蝶形手術及擴創術(包含
指骨、掌骨、蹠骨)
76
骨髓炎之死骨切除術或蝶形手術及擴創術(包含
脛骨、腓骨、橈骨、尺骨、膝骨、骨盤)
77
骨髓炎之死骨切除術或蝶形手術及擴創術(包
括:頭骨、顱骨、胸部骨頭、股骨、肋骨、脊椎
骨)
78
矯正切骨術-肱骨、尺骨、橈骨、股骨、脛骨或
腓骨
79 矯正切骨術-其他部位;骨盆除外
80 脊椎體矯正切骨術(一節)
81 脊椎體矯正切骨術,每多一節
82 骨片切取術
83 鼻骨骨折閉鎖復位術
84 脊椎肋骨突起切除術
85 鎖骨部份摘除術
86 鎖骨全部摘除術
87 鎖骨骨折開放復位術
88 鎖骨骨折固定術
89 肋骨骨折固定術(膠布固定法)
90 肋骨切除術
91 肋骨切除術 註:每增加一支加算。
92 肋骨部份切除術
93 胸壁無熱性膿瘍根治手術
94 四肢切斷術- 大腿
95 四肢切斷術- 小腿、上臂、前臂
96 四肢切斷術- 腕、踝
編號 手術項目
97 四肢切斷術- 指、趾
98 斷端成形術- 大腿、小腿、上臂、前臂
99 斷端成形術- 指、趾
100 股骨幹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01 股骨頸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02 股骨頸骨折開放性復位術,帶肌肉血管骨移植
103 脛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04 橈骨、尺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05 橈骨尺骨遠心端骨折經皮穿刺內固定復位手術
106 膝蓋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07 腕、跗、掌、蹠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08 指、趾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09 手、足骨摘除術
110 大腿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1 脊椎骨、盆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2 下腿骨、上臂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3 前臂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4 腕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5 踝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6 掌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7 蹠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8 指、趾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19 膝蓋骨(髕骨)位置重整術
120 急性化膿性關節炎切開術- 股關節
121
急性化膿性關節炎切開術- 肩關節、肘關節、
腕關節、膝關節、踝關節
122 滑膜切除術或關節囊切除術- 股關節
123 滑膜切除術或關節囊切除術- 膝關節
124
滑膜切除術或關節囊切除術- 肩關節、肘關
節、腕關節或踝關節
125 滑膜切除術或關節囊切除術- 指趾
126 指、趾關節固定術
127 肘關節截斷術
128 腕關節截斷術
129 膝關節截斷術
130 踝關節截斷術
131 指、趾關節截斷術
132 股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33 肩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編號 手術項目
134 肘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35 膝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36 腕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37 踝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38 腓外踝或脛內踝單一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39
足踝關節內外或後踝之雙踝或三踝骨折開放性
復位術
140 指、趾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41 胸鎖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42 肩鎖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143 股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44 肩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45 肘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46 膝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47 腕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48 踝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49 指、趾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50 徒手關節授動術
151 板機指手術
152 肌炎手術-腰肌炎、臂肌炎或大腿肌炎
153 肌炎手術-其他部位
154 斜角肌切斷術
155 斜頸手術
156 頸部瘻管、頸部囊腫摘出術
157 腱鞘囊摘出術、液囊腫瘤摘出術
158 腱、韌帶皮下斷裂縫合術
159 腱、韌帶皮下切斷手術
160 肌腱修補術- 單腱
161 肌腱修補術- 每增加一條
162 指關節側韌帶切除術
163 Gillie 氏手術(瞼外翻手術)
164 顴骨,封閉性復位
165 顴骨, 開放性復位- 簡單
166 顴骨, 開放性復位- 複雜
167 顎骨、口蓋、舌良性腫瘤摘除術
168 顎骨骨折開放手術- 單一骨折
169 顎骨骨折開放手術- 複雜骨折
170 下顎骨斷離術
171 下顎骨切除術 - 邊緣切除
編號 手術項目
172 下顎骨切除術 - 部份切除
173 下顎骨切除術 - 半切除
174 下顎骨脫位復位術
175 下顎骨骨折開放性復位(簡單)
176 上顎骨懸掛式鋼絲
177 上顎骨簡單開放性復位
178 上顎骨複雜開放性復位
179 眼眶底開放性復位術 - 矽板植入
180 眼眶底開放性復位術 - 自體植入
181 上下顎間鋼絲固定
182 顎關節強直解除術
183 頸部良性腫瘤切除,簡單
184 跟腱斷裂縫合術
185 臏骨韌帶斷裂縫合術
186 雙頭肌腱斷裂縫合術
187 四頭肌腱斷裂縫合術
188 肩旋轉袖破裂修補術-小破裂
189 肩旋轉袖破裂修補術-大破裂
190 臀大肌,肩三角肌纖維化(攣縮)鬆弛術
191 肩峰成形術
192 脛骨粗隆結節切除術或骨融合術
193 臏骨半脫位外側放鬆術
194 臏骨軟骨軟化症造孔術
195 足踝韌帶修補術
196 大腳趾外翻
197 大腳趾外翻(截骨術)
198 拇指基關節韌帶成形術
199 拇指基關節韌帶植入術
200 掌骨肌膜植入術
201 手部根蒂皮瓣移植術
202 根蒂皮瓣分離術
203 甲床與手指重建術
204 一般瘢痕攣縮鬆弛術
205 臉、頸部瘢痕攣縮鬆弛術
206 手、腳、會陰瘢痕攣縮鬆弛術
207 骨瘻抑制術
208 骨關節腫瘤摘除術
209 脊椎椎體搔爬術或切除術,單節椎體
210 脊椎椎體搔爬術或切除術,每多一節椎體
編號 手術項目
211 骨盤半切斷術
212 上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淋巴切除
213 上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頸部清除術
214 下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淋巴切除
215 下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頸部清除
216 斷指再接手術- 一隻手指
217 斷指再接手術- 二隻手指
218 斷指再接手術- 三隻手指
219 斷指再接手術- 四隻手指
220 斷指再接手術- 五隻手指
221 斷肢再接手術
222
趾至指斷指再接手術一指包括趾切斷及受植
部位準備
223 脊椎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224 骨盆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225 全股關節置換術
226 全肩關節置換術
227 全膝關節置換術
228 全肘關節置換術
229 全腕關節置換術
230 全踝關節置換術
231 全指、趾關節置換術
232
部份關節置換術併整型術 - 只置換股骨髁或
脛骨高丘或半膝關節或只換髕骨
233
部份關節置換術併整型術 - 只置換髖臼或股
骨或半股關節或半肩關節
234 股關節整型術
235
肘關節整型術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
型術
236
肩關節整形術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
型術
237
腕關節整形術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
型術
238
踝關節整形術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
型術
239
膝關節整形術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
型術
240
全指、趾關節、全掌指及蹠趾成形術 註:不含
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術
編號 手術項目
241 股關節固定術
242 肩關節固定術
243 膝關節固定術
244 肘關節固定術
245 腕關節或腕骨、掌骨關節固定術
246 踝關節固定術
247 股關節截斷術
248 肩關節截斷術
249 顎關節授動術
250 十字韌帶重建術
251 十字韌帶修補術
252 十字韌帶修補術 註:每增加一條加
253 肌腱移植術-單腱
254 肌腱移植術-單腱 註:每增加一條加
255 肌腱轉移或移位
256 肌腱轉移或移位 註:每增加一條加
257 肌腱放長術
258 肌腱黏連分離術
259 肌腱或韌帶完全切斷修補
260 肌腱或韌帶不完全切斷修補
261 肌腱或韌帶修補,囊內
262 肌腱切開或筋膜切開
263 人工關節移除- 股、肩、膝
264 人工關節移除- 腕、踝
265 人工關節移除- 指、趾
266 人工全髖關節再置換
267 人工全膝關節再置換
268 髖關節切除成形術
269 惡性骨瘤廣泛切除(一次)
270 惡性骨瘤二次廣泛切除
271 良性骨瘤刮除術及骨移植
272 上肢廣泛性肩關節截除術
273 跟鍵斷裂重建術
274 臏骨韌帶斷裂重建術
275 膝內外側韌帶修補術
276 膝內外側韌帶重建術
277 踝前脛腓韌帶重建術
278 半月軟骨部分切除或修補術
279 復發性肩關節前脫臼,開放性復位及關節囊成形
編號 手術項目
280 拇指基關節置換術
281 區域筋膜切除術
282 島狀根帶蒂皮瓣移植
283 游離骨骼肌肉移植術
284 拇指重建手術
285 手指移位以重建手指
286 掌側板關節成形術
287 人工肌鍵植入術
288 遠端橈尺關節重建術
289 近關節肩岬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290 髖臼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291 骨骼外固定器裝置術
292 股骨頭壞死鑽洞手術
293
開放性或閉鎖性肱骨粗隆或骨幹或踝部骨折
放性復位術
294 骨整形術-縮短
295 骨整形術-延長
296 橈骨頭切除術
297
關節鏡手術-關節鏡探查手術,併施行滑膜切
片,灌洗,清創
298
關節鏡手術-關節鏡下關節面磨平成形術,打
洞,游離體或骨軟骨碎片取出手術
299
骨內固定物拔除術 -骨盆肱骨骨,
尺骨,橈骨,脛骨
300 骨內固定物拔除術 -脊椎
301 骨內固定物拔除術 -其他部位
302 尾胝骨骨折及脫位徒手復位術
303 膝蓋骨切除術
304 龐氏杵狀足矯正術
305 貝克氏囊腫截除術
306 顏面骨移植術(外傷腫瘍摘除)
307 人工半髖關節再置換術
308 半肩關節成形術
309
三重骨盆股骨切開加股骨縮短術(先天髖關節脫
臼)
310 肌腱固定術
311 肌肉修補術(四肢)
312 膝關節半月軟骨修補術
編號 手術項目
313 肌切開術
314 內視鏡腕道減壓術
315 脊椎骨全部切除術
316 舟狀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D、呼吸器
317 鼻息肉切除術- 孤立性
318 鼻息肉切除術- 多發性
319 鼻甲電燒灼
320 粘膜下中膈矯正術 (S.M.R)
321 全部或部份鼻甲切除
322 上頷竇造口術
323 冷凍手術
324 鼻咽切片
325 上頷竇切開術,單側
326 上頷竇與篩竇切開術
327 竇瘻管修復術
328 鼻內篩骨竇手術
329 多竇副鼻竇手術
330 全副鼻竇切除術
331 術後頰囊腫摘出術
332 淚囊鼻腔造瘻術
333 鼻粘連解除術
334 鼻中膈鼻道成形術- 單側
335 鼻中膈鼻道成形術- 雙側
336 鼻部軟組織切片
337 鼻中膈膿瘍或血腫引流
338 鼻內膿瘍或鼻側軟骨血腫引流
339 粘膜下鼻甲切除術(SMT)- 單側
340 粘膜下鼻甲切除術(SMT)- 雙側
341 鼻竇探查術
342 萎縮性鼻炎手術,單側
343 口腔鼻腔瘻管修補術
344 下鼻甲成型術
345 經鼻外篩竇切除術
346 鼻中膈穿孔縫合術
347 鼻中膈造形術
348 一般鼻甲黏膜切除術
349 鼻成形術
350 翼管神經切除術
編號 手術項目
351 鼻腫瘤切除並植皮
352 前額竇切除術
353 上頷骨切除術- 部份
354 上頷骨切除術- 全部
355 經軟顎鼻咽探查術
356 鼻內惡性腫瘤切除術
357 後鼻孔閉鎖症開放術
358 上頷篩竇骨蝶骨根本手術
359 腫瘤切除從額竇
360 腫瘤切除從上額竇
361 腫瘤切除從篩竇
362 鼻後孔成形術 - 經鼻
363 鼻後孔成形術 - 經口
364 Denker's 手術
365 鼻咽腫瘤切除術
366 副咽腫瘤-經下顎骨切開
367 Killian 手術 (額竇前壁切除術)
368 蝶竇手術
369 鼻與顎囊腫切除
370 經鼻鼻後孔閉塞修補
371 經鼻中膈鼻後孔閉塞修補
372 經上顎鼻後孔閉塞修補
373 顱顏合併手術
374 脫手套法正中顏面手術併顏面骨復位術
375 脫手套法正中顏面手術不合併顏面骨復位術
376 鼻骨折開放性復位
377 經外側篩竇切除修補腦脊髓液鼻漏
378 內視鏡功能鼻竇手術- 單側
379 內視鏡功能鼻竇手術- 雙側
380 經外側前額竇及篩竇切除術
381
經外側前額竇及篩竇切除術及粘膜骨膜瓣重建
382 前額竇骨成形術
383 前額竇骨成形術及脂肪填塞
384 前額竇開窗術
385 鼻鈕扣放置術
386 側鼻切開腫瘤摘除術併顏面骨復位術
387 側鼻切開腫瘤摘除術不合併顏面骨復位術
388 鼻雷射手術
編號 手術項目
389 黏膜下透熱法
390
單純性喉直達鏡並做聲帶或會厭軟骨腫瘤切除
或剝去
391
複雜性喉直達鏡並做聲帶或會厭軟骨腫瘤切除
或剝去
392 聲帶內 Teflon 注射
393 喉成形術-單純性
394 喉成形術-複雜性
395 氣管永久造孔術
396 喉軟骨整形術-單純性
397 喉軟骨整形術-複雜性
398 喉切開術
399 全喉切除術不含頸淋巴腺根除術
400 全喉切除術併行頸淋巴腺根除術
401 全喉切除術同時併行氣管食道分路手術
402 水平式喉部份切除術
403 垂直式(側方或前方)喉部份切除術
404 杓狀軟骨截除術或杓狀軟骨固定術
405 經內視鏡做杓狀軟骨切除
406 聲帶上部份喉切除術
407 氣管膺復重建
408 喉膺復重建
409 喉咽切除術
410 機能性喉頭軟骨整形術-兩型性
411 懸壅顎咽成形術
412 環咽肌切開術
413 氣管造口整形術
414 甲狀舌骨囊腫切除
415 腮弓囊腫切除
416 喉部腫瘤雷射手術
417 胸壁切除術(小於 10 公分)
418 胸壁切除術(≧10 公分)
419 惡性腫瘤胸壁切除
420 開胸探查術
421 胸骨或肋骨骨折開放復位手術
422 經胸迷走神經切斷術
423 胸腺切除術
424 廣泛性胸腺切除
425 密閉式引流術
編號 手術項目
426 開放式引流術
427 簡單胸廓擴創術 <10 公分
428 複雜胸廓擴創術 ≧10 公分
429 探查式肺切開術
430 肺單元切除術
431 肺楔狀或部份切除術
432 氣管、支氣管、細支氣管異物除去術-氣管鏡
433 氣管、支氣管、細支氣管異物除去術-開胸術
434 氣管支氣管傷修補術
435 氣管支氣管再造術
436 胸壁切除術及肌肉移植術
437 胸腔成形術合併肌肉移植或人工網膜修補術
438 肺膜剝脫術
439 胸膜內( 外 )肺鬆解術(剝離術)
440 全肺切除及胸廓成形術或支氣管成形術
441 一葉肺葉切除
442 二葉肺葉切除
443 肺全切除術
444 球填充術
445 空洞成形術
446 支氣管瘻管閉鎖術
447 肺合併臟器切除
448 肺袖式切除
449 重次開胸手術
450 門脈減壓術
451 支氣管鏡併做腫瘤切(摘)除
452 胸膜固定(黏合)術
453 肺膿瘍切開術
454 簡單凹凸胸矯正術 (<6 根)
455 複雜凹凸胸矯正術 (≧6 根)
456 支氣管內擴張術
457 氣管內腔置管術
458 胸腔鏡肺膜剝脫術
459 胸腔鏡肋膜黏合術
460 胸腔鏡全肺切除術
461 胸腔鏡肺葉切除術
462 胸腔鏡肺楔狀或部分切除術
E、循環器
463 探查性心包膜切開術
編號 手術項目
464 心包膜穿刺放液術
465 心包膜切除術
466 心臟縫補術
467 探查性開心術:包括移除異物
468 人工 A.S.D. Blalock-Hanlon 法
469 人工 A.S.D. Rashkind 法
470 人工 A.S.D.血流進口阻斷法
471 心內腫瘤切除及繞道手術
472
經胸切開術裝置或置換永久性心內節律器及心
肌電極
473 插入或置換永久性節律器—單導線
474 插入或置換永久性節律器—多導線
475 經靜脈插入暫時性電極
476 瓣膜成形術
477 主動脈瓣或二尖瓣或三尖瓣之置換手術
478 兩個瓣膜換置
479 三個瓣膜換置
480 心室動脈瘤之修補
481 A.S.D.修補
482 心內膜墊缺陷之修補手術
483 Valsalva-sinus 瘻管之修補手術
484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一條血管
485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二條血管
486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三條血管
487 腔靜脈回流右心房異常之修補手術
488 室中隔缺損(VSD)修補手術
489 四合群症之修補(T.F)
490 二尖瓣擴張術
491 心內膜切片
492 心外膜切片
493 主動脈轉位症手術
494 心房-肺動脈迴路成形術 (六歲以上)
495 心房-肺動脈迴路成形術 (六歲以下)
496 心臟植入
497 體外循環維生系統(ECMO)建立(第一次)
498 肺臟移稙 -單肺
499 肺臟移稙 -雙肺,連續性或同時性
500 四合群症之繞道手術
501 經皮穿腔心臟中膈肌切除術
編號 手術項目
502 胸腔鏡心包膜開窗術
503 心房切割隔間之不整脈手術
504 心室輔助裝置植入
505 動脈栓塞物切除術
506 經動脈導管之栓塞物切除術
507 靜脈血栓切除術
508 動脈內膜切除術
509 血管探查
510 血液透析用之血管插管(自靜脈到靜脈)
511 動靜脈之血管插管:Scribner
512 血管吻合術
513 動脈縫合
514 頸動脈之結紮
515 股靜脈結紮
516
下腹動脈結紮後分離(用於產後大出血或骨盆出
血)
517 長隱靜脈於隱-股交接處的結紮和分離
518 長或短隱靜脈的結紮,分離和完全剝出 -單側
519 長或短隱靜脈的結紮,分離和完全剝出 -雙側
520 長及短隱靜脈的結紮,分離和完全剝出 -單側
521 長及短隱靜脈的結紮,分離和完全剝出 -雙側
522 頸靜脈結紮
523
根除性筋膜下剝出(如Luinton法)有或無皮膚移
524 小隱靜脈在隱-膝膕靜脈交接處的結紮和分離
525 其他小靜脈曲張之縫合,結紮或剝除
526 肺動脈栓塞切除術
527
頸 (肢體)動靜瘻管之切除移植及直接修補,右
繞道手術
528
胸(腹)部動靜瘻管之切除移植及直接修補手
術—升主動脈
529
胸(腹)部動靜瘻管之切除移植及直接修補手
術—主動脈弓
530
胸(腹)部動靜瘻管之切除移植及直接修補手
術—降主動脈
531 肺動脈結紮
532 主動脈-肺動脈開窗之修補手術
533 主動脈狹窄之修補
534 頸動脈體瘤切除術
編號 手術項目
535 術後出血或栓塞探查術-頸部
536 術後出血或栓塞探查術-胸部
537 存開性動脈導管手術
538 末稍血管修補及吻合術
539 末稍血管修補及吻合術併血管移植
540 肺動脈瓣氣球擴張術
541 動靜脈造瘻術合併人工血管使用(兩處吻合)
542 剝離性主動脈瘤斑氏術
543 內頸靜脈切開,永久導管放置術
F、造血與淋巴系統
544 脾臟切除術
545 脾臟修補術
546 部份脾切除術
547 自體脾再植
548 脾腎靜脈分流術(包含脾摘除)
549 腹腔鏡脾切除術
550 淋巴腺活體切片
551 結核性淋巴腺炎瘻管切除- 淺部
552 結核性淋巴腺炎瘻管切除- 深部
553 淋巴囊腫去除術
554 良性簡單縱膈腔腫瘤切除(<5 公分)
555 良性複雜縱膈腔腫瘤切除(≧5 公分)
556 惡性縱膈腔腫瘤切除
557 縱膈膜切開術
558 由胸部穿過肋膜進入取出異物
559 橫膈摺疊術
560 經由腹腔之橫膈赫尼亞之修補
561 經胸廓進入橫膈赫尼亞之修補
562 外傷性急性橫膈赫尼亞之修補
563 由頸部進入縱膈腔切開術合併探查或引流
564 由胸部進入縱膈腔切開術合併探查或引流
565 由胸骨切開進入縱膈腔切開術合併探查或引流
566 由頸部進入取出異物
567 由胸骨切開進入取出異物
568 由胸腹部合併進入橫膈赫尼亞之修補
569 胸腔鏡縱膈腔腫瘤切除術(<5cm)
570 胸腔鏡縱膈腔腫瘤切除術( ≧5cm)
571 腹腔鏡 Nissen 氏胃摺疊術
G、消化器
編號 手術項目
572 口腔或口咽腫瘤切除
573 蝦蟆腫切開術
574 蝦蟆腫切除術
575 舌部份/楔狀切除術
576 舌修補術
577 顎扁桃摘出術
578 舌扁桃切除術
579 咽扁桃切除術
580 冷凍扁桃腺手術
581 下頷腺切除術
582 口腔黏膜切片
583 口腔或口咽腫瘤切除,並頸淋巴腺根除術
584 舌癌摘出術,包括淋巴節切除及頸部清除術
585 舌骨上區清除術
586 耳下腺腫瘤切除術
587 舌半切除術
588 舌全切除術
589 內上頷動脈結紮
590 腮腺切除術,全葉摘除
591 腮腺切除術,切除
592 口腔底部整體切除術
593 口腔複合性切除術
594 深頸部切開引流術
595 食道肌切開術
596 食道憩窒切除術
597 食道內腔置管術
598 食道胃底改道術
599 食道胃底吻合術
600 食道胃改道術
601 逆行食道擴張術
602 食道、胃瘻管縫合術
603 食道切除術
604 食道切除再造術
605 食道切開術
606 食道瘤及囊腫切除術
607 食道再造術-以胃管重建
608 食道再造術-以大腸重建
609 食道再造術-以小腸重建
610 食道裂傷修補術
編號 手術項目
611 一般性食道癌摘除術(含淋巴節清掃)
612 複雜性食道癌摘除術(含淋巴節清掃)
613 食道靜脈瘤曲張結紮,經胸或經腹
614
食道靜脈瘤曲張結紮, 脾臟切除併近心端胃血管
去除 -經胸
615
食道靜脈瘤曲張結紮, 脾臟切除併近心端胃血管
去除 -經腹
616 胃食道內管留置(胃賁門癌或食道癌)
617 胸腔鏡食道瘤及囊腫切除術
618 胸腔鏡食道切除術
619 胸腔鏡或腹腔鏡食道肌肉切開術
620 胃切開術- 探查性
621 胃切開術- 異物移除
622 胃切開術- 潰瘍縫合及止血
623 幽門肌肉切開術(Fredet-Ramstedt 型手術)
624 胃潰瘍或腫瘤的局部切除
625 胃全部切除術
626 胃造瘻術及幽門成形術
627
次全或半胃切除術及胃十二指腸吻合術-無迷
走神經切除
628
次全或半胃切除術及胃空腸吻合術-無迷走神
經切除
629
次全或半胃切除術及胃空腸吻合術 Roux-en-Y
型-無迷走神經切除
630 次全或半胃切除術 -伴有迷走神經切除
631 迷走神經切斷術加幽門成形術
632 幽門成形術
633 胃十二指腸造口吻合術
634 胃空腸造口吻合術
635 胃小腸造口吻合術
636 胃空腸造口吻合術(伴有迷走神經切斷術)
637 胃造口術
638 十二指腸縫合術(十二指腸潰瘍穿孔的縫合)
639 胃縫合術(胃潰瘍穿孔及胃部傷口的縫合)
640 胃十二指腸造口再修正併或不併迷走神經切除
641 胃切除後因出血而再剖開
642 胃造口閉口
643 十二指腸造口術
644 十二指腸腫瘤切除
編號 手術項目
645 十二指腸憩室切除或內翻
646 十二指腸瘻管閉合
647 十二指腸阻塞
648 高度選擇性迷走神經切斷術
649 迷走神經切斷術
650 胃賁門及食道切除再造術
651 胃全部切除術併行脾或部份胰切除
652 全胃切除及淋巴清除及腸胃重建
653 95%胃切除及淋巴清除及腸胃重建
654 次全胃切除及淋巴清除及腸胃重建
655 胃空腸造口再修正
656 殘留胃竇切除術
657 胃隔間術
658 經十二指腸括約肌成形術
659 胃折疊術
660 胃固定術(胃扭結)
661 消化道華達壺腹切開術
662 抗胃食道逆流術
663 腹腔鏡胃隔間手術
664 腹腔鏡胃造瘻術
665 腹腔鏡胃亞全切除術
666 腹腔鏡胃迷走神經切斷術合併引流術
667 腸粘連分離術
668 腸粘連分離術-併行腸減壓
669 腸粘連分離術-併有腸切除及吻合
670 腸外置術(Mikulicz 切除)
671 腸套疊之還原
672 腸套疊還原及腸切除和吻合
673 腸套疊還原及腸造口或結腸造口
674 良性腸病灶切除術
675 邁克氏憩室切除術
676 小腸切除術加吻合術
677 結腸部分切除術加吻合術
678 根治性半結腸切除術加吻合術,升結腸
679 降結腸或乙狀結腸切除術加吻合術
680
降結腸或乙狀結腸切除術併行吻合術及淋巴節
清掃
681 結腸全切或次全切除術
682 結腸全切除術併行直腸切除術及迴腸造口
編號 手術項目
683 單純性結腸造口或腸造口矯正
684 複雜性(進入腹腔)結腸造口或腸造口矯正
685 蹄形小腸或結腸造瘻管關閉
686 經由剖腹術行小腸或結腸造瘻管關閉及吻合
687 腸造口術(包括結腸、空腸、永久性小腸)
688 小腸瘻管關閉術- 小腸與皮膚
689 小腸瘻管關閉術- 小腸與結腸(或與小腸)
690 小腸瘻管關閉術- 其他器官或包括合併症
691 結腸瘻管關閉術 - 結腸與皮膚
692 結腸瘻管關閉術 - 胃與結腸(不包括胃切除)
693 結腸瘻管關閉術 - 胃與結腸(包括胃切除)
694 結腸瘻管關閉術 - 結腸與其他器官或合併症
695 腸吻合術-小腸與小腸(十二指腸)吻合術
696 腸吻合術- 迴腸與結腸吻合術,有間路法
697 腸吻合術- 由小腸閉鎖或狹窄引起
698 小腸穿孔縫補術
699 腸系膜之縫合及修補
700 小腸瘜肉切除術
701 小腸折瘻術
702 管腸造口或管盲腸造口
703 迴腸結腸吻合處切開及重建術
704 迴腸尿液引流袋修正術
705 腸反逆流合術
706 腹腔鏡腸粘連剝離術
707 腹腔鏡空腸造瘻術
708 經腹腔鏡右側大腸切除術加吻合術
709 經腹腔鏡乙狀結腸切除術加吻合術
710 闌尾膿瘍之引流
711 闌尾切除術
712 闌尾瘻管關閉
713 腹腔鏡闌尾切除術
714 直腸周圍膿瘍之切開引流
715 直腸活體組織切片
716 直腸裂傷或損傷之修補
717 直腸固定術
718 根治性直腸切除術 (含骨盆腔淋巴腺切除術)
719 Hartmann 氏直腸手術
720 經直腸大腸息肉切除術
721 直腸脫出根治手術(經會陰接近及吻合)
編號 手術項目
722 直腸脫出手術(腹部接近)
723 薦骨與尾骨腫瘤切除,良性
724
直腸上皮絨毛腺腫廣泛性切除術或癌症局部切
725 直腸狹窄整形術
726 復原性直腸切除以及直腸、肛門吻合術
727
復原性大腸直腸切除迴腸儲存袋以及迴腸肛門
吻合術
728 直腸膀胱瘻管切除術
729 直腸癌腹部會陰聯合切除術
730
乙狀結腸及直腸切除後 Pull through 方法行直
腸肛門吻合術
731
乙狀結腸及直腸切除後 Pull through 方法行結
腸造袋及結腸袋肛門吻合術
732 經尾骨由直腸後部切開行良性病灶切除方法
733 經尾骨由直腸後部切開行直腸癌切除方法
734 皮下瘻管切開術或切除術
735 複雜性皮下瘻管切開術或切除術
736 肛門括約肌切開術
737 肛門裂縫切除術或潰瘍切除術
738 隱窩切除術- 單一
739 隱窩切除術- 多數
740 外痔完全切除術
741 內外痔部份切除術
742 肛門乳突切除術- 單一
743 肛門乳突切除術- 多數
744 內外痔完全切除術
745 肛門瘻切除或切開術併痔瘡切除
746 外痔血栓切除
747 肛門狹窄整形術
748 肛門括約肌失禁整形術
749 APR 術後 Karlex 海棉除去術
750 結腸肛門止血術
751 內痔結紮
752 肛門重建或整形術以 S 形蒂狀移植
753 提肛肌折疊術
754 楔狀活體切片(剖腹探查術)
755 肝部分切除術
756 肝區域切除術- 一區域
編號 手術項目
757 肝區域切除術- 二區域
758 肝區域切除術- 三區域
759 肝囊腫或肝膿瘍引流或造袋術
760 縫肝術(肝損傷縫合,小於 5 公分)
761 縫肝術及總膽管或膽囊之引流術
762 縫肝術(複雜肝損傷之縫合或大於 5 公分)
763 肝動脈結紮
764 肝腸吻合
765 肝門靜脈分流術
766 Warren 氏分流術
767 右肝葉切除術
768 左肝葉切除術
769 擴大右肝葉切除術
770 擴大左肝葉切除術
771 切肝取石術
772 肝臟移植
773 肝穿刺手術
774 腹腔鏡肝臟囊腫去頂術
775 膽囊造瘻術
776 膽管截石術(經十二指腸)
777 膽囊切除術
778 總膽管空腸吻合術
779 膽囊消化管吻合術
780 總膽管全切除術
781 總膽管切開及T形管引流
782 總膽管切開摘石術及T形管引流
783 膽管成形術
784 膽道組織檢查切片術
785 總膽管十二指腸吻合術
786 肝外膽管成形術
787 肝瘻管縫合術
788 腹腔鏡膽囊切除術
789 ROUX-EN-Y 總肝管腸吻合術
790 腹腔鏡膽管截石術
791 胰臟膿瘍或胰炎引流術
792 胰組織檢查切片
793 胰臟腫瘤或囊腫切除或摘除術
794 胰臟尾端部分切除術
795 胰臟體部分切除術
編號 手術項目
796 胰臟尾端部分切除術-脾臟保留
797 胰臟體部分切除術-脾臟保留
798 胰瘻切除術
799 胰囊腫至腸胃道之內部直接引流吻合術
800 胰囊腫至腸胃道之Y型內部吻合術
801 胰臟結石去除術
802 胰臟次全切除術
803 胰臟全切除術
804 Whipple 氏胰、十二指腸切除術
805 Whipple 氏胰、十二指腸切除術 幽門保留式
806 胰臟空腸吻合術
807 胰囊腫造袋術
808 腹壁膿瘍引流術
809 腹壁腫瘤切除術- 良性
810 腹壁腫瘤切除術- 惡性
811 腹壁疝氣修補術- 併腸切除
812 腹壁疝氣修補術- 無腸切除
813 腹壁疝氣修補術,嵌頓性 - 無腸切除
814 腹壁疝氣修補術,復發性 - 無腸切除
815 鼠蹊疝氣修補術- 併腸切除
816 鼠蹊疝氣修補術- 無腸切除
817 鼠蹊疝氣修補術,嵌頓性- 無腸切除
818 鼠蹊疝氣修補術,復發性- 無腸切除
819 股疝氣修補術- 無腸切除
820 腰椎疝氣修補術
821 腹腔膿瘍灌洗
822 腹腔鏡疝氣修補術
823 腹腔內膿瘍引流術治療急性穿孔性腹膜炎
824 膈下膿瘍引流術
825 骨盆腔膿瘍引流術- 經腹
826 骨盆腔膿瘍引流術- 經肛門
827 剖腹探查術
828 腹腔良性腫瘤切除術
829 後腹腔良性腫瘤切除術
830 腹腔內異物卻除術
831 後腹腔剖腹探查術
832 腹腔惡性腫瘤切除術
833 後腹腔惡性腫瘤切除術併後腹腔淋巴腺摘除術
834 腹腔靜脈分流術
編號 手術項目
835 臍尿管或瘻管切除術與部分膀胱切除術
836 腹壁損傷修復術- 簡單
837 腹壁損傷修復術- 廣泛性
838 腹壁縫合裂開剜臟術,第二次縫合
H、尿、性器
839 腎周圍或腎臟腫瘤之引流術
840 腎盂切開探查引流或切除
841 腎臟切片手術
842 腎切除術
843 腎輸尿管切除術不包括輸尿管膀胱袖口切除術
844 腎輸尿管切除術,包括輸尿管膀胱袖口切除術
845 腎部份切除術
846 腎囊切除術,單側
847
根治性腎切除術併行淋巴清掃術或合併局部淋
巴切除術
848 根治性腎切除術
849 根治性腎切除術合併下腔靜脈瘤栓切除術
850 腎袋狀成形術
851 腎臟固定術:固定式懸掛
852 腎臟造瘻術(手術)
853 腎內取石及腎盂取石術
854 腎鹿角石取石術
855 腎縫合術
856 腎盂成形術
857 腎盂造瘻術
858 經皮腎結石取石術
859 PCN 腎臟鏡術
860 腎臟移植
861 腹腔鏡腎切除術
862 腎血管肌脂肪瘤摘除術
863 萎縮性腎結石截除術
864 內視鏡腎盂切開術
865 腎穿刺手術
866 (後)腹腔鏡腎臟囊腫除頂術
867 (後)腹腔鏡腎臟輸尿管切除術
868 (後)腹腔鏡部分腎臟切除術
869 (後)腹腔鏡腎盂取石術
870 (後)腹腔鏡腎盂成形術
871 (後)腹腔鏡腎臟固定術
編號 手術項目
872 輸尿管除(取)石術 - 上或下 1/3 輸尿管
873 輸尿管除(取)石術 - 中 1/3 輸尿管
874 輸尿管切除術,包括膀胱袖口
875 輸尿管成形術- 單側
876 輸尿管成形術- 雙側
877 輸尿管剝離術- 單側
878 輸尿管剝離術- 雙側
879 輸尿管腎盂造口吻合術或重建術
880 輸尿管和輸尿管吻合術
881 輸尿管及對側輸尿管吻合術
882 輸尿管膀胱重建術- 單側
883 輸尿管膀胱重建術- 雙側
884 輸尿管小腸吻合術- 單側
885 輸尿管小腸吻合術- 雙側
886 輸尿管乙狀結腸造口吻合術
887
以腸管取代全部或部分輸尿管包括腸管吻合術
- 單側
888
以腸管取代全部或部分輸尿管包括腸管吻合術
- 雙側
889 輸尿管皮膚吻合術- 單側
890 輸尿管皮膚吻合術- 雙側
891 表皮輸尿管瘻管閉合術
892 輸尿管膀胱瘻管閉合術
893 輸尿管迴腸皮膚吻合術
894 輸尿管插管術
895 輸尿管狹窄內擴張術
896
輸尿管鏡取石術及碎石術- 單純內視鏡操作方
897
輸尿管鏡取石術及碎石術- 併用超音波或電擊
方式
898 輸尿管鏡取石術及碎石術- 併用雷射治療方式
899 腹式會陰尿道懸吊術
900 腹腔鏡輸尿管取石術
901 輸尿管膀胱波氏瓣接合術
902 輸尿管迴腸經皮分流術(單側)
903 輸尿管迴腸經皮分流術(雙側)
904 經內視鏡輸尿管切開術
905 經尿道輸尿管憩室切開術
906 腹腔鏡高位輸尿管皮膚吻合術(單側)
編號 手術項目
907 腹腔鏡高位輸尿管皮膚吻合術(雙側)
908 膀胱抽吸
909 膀胱造口術 - Open method
910 膀胱造口術 - Trocar method
911 膀胱造口閉合
912 膀胱取石術
913 單純膀胱頸切開術
914 膀胱憩室之切除(單個或多發性者)
915 膀胱腫瘤之切除- 內視鏡下
916 膀胱腫瘤之切除- 手術
917 膀胱部分切除術
918 膀胱全切除術
919 膀胱攝護腺根除術
920 膀胱全切除術合併尿道全切除術
921 膀胱全切除術合併原位新膀胱重建術
922 膀胱攝護腺根除術合併原位新膀胱重建術
923 膀胱攝護腺根除術合併骨盆腔淋巴切除術
924
膀胱全切除術及尿道全切除術合併禁尿膀胱重
建術
925 膀胱全切除術合併骨盆腔淋巴切除術
926
膀胱全切除術及尿道全切除術合併骨盆腔淋巴
切除術
927
膀胱全切除術及骨盆腔淋巴切除術合併原位新
膀胱重建術
928
膀胱攝護腺根除術及骨盆腔淋巴切除術合併原
位新膀胱重建術
929
膀胱全切除術及骨盆腔淋巴切除術及尿道全切
除術合併禁尿膀胱重建術
930 膀胱成形術或膀胱尿道成形術
931
膀胱尿道成形術併單側或雙側輸尿管膀胱吻合
932 膀胱頸尿道前固定術或尿道固定術
933 膀胱縫合術
934 膀胱陰道瘻管閉合術,由腹部開刀
935 膀胱子宮瘻管閉合術,包含子宮切除術
936 膀胱腸管成形術,包含腸吻合
937 皮膚膀胱造口術
938 膀胱尿道鏡伴有輸尿管切開術
939 膀胱尿道鏡及輸尿管取石
編號 手術項目
940 經尿道膀胱頸切開術
941
碎石取出術簡單(在膀胱內壓碎並除去)註 :
結石< 1cm。
942 碎石洗出術複雜性或大結石 註:結石>1cm。
943 體外震波碎石術
944 腹式尿失禁手術
945 陰道式尿失禁手術(含 Kelly plication)
946 陰道懸吊術
947 間質性膀胱炎膀胱尿道鏡擴張術
948 膀胱憩室電燒
949 部份膀胱及膀胱憩室切除術
950 膀胱破裂修補術
951 小腸膀胱增大術
952 膀胱懸吊術
953 KELLY 手術
954 尿道人工擴約肌植入術
955 (後)腹腔鏡膀胱頸懸吊術
956 (後)腹腔鏡膀胱憩室切除術(單個或多發性者)
957 尿道結石(異物)除去術
958 尿道狹窄修補手術- 前段尿道
959 尿道狹窄修補手術- 後段尿道
960 尿道整形術- 包括陰莖或陰囊轉換
961 尿道整形術- 重複
962 外尿道口息肉切除術
963 尿道造瘻術
964 尿道憩室手術-前(後)部尿道
965 尿道內切開術
966 直視下尿道切開術
967 尿道破裂手術- 後段尿道
968 尿道破裂手術- 前段尿道
969 經尿道前列腺切開術
970 尿道腫瘤切除術
971 修補尿道皮瘻術
972 尿道瘻管修補術(前段)
973 尿道瘻管修補術(後段)
974 雙側海棉體破裂修復術
975 單側海棉體破裂修復術
976 全尿道切除術
977 尿道周膿瘍切開引流術
編號 手術項目
978 陰莖切片
979 陰莖部份切除術
980 陰莖全部切除術
981 陰莖癌陰莖全部切除術
982 陰莖癌陰莖全部切除合併會陰部尿道造口術
983 陰莖癌陰莖部份切除合併鼠蹊淋巴切除術
984
陰莖癌陰莖全部切除合併鼠蹊淋巴切除術及會
陰部尿道造口術
985 陰莖重度創傷修補術
986 陰囊水腫切除術
987 陰囊異物移除
988 陰囊切除術
989 芮斯比式治療陰莖彎曲術
990 陰囊修補術
991 陰囊膿瘍切開引流術
992 睪丸切片-單側切開
993 睪丸切片-雙側切開
994 睪丸切除術- 單側
995 睪丸切除術- 雙側
996 睪丸固定術- 單側
997 睪丸固定術- 雙側
998 隱睪單側睪丸固定術
999 隱睪雙側睪丸固定術
1000 睪丸受傷之縫合或修補
1001 睪丸惡性腫瘤高位切除術
1002 睪丸惡性腫瘤高位切除術併後腹腔淋巴切除術
1003 腹腔鏡睪丸切除術
1004 副睪丸切除術- 單側
1005 副睪丸切除術- 雙側
1006 輸精管副睪丸吻合術- 單側
1007 輸精管副睪丸吻合術- 雙側
1008 副睪丸膿瘍切開引流
1009 精囊全摘除術
1010 精索切除
1011 精索靜脈瘤手術
1012 精索靜脈高位結紮術
1013 腹腔鏡精索靜脈曲張結紮
1014 前列腺切片-控取式
1015 前列腺切片-切開式
編號 手術項目
1016 攝護腺癌根除性攝護腺切除術
1017
攝護腺癌根除性攝護腺切除術併雙側骨盆腔淋
巴切除術
1018 被膜下前列腺切除術
1019 恥骨下前列腺切除術
1020
經尿道攝護腺切除術-切除之攝護腺重量 5 至
15 公克
1021
經尿道攝護腺切除術-切除之攝護腺重量 15
50 公克
1022
經尿道攝護腺切除術-切除之攝護腺重量 大於
50 公克
1023 經尿道切片術
1024 前列腺膿瘍切開引流
1025 經腹腔前列腺囊腫切除術
1026 會陰膿腫切開引流(非產科)
1027 女陰白斑切除術
1028 廣泛性外陰膿瘍引流術
1029 巴氏腺囊腫造袋術
1030 巴氏腺囊切除術
1031
女陰切除術或廣泛性外陰癌組織切除(未合併皮
膚或皮下組織重建)
1032 女陰切除術(合併皮膚或皮下組織重建)
1033 陰蒂切除術
1034 處女膜切開術
1035 根治女陰切除術
1036 陰道切開探查術或骨盆腔膿腫引流
1037 陰道囊腫切除術
1038 陰道中膈切除術
1039 陰道後穹窿切開術
1040 陰道縫合術(縫合陰道損傷,非產科)
1041
陰道會陰縫合術縫合陰道及會陰損傷 ,(非產
科)
1042 前側陰道縫合術
1043 後側陰道縫合術
1044 前後側陰道縫合術
1045 前後側陰道縫合術:包含腸膨出修補術
1046
經陰道骨盆底重建手術(陰道懸吊術,陰道前後
壁修補,不含尿失禁手術)
1047 從腹腔進入陰道固定術
編號 手術項目
1048
經腹腔及陰道合併之骨盆底重建術(含子宮切除
陰道懸吊術陰道前後壁修補但不含尿失禁
手術)
1049
經陰道骨盆底重建手術(含子宮切除術,陰道懸
吊術,陰道前後壁修補但不含尿失禁手術)
1050 麻醉下之陰道擴張術
1051
腹腔鏡式骨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症電燒及切除 —
輕度子宮內膜異位症分級指數小於或等於5
1052
腹腔鏡式骨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症電燒及切除 —
中度:子宮內膜異位症分級指數 6 40 分。
1053
腹腔鏡式骨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症電燒及切除 —
重度:子宮內膜異位症分級指數大於 40 分。
1054 陰道切除術 - 陰道部份切除
1055 陰道切除術 - 陰道全部切除,陰道式
1056 陰道切除術 - 陰道全部切除腹式合併陰道式
1057 陰道閉合術
1058
人工陰道重建術 (陰道狹窄或陰道缺失)-無皮
膚移植
1059
人工陰道重建術 (陰道狹窄或陰道缺失)-有皮
膚及大腸等移植
1060 初次直腸陰道瘻管修補術
1061 再次直腸陰道瘻管修補術
1062 尿道陰道瘻管修補術
1063 膀胱陰道瘻管修補術
1064 從陰道進入之陰道固定術
1065 腹腔鏡陰道懸吊術
1066 陰道式子宮頸切除術
1067 腹式子宮頸切除術
1068 根除式子宮頸切除術
1069 子宮頸整形術
1070 子宮頸縫合術
1071 子宮頸殘餘部擴張刮除術
1072 子宮頸楔狀切除術
1073 子宮頸切斷術
1074 子宮頸蒂瘤切除術
1075 陰道式殘餘子宮頸切除術
1076 腹式殘餘子宮頸切除術
1077 經陰道子宮懸吊合併子宮頸部份切除術
1078 診斷性或治療性子宮擴張刮除術(非產科)
編號 手術項目
1079 一般子宮肌瘤切除術
1080 複雜性子宮肌瘤切除術
1081 一般全子宮切除術
1082 複雜性全子宮切除術
1083 次全子宮切除術
1084 骨盆腔粘連分離術
1085 子宮懸吊術
1086 子宮廣韌帶裂傷修補或切除術
1087 子宮輸卵管造口吻合術
1088 子宮縫合術
1089 Spalding-Richardson 氏子宮脫出手術
1090 廣泛性全子宮切除術
1091 子宮頸癌全子宮根除術
1092 陰道式子宮根治手術 (Schauta 式手術)
1093 子宮鏡切除子宮腔隔膜或子宮肌瘤
1094 子宮鏡移除異物或息肉
1095 子宮鏡剝離子宮腔粘黏或子宮內膜電燒
1096 腹腔鏡全子宮切除術
1097
婦癌分期手術
手術範圍含:
(BSO+omentectomy+ATH+retroperitoneal
lymphadenectomy)
1098 腹腔鏡式婦癌分期手術
1099
婦癌減積手術
手術範圍含:
(BSO+omentectomy+ATH+retroperitoneal
lymphadenectomy)+radical dissection for
debulking
1100 婦癌二次剖腹探查術
1101 腹腔鏡子宮肌瘤切除術
1102 卵巢切除術附加大網膜切除術
1103 子宮附屬器部份或全部切除
1104 卵巢膿瘍切開引流術
1105 卵巢部份切片術
1106 腹腔鏡子宮附屬器部分或全部切除術
1107 卵巢癌再次手術探查術
1108 葡萄胎或絨毛膜癌除去術
1109 子宮外孕手術
1110 剖腹產術
編號 手術項目
1111 前置胎盤或植入性胎盤之剖腹產
1112 剖腹產合併次全子宮切除術
1113 剖腹產合併全子宮切除術
1114 妊娠前十二週流產刮宮術
1115 妊娠超過十二週流產或死胎刮宮術
1116 引產無效後之流產或死胎刮宮術
1117 子宮內管刮除術
1118 子宮切開流產術
1119 死胎之引產(12-24 週)
1120 死胎之引產(超過 24 週)
1121 死胎破取術
1122 骨盤腔臟器摘除術
1123
骨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症電燒及切除—輕度
宮內膜異位症分級指數小於或等於 5 分。
1124
骨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症電燒及切除—中度
宮內膜異位症分級指數 6 40 分。
1125
骨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症電燒及切除—重度
宮內膜異位症分級指數大於 40 分。
1126 經腹部子宮內避孕器移除術
1127 薦骨前神經截斷術
1128 腹腔鏡式薦骨前神經截斷術
1129
腹腔鏡子宮外孕手術(含腹腔鏡子宮外孕藥物注
射)
1130 骨盆腔惡性腫瘤消滅術
1131 敗血性流產
1132 子宮內膜電燒及切除術
I、內分泌器
1133 單側次全甲狀腺切除術
1134 雙側次全甲狀腺切除術
1135 甲狀腺囊腫切除術
1136 單側甲狀腺全葉切除術
1137
單側甲狀腺全葉切除術及另一側次全甲狀腺切
除術
1138 雙側甲狀腺全葉切除術
1139 副甲狀腺切除術
1140 再次副甲狀腺切除術
1141
根治性甲狀腺切除術(含單側頸部淋巴腺切除
術)
1142 腎上腺切除術,單側
編號 手術項目
1143 腎上腺切除術合併後腹腔腫瘤切除-單側
1144 腎上腺切除術合併後腹腔腫瘤切除-雙側
1145 副甲狀腺再植術
1146 副甲狀腺切除加上自體移植
1147 腹腔鏡腎上腺切除
J、神經外科
1148 腦微血管減壓術
1149 椎弓切除術(減壓)- 二節以內
1150 椎弓切除術(減壓)- 超過二節
1151 顳下減壓術- 單側
1152 顳下減壓術- 雙側
1153 正中神經或尺神經腕部減壓術- 單側
1154 正中神經或尺神經腕部減壓術- 雙側
1155 側股皮下神經或後脛神經減壓術- 單側
1156 側股皮下神經或後脛神經減壓術- 雙側
1157 腦組織活體切片
1158 凹陷性顱骨骨折之手術- 簡單骨折
1159 凹陷性顱骨骨折之手術- 開放骨折
1160 頭顱穿洞術(止血引流、穿刺檢查)
1161 頭顱穿洞術(止血引流、穿刺檢查)-每加一孔
1162 顱骨切除術 包括異物移除或減壓或神經切斷。
1163 頭顱成形術 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164
腦瘤切除-腦瘤大小 3 公分以內 註:限神經外
科專科醫師施行。
1165
腦瘤切除-腦瘤大小介於 3~6 公分 註:限神經
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166
腦瘤切除-腦瘤大小 6 公分以上 註:限神經外
科專科醫師施行。
1167 脊髓切斷術 限神經外科及骨科專科醫師施行。
1168 後根切斷術 限神經外科及骨科專科醫師施行。
1169 椎間盤切除術- 頸椎
1170 椎間盤切除術- 胸椎
1171 椎間盤切除術- 腰椎
1172 頸交感神經切除術
1173 胸交感神經切除術
1174 腰交感神經切除術
1175 經內視鏡胸交感神經切斷術
1176 神經切斷術
1177 神經切斷術 註:每加一條 one added。
編號 手術項目
1178
神經分離術—肩、臀關節以上,包括臂神經叢,
坐骨神經
1179 神經分離術—上臂、前臂、大腿、小腿處之神經
1180 神經分離術—手、足的神經
1181
神經移植—肩、臀關節以上包括臂神經叢,
骨神經
1182 神經移植—上臂、前臂、大腿、小腿處之神經
1183 神經移植—手、足的神經
1184 椎弓整形術
1185
神經修補—肩、臀關節以上包括臂神經叢,
骨神經
1186 神經修補—上臂、前臂、大腿、小腿處之神經
1187 神經修補—手、足的神經
1188 顏面舌下神經吻合術
1189 硬腦膜外血腫清除術
1190 急性硬腦膜下血腫清除術
1191 慢性硬腦膜下血腫清除術
1192 腦內血腫清除術
1193 良性脊髓腫瘤切除術
1194 惡性脊髓腫瘤切除術
1195 脊椎內脊髓內腫瘤切除術
1196 脊椎融合術-前融合 1.無固定物 (1)≦四節
1197
脊椎融合術-前融合 1.無固定物 (2)每增加
≦四節
1198 脊椎融合術-前融合 2.有固定物 (1)≦四節
1199
脊椎融合術-前融合 2.有固定物 (2)每增加
≦四節
1200 脊椎融合術-後融合 1.無固定物
1201 脊椎融合術-後融合 2.有固定物 (1)≦六節
1202
脊椎融合術-後融合 2.有固定物 (2)每增加≦
六節
1203 腦膜或脊髓膜突出修補術
1204 頭皮腫瘤
1205
腦室腹腔分流手術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
行。
1206
水腫症腦室心房分流手術 V-A shunt 註:限神
經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207 腦室體外引流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208 歐氏貯囊置放手術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
編號 手術項目
行。
1209
腰椎蜘蛛網膜下-腹腔分流手術 註:限神經外
科專科醫師施行。
1210
腰椎腦脊髓液池體外引流 註:限神經外科或麻
醉專科醫師施行。
1211
腦脊髓液分流管重置 註:1.限神經外科專科醫
師施行。
1212 癲癇症腦葉切除術
1213 經由蝶竇之腦下垂體瘤切除
1214 頸動脈栓塞術
1215 頸動脈結紮術- 急性結紮
1216 頸動脈結紮術- 漸進性 1.血流遮斷器置入
1217 頸動脈結紮術- 漸進性 2.血流遮斷器取出
1218 顱內外血管吻合術
1219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腦血管瘤 1.無病徵的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220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腦血管瘤 2.有病徵的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221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腦血管瘤 3.巨大的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222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動靜脈畸型 1.小型(D
≦2.5cm) (1)表淺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
行。
1223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動靜脈畸型 1.小型(D
≦2.5cm) (2)深部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
行。
1224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動靜脈畸型 2.中型
(2.5cm<D≦5cm) (1)表淺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
醫師施行。
1225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動靜脈畸型 2.中型
(2.5cm<D≦5cm) (2)深部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
醫師施行。
1226
開顱術摘除血管病變- 動靜脈畸型 3. 大型
large (D>5cm)
註:限神經外科專科醫師施行。
1227 脊椎腔內動靜脈畸型切除術- 二節以內
1228 脊椎腔內動靜脈畸型切除術- 超過二節
1229 面神經痙攣- 酒精阻斷
1230 面神經痙攣- 選擇性神經切除術
編號 手術項目
1231
顱骨縫線早期封閉症手術- 簡單的縫合線顱骨
咬除
1232 顱骨縫線早期封閉症手術- 顱骨分割法
1233 高頻熱凝療法
1234 顱內壓監視置入
1235 立體定位術- 切片
1236 立體定位術- 抽吸
1237 立體定位術- 放射同位素置放
1238 立體定位術- 功能性失調
1239 顏面神經減壓術
1240 顱底瘤手術
1241
神經移轉手術-上肢肩下肢臀關節以上包括
腦神經的轉移
1242
神經移轉手術-上肢腕下肢足踝關節以上
經的轉移
1243
神經移轉手術-上肢腕下肢足踝關節以下
經的轉移
1244 頭顱穿刺引流或減壓術
K、聽器
1245 耳介膿瘍或血腫切開引流術
1246 外耳道異物除去術,使用耳道鏡
1247 外耳道異物除去術,使用耳道鏡,並有麻醉
1248 T.D.傳統耳膜切開術
1249 耳前瘻管或囊腫切除術
1250 外耳道普通創傷縫合術
1251 顯微鏡/內視鏡下鼓膜切開術
1252 外耳道腫瘤顯微鏡切除術
1253 外耳道惡性腫瘤切除術
1254 外傷性耳成形術
1255 外耳道成形術
1256 耳膜成形術
1257 中耳耳茸摘出術
1258 顯微鏡下鼓膜切開術,併鼓室通氣管插入
1259 鼓室探查術
1260 鼓膜成形術
1261 鼓室成形術 - 不包括乳突鑿開術
1262 鼓室成形術 - 包括乳突鑿開術
1263 聽小骨重建術
1264 乳突鑿開術 - 簡單式
編號 手術項目
1265 乳突鑿開術 - 修正式
1266 耳性顱內合併症手術
1267 耳性硬腦膜外膿瘍切開術
1268 鐙骨截除及修補
1269 鐙骨鬆動術
1270 耳後瘻孔縫合術
1271 內耳全摘除術
1272 內淋巴囊減壓術
1273 迷路開窩術
1274 迷路切除術
1275 聽神經腫瘍切除術(經耳的)
1276 顳骨錐部切除術
1277 顳骨全切除術併乳突鑿開術
1278 耳病性暈眩手術
1279 半規管造窗術
1280 耳再接手術
L、視器
1281 眼球剜出術
1282 眼球內容物剜除術
1283 眼球傷口之修補- 鞏膜穿孔
1284 眼球傷口之修補- 角、鞏膜穿孔
1285 角膜切開術
1286 角膜穿刺
1287 翼狀贅肉簡單切除合併角膜切除
1288 翼狀贅肉複雜切除合併角膜切除
1289 角膜縫線拆除術(顯微鏡下)
1290 角膜縫合術
1291 角膜周邊結膜切開術
1292 角膜鞏膜緣環鑽術
1293 角膜崁頓異物摘除
1294 角膜切除術
1295 表層角膜晶體移植術
1296 板層角膜移植術
1297 穿透性角膜移植術
1298 輪部移植術
1299 前房異物取出術
1300 診斷性前房水抽吸
1301 前房穿刺治療玻璃體脫出
1302 前房隅角穿刺
編號 手術項目
1303 前房角切開術
1304 前房空氣注入術
1305 眼前房血塊清除
1306 青光眼鞏膜切開術
1307 艾利阿特氏手術
1308 後鞏膜切開術併液體吸出
1309 後鞏膜切開術,合併磁鐵吸除眼異物
1310 後鞏膜切開術,非磁性吸除眼異物
1311 眼球穿傷,鞏膜任何方式切除及修復
1312 鞏膜切除併植入或扣壓
1313 鞏膜覆蓋術
1314 鞏膜表面異物除去術
1315 鞏膜切除術
1316 虹膜切開術
1317 虹膜粘連分離術
1318 睫狀體冷凍治療
1319 睫狀體透熱法
1320 小樑切開術
1321 小樑切除術
1322 光學性虹膜切除術
1323 週邊虹膜切除術
1324 虹膜鉗頓術
1325 角鞏膜虹膜切除術
1326 虹膜斷裂之復原
1327 睫狀體分離術
1328 全虹膜切除術
1329 虹膜燒灼
1330 虹膜囊腫切除術
1331 虹膜牽張術
1332 虹膜成形術:固定戳穿(顯微鏡下手術)
1333 睫狀體脫出部份之切除
1334 睫狀體活體切片
1335 前粘連分離術
1336 青光眼導管置入術
1337 膜性白內障切開術
1338 白內障線狀摘出術
1339 白內障切囊術
1340 水晶體囊切開吸引術
1341 水晶體囊外(內)摘除術
編號 手術項目
1342 水晶體囊內(外)摘除術及人工水晶體置入術
1343 囊外水晶體超音波乳化術
1344 坦部水晶體切除術
1345 人工水晶體植入術 -第一次植入
1346 人工水晶體植入術 -第二次植入
1347 人工水晶體植入術 -調整術
1348 玻璃體內注射
1349 前玻璃體切除術
1350 眼前段再造術
1351 瞳孔遮斷前玻璃體切開術
1352 眼坦部玻璃體切除術- 簡單
1353 眼坦部玻璃體切除術- 複雜
1354 晶體切除術合併玻璃體切除術
1355 移位晶體摘除合併玻璃體切除術
1356 玻璃體吸引術
1357 玻璃體移植術(包括鞏膜切開)
1358 原發性玻璃體切除術
1359 玻璃體內異物除去術
1360 矽油排除術
1361 液氣體交換術
1362 磁鐵吸除眼內磁性異物(表面)
1363 網膜透熱或冷凍法再附著術
1364 網膜再附著術及排液術
1365 視網膜變性或裂孔,冷凍治療法
1366 磁鐵吸除眼內磁性異物(植床)
1367 網膜剝離之表面鞏膜切除術
1368 光線凝固治療- 簡單
1369 光線凝固治療- 複雜
1370 斜視矯正手術-放鬆及切除- 一條
1371 斜視矯正手術-放鬆及切除- 二條
1372
斜視矯正手術-放鬆及切除- 超過二條每增一
1373 眼肌移植術
1374 眼肌腱縫合術
1375 眼窩剖開探查術
1376 眼窩剖開術- 併膿瘍引流
1377 眼窩剖開術- 併異物或良性腫瘤切除
1378 眼窩腫瘤切除術- 經前方途徑
1379 眼窩腫瘤切除術- 經側方途徑
編號 手術項目
1380 眼窩腫瘤切除術- 經顱腔途徑
1381 眼窩成形術
1382 眼窩內容剜除術
1383 眼窩減壓術
1384 眼窩底修補術
1385 眼窩病變切除併骨移植
1386 眼瞼良性腫瘤切除術
1387 眼瞼惡性腫瘤切除術
1388 眼瞼瘤切除術合併眼瞼成形術
1389 眼瞼下垂前額懸吊術
1390 眼瞼下垂擴筋膜懸吊術
1391 眼瞼外翻或內翻植皮術
1392 眼瞼乙狀成形術
1393 眼瞼外翻矯正手術
1394 眼瞼內翻矯正手術
1395 簡單眼瞼內翻手術
1396 眼瞼裂傷之修補
1397 眼緣縫合
1398 眥成形術
1399 眼瞼縫合術
1400 眼瞼腫瘤冷凍術- 良性
1401 眼瞼腫瘤冷凍術- 惡性
1402 鍉上眼瞼肌切除術
1403 眼瞼成形術
1404 眥部切開術
1405 眼瞼皮縫合術 (外眼部)
1406 Wheeler 氏手術
1407 瞼板腺除術
1408 眼瞼眼球黏連分離術
1409 眼球黏連分離併用粘膜移植
1410 霰粒腫手術
1411 眼瞼粘連分離術
1412 原發性眼瞼痙攣症之眼肌切除術
1413 眼瞼板之硬顎移植術
1414 HUGHES 皮瓣
1415 苗勒氏肌切除及提瞼肌放鬆
1416 下眼瞼攣縮併角膜暴露矯正術
1417 結膜縫合 Suture of conjunctiva 一次
1418 結膜切片
編號 手術項目
1419 結膜病灶切除- 小於 3mm
1420 結膜病灶切除- 大於 3mm
1421 結膜病灶切除惡性,併粘膜移植
1422 結膜成形術- 有移植
1423 結膜成形術- 無移植
1424 結膜瓣形成術
1425 結膜良性腫瘤冷凍術
1426 結膜惡性腫瘤冷凍術
1427 翼狀贅肉切除術- 初發
1428 翼狀贅肉切除術- 復發
1429 結膜囊部份成形術
1430 結膜囊全部成形術
1431 皮膚及結膜成形術
1432 穿透傷或二次性傷口縫合結膜移植
1433 結膜縫線拆除術(顯微鏡下)
1434 外眼組織切片
1435 淚腺膿瘍引流
1436 淚腺切除術
1437 淚囊切除術
1438 淚腺或淚囊腫瘤切除術
1439 淚囊鼻腔造孔術
1440 結膜淚囊鼻腔造孔術
1441 淚管切開術
1442 淚管瘻管切除術
1443 淚小管成形術
1444 淚小管縫補
1445 淚器基本性修復
1446 淚器後繼性修復
1447 鼻淚管造口術- 簡單
1448 鼻淚管造口術- 複雜
1449 淚管開口縫合術
M、 治療性先天殘缺手術
1450 新生兒壞死性腸炎手術-含腸切除及吻合術
1451 新生兒壞死性腸炎手術-含腸造口
1452 胎糞性腹膜炎
1453 總膽管囊腫切除術,膽管迴腸吻合術
1454 食道閉鎖及食道氣管瘻管手術
1455 新生兒胃穿孔修補術
1456 橫膈疝氣修補術
編號 手術項目
1457 橫膈折疊術
1458 腸旋轉復形術
1459 新生兒臍疝氣修補術-單純性
1460 新生兒臍疝氣修補術-複雜性
1461 嬰兒鼠蹊疝氣
1462 臍尿管或瘻管切除
1463 臍腸系膜瘻管切除
N、牙齒開刀房手術
1464 單側髁狀突下截骨術或關節成形術
1465 涎石切除術,在腺體內
1466 髁狀突切除術,單側
1467 造碟術及腐骨清除術
1468 造碟術
1469 補顎術
1470 顎骨重建術、骨移植
1471 顎骨重建術、金屬夾板(材料另計)
1472 唾液腺切除術-表淺或良性
1473 唾液腺切除術-惡性
1474 末梢神經抽除術
1475 下齒槽神經抽除術
1476 顳顎關節脫臼手術整復
1477
顎骨矯正手術-合併上、下顎骨切除術或 Le
Fort Ⅲ型切骨術
1478 顎骨矯正手術-單顎或二處
1479 顎骨矯正手術-一處
1480 快速顎骨擴張器治療
附表二:特定處置項目表
編號 特定處置項目
1 上消化道內視鏡息肉切除術
2 上消化道泛內視鏡異物摘除術
3 內視鏡喉頭異物取出術
4 大腸鏡息肉切除術
5 心導管合併氣球擴張術
6 心導管合併支架置放術
7 治療性導管植入術 — 希克曼氏導管植入術
8 動脈導管置放術(化學治療用)
9 治療性導管植入術 — Port-A 導管植入術
10 J 輸尿管導管置入術
11 不整脈經導管燒灼術
12 經皮穿肝膽管引流術 P.T.C.D.
13 黃斑部雷射術
14 週邊(局部)網膜雷射術
15 小樑雷射術(青光眼)
16 睫狀體雷射破壞術
17 虹膜雷射術(青光眼)
18 雷射後囊切開術
19 角膜新生血管雷射燒灼術
20 光動力雷射治療
21 加馬機立體定位放射手術(本項次僅限腦瘤病患使用)(同一療程以給付一次為限)
22
三度空間立體定位 X 光刀照射治療或電腦刀海扶刀光子刀立體定位放射手術(本項次僅限腦
瘤病患使用)(同一療程以給付一次為限)
23 肝腫瘤無線頻率電熱療法 ─ 小於 3 公分
24 肝腫瘤無線頻率電熱療法 ─ 大於 3 公分(含)小於 5 公分
25 肝腫瘤無線頻率電熱療法 ─ 大於 5 公分(含)
26 血管阻塞術(限肝癌之栓塞)
27 異體骨髓移植術,一次
28 自體骨髓移植術,一次
29 異體周邊造血細胞移植,一次
30 自體周邊造血細胞移植,一次
31 三叉神經阻斷術
32 頭頸部血管支撐架置放術(一條血管)
33 氣管切開造口術
34 椎間盤突出經皮導針X光導引燒灼術
35 趾甲部分摘除併母組織切除術
36 包莖環切術
註:「同一療程」係指依衛生福利部最新公佈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範,對於同一診斷需連
續施行治療者而言。
附表三:
各保單年度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如下:
保單年度 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
1 70%
2 70%
3 70%
4 70%
5 70%
6 75%
7 75%
8 75%
9 75%
10 75%
11 及以後
繳費期間:十年期
單位: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0 5,310 0 5,150
1 5,313 36 7,010 1 5,153 36 6,338
2 5,316 37 7,120 2 5,156 37 6,401
3 5,319 38 7,230 3 5,159 38 6,464
4 5,322 39 7,340 4 5,162 39 6,527
5 5,325 40 7,450 5 5,165 40 6,590
6 5,328 41 7,701 6 5,168 41 6,749
7 5,331 42 7,952 7 5,171 42 6,908
8 5,334 43 8,203 8 5,174 43 7,067
9 5,337 44 8,454 9 5,177 44 7,226
10 5,340 45 8,705 10 5,180 45 7,385
11 5,381 46 8,956 11 5,213 46 7,544
12 5,422 47 9,207 12 5,246 47 7,703
13 5,463 48 9,458 13 5,279 48 7,862
14 5,504 49 9,709 14 5,312 49 8,021
15 5,545 50 9,960 15 5,345 50 8,180
16 5,586 51 10,528 16 5,378 51 8,472
17 5,627 52 11,096 17 5,411 52 8,764
18 5,668 53 11,664 18 5,444 53 9,056
19 5,709 54 12,232 19 5,477 54 9,348
20 5,750 55 12,800 20 5,510 55 9,640
21 5,810 56 13,368 21 5,555 56 9,932
22 5,870 57 13,936 22 5,600 57 10,224
23 5,930 58 14,504 23 5,645 58 10,516
24 5,990 59 15,072 24 5,690 59 10,808
25 6,050 60 15,640 25 5,735 60 11,100
26 6,110 61 17,276 26 5,780 61 11,771
27 6,170 62 18,912 27 5,825 62 12,442
28 6,230 63 20,548 28 5,870 63 13,113
29 6,290 64 22,184 29 5,915 64 13,784
30 6,350 65 23,820 30 5,960 65 14,455
31 6,460 66 25,456 31 6,023 66 15,126
32 6,570 67 27,092 32 6,086 67 15,797
33 6,680 68 28,728 33 6,149 68 16,468
34 6,790 69 30,364 34 6,212 69 17,139
35 6,900 70 32,000 35 6,275 70 17,810
性女
每佰元單位日額
南山人壽富貴年年
3
醫療終身保險
(一般繳費件)
繳費期間:十年期
單位: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0 5,256 0 5,098
1 5,259 36 6,939 1 5,101 36 6,274
2 5,262 37 7,048 2 5,104 37 6,336
3 5,265 38 7,157 3 5,107 38 6,399
4 5,268 39 7,266 4 5,110 39 6,461
5 5,271 40 7,375 5 5,113 40 6,524
6 5,274 41 7,623 6 5,116 41 6,681
7 5,277 42 7,872 7 5,119 42 6,838
8 5,280 43 8,120 8 5,122 43 6,996
9 5,283 44 8,369 9 5,125 44 7,153
10 5,286 45 8,617 10 5,128 45 7,311
11 5,327 46 8,866 11 5,160 46 7,468
12 5,367 47 9,114 12 5,193 47 7,625
13 5,408 48 9,363 13 5,226 48 7,783
14 5,448 49 9,611 14 5,258 49 7,940
15 5,489 50 9,860 15 5,291 50 8,098
16 5,530 51 10,422 16 5,324 51 8,387
17 5,570 52 10,985 17 5,356 52 8,676
18 5,611 53 11,547 18 5,389 53 8,965
19 5,651 54 12,109 19 5,422 54 9,254
20 5,692 55 12,672 20 5,454 55 9,543
21 5,751 56 13,234 21 5,499 56 9,832
22 5,811 57 13,796 22 5,544 57 10,121
23 5,870 58 14,358 23 5,588 58 10,410
24 5,930 59 14,921 24 5,633 59 10,699
25 5,989 60 15,483 25 5,677 60 10,989
26 6,048 61 17,103 26 5,722 61 11,653
27 6,108 62 18,722 27 5,766 62 12,317
28 6,167 63 20,342 28 5,811 63 12,981
29 6,227 64 21,962 29 5,855 64 13,646
30 6,286 65 23,581 30 5,900 65 14,310
31 6,395 66 25,201 31 5,962 66 14,974
32 6,504 67 26,821 32 6,025 67 15,639
33 6,613 68 28,440 33 6,087 68 16,303
34 6,722 69 30,060 34 6,149 69 16,967
35 6,831 70 31,680 35 6,212 70 17,631
南山人壽富貴年年
3
醫療終身保險
(高保額保件)
性女
每佰元單位日額
繳費期間:十年期
單位: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0 5,257 0 5,098
1 5,260 36 6,940 1 5,101 36 6,275
2 5,263 37 7,049 2 5,104 37 6,337
3 5,266 38 7,158 3 5,107 38 6,399
4 5,269 39 7,267 4 5,110 39 6,462
5 5,272 40 7,375 5 5,113 40 6,524
6 5,275 41 7,624 6 5,116 41 6,682
7 5,278 42 7,872 7 5,119 42 6,839
8 5,281 43 8,121 8 5,122 43 6,996
9 5,284 44 8,369 9 5,125 44 7,154
10 5,287 45 8,618 10 5,128 45 7,311
11 5,327 46 8,866 11 5,161 46 7,469
12 5,368 47 9,115 12 5,194 47 7,626
13 5,408 48 9,363 13 5,226 48 7,783
14 5,449 49 9,612 14 5,259 49 7,941
15 5,490 50 9,860 15 5,292 50 8,098
16 5,530 51 10,423 16 5,324 51 8,387
17 5,571 52 10,985 17 5,357 52 8,676
18 5,611 53 11,547 18 5,390 53 8,965
19 5,652 54 12,110 19 5,422 54 9,255
20 5,692 55 12,672 20 5,455 55 9,544
21 5,752 56 13,234 21 5,499 56 9,833
22 5,811 57 13,797 22 5,544 57 10,122
23 5,871 58 14,359 23 5,589 58 10,411
24 5,930 59 14,921 24 5,633 59 10,700
25 5,989 60 15,484 25 5,678 60 10,989
26 6,049 61 17,103 26 5,722 61 11,653
27 6,108 62 18,723 27 5,767 62 12,318
28 6,168 63 20,343 28 5,811 63 12,982
29 6,227 64 21,962 29 5,856 64 13,646
30 6,286 65 23,582 30 5,900 65 14,310
31 6,395 66 25,201 31 5,963 66 14,975
32 6,504 67 26,821 32 6,025 67 15,639
33 6,613 68 28,441 33 6,088 68 16,303
34 6,722 69 30,060 34 6,150 69 16,968
35 6,831 70 31,680 35 6,212 70 17,632
註: 對於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之保件,其1%保費調整計算方式,係先
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含高保額保件之費率調整),再給予1%之保費
調整(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
參。
(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每佰元單位日額
性女
南山人壽富貴年年
3
醫療終身保險
繳費期間:十年期
單位: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0 5,203 0 5,047
1 5,206 36 6,870 1 5,050 36 6,211
2 5,209 37 6,978 2 5,053 37 6,273
3 5,212 38 7,085 3 5,056 38 6,335
4 5,215 39 7,193 4 5,059 39 6,396
5 5,218 40 7,301 5 5,062 40 6,459
6 5,221 41 7,547 6 5,065 41 6,614
7 5,224 42 7,793 7 5,068 42 6,770
8 5,227 43 8,039 8 5,071 43 6,926
9 5,230 44 8,285 9 5,074 44 7,081
10 5,233 45 8,531 10 5,077 45 7,238
11 5,274 46 8,777 11 5,108 46 7,393
12 5,313 47 9,023 12 5,141 47 7,549
13 5,354 48 9,269 13 5,174 48 7,705
14 5,394 49 9,515 14 5,205 49 7,861
15 5,434 50 9,761 15 5,238 50 8,017
16 5,475 51 10,318 16 5,271 51 8,303
17 5,514 52 10,875 17 5,302 52 8,589
18 5,555 53 11,432 18 5,335 53 8,875
19 5,594 54 11,988 19 5,368 54 9,161
20 5,635 55 12,545 20 5,399 55 9,448
21 5,693 56 13,102 21 5,444 56 9,734
22 5,753 57 13,658 22 5,489 57 10,020
23 5,811 58 14,214 23 5,532 58 10,306
24 5,871 59 14,772 24 5,577 59 10,592
25 5,929 60 15,328 25 5,620 60 10,879
26 5,988 61 16,932 26 5,665 61 11,536
27 6,047 62 18,535 27 5,708 62 12,194
28 6,105 63 20,139 28 5,753 63 12,851
29 6,165 64 21,742 29 5,796 64 13,510
30 6,223 65 23,345 30 5,841 65 14,167
31 6,331 66 24,949 31 5,902 66 14,824
32 6,439 67 26,553 32 5,965 67 15,483
33 6,547 68 28,156 33 6,026 68 16,140
34 6,655 69 29,759 34 6,088 69 16,797
35 6,763 70 31,363 35 6,150 70 17,455
註: 對於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之保件,其1%保費調整計算方式,係先
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含高保額保件之費率調整),再給予1%之保費
調整(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
參。
南山人壽富貴年年
3
醫療終身保險
(同時適用高保額保件和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每佰元單位日額
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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