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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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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定期給付型)(樣本)
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有提供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
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
(109)南壽研字第 168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一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
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
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額倘爾後「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
準。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係指依第十六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逐次累計之值。倘爾後「累計增額繳
清保險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三、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六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基本保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零六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四、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基本保額」乘以「最近一次繳交
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
金額。
(二)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累計增額繳清
保險基本保額」乘以「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之「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
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五、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倘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
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
屆滿時,則以四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之週年數為限,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六、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
約第三十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後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
失能等級之一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
繳交之保險費。
七、當年度保障係數: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依本契約第三十
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的「保險年齡」所對應附表二之當年度保障係數。
八、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
九、保障期間:
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九十九
歲之保單年度末之期間。但倘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時,則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
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之期間。
十、保單價值準備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
備金加總之值。
十一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
之值。
十二增值回饋分享金:
係指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生效日後每月屆至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日者,改以該月
之末日為準)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逐月按各該保單年度首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
(繳費期間二年:1.00%;繳費期間六年:1.75%)後之差值(計算差值時,若宣告利率低於本
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預定利率為準),乘以當年度保單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再
除以十二所得之金額,加計以日單利方式依該保單年度首月宣告利率計得之利息,累計至各該
保單年度末之合計值。
十三宣告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之當月利率(公布於本公司網頁http://www.nanshanlife
.com.tw該利率係根據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資產的實際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所訂定
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
十四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十五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六保險年齡: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以後每
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十七全額匯出:
係指要保人或受益人向匯出銀行提出申請,存入或匯入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額全額至本公司
所指定之帳戶。
十八指定美元匯率:
指被保險人身故當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合作金庫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倘當日無匯率,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
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十九指定保險金:
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申領
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或另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
額;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十、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分期定期給付開
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二十、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不得晚於受益人
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二十、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最短為五年,最長為七十年,如該期間有所變更
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二十、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週期,該週期可為每年或每月,倘要保人未於要保書選擇給付
週期時以每年給付方式辦理如該週期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週期為準
第三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退還、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墊繳保險費本息之收取、保險給付及其
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
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
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
第四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以「全額匯出」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
存款戶:
一、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二、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第五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
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
險責任。
第六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
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之意思表
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
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
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
匯存款戶,並由本公司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
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
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
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
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且經「醫院」診斷確定
後,要保人毋需再繳交分期保險費。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
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自動墊繳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契約繼續有效。但要保人
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墊繳保險費的
利息,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並應於墊繳
日後之第一日開始償付利息;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
後仍未償付者,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
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
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
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
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
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契約因第八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二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
理外,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三十二
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基於保戶服務,本公司於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至得申請復效之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將以書面、
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擇一通知要保人有行使第一項申請復效之權利,並載明要保人
未於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前恢復保單效力者,契約效力將自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之日翌日上午
零時起終止,以提醒要保人注意。
本公司已依要保人最後留於本公司之前項聯絡資料發出通知,視為已完成前項之通知。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
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
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一條 契約的終止
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
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本契
約「基本保額」對應之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第十二條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約定之變更、終止及其限制
每期給付之分期定期保險金低於下列金額者,本公司將一次給付指定保險金予本契約受益人,
分期定期給付之約定即行終止。
一、按月給付者:美元二百五十元。
二、按年給付者:美元三千元。
本契約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變更或終止本契約,且不得以保險契約為質,
向本公司借款。
第十三條 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內為給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十四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
日為準,依第十九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
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
為準,依第十九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情形,本公司依第十九條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
時,要保人或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退還已繳保險費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
本公司,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或增值回饋分享金之情事發生者,仍應予給付。但有應繳之保
險費,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第十五條 本契約受益人死亡或失蹤的處理
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死亡者,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以第二條定義之分期
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計算,一次貼現給付予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
受益人為多數時,部分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死亡時,其他受益人部分之契約效力
不受影響。
前二項約定,於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失蹤,並經法院宣告死亡之情形,亦適用
之。
第十六條 增值回饋分享金的給付
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之每一保單週年日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依要保人於投保時所
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一、購買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要保人選擇購買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本公司以「增值
回饋分享金」為躉繳純保險費計算自該保單週年日當日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但被保險人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依第十九條約定辦理。
二、儲存生息:自第七保單年度起,本公司將「增值回饋分享金」逐年按各保單年度首月宣告
利率計息,依據滿保單年度部分以年複利,而未滿保單年度部分則以日單利方式,儲存
息至要保人請求給付,或至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
等級之一、保險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終止時,由本公司主動一併給付。
本公司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或「滿期保險金」時,
本契約如有儲存生息之金額者,一次給付予該保險金受益人。但本契約係因第九條第十項、第
十一條或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之約定終止時,則給付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第一項之給付方式。
自第七保單年度起,要保人如未選擇「增值回饋分享金」之給付方式,本公司以儲存生息方式
辦理。
第十七條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仍生存,且本公司未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
條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或分期定期保險金而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將視同本契約保險期
間屆滿,並分別以下列二款計算所得之金額,再依其總和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
行終止。
一、「基本保額」對應部分為下列二者中之最大值:
(一)保險期間屆滿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年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六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為下列二者中之最大值:
(一)保險期間屆滿當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年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六倍。
第十八條 滿期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滿期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十九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如要保人指定一次性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公司按下
列方式計算之「身故保險金」給付予受益人;如要保人有指定分期方式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公司按下列方式計算「身故保險金」並依第二十三條約定給付予受益人:
一、 本公司按其身故當時,分別以「基本保額」及「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下列
者中之最大值,再依其總和計算「身故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當年度保障係數」。
(三)「年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六倍。
二、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本公司按其展期定期保險金額計算「身
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內身故,本公司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另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
繳付之未滿期保險費,退還予要保人。
要保人若依第二十九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依第三十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不適
用前項之約定。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
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
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
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
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
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
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
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
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條約定給付之喪葬費用保險金依「指定美元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後,不得超過第五項喪葬費
用額度上限。若因匯率波動造成超過之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
已繳保險費。
第五項及第七項已繳保險費,係依下列各款約定辦理:
一、「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超過部分之純保險費。
三、若依本契約第二十八條減少「基本保額」及「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係指依
少後之「基本保額」及「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並按前二款之約定溯自本契約生效
日起計算。
四、若依本契約第二十九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者,係指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時之躉繳
險費。
五、若依本契約第三十條辦理「展期定期保險」者,係指辦理「展期定期保險」時之躉繳保
費。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但若要保
人有指定分期方式給付「身故保險金」,改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約定辦理。
如被保險人於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後身故,並符合本條及第
二十一條約定之申領(請)條件時,本公司僅依本條或第二十一條其中一條約定辦理。
第二十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一條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
如要保人指定一次性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本公司按下列方式計算之「完全失能保險金」
給付予被保險人;如要保人有指定分期方式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本公司按下列方式計算
「完全失能保險金」,並依第二十三條約定給付予被保險人:
一、本公司按其經「醫院」診斷確定完全失能當時,分別以「基本保額」及「累計增額繳清保
險基本保額」對應下列三者中之最大值,再依其總和計算「完全失能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當年度保障係數」。
(三)「年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六倍。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本公司按其展期定期保險金額計算「完
全失能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為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者,本公司
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另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之未滿期保險費,退還予要保人。
要保人若依第二十九條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依第三十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不適
用前項之約定。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附表一所列兩款以上完全失能等級時本公司僅給付一款「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但若要保人有指定分期方
式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改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約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失能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本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之需要,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
檢驗,另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並得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
因此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第二十三條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
自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起,本公司依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及第
二條定義之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將指定保險金換算成每期期初應給付之金額,按約定將每
期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予受益人。分期定期給付期間屆滿時,本契約即行終止。
本公司依第十九條約定計算之「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將各受益人
應得之「身故保險金」扣除各受益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倘有餘額時,應將該餘額給付予各受益
人。
本公司依第二十一條約定計算之「完全失能保險金」扣除被保險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倘有餘額
時,應將該餘額給付予被保險人。
第二十四條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申領文件、給付期限及未依限給付之效果
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每年第一次申領所約定之給付時,應提出可資證明受益人生
存之文件。
如受益人身故後仍有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其法定繼承人申領給付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受益人的死亡證明文件。
三、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的身分證明。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受益人第一次申領分期定期給付保險金或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依第二項約定申領尚未領取的分
期定期保險金時,本公司應於收齊各該申領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受益人申領第二次(含)
以後之分期定期保險金時,本公司應於約定之給付日給付之。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逾應給付日未給付時,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第二十五條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失能。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本公司按第二十
一條的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
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第二十六條 受益人之受益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
其「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
益人原應得之部分,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二七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解約金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退還已繳保險費時,
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
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第二八條 減少基本保額及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要保人在本契約「保障期間」得申請減少「基本保額」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本公司應按下列順序依序減去,但是減額後的「基本保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
其減少部分依第十一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一、依第十六條約定之「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二、「基本保額」。
第二九條 減額繳清保險
於本契約「保障期間」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基
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
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其「基本保額」如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附表。要保人變
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
但「基本保額」以減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為準。
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時,倘有增值回饋分享金、保險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
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當時「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上本公司應給付的增值回饋
分享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基本保額」之百分之一或「原基本保額所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解約金
之差額」,兩者較小者為限。
第三十條 展期定期保險
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
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為「展期定
期保險」,其保險金額為申請當時分別以「基本保額」及「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
下列三者中之最大值之總和,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乘以「當年度保障係數」。
三、「年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六倍。
要保人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其「基本保額」對應之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
附表,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
時,要保人得以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購買於本契約繳費期滿時給付的「繳清生存
保險」,其「基本保額」對應之保險金額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要保人選擇改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倘有增值回饋分享金、保險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
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加上本公司應給付的增值回饋分享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
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基本保額」之百分之一或「原基本保額所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解約金
之差額」,兩者較小者為限。
倘本契約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後,本契約不適用第二條第三款之「當年度保險金額」,並
喪失第十六條(增值回饋分享金的給付)及第十七條(滿期保險金的給付)所約定之權利。
第三十一條 匯款相關費用及其擔對象
本契約相關款項之往來,若因匯款而產生相關費用時,費用負擔對象依附表三所列方式處理。
除附表三所列方式外,其餘相關款項之往來,由要保人或受益人支付匯出銀行、匯入銀行
行匯款所經國外中間行所可能收取之相關費用。
要保人或受益人若選擇以本公司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戶交付相關款項且匯出銀行及匯入銀行為
同一銀行時,或以本公司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戶收受相關款項時,其所有匯款相關費用均由本
公司負擔,不適用前二項約定
要保人或受益人可能因負擔匯款相關費用致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受領金額為零的情況發生,或匯
出銀行、匯入銀行及跨行匯款所經國外中間行可能額外向要保人或受益人收取不足支付匯款相
關費用的差額部分。
第三十二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
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其比率請詳附表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
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
人未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第三十三 不分紅保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第三四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
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依下列規定辦理;就「增值回饋分
享金」對應部分,本公司重新計算依第十六條約定應給付之金額: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
退還要保人。
二、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本契約自該被保險人到達最低
保年齡當日起開始生效。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在發生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
「基本保額」,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四、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或按照所付的保險費
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基本保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不可
歸責於本公司者,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的保險費。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
按本公司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
取其大之值計算。
第三五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並應符合指定或變更當時法令之規定:
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如未指定者則以要保人本人為本契約「滿
期保險金」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
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為申
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身故時之法
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三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
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
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
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附表一(完全失能等級適用):
一、雙目均失明者。(註 1
二、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永久喪失咀嚼(註 2)或言語(註 3)之機能者。
六、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 4
七、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
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 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附表 當年度保障係數表
被保險人
「保險年齡」
當年度保障係數
16 30
220%
31 40
180%
41 50
160%
51 60
130%
61 70
120%
71 90
105%
91 歲以上
100%
附表三
本契約相關款項之往來,若因匯款而產生相關費用時,費用負擔對象如下:
匯款
項目
匯出銀行
手續費
國外中間行
手續費
匯入銀行
手續費
本公
司匯
款時
1. 給付各項保險金及併同退還之保險費。
2. 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於給付各項保險金而給
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3. 因申請復效期限屆滿,本公司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
準備金。
4. 因要保人終止本契約或減少「基本保額」及「累計
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而本公司償付解約金。
5. 本公司支付保險單借款。
6. 依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公司
本公司
要保人或受
益人
7. 因投保年齡錯誤,且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而退還
保險費及其利息。
8. 因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所致保險費之退還。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要保
人匯
款時
9. 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10.要保人清償:
(1) 第九條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
(2) 保險單借款本息。
(3) 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
要保人
要保人
本公司
11.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要保人補足差額保險費。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附表四
各保單年度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如下:
繳費期間為 2 年期:
保單年度
可借金額上限
百分比
1-2
70%
3
75%
4-5
85%
6 及以後
90%
繳費期間為 6 年期:
保單年度
可借金額上限
百分比
1-3
70%
4
75%
5
80%
6 及以後
90%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3,255 51 4,339 16 3,013 51 4,140
17 3,292 52 4,372 17 3,040 52 4,176
18 3,329 53 4,406 18 3,068 53 4,213
19 3,365 54 4,440 19 3,095 54 4,249
20 3,402 55 4,474 20 3,122 55 4,286
21 3,432 56 4,507 21 3,151 56 4,323
22 3,462 57 4,541 22 3,179 57 4,359
23 3,491 58 4,575 23 3,208 58 4,396
24 3,521 59 4,608 24 3,236 59 4,432
25 3,551 60 4,642 25 3,265 60 4,469
26 3,581 61 4,677 26 3,294 61 4,504
27 3,611 62 4,696 27 3,322 62 4,539
28 3,640 63 4,710 28 3,351 63 4,575
29 3,670 64 4,715 29 3,379 64 4,610
30 3,700 65 4,716 30 3,408 65 4,645
31 3,731 31 3,442
32 3,762 32 3,477
33 3,794 33 3,511
34 3,825 34 3,545
35 3,856 35 3,580
36 3,887 36 3,614
37 3,918 37 3,648
38 3,950 38 3,682
39 3,981 39 3,717
40 4,012 40 3,751
41 4,041 41 3,786
42 4,071 42 3,821
43 4,100 43 3,857
44 4,129 44 3,892
45 4,159 45 3,927
46 4,188 46 3,962
47 4,217 47 3,997
48 4,246 48 4,033
49 4,276 49 4,068
50 4,305 50 4,103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每萬元基本保額)
(0%保費調整比率)
繳費期間:2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3,222 51 4,296 16 2,983 51 4,099
17 3,259 52 4,328 17 3,010 52 4,134
18 3,296 53 4,362 18 3,037 53 4,171
19 3,331 54 4,396 19 3,064 54 4,207
20 3,368 55 4,429 20 3,091 55 4,243
21 3,398 56 4,462 21 3,119 56 4,280
22 3,427 57 4,496 22 3,147 57 4,315
23 3,456 58 4,529 23 3,176 58 4,352
24 3,486 59 4,562 24 3,204 59 4,388
25 3,515 60 4,596 25 3,232 60 4,424
26 3,545 61 4,630 26 3,261 61 4,459
27 3,575 62 4,649 27 3,289 62 4,494
28 3,604 63 4,663 28 3,317 63 4,529
29 3,633 64 4,668 29 3,345 64 4,564
30 3,663 65 4,669 30 3,374 65 4,599
31 3,694 31 3,408
32 3,724 32 3,442
33 3,756 33 3,476
34 3,787 34 3,510
35 3,817 35 3,544
36 3,848 36 3,578
37 3,879 37 3,612
38 3,911 38 3,645
39 3,941 39 3,680
40 3,972 40 3,713
41 4,001 41 3,748
42 4,030 42 3,783
43 4,059 43 3,818
44 4,088 44 3,853
45 4,117 45 3,888
46 4,146 46 3,922
47 4,175 47 3,957
48 4,204 48 3,993
49 4,233 49 4,027
50 4,262 50 4,062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1%保費調整比率)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2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3,206 51 4,274 16 2,968 51 4,078
17 3,243 52 4,306 17 2,994 52 4,113
18 3,279 53 4,340 18 3,022 53 4,150
19 3,315 54 4,373 19 3,049 54 4,185
20 3,351 55 4,407 20 3,075 55 4,222
21 3,381 56 4,439 21 3,104 56 4,258
22 3,410 57 4,473 22 3,131 57 4,294
23 3,439 58 4,506 23 3,160 58 4,330
24 3,468 59 4,539 24 3,187 59 4,366
25 3,498 60 4,572 25 3,216 60 4,402
26 3,527 61 4,607 26 3,245 61 4,436
27 3,557 62 4,626 27 3,272 62 4,471
28 3,585 63 4,639 28 3,301 63 4,506
29 3,615 64 4,644 29 3,328 64 4,541
30 3,645 65 4,645 30 3,357 65 4,575
31 3,675 31 3,390
32 3,706 32 3,425
33 3,737 33 3,458
34 3,768 34 3,492
35 3,798 35 3,526
36 3,829 36 3,560
37 3,859 37 3,593
38 3,891 38 3,627
39 3,921 39 3,661
40 3,952 40 3,695
41 3,980 41 3,729
42 4,010 42 3,764
43 4,039 43 3,799
44 4,067 44 3,834
45 4,097 45 3,868
46 4,125 46 3,903
47 4,154 47 3,937
48 4,182 48 3,973
49 4,212 49 4,007
50 4,240 50 4,041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1.5%保費調整比率)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2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3,190 51 4,252 16 2,953 51 4,057
17 3,226 52 4,285 17 2,979 52 4,092
18 3,262 53 4,318 18 3,007 53 4,129
19 3,298 54 4,351 19 3,033 54 4,164
20 3,334 55 4,385 20 3,060 55 4,200
21 3,363 56 4,417 21 3,088 56 4,237
22 3,393 57 4,450 22 3,115 57 4,272
23 3,421 58 4,484 23 3,144 58 4,308
24 3,451 59 4,516 24 3,171 59 4,343
25 3,480 60 4,549 25 3,200 60 4,380
26 3,509 61 4,583 26 3,228 61 4,414
27 3,539 62 4,602 27 3,256 62 4,448
28 3,567 63 4,616 28 3,284 63 4,484
29 3,597 64 4,621 29 3,311 64 4,518
30 3,626 65 4,622 30 3,340 65 4,552
31 3,656 31 3,373
32 3,687 32 3,407
33 3,718 33 3,441
34 3,749 34 3,474
35 3,779 35 3,508
36 3,809 36 3,542
37 3,840 37 3,575
38 3,871 38 3,608
39 3,901 39 3,643
40 3,932 40 3,676
41 3,960 41 3,710
42 3,990 42 3,745
43 4,018 43 3,780
44 4,046 44 3,814
45 4,076 45 3,848
46 4,104 46 3,883
47 4,133 47 3,917
48 4,161 48 3,952
49 4,190 49 3,987
50 4,219 50 4,021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2年期
(2%保費調整比率)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3,174 51 4,231 16 2,938 51 4,037
17 3,210 52 4,263 17 2,964 52 4,072
18 3,246 53 4,296 18 2,991 53 4,108
19 3,281 54 4,329 19 3,018 54 4,143
20 3,317 55 4,362 20 3,044 55 4,179
21 3,346 56 4,394 21 3,072 56 4,215
22 3,375 57 4,427 22 3,100 57 4,250
23 3,404 58 4,461 23 3,128 58 4,286
24 3,433 59 4,493 24 3,155 59 4,321
25 3,462 60 4,526 25 3,183 60 4,357
26 3,491 61 4,560 26 3,212 61 4,391
27 3,521 62 4,579 27 3,239 62 4,426
28 3,549 63 4,592 28 3,267 63 4,461
29 3,578 64 4,597 29 3,295 64 4,495
30 3,608 65 4,598 30 3,323 65 4,529
31 3,638 31 3,356
32 3,668 32 3,390
33 3,699 33 3,423
34 3,729 34 3,456
35 3,760 35 3,491
36 3,790 36 3,524
37 3,820 37 3,557
38 3,851 38 3,590
39 3,881 39 3,624
40 3,912 40 3,657
41 3,940 41 3,691
42 3,969 42 3,725
43 3,998 43 3,761
44 4,026 44 3,795
45 4,055 45 3,829
46 4,083 46 3,863
47 4,112 47 3,897
48 4,140 48 3,932
49 4,169 49 3,966
50 4,197 50 4,000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2.5%保費調整比率)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2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697 51 1,188 16 627 51 1,099
17 709 52 1,206 17 637 52 1,118
18 721 53 1,224 18 647 53 1,136
19 732 54 1,242 19 657 54 1,155
20 744 55 1,260 20 667 55 1,174
21 756 56 1,277 21 678 56 1,193
22 768 57 1,295 22 690 57 1,212
23 781 58 1,313 23 701 58 1,230
24 793 59 1,331 24 713 59 1,249
25 805 60 1,349 25 724 60 1,268
26 817 61 1,369 26 735 61 1,288
27 829 62 1,389 27 747 62 1,308
28 842 63 1,408 28 758 63 1,328
29 854 64 1,428 29 770 64 1,348
30 866 65 1,448 30 781 65 1,368
31 880 66 1,468 31 795 66 1,387
32 895 67 1,488 32 809 67 1,407
33 909 68 1,507 33 823 68 1,427
34 923 69 1,527 34 837 69 1,447
35 938 70 1,547 35 852 70 1,467
36 952 36 866
37 966 37 880
38 980 38 894
39 995 39 908
40 1,009 40 922
41 1,025 41 938
42 1,041 42 954
43 1,057 43 969
44 1,073 44 985
45 1,090 45 1,001
46 1,106 46 1,017
47 1,122 47 1,033
48 1,138 48 1,048
49 1,154 49 1,064
50 1,170 50 1,080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0%保費調整比率)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6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690 51 1,176 16 621 51 1,088
17 702 52 1,194 17 631 52 1,107
18 714 53 1,212 18 641 53 1,125
19 725 54 1,230 19 650 54 1,143
20 737 55 1,247 20 660 55 1,162
21 748 56 1,264 21 671 56 1,181
22 760 57 1,282 22 683 57 1,200
23 773 58 1,300 23 694 58 1,218
24 785 59 1,318 24 706 59 1,237
25 797 60 1,336 25 717 60 1,255
26 809 61 1,355 26 728 61 1,275
27 821 62 1,375 27 740 62 1,295
28 834 63 1,394 28 750 63 1,315
29 845 64 1,414 29 762 64 1,335
30 857 65 1,434 30 773 65 1,354
31 871 66 1,453 31 787 66 1,373
32 886 67 1,473 32 801 67 1,393
33 900 68 1,492 33 815 68 1,413
34 914 69 1,512 34 829 69 1,433
35 929 70 1,532 35 843 70 1,452
36 942 36 857
37 956 37 871
38 970 38 885
39 985 39 899
40 999 40 913
41 1,015 41 929
42 1,031 42 944
43 1,046 43 959
44 1,062 44 975
45 1,079 45 991
46 1,095 46 1,007
47 1,111 47 1,023
48 1,127 48 1,038
49 1,142 49 1,053
50 1,158 50 1,069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1%保費調整比率)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6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687 51 1,170 16 618 51 1,083
17 698 52 1,188 17 627 52 1,101
18 710 53 1,206 18 637 53 1,119
19 721 54 1,223 19 647 54 1,138
20 733 55 1,241 20 657 55 1,156
21 745 56 1,258 21 668 56 1,175
22 756 57 1,276 22 680 57 1,194
23 769 58 1,293 23 690 58 1,212
24 781 59 1,311 24 702 59 1,230
25 793 60 1,329 25 713 60 1,249
26 805 61 1,348 26 724 61 1,269
27 817 62 1,368 27 736 62 1,288
28 829 63 1,387 28 747 63 1,308
29 841 64 1,407 29 758 64 1,328
30 853 65 1,426 30 769 65 1,347
31 867 66 1,446 31 783 66 1,366
32 882 67 1,466 32 797 67 1,386
33 895 68 1,484 33 811 68 1,406
34 909 69 1,504 34 824 69 1,425
35 924 70 1,524 35 839 70 1,445
36 938 36 853
37 952 37 867
38 965 38 881
39 980 39 894
40 994 40 908
41 1,010 41 924
42 1,025 42 940
43 1,041 43 954
44 1,057 44 970
45 1,074 45 986
46 1,089 46 1,002
47 1,105 47 1,018
48 1,121 48 1,032
49 1,137 49 1,048
50 1,152 50 1,064
(1.5%保費調整比率)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6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683 51 1,164 16 614 51 1,077
17 695 52 1,182 17 624 52 1,096
18 707 53 1,200 18 634 53 1,113
19 717 54 1,217 19 644 54 1,132
20 729 55 1,235 20 654 55 1,151
21 741 56 1,251 21 664 56 1,169
22 753 57 1,269 22 676 57 1,188
23 765 58 1,287 23 687 58 1,205
24 777 59 1,304 24 699 59 1,224
25 789 60 1,322 25 710 60 1,243
26 801 61 1,342 26 720 61 1,262
27 812 62 1,361 27 732 62 1,282
28 825 63 1,380 28 743 63 1,301
29 837 64 1,399 29 755 64 1,321
30 849 65 1,419 30 765 65 1,341
31 862 66 1,439 31 779 66 1,359
32 877 67 1,458 32 793 67 1,379
33 891 68 1,477 33 807 68 1,398
34 905 69 1,496 34 820 69 1,418
35 919 70 1,516 35 835 70 1,438
36 933 36 849
37 947 37 862
38 960 38 876
39 975 39 890
40 989 40 904
41 1,005 41 919
42 1,020 42 935
43 1,036 43 950
44 1,052 44 965
45 1,068 45 981
46 1,084 46 997
47 1,100 47 1,012
48 1,115 48 1,027
49 1,131 49 1,043
50 1,147 50 1,058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2%保費調整比率)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6年期
單位:美元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6 680 51 1,158 16 611 51 1,072
17 691 52 1,176 17 621 52 1,090
18 703 53 1,193 18 631 53 1,108
19 714 54 1,211 19 641 54 1,126
20 725 55 1,229 20 650 55 1,145
21 737 56 1,245 21 661 56 1,163
22 749 57 1,263 22 673 57 1,182
23 761 58 1,280 23 683 58 1,199
24 773 59 1,298 24 695 59 1,218
25 785 60 1,315 25 706 60 1,236
26 797 61 1,335 26 717 61 1,256
27 808 62 1,354 27 728 62 1,275
28 821 63 1,373 28 739 63 1,295
29 833 64 1,392 29 751 64 1,314
30 844 65 1,412 30 761 65 1,334
31 858 66 1,431 31 775 66 1,352
32 873 67 1,451 32 789 67 1,372
33 886 68 1,469 33 802 68 1,391
34 900 69 1,489 34 816 69 1,411
35 915 70 1,508 35 831 70 1,430
36 928 36 844
37 942 37 858
38 956 38 872
39 970 39 885
40 984 40 899
41 999 41 915
42 1,015 42 930
43 1,031 43 945
44 1,046 44 960
45 1,063 45 976
46 1,078 46 992
47 1,094 47 1,007
48 1,110 48 1,022
49 1,125 49 1,037
50 1,141 50 1,053
南山人壽享美樂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2.5%保費調整比率)
(每萬元基本保額)
繳費期間:6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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