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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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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樣本)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92)南壽研字第 048 號函核備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日
依中華民國 107 6 7 日金管保壽字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當事人資料: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契約重要內容
(一)契約撤銷權(第 3 條)
(二)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恢復及終止事由(第 4 條、第 6 條至第 8 條、第 10
條、第 13 條、第 15 條、第 24 條)
(三)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第 5 條、第 13 條、第 15 條)
(四)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第 9 條)
(五)保險事故之通知、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第 11 條、第 12 、第 14 、第 16
條)
(六)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第 17 條、第 18 條)
(七)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更(第 20 條至第 22 條)
(八)保險單借款(第 24 條)
(九)受益人之指定、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第 27 條、第 28 條)
(十)請求權消滅時效(第 29 條)
第一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
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
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 定義
本契約所稱「保險金額」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
更,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保險金額」。
本契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
法人醫院。
第三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
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之意思表
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
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
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四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
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
險責任。
第五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完全失能者,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
金。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
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
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
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
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
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
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
準備金合併計算之總和(如有保險單借款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同時自動墊繳本契
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附加條款、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契約繼續有
效。但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墊繳保險費的利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
並應於墊繳日後之第一日開始償付利息;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
上而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
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
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間屆滿後不得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
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
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
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契約因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
理外,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四
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
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
漏不為說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公司解除約,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
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本契
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本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者,被保險人得隨時撤銷其同意投保之意思表示。但應以
書面通知本公司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行使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本契約。
第十一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任之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內為給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十二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
日為準,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
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
為準,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情形,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
應將該筆已領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之情事
發生者,仍應予給付。但有應繳之保險費,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
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
司),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
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附
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
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
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
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
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第十四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十五條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本
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一所列兩款以上完全失能等級時本公司僅給付一款「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第十六條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失能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另經受
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但不因此延展保險公司依
第十一條約定應給付之期限。
第十七條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失能。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本公司按第十五條
的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
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第十八條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身故保險金」喪葬保險時,
其「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
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十九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包括經本
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
付其餘額。
第二十條 保險金額之減少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保險
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分依第十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減額繳清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其保
險金額如繳清保險金額附表。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本契
約繼續有效。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時,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兩者較小者
為限。
第二十二條 展期定期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為「展期定期保險」,其保險金額為申
請當時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要保人不必再繼續繳保險
費,其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
要保人得以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購買於本契約期滿時給付的「繳清生存保險」
其保險金額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要保人選擇改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兩者較小者
為限。
第二十三條 申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
在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內,且被保險人未曾遭受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者,要保人不需
具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或健康證明向本公司申請,將本契約改換為不含「重大疾病」給付之不
分紅終身壽險或不分紅養老壽險保險單,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之保險額,但最低以新
臺幣伍萬元為限。新保險單以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為保險契約始期,其保險費將按申
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當時被保險人之年齡並依本保單上註明之醫務查定等級及本公司當時
之保險費率計算之,且本公司將繕發新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倘有永久完全失能利益之契約附加於本保險單上且該契約於改換日仍有效,則該契約得附加於
新保險單上,惟應與本契約之改換同時辦理,且要保人不須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或健康
證明。
第二十四條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險單借款,其可借金
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其比率請詳附表二,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
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
知要保人。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
人未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第二十五條 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第二十六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
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
退還要保人。
二、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本契約自該被保險人到達最低承
保年齡當日起開始生效。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在發生保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
保險金額,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四、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或按照所付的保險費
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保險金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不可歸
於本公司者,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的保險費。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
按本公司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
取其大之值計算。
第二十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並應符合指定或變更當時法令之規定: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如未指定者,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為本契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
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為申
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
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本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二十九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七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
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一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
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
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附表一 (完全失能等級適用)
雙目均失明者。( 1)
二、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 2)或言語( 3)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4)
七、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
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附表二:
各保單年度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如下:
保單年度
可借金額上限
百分比
1
70%
2
70%
3
70%
4
70%
5
70%
6
75%
7
75%
8
75%
9
75%
10
75%
11
80%
12
80%
13
80%
14
80%
15
80%
16
85%
17
85%
18
85%
19
85%
20
85%
繳費期間: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7 15 7
16 17 46 72 16 7 46 36
17 18 47 78 17 7 47 39
18 18 48 84 18 8 48 42
19 18 49 90 19 8 49 44
20 20 50 99 20 8 50 49
21 20 51 106 21 8 51 53
22 20 52 116 22 8 52 58
23 20 53 127 23 8 53 63
24 20 54 138 24 8 54 70
25 22 55 150 25 8 55 76
26 22 56 165 26 9 56 84
27 22 57 179 27 9 57 94
28 23 58 197 28 10 58 104
29 24 59 217 29 11 59 115
30 25 60 239 30 11 60 129
31 26 31 13
32 26 32 13
33 29 33 14
34 30 34 14
35 32 35 16
36 34 36 18
37 36 37 18
38 38 38 19
39 40 39 21
40 44 40 23
41 48 41 24
42 52 42 27
43 56 43 29
44 61 44 32
45 66 45 33
每萬元基本保額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性女
繳費期間:十五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7 15 7
16 17 46 79 16 7 46 41
17 18 47 85 17 7 47 43
18 18 48 91 18 8 48 47
19 20 49 99 19 8 49 51
20 20 50 108 20 8 50 57
21 21 51 116 21 8 51 60
22 21 52 125 22 8 52 67
23 21 53 137 23 8 53 72
24 22 54 148 24 10 54 79
25 23 55 161 25 10 55 87
26 24 56 175 26 10 56 96
27 24 57 191 27 10 57 104
28 25 58 208 28 12 58 115
29 26 59 227 29 12 59 126
30 27 60 248 30 15 60 140
31 29 31 15
32 30 32 16
33 32 33 16
34 34 34 17
35 36 35 18
36 40 36 19
37 41 37 21
38 45 38 22
39 48 39 23
40 51 40 26
41 54 41 27
42 58 42 30
43 63 43 31
44 68 44 34
45 73 45 36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每萬元基本保額
性女
繳費期間:二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7 15 8
16 17 46 92 16 8 46 49
17 18 47 99 17 8 47 54
18 19 48 107 18 8 48 58
19 20 49 115 19 10 49 64
20 21 50 125 20 10 50 69
21 21 51 135 21 10 51 75
22 21 52 148 22 10 52 82
23 22 53 160 23 11 53 88
24 22 54 174 24 11 54 96
25 23 55 190 25 13 55 105
26 25 26 13
27 26 27 15
28 27 28 15
29 29 29 16
30 31 30 17
31 33 31 18
32 35 32 19
33 37 33 21
34 39 34 22
35 42 35 23
36 44 36 24
37 47 37 25
38 50 38 26
39 53 39 29
40 58 40 32
41 62 41 34
42 67 42 37
43 73 43 39
44 78 44 42
45 85 45 45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每萬元基本保額
性女
繳費期間: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6.83 15 6.93
16 16.83 46 71.28 16 6.93 46 35.64
17 17.82 47 77.22 17 6.93 47 38.61
18 17.82 48 83.16 18 7.92 48 41.58
19 17.82 49 89.10 19 7.92 49 43.56
20 19.80 50 98.01 20 7.92 50 48.51
21 19.80 51 104.94 21 7.92 51 52.47
22 19.80 52 114.84 22 7.92 52 57.42
23 19.80 53 125.73 23 7.92 53 62.37
24 19.80 54 136.62 24 7.92 54 69.30
25 21.78 55 148.50 25 7.92 55 75.24
26 21.78 56 163.35 26 8.91 56 83.16
27 21.78 57 177.21 27 8.91 57 93.06
28 22.77 58 195.03 28 9.90 58 102.96
29 23.76 59 214.83 29 10.89 59 113.85
30 24.75 60 236.61 30 10.89 60 127.71
31 25.74 31 12.87
32 25.74 32 12.87
33 28.71 33 13.86
34 29.70 34 13.86
35 31.68 35 15.84
36 33.66 36 17.82
37 35.64 37 17.82
38 37.62 38 18.81
39 39.60 39 20.79
40 43.56 40 22.77
41 47.52 41 23.76
42 51.48 42 26.73
43 55.44 43 28.71
44 60.39 44 31.68
45 65.34 45 32.67
註:
每萬元基本保額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
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款之保件,其1%保費折扣計算方式,
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予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
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性女
繳費期間:十五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6.83 15 6.93
16 16.83 46 78.21 16 6.93 46 40.59
17 17.82 47 84.15 17 6.93 47 42.57
18 17.82 48 90.09 18 7.92 48 46.53
19 19.80 49 98.01 19 7.92 49 50.49
20 19.80 50 106.92 20 7.92 50 56.43
21 20.79 51 114.84 21 7.92 51 59.40
22 20.79 52 123.75 22 7.92 52 66.33
23 20.79 53 135.63 23 7.92 53 71.28
24 21.78 54 146.52 24 9.90 54 78.21
25 22.77 55 159.39 25 9.90 55 86.13
26 23.76 56 173.25 26 9.90 56 95.04
27 23.76 57 189.09 27 9.90 57 102.96
28 24.75 58 205.92 28 11.88 58 113.85
29 25.74 59 224.73 29 11.88 59 124.74
30 26.73 60 245.52 30 14.85 60 138.60
31 28.71 31 14.85
32 29.70 32 15.84
33 31.68 33 15.84
34 33.66 34 16.83
35 35.64 35 17.82
36 39.60 36 18.81
37 40.59 37 20.79
38 44.55 38 21.78
39 47.52 39 22.77
40 50.49 40 25.74
41 53.46 41 26.73
42 57.42 42 29.70
43 62.37 43 30.69
44 67.32 44 33.66
45 72.27 45 35.64
註: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每萬元基本保額
(
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款之保件,其1%保費折扣計算方式,
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予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
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性女
繳費期間:二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6.83 15 7.92
16 16.83 46 91.08 16 7.92 46 48.51
17 17.82 47 98.01 17 7.92 47 53.46
18 18.81 48 105.93 18 7.92 48 57.42
19 19.80 49 113.85 19 9.90 49 63.36
20 20.79 50 123.75 20 9.90 50 68.31
21 20.79 51 133.65 21 9.90 51 74.25
22 20.79 52 146.52 22 9.90 52 81.18
23 21.78 53 158.40 23 10.89 53 87.12
24 21.78 54 172.26 24 10.89 54 95.04
25 22.77 55 188.10 25 12.87 55 103.95
26 24.75 26 12.87
27 25.74 27 14.85
28 26.73 28 14.85
29 28.71 29 15.84
30 30.69 30 16.83
31 32.67 31 17.82
32 34.65 32 18.81
33 36.63 33 20.79
34 38.61 34 21.78
35 41.58 35 22.77
36 43.56 36 23.76
37 46.53 37 24.75
38 49.50 38 25.74
39 52.47 39 28.71
40 57.42 40 31.68
41 61.38 41 33.66
42 66.33 42 36.63
43 72.27 43 38.61
44 77.22 44 41.58
45 84.15 45 44.55
註: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每萬元基本保額
(
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款之保件,其1%保費折扣計算方式,
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予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
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性女
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
聽說「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只賣到明年3月就不賣了,但這張保單不是保證續保嗎?想了解這是甚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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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南山人壽Full樂安心定期壽險如何呢?
最近在找定期壽險的保單 額度大約400萬請問南山人壽的Full樂安心定期壽險建議購買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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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非吸菸體) (NJTL)
這問這一張保單還有嗎?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非吸菸體) (NJ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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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分紅終身壽險
此類型保單與儲蓄型保單或單純定存會更推薦哪種呢?(年齡19,想存錢,偶有緊急資金支出)如較常有緊急資金需求的話,是否辦理定存即可呢?中途要取錢也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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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哪一間保險公司(定期壽險) cp值高、不容易抽檢,不用體檢的額度是多少?年齡37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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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最近想找定期壽險29歲/女台灣人壽新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T02J1)  這個選擇20年意思是 這20年保費都是一樣的嗎那這20年都是保證續保的嗎建議規劃幾年的?或是有推薦別的定期壽險嗎?只買定期壽險需要搭配一個主約嗎?保額建議規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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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我家孩子快滿15歲 想幫他增加壽險保障 自己的保障是以定期壽險方式規劃 也知道投資型保單中的壽險保障是定期壽險的一種 費率通常較便宜 可彈性調整壽險額度 只是保單有前置費用及投資風險 想請問目前投資型保單 前置費用收取最少的是哪家保險公司 哪張保單?前置費用多少?定期壽險推薦哪張?會建議直接以定期壽險去做規劃 還是投資型保單?還是有其他建議 ?謝謝現階段欲規劃500萬的壽險保障 但隨著年齡增長他可能有增加壽險額度需求 所以才會考慮投資型保單謝謝 保險一二三⚡規劃好簡單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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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1980年男性,109年因為買房所以另外買了一張保額500萬的定期壽險「富邦人壽優樂定期壽險」,繳費期限20年,年繳保費24,000元。( 另已有繳費期滿的壽險約200萬左右 )有業務推薦「安達人壽新幸福成雙變額萬能壽險」,因為有附加失能險,保額一樣是500萬,年繳保費約60,000左右。她說主要是可以補足目前失能險不足的部分 ( 目前的保單是啟動後每個月可支付2萬左右 )。但投資型保單,前五年要支付的目標保費合計要150%,第一年就收取36,000,最後用在投資僅20,000多,而且保險成本會隨著年紀增加,也是我比較考慮的點。雖然業務說等房貸負擔少一點,可以降低保額然後增加投資金額的部分,但如果主要目的僅是壽險+失能險,這張保單是推薦的嗎?還是我就維持富邦的那張定期壽險保單就好,不要解約?或者有無其他推薦的壽險 / 定期壽險,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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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想請問版上的業務78年次 有推薦的一年一約定期壽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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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一年定期壽險,是否較推薦台灣e定保呢 ? 全球的QTL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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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推薦的定期壽險10年期,保費便宜的保險公司及商品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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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有推薦哪個cp值高的定期壽險嗎有低保額高保障?投保年紀中壯年
· 回應 16
定期壽險
請問市售的定期或是一年期壽險有哪幾家保額是1~6千萬的保額,謝謝
· 回應 25
定期壽險
請問板上的各位,中國人壽好喜福20年定期壽險適合買嗎20年/保額1百萬
· 回應 12
定期壽險
請問有推薦54歲男生,保額300萬的定期壽險嗎?10年期或20年期的選擇,謝謝🙏
· 回應 30
定期壽險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有興趣請這個商品是只能有房貸的人投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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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哪家有40歲女性可投保,且續保到70歲的定期壽險跟醫療,但是60-70歲時費率又不會太高的或躉繳型也可以
· 回應 8
定期壽險推薦
請問有推薦的小額定期壽險嗎?有看見台灣人壽的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跟富邦人壽的e定幸福定期壽險,兩者都是網路投保,保費也不貴,想請問會推薦投保嗎?
· 回應 11
定期壽險問題
請問一下如果將20年期的定期壽險設定為主約後 20年到期後需要重新體檢簽約嗎? 還是持續繳納保費即可續保 目前是保全球人壽定期壽險 (QTL)舊版的當附約
· 回應 3
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沒有推薦高保額、保證續保、投保年齡長的商品?謝謝
· 回應 21
定期壽險
大家好~ 不好意思~刪除重覆文章~ 非常謝謝你們給我方向~ 已刪除原文 謝謝大家  
· 回應 13
定期壽險投保
請問有三高,年齡70初有定期壽險可保?有推薦哪家投保容易的嗎?
· 回應 5
定期壽險規劃
想規劃20年的定期壽險,請問有推薦CP值高的嗎35歲女性,想再規劃保額500-600萬,預算$7000/年以內已有台壽意外險身故100萬、公司團保國泰定壽120萬、 友邦JTL 10年期100萬目前初步考慮以下兩個保額各300萬請問是否有特殊投保規則或其他須注意的地方?1. 基富通-中國人壽e同守護五年定期壽險 這個有保證續保嗎?條款裡沒看到2. 台灣人壽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哪裡查得到費率表呢? 官網沒看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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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鴻運久久分紅終身壽險(PAI)
目前19歲保險新手,想請問此款保險適合拿來存錢嗎?在網路爬文都說終身壽險比較適合手頭寬裕無經濟壓力且想傳承資產的人,常有意外資金支出者適合保此類型壽險嗎? 還是更適合做定存即可呢?另外,業務告知說二十年後能領出的金額會比原本多至少十萬,但分紅保險的紅利不是不一定嗎?他這樣保證給付紅利算話術嗎?不好意思真的是新手,很多保險相關都不太了解,再麻煩各位大師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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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安泰分紅終身壽險,增附約建議
目前26歲,富邦安泰分紅終身壽險(LPL)繳費20年剛繳滿,想問這樣還可以新增附約嗎?如果此主約新增醫療的實支實付附約,有什麼選項嗎?
· 回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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