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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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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樣本)
身故保險金、全殘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一、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
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二、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三、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
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免權益受損。
(本公司免付費保戶服務電話 0800-020-060)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 五月九日
(92)南壽研字第○四八號函核備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 十一月二十日
(92)南壽研字第一二一號函核備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 十二月八日
(92)南壽研字第一三三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
(94)南壽研字第 206 號函備查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
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
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準。
第二條 定義
本契約所稱「保險金額」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倘爾後該保
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保險金額」。
本契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但不包括專供休養、戒毒、戒酒、護理、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
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本契約所稱「保險年齡」,係以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
年數計之,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第 三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對本契約應負的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
本公司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要保人在本公司簽發保險單前先交付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而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
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四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本公
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
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
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
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 五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
指定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
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月繳或季繳者,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
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其寬限期間依前項約定處理。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
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六 條 保險費的墊繳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
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有保險單借款
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自動墊繳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契約繼續有
效,但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墊繳保
險費的利息,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按當時本公司宣告之保險費自動墊繳利率計
算,並應於墊繳日翌日開始償付墊繳之利息;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未付利
息已逾一年以上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
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
之本息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
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
費且經催告到達後逾三十日仍不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第七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並經要保人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
後之餘額,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停效期間屆滿時,本保險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
人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第 八 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
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
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
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
開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契約時,如要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通知不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
該項通知送達受益人。
第九條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
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前項契約的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開始生效。
本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者,被保險人得隨時撤銷其同意投保之意思表
示。但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行使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的終止自本公司及要保人中最後收到被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開始生效。
本契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第 十 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
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
付。但逾期事由可歸責於要保人或受益人者,本公司得不負擔利息。
第十一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
定死亡時日為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
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
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
身故保險
金於一個月內歸還本公司。其間如有其他依約定應行之保險給付,本公司應
依約給付。
第十二條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與申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
約同時終止。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十三條 全殘保險金的給付與申領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者,經醫院診斷確定後,本
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所列兩款以上殘廢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款「全殘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全殘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受益人申領「全殘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全殘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一切費用由本公
司負擔。
第十四條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一、身故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喪失其受益權,由其他身故受益人申請全部身
故保險金,無其他身故受益人者,其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要保人如為身故受益人之一者,其他身故受益人不
適用前款之規定。
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自本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
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四、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前項第一、二款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時,本公司按第十三條的約
定給付全殘保險金。
第一項各款情形而未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退
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
第十五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包
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償上述欠款及扣除
其應付利息後給付。
第十六條 減少保險金額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
額,不得低
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 減額繳清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
本公司所酌收之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保
「減額繳清保險」,其保險金額如繳清保險金額附表。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
後,不必再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其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但保險金額以減額
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時,倘有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本公司所酌收之營業費用或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
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所稱「本公司所酌收之營業費用」,其金額為「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或「變更
當時本契約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解約金之差額」,取其較小者。
第十八條 展期定期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
本公司所酌收之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為
「展期定期保險」,其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
後之餘額。要保人不必再繳保險費,其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
表,但不得超過本契約的滿期日。
要保人選擇改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倘有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本公司所酌收之營業費用或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
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所稱「本公司所酌收之營業費用」,其金額為「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或「變更
當時本契約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解約金之差額」,取其較小者。
第十九條 申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
在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內,且被保險人未曾遭受附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者,要保人不需
檢具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或健康證明向本公司申請,將本契約改換為不含「重大疾病」
給付之不分紅終身壽險或不分紅養老壽險保險單,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之保險
金額,但最低以新臺幣伍萬元為限。新保險單以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為保險
契約始期,其保險費將按當時被保險人之年齡並依本保單上註明之醫務查定等級及本
公司當時之保險費率計算之,且本公司將繕發新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倘有永久完全殘廢利益之附約附加於本保險單上且該附約於改換日仍有效,則該附約
得附加於新保險單上,惟應與本契約之改換同時辦理,且要保人不須檢具被保險人之
可保性證明或健康證明。
第 廿 條 保險單借款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在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向
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借款到期時,應將本息償還本公司,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
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
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第廿一條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是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
個月者加算一歲,要
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
列規定辦理:
一、被保險人之真實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其
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二、被保險人之真實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本契約自該被保
險人到達最低承保年齡當日起開始生效。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份的保險費。如
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
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保險金額。
四、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
發覺者,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保險金額,但錯誤發
生在本公司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
其利息按四家行庫牌告「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利率」之平均值計算。
「四家行庫」,係指臺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及中央信託局。但若將來因故變
更時,則按主管機關所頒佈之人壽保險保單分紅計算公式中所參考之行庫為準。
第廿二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要保人於訂立本契約時或保險事故發生前,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生效,本公
司應即批註於本保險單。受益人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
全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
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廿三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本契約所載之最後住所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
要保人。
第廿四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廿五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二條另有規定外,非經要保人與本
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且批註於保險單者,不生效力。
第廿六條 管轄法院
本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的住所在中
華民國境外時,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附表: 殘廢程度表
項 別 殘 廢 程 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雙目失明者。(註 1)
兩手腕關節缺失或兩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缺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言語(註 2)或咀嚼(註 3)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 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註 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係兩眼依個別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
況,不在此限。
2.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
(1)指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言機能中,有三種以
上不能發出者。
(2)聲帶全部剔除者。
(3)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3.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
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
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每萬元保險金額)
繳費期間:10年
男性 女性
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
15 19 15 7
16 19 41 60 16 7 41 28
17 21 42 65 17 7 42 30
18 21 43 69 18 8 43 33
19 21 44 76 19 8 44 36
20 21 45 82 20 8 45 39
21 21 46 88 21 8 46 44
22 21 47 96 22 8 47 47
23 21 48 104 23 8 48 52
24 21 49 114 24 8 49 57
25 22 50 123 25 8 50 61
26 22 51 134 26 10 51 68
27 24 52 147 27 10 52 74
28 23 53 160 28 10 53 80
29 25 54 176 29 11 54 90
30 26 55 192 30 11 55 98
31 29 56 209 31 13 56 109
32 31 57 228 32 14 57 120
33 32 58 250 33 14 58 133
34 35 59 273 34 16 59 146
35 38 60 298 35 17 60 161
36 41 36 19
37 44 37 20
38 47 38 22
39 50 39 23
40 55 40 25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每萬元保險金額)
繳費期間:15年
男性 女性
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
15 19 15 7
16 19 41 69 16 7 41 34
17 21 42 72 17 8 42 37
18 21 43 79 18 8 43 41
19 21 44 84 19 8 44 44
20 21 45 91 20 8 45 49
21 22 46 99 21 8 46 53
22 22 47 107 22 8 47 56
23 22 48 116 23 10 48 61
24 24 49 125 24 10 49 66
25 26 50 135 25 10 50 71
26 25 51 146 26 12 51 77
27 27 52 157 27 12 52 84
28 28 53 171 28 13 53 91
29 31 54 185 29 13 54 98
30 32 55 201 30 15 55 108
31 33 56 220 31 16 56 118
32 36 57 240 32 17 57 130
33 39 58 261 33 17 58 144
34 42 59 285 34 19 59 158
35 44 60 310 35 20 60 174
36 47 36 23
37 51 37 25
38 55 38 26
39 59 39 29
40 63 40 32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每萬元保險金額)
繳費期間:20年
男性 女性
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年齡 總保費費率
15 20 15 8
16 19 36 53 16 8 36 29
17 19 37 56 17 8 37 31
18 21 38 60 18 8 38 33
19 21 39 65 19 10 39 36
20 22 40 70 20 10 40 39
21 22 41 76 21 10 41 41
22 24 42 83 22 10 42 45
23 25 43 89 23 12 43 49
24 25 44 96 24 12 44 53
25 26 45 103 25 14 45 58
26 28 46 113 26 13 46 63
27 30 47 122 27 15 47 68
28 31 48 133 28 17 48 73
29 34 49 144 29 16 49 79
30 35 50 156 30 18 50 86
31 37 51 168 31 19 51 94
32 40 52 183 32 21 52 102
33 43 53 198 33 22 53 110
34 45 54 215 34 25 54 120
35 49 55 233 35 26 55 130
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
聽說「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只賣到明年3月就不賣了,但這張保單不是保證續保嗎?想了解這是甚麼原因?
· 回應 10
請問南山人壽Full樂安心定期壽險如何呢?
最近在找定期壽險的保單 額度大約400萬請問南山人壽的Full樂安心定期壽險建議購買嗎?謝謝        
· 回應 3
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非吸菸體) (NJTL)
這問這一張保單還有嗎?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非吸菸體) (NJTL)
· 回應 7
請問分紅終身壽險
此類型保單與儲蓄型保單或單純定存會更推薦哪種呢?(年齡19,想存錢,偶有緊急資金支出)如較常有緊急資金需求的話,是否辦理定存即可呢?中途要取錢也較方便?
· 回應 10
定期壽險
請問哪一間保險公司(定期壽險) cp值高、不容易抽檢,不用體檢的額度是多少?年齡37歲 謝謝
· 回應 4
定期壽險
最近想找定期壽險29歲/女台灣人壽新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T02J1)  這個選擇20年意思是 這20年保費都是一樣的嗎那這20年都是保證續保的嗎建議規劃幾年的?或是有推薦別的定期壽險嗎?只買定期壽險需要搭配一個主約嗎?保額建議規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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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我家孩子快滿15歲 想幫他增加壽險保障 自己的保障是以定期壽險方式規劃 也知道投資型保單中的壽險保障是定期壽險的一種 費率通常較便宜 可彈性調整壽險額度 只是保單有前置費用及投資風險 想請問目前投資型保單 前置費用收取最少的是哪家保險公司 哪張保單?前置費用多少?定期壽險推薦哪張?會建議直接以定期壽險去做規劃 還是投資型保單?還是有其他建議 ?謝謝現階段欲規劃500萬的壽險保障 但隨著年齡增長他可能有增加壽險額度需求 所以才會考慮投資型保單謝謝 保險一二三⚡規劃好簡單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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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1980年男性,109年因為買房所以另外買了一張保額500萬的定期壽險「富邦人壽優樂定期壽險」,繳費期限20年,年繳保費24,000元。( 另已有繳費期滿的壽險約200萬左右 )有業務推薦「安達人壽新幸福成雙變額萬能壽險」,因為有附加失能險,保額一樣是500萬,年繳保費約60,000左右。她說主要是可以補足目前失能險不足的部分 ( 目前的保單是啟動後每個月可支付2萬左右 )。但投資型保單,前五年要支付的目標保費合計要150%,第一年就收取36,000,最後用在投資僅20,000多,而且保險成本會隨著年紀增加,也是我比較考慮的點。雖然業務說等房貸負擔少一點,可以降低保額然後增加投資金額的部分,但如果主要目的僅是壽險+失能險,這張保單是推薦的嗎?還是我就維持富邦的那張定期壽險保單就好,不要解約?或者有無其他推薦的壽險 / 定期壽險,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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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想請問版上的業務78年次 有推薦的一年一約定期壽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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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一年定期壽險,是否較推薦台灣e定保呢 ? 全球的QTL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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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推薦的定期壽險10年期,保費便宜的保險公司及商品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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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有推薦哪個cp值高的定期壽險嗎有低保額高保障?投保年紀中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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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市售的定期或是一年期壽險有哪幾家保額是1~6千萬的保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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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板上的各位,中國人壽好喜福20年定期壽險適合買嗎20年/保額1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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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有推薦54歲男生,保額300萬的定期壽險嗎?10年期或20年期的選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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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有興趣請這個商品是只能有房貸的人投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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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哪家有40歲女性可投保,且續保到70歲的定期壽險跟醫療,但是60-70歲時費率又不會太高的或躉繳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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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推薦
請問有推薦的小額定期壽險嗎?有看見台灣人壽的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跟富邦人壽的e定幸福定期壽險,兩者都是網路投保,保費也不貴,想請問會推薦投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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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問題
請問一下如果將20年期的定期壽險設定為主約後 20年到期後需要重新體檢簽約嗎? 還是持續繳納保費即可續保 目前是保全球人壽定期壽險 (QTL)舊版的當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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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沒有推薦高保額、保證續保、投保年齡長的商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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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大家好~ 不好意思~刪除重覆文章~ 非常謝謝你們給我方向~ 已刪除原文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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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規劃
想規劃20年的定期壽險,請問有推薦CP值高的嗎35歲女性,想再規劃保額500-600萬,預算$7000/年以內已有台壽意外險身故100萬、公司團保國泰定壽120萬、 友邦JTL 10年期100萬目前初步考慮以下兩個保額各300萬請問是否有特殊投保規則或其他須注意的地方?1. 基富通-中國人壽e同守護五年定期壽險 這個有保證續保嗎?條款裡沒看到2. 台灣人壽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哪裡查得到費率表呢? 官網沒看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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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投保
請問有三高,年齡70初有定期壽險可保?有推薦哪家投保容易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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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推薦
30歲男性,主要是為了房貸想要找定期壽險額度約300萬起跳,保費希望可以在1.2萬/年以內也有考慮過遞減型的壽險,但是不知道目前市面上哪一家費率較便宜目前看的是臺銀人壽希望可以有其他商品可以推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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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鴻運久久分紅終身壽險(PAI)
目前19歲保險新手,想請問此款保險適合拿來存錢嗎?在網路爬文都說終身壽險比較適合手頭寬裕無經濟壓力且想傳承資產的人,常有意外資金支出者適合保此類型壽險嗎? 還是更適合做定存即可呢?另外,業務告知說二十年後能領出的金額會比原本多至少十萬,但分紅保險的紅利不是不一定嗎?他這樣保證給付紅利算話術嗎?不好意思真的是新手,很多保險相關都不太了解,再麻煩各位大師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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