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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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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
。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
(樣本
樣本樣本
樣本)
))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
,,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五 月 九 日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五 月 九 日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五 月 九 日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五 月 九 日
( 9 2 )
( 9 2 )( 9 2 )
( 9 2 ) 南 壽 研 字 第
南 壽 研 字 第南 壽 研 字 第
南 壽 研 字 第 0 4 8
0 4 80 4 8
0 4 8 號 函 核 備
號 函 核 備號 函 核 備
號 函 核 備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五 月 一 日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五 月 一 日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五 月 一 日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五 月 一 日
依中華民國
依中華民國依中華民國
依中華民國 103
103103
103 年
年年
年 1
11
1 月
月月
月 22
2222
22 日金管保壽字
日金管保壽字日金管保壽字
日金管保壽字
第
第第
第 1 0 2 0 2 1 3 1 8 1 0
1 0 2 0 2 1 3 1 8 1 01 0 2 0 2 1 3 1 8 1 0
1 0 2 0 2 1 3 1 8 1 0 號 函 修 訂
號 函 修 訂號 函 修 訂
號 函 修 訂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
:0800
08000800
0800-
--
-020
020020
020-
--
-060
060060
060
傳真
傳真傳真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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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412412
412-
--
-8886
88868886
8886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
〈E
EE
E-
--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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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NS
NS-
--
-Service@na
Service@naService@na
Service@nanshan.com.tw
nshan.com.twnshan.com.tw
nshan.com.tw
當事人資料
當事人資料當事人資料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
。
契約重要內容
契約重要內容契約重要內容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一一
一)
))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
(第
第第
第 3
33
3 條
條條
條)
))
)
(
((
(二
二二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
、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第第
第 4
44
4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6
66
6 條至第
條至第條至第
條至第 8
88
8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0
1010
10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3
1313
13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5
1515
15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24
2424
24 條
條條
條)
))
)
(
((
(三
三三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第第
第 5
55
5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3
1313
13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5
1515
15 條
條條
條)
))
)
(
((
(四
四四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第第
第 9
99
9 條
條條
條)
))
)
(
((
(五
五五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
、、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
(第
第第
第 11
1111
11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2
1212
12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4
1414
14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6
1616
16
條
條條
條)
))
)
(
((
(六
六六
六)
))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
(第
第第
第 17
1717
17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18
1818
18 條
條條
條)
))
)
(
((
(七
七七
七)
))
)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更
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更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更
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更(
((
(第
第第
第 20
2020
20 條至第
條至第條至第
條至第 22
2222
22 條
條條
條)
))
)
(
((
(八
八八
八)
))
)保險單借款
保險單借款保險單借款
保險單借款(
((
(第
第第
第 24
2424
24 條
條條
條)
))
)
(
((
(九
九九
九)
))
)受益人之指定
受益人之指定受益人之指定
受益人之指定、
、、
、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
(第
第第
第 27
2727
27 條
條條
條、
、、
、第
第第
第 28
2828
28 條
條條
條)
))
)
(
((
(十
十十
十)
))
)請求權消滅時效
請求權消滅時效請求權消滅時效
請求權消滅時效(
((
(第
第第
第 29
2929
29 條
條條
條)
))
)
第 一
第 一第 一
第 一 條
條條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
本保險單條款本保險單條款
本保險單條款、
、、
、附著之要保書
附著之要保書附著之要保書
附著之要保書、
、、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
,均為本保險契約
均為本保險契約均為本保險契約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以下簡稱本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的構
的構的構
的構
成部分
成部分成部分
成部分。
。。
。
本契約的解釋
本契約的解釋本契約的解釋
本契約的解釋,
,,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
;如有疑義時
如有疑義時如有疑義時
如有疑義時,
,,
,以作有利於
以作有利於以作有利於
以作有利於
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
。
第 二
第 二第 二
第 二 條
條條
條
定義
定義定義
定義
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
「「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
」」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
,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
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
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
更
更更
更,
,,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
」。」。
」。
本
本本
本契約所稱
契約所稱契約所稱
契約所稱「
「「
「醫院
醫院醫院
醫院」
」」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
、私立及醫療
私立及醫療私立及醫療
私立及醫療
法人醫院
法人醫院法人醫院
法人醫院。
。。
。
第 三
第 三第 三
第 三 條
條條
條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
。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
起生效
起生效起生效
起生效,
,,
,本契約自始無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契約自始無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
,,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
保險事故
保險事故保險事故
保險事故,
,,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
,視為未撤銷
視為未撤銷視為未撤銷
視為未撤銷,
,,
,本公
本公本公
本公
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
。
第 四
第 四第 四
第 四 條
條條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
本公司應自本公司應自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
。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
,以同意承保
以同意承保以同意承保
以同意承保
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
。
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
,,
,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
,本公司仍負保
本公司仍負保本公司仍負保
本公司仍負保
險責任
險責任險責任
險責任。
。。
。
第 五
第 五第 五
第 五 條
條條
條
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
,,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
。
第
第第
第 六
六六
六 條
條條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
、、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
,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
,向本公
向本公向本公
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
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
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
交付
交付交付
交付,
,,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
付時
付時付時
付時,
,,
,年繳或半年繳者
年繳或半年繳者年繳或半年繳者
年繳或半年繳者,
,,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
;月繳或季繳者
月繳或季繳者月繳或季繳者
月繳或季繳者,
,,
,則不另為催
則不另為催則不另為催
則不另為催
告
告告
告,
,,
,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
。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
定受領保險費時
定受領保險費時定受領保險費時
定受領保險費時,
,,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
。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
,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
。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
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
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
故時
故時故時
故時,
,,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
。
第
第第
第 七
七七
七 條
條條
條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
,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
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
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
間仍未交付者
間仍未交付者間仍未交付者
間仍未交付者,
,,
,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計算
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計算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計算
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計算
之總和
之總和之總和
之總和(
((
(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如有保險單借款者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
))
)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
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
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
約之所有附約
約之所有附約約之所有附約
約之所有附約、
、、
、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
、、
、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
,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使本契約繼續有效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
。但要保人亦
但要保人亦但要保人亦
但要保人亦
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墊繳保險費的利息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
,,
,自寬限期間
自寬限期間自寬限期間
自寬限期間
終了的翌日起
終了的翌日起終了的翌日起
終了的翌日起,
,,
,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
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
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
,,
,並應於墊繳日後之
並應於墊繳日後之並應於墊繳日後之
並應於墊繳日後之第一日開始
第一日開始第一日開始
第一日開始
償付利息
償付利息償付利息
償付利息;
;;
;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
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
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
,,
,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
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
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
,,
,本
本本
本
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
。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
,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
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
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
,,
,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
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
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
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
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
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
。。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
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
,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停止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停止。
。。
。
第
第第
第 八
八八
八 條
條條
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
,申請復效
申請復效申請復效
申請復效。
。。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
。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
,並經要保人清償保
並經要保人清償保並經要保人清償保
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
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
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
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
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
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
,,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
,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
。。
。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
。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
。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
絕者絕者
絕者,
,,
,視為同意復效
視為同意復效視為同意復效
視為同意復效,
,,
,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
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
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
,,
,自翌日上午零
自翌日上午零自翌日上午零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時起時起
時起,
,,
,開始恢復
開始恢復開始恢復
開始恢復
其效力
其效力其效力
其效力。
。。
。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
,,
,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
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
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
,,
,於交齊可保證明
於交齊可保證明於交齊可保證明
於交齊可保證明,
,,
,並清償
並清償並清償
並清償
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
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
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
,,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
,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
。。
。
本契約因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
本契約因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本契約因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
本契約因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四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
,,
,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
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
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
理外
理外理外
理外,
,,
,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
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
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
,,
,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四
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四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四
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四
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
。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
,,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
,,
,而要保人
而要保人而要保人
而要保人
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
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
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
,,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值準備金值準備金
值準備金。
。。
。
第
第第
第 九
九九
九 條
條條
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
,,
,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
,如有故意隱匿
如有故意隱匿如有故意隱匿
如有故意隱匿,
,,
,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
,,
,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
,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
,不在此限
不在此限不在此限
不在此限。
。。
。
前項解除契約權
前項解除契約權前項解除契約權
前項解除契約權,
,,
,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
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
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
,,
,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
;或自契約訂立後
或自契約訂立後或自契約訂立後
或自契約訂立後,
,,
,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
。
第
第第
第 十
十十
十 條
條條
條
契約的終止
契約的終止契約的終止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
。
前項契約之終止
前項契約之終止前項契約之終止
前項契約之終止,
,,
,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
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
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
,,
,開始生效
開始生效開始生效
開始生效。
。。
。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要保人保險費已付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
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
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
,,
,本公司應於接
本公司應於接本公司應於接
本公司應於接
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
,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
。本契
本契本契
本契
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
。
本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者
本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者本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者
本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一人者,
,,
,被保險人得隨時撤銷其同意投保之意思表示
被保險人得隨時撤銷其同意投保之意思表示被保險人得隨時撤銷其同意投保之意思表示
被保險人得隨時撤銷其同意投保之意思表示。
。。
。但應以
但應以但應以
但應以
書面通知本公司及要保人
書面通知本公司及要保人書面通知本公司及要保人
書面通知本公司及要保人。
。。
。
被保險人依前項行使撤銷權者
被保險人依前項行使撤銷權者被保險人依前項行使撤銷權者
被保險人依前項行使撤銷權者,
,,
,視為要保人終止本契約
視為要保人終止本契約視為要保人終止本契約
視為要保人終止本契約。
。。
。
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
,並於通知後儘速檢
並於通知後儘速檢並於通知後儘速檢
並於通知後儘速檢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
。
本公司應
本公司應本公司應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
。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內為給付者
內為給付者內為給付者
內為給付者,
,,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
。
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
失蹤處理
失蹤處理失蹤處理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
,,
,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
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
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
,,
,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
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
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
日為準
日為準日為準
日為準,
,,
,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
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
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
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
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
明文件
明文件明文件
明文件,
,,
,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
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
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
,,
,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
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
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
為準
為準為準
為準,
,,
,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
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
依第十三條約定給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
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
,,
,本公司給付
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給付
本公司給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
,,
,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
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
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
,,
,受益人
受益人受益人
受益人
應將該筆已領之
應將該筆已領之應將該筆已領之
應將該筆已領之「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
,,
,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之情事
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之情事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之情事
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之情事
發生者
發生者發生者
發生者,
,,
,仍應予給付
仍應予給付仍應予給付
仍應予給付。
。。
。但有應繳之保險費
但有應繳之保險費但有應繳之保險費
但有應繳之保險費,
,,
,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
。
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
,,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
訂立本契約時
訂立本契約時訂立本契約時
訂立本契約時,
,,
,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者為被保險人
者為被保險人者為被保險人
者為被保險人,
,,
,其
其其
其「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
。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
((
(含
含含
含)
))
)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
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
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
((
(不限本公
不限本公不限本公
不限本公
司
司司
司),
),),
),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
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
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
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
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
,,
,其超
其超其超
其超
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
,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
。
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
,,
,如要保人向二家
如要保人向二家如要保人向二家
如要保人向二家(
((
(含
含含
含)
))
)以上保險公司投保
以上保險公司投保以上保險公司投保
以上保險公司投保,
,,
,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
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
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
((
(附
附附
附)
))
)
約
約約
約,
,,
,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
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
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
,,
,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
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
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
額範圍內
額範圍內額範圍內
額範圍內,
,,
,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
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
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
,,
,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
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
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
限為止
限為止限為止
限為止,
,,
,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
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
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
,,
,各
各各
各
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
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
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
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
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
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額比例分擔其責任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
。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
,,
,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
。
第十四條
第十四條第十四條
第十四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
受益人申領受益人申領
受益人申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
:
一
一一
一、
、、
、保險單或其謄本
保險單或其謄本保險單或其謄本
保險單或其謄本。
。。
。
二
二二
二、
、、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
。
三
三三
三、
、、
、保險金申請書
保險金申請書保險金申請書
保險金申請書。
。。
。
四
四四
四、
、、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
。
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
,,
,經醫院診斷確定後
經醫院診斷確定後經醫院診斷確定後
經醫院診斷確定後,
,,
,本公司
本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
按保險金額給付
按保險金額給付按保險金額給付
按保險金額給付「
「「
「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
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一所列兩款以上全殘廢等級時
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一所列兩款以上全殘廢等級時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一所列兩款以上全殘廢等級時
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一所列兩款以上全殘廢等級時,
,,
,本公司僅給付一款
本公司僅給付一款本公司僅給付一款
本公司僅給付一款「
「「
「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
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
「「
「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後
後後
後,
,,
,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自動終止。
。。
。
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殘廢保險金的申領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
受益人申領受益人申領
受益人申領「
「「
「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時應檢具下列文件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
:
一
一一
一、
、、
、保險單或其謄本
保險單或其謄本保險單或其謄本
保險單或其謄本。
。。
。
二
二二
二、
、、
、殘廢診斷書
殘廢診斷書殘廢診斷書
殘廢診斷書。
。。
。
三
三三
三、
、、
、保險金申請書
保險金申請書保險金申請書
保險金申請書。
。。
。
四
四四
四、
、、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
。
受益人申領殘廢之保險金時
受益人申領殘廢之保險金時受益人申領殘廢之保險金時
受益人申領殘廢之保險金時,
,,
,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
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
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
,,
,必要時並得另經受益人同
必要時並得另經受益人同必要時並得另經受益人同
必要時並得另經受益人同
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
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
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
,,
,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
。但不因此延展保險公司依第十一
但不因此延展保險公司依第十一但不因此延展保險公司依第十一
但不因此延展保險公司依第十一
條約定應給付之期限
條約定應給付之期限條約定應給付之期限
條約定應給付之期限。
。。
。
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
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
有下列情有下列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形之一者形之一者
形之一者,
,,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
一
一一
一、
、、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
。
二
二二
二、
、、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
,本公
本公本公
本公
司仍負給付
司仍負給付司仍負給付
司仍負給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
。
三
三三
三、
、、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
。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時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時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時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時,
,,
,本公司按第十五條的
本公司按第十五條的本公司按第十五條的
本公司按第十五條的
約定給付
約定給付約定給付
約定給付「
「「
「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
,,
,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
,依照約定給付保單
依照約定給付保單依照約定給付保單
依照約定給付保單
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
。
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受益人故意致被保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
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
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
,,
,喪失其受益權
喪失其受益權喪失其受益權
喪失其受益權。
。。
。
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
,,
,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
,而致無受益人受領
而致無受益人受領而致無受益人受領
而致無受益人受領「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
,,
,
其
其其
其「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
。如有其他受益人者
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如有其他受益人者
如有其他受益人者,
,,
,喪失受益權之受
喪失受益權之受喪失受益權之受
喪失受益權之受
益人原應得之部份
益人原應得之部份益人原應得之部份
益人原應得之部份,
,,
,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
。
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
、、
、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
,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
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
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
((
(包括經本
包括經本包括經本
包括經本
公司墊繳的保險費
公司墊繳的保險費公司墊繳的保險費
公司墊繳的保險費)
))
)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
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
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
,,
,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
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
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
付其餘額
付其餘額付其餘額
付其餘額。
。。
。
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保險金額之減少
保險金額之減少保險金額之減少
保險金額之減少
要保人在
要保人在要保人在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
,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
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
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
,,
,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
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
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
,,
,不得低於本保險
不得低於本保險不得低於本保險
不得低於本保險
最低承保金額
最低承保金額最低承保金額
最低承保金額,
,,
,其減少部分依第十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其減少部分依第十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其減少部分依第十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其減少部分依第十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
。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一條
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
,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
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
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
「「
「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
」,」,
」,其保
其保其保
其保
險金額如繳清保險金額附表
險金額如繳清保險金額附表險金額如繳清保險金額附表
險金額如繳清保險金額附表。
。。
。要保人變更為
要保人變更為要保人變更為
要保人變更為「
「「
「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
」」
」後
後後
後,
,,
,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
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
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
,,
,本契
本契本契
本契
約繼續有效
約繼續有效約繼續有效
約繼續有效。
。。
。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
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
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
,,
,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
。
要保人選擇改為
要保人選擇改為要保人選擇改為
要保人選擇改為「
「「
「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減額繳清保險
減額繳清保險」
」」
」當時
當時當時
當時,
,,
,倘有
倘有倘有
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
保險單借款或欠繳保險單借款或欠繳
保險單借款或欠繳、
、、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
,本公司
本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
。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
,,
,兩者較小者
兩者較小者兩者較小者
兩者較小者
為限
為限為限
為限。
。。
。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二條
展期定期保險
展期定期保險展期定期保險
展期定期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
,向本公司申請改為
向本公司申請改為向本公司申請改為
向本公司申請改為「
「「
「展期定期保險
展期定期保險展期定期保險
展期定期保險」,
」,」,
」,其保險金額為申
其保險金額為申其保險金額為申
其保險金額為申
請當時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
請當時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請當時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
請當時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
。。
。要保人不必再繼續繳保險
要保人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要保人不必再繼續繳保險
要保人不必再繼續繳保險
費
費費
費,
,,
,其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
其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其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
其展延期間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
,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
。
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
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
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
時
時時
時,
,,
,要保人得以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
要保人得以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要保人得以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
要保人得以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
,,
,購買於本契約期滿時給付的
購買於本契約期滿時給付的購買於本契約期滿時給付的
購買於本契約期滿時給付的「
「「
「繳清生存保險
繳清生存保險繳清生存保險
繳清生存保險」,
」,」,
」,
其保險金額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其保險金額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其保險金額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其保險金額如展期定期保險金額暨展延期間附表。
。。
。
要保人選擇改為
要保人選擇改為要保人選擇改為
要保人選擇改為「
「「
「展期定期保險
展期定期保險展期定期保險
展期定期保險」
」」
」當時
當時當時
當時,
,,
,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
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
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
、、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
,本公司
本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
。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
本條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一或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其解約金之差額,
,,
,兩者較小者
兩者較小者兩者較小者
兩者較小者
為限
為限為限
為限。
。。
。
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三條
申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
申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申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
申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
在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內
在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內在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內
在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內,
,,
,且被保險人未曾遭受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
且被保險人未曾遭受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且被保險人未曾遭受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
且被保險人未曾遭受附表一所列全殘廢等級之一者,
,,
,要保人不需檢具
要保人不需檢具要保人不需檢具
要保人不需檢具
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或健康證明向本公司申請
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或健康證明向本公司申請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或健康證明向本公司申請
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或健康證明向本公司申請,
,,
,將本契約改換為不含
將本契約改換為不含將本契約改換為不含
將本契約改換為不含「
「「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
」」
」給付之不分
給付之不分給付之不分
給付之不分
紅終身壽險或不分紅養老壽險保險單
紅終身壽險或不分紅養老壽險保險單紅終身壽險或不分紅養老壽險保險單
紅終身壽險或不分紅養老壽險保險單,
,,
,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之保險金額
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之保險金額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之保險金額
其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之保險金額,
,,
,但最低以新臺
但最低以新臺但最低以新臺
但最低以新臺
幣伍萬元為限
幣伍萬元為限幣伍萬元為限
幣伍萬元為限。
。。
。新保險單以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為保險契約始期
新保險單以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為保險契約始期新保險單以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為保險契約始期
新保險單以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為保險契約始期,
,,
,其保險費將按申請
其保險費將按申請其保險費將按申請
其保險費將按申請
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當時被保險人之年齡並依本保單上註明之醫務查定等級及本公司當時之
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當時被保險人之年齡並依本保單上註明之醫務查定等級及本公司當時之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當時被保險人之年齡並依本保單上註明之醫務查定等級及本公司當時之
改換本契約為其他壽險當時被保險人之年齡並依本保單上註明之醫務查定等級及本公司當時之
保險費率計算之
保險費率計算之保險費率計算之
保險費率計算之,
,,
,且本公司將繕發新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且本公司將繕發新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且本公司將繕發新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且本公司將繕發新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
。
倘有永久完全殘廢利益之契約附加於本保險單上且該契約於改換日仍有效
倘有永久完全殘廢利益之契約附加於本保險單上且該契約於改換日仍有效倘有永久完全殘廢利益之契約附加於本保險單上且該契約於改換日仍有效
倘有永久完全殘廢利益之契約附加於本保險單上且該契約於改換日仍有效,
,,
,則該契約得附加於
則該契約得附加於則該契約得附加於
則該契約得附加於
新保險單上
新保險單上新保險單上
新保險單上,
,,
,惟應與本契約之改換同時辦理
惟應與本契約之改換同時辦理惟應與本契約之改換同時辦理
惟應與本契約之改換同時辦理,
,,
,且要保人不須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或健康
且要保人不須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或健康且要保人不須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或健康
且要保人不須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或健康
證明
證明證明
證明。
。。
。
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
,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
,其可借金
其可借金其可借金
其可借金
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
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
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
,,
,其比率請詳附表二
其比率請詳附表二其比率請詳附表二
其比率請詳附表二,
,,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未償還之借款本息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
,,
,超
超超
超
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
,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
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
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
。。
。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
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
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
知要保人
知要保人知要保人
知要保人。
。。
。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
,,
,於本公司以書面
於本公司以書面於本公司以書面
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
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
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
人未返還者
人未返還者人未返還者
人未返還者,
,,
,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
。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
不分紅保險單
不分紅保險單不分紅保險單
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
,,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
,,
,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
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
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
。。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
,,
,以足歲
以足歲以足歲
以足歲
計算
計算計算
計算,
,,
,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
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
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
,,
,加算一歲
加算一歲加算一歲
加算一歲。
。。
。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
,,
,依下列規定辦理
依下列規定辦理依下列規定辦理
依下列規定辦理:
::
:
一
一一
一、
、、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
,,
,本契約無效
本契約無效本契約無效
本契約無效,
,,
,其已繳保險費無息
其已繳保險費無息其已繳保險費無息
其已繳保險費無息
退還要保人
退還要保人退還要保人
退還要保人。
。。
。
二
二二
二、
、、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
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
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
,,
,本契約自該被保險人到達最低承
本契約自該被保險人到達最低承本契約自該被保險人到達最低承
本契約自該被保險人到達最低承
保年齡當日起開始生效
保年齡當日起開始生效保年齡當日起開始生效
保年齡當日起開始生效。
。。
。
三
三三
三、
、、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
,而致溢繳保險費者
而致溢繳保險費者而致溢繳保險費者
而致溢繳保險費者,
,,
,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
。但在發生保
但在發生保但在發生保
但在發生保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
,,
,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
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
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
,,
,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
。
四
四四
四、
、、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
,而致短繳保險費者
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而致短繳保險費者
而致短繳保險費者,
,,
,應補足其差額
應補足其差額應補足其差額
應補足其差額。
。。
。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
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
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
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
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
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
,,
,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減少保險金額
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減少保險金額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減少保險金額
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減少保險金額,
,,
,而
而而
而
不得請求補足差額
不得請求補足差額不得請求補足差額
不得請求補足差額。
。。
。
前項第一款
前項第一款前項第一款
前項第一款、
、、
、第三款前段情形
第三款前段情形第三款前段情形
第三款前段情形,
,,
,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
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
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
,,
,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
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
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
,,
,其利息
其利息其利息
其利息
按本公司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
按本公司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按本公司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
按本公司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
取其大之值計算
取其大之值計算取其大之值計算
取其大之值計算。
。。
。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
「「
「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的受益人
的受益人的受益人
的受益人,
,,
,為被保險人本人
為被保險人本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為被保險人本人,
,,
,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
。
除前項約定外
除前項約定外除前項約定外
除前項約定外,
,,
,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
:
一
一一
一、
、、
、於訂立本契約時
於訂立本契約時於訂立本契約時
於訂立本契約時,
,,
,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
。如未指定者
如未指定者如未指定者
如未指定者,
,,
,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為本契約
為本契約為本契約
為本契約「
「「
「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
。
二
二二
二、
、、
、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
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
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
,,
,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
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
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
,,
,
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不得對抗保險公司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
。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前項受益人的變更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
,,
,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
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
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
,,
,本公司應即予批
本公司應即予批本公司應即予批
本公司應即予批
註或發給批註書
註或發給批註書註或發給批註書
註或發給批註書。
。。
。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
,,
,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
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
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
,,
,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
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
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
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人為本契約受益人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
。
本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本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本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本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
。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八條
變更住所
變更住所變更住所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
,,
,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
。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
,,
,本公司之各項通知
本公司之各項通知本公司之各項通知
本公司之各項通知,
,,
,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
。
第二十九條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
第二十九條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
,,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自得為請求之日起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
,,
,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
。
第三十條
第三十條第三十條
第三十條
批註
批註批註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本契約內容的變更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
,,
,或記載事項的增刪
或記載事項的增刪或記載事項的增刪
或記載事項的增刪,
,,
,除第二十七條規定者外
除第二十七條規定者外除第二十七條規定者外
除第二十七條規定者外,
,,
,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
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
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
面同意
面同意面同意
面同意,
,,
,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
。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一條
管轄法院
管轄法院管轄法院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
因本契約涉訟者因本契約涉訟者
因本契約涉訟者,
,,
,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
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
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
境外時
境外時境外時
境外時,
,,
,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
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
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
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
。
附表一
附表一附表一
附表一(
((
(全殘廢等級適用
全殘廢等級適用全殘廢等級適用
全殘廢等級適用)
))
):
::
:
一
一一
一、雙目均失明者
雙目均失明者雙目均失明者
雙目均失明者。
。。
。(
((
(註
註註
註 1)
1)1)
1)
二
二二
二、
、、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
。
三
三三
三、
、、
、一上肢腕
一上肢腕一上肢腕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
。
四
四四
四、一目失明及一
一目失明及一一目失明及一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
上肢上肢
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
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
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
下肢下肢
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足踝關節缺失者足踝關節缺失者
足踝關節缺失者。
。。
。
五
五五
五、永久喪失咀嚼
永久喪失咀嚼永久喪失咀嚼
永久喪失咀嚼(
((
(註
註註
註 2)
2)2)
2)或言語
或言語或言語
或言語(
((
(註
註註
註 3)
3)3)
3)之機能者
之機能者之機能者
之機能者。
。。
。
六
六六
六、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
。(
((
(註
註註
註 4)
4)4)
4)
七
七七
七、
、、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
、、
、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
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
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
,,
,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
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
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
作
作作
作,
,,
,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
。(
((
(註
註註
註 5)
5)5)
5)
註
註註
註:
::
:
1.
1.1.
1.失明的認定
失明的認定失明的認定
失明的認定
(1)
(1)(1)
(1)視力的測定
視力的測定視力的測定
視力的測定,
,,
,依據萬國式視力表
依據萬國式視力表依據萬國式視力表
依據萬國式視力表,
,,
,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
。
(2)
(2)(2)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
。
(3)
(3)(3)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
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
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
原則原則
原則,
,,
,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
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
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
,,
,不在此限
不在此限不在此限
不在此限。
。。
。
2.
2.2.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
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
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
,,
,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
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
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
,,
,除流質食物外
除流質食物外除流質食物外
除流質食物外,
,,
,不能攝取者
不能攝取者不能攝取者
不能攝取者。
。。
。
3.
3.3.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
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
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
、、
、齒舌音
齒舌音齒舌音
齒舌音、
、、
、口蓋音
口蓋音口蓋音
口蓋音、
、、
、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
,有
有有
有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
。
4.
4.4.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
。
5.
5.5.
5.因重度神經障害
因重度神經障害因重度神經障害
因重度神經障害,
,,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
,,
,全須他人扶助者
全須他人扶助者全須他人扶助者
全須他人扶助者。
。。
。
附表二
附表二附表二
附表二:
::
:
各保單年度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如下
各保單年度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如下各保單年度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如下
各保單年度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百分比如下:
::
:
保單年度
保單年度保單年度
保單年度
可借金額上限
可借金額上限可借金額上限
可借金額上限
百分比
百分比百分比
百分比
1
11
1
70%
70%70%
70%
2
22
2
70%
70%70%
70%
3
33
3
70%
70%70%
70%
4
44
4
70%
70%70%
70%
5
55
5
70%
70%70%
70%
6
66
6
75%
75%75%
75%
7
77
7
75%
75%75%
75%
8
88
8
75%
75%75%
75%
9
99
9
75%
75%75%
75%
10
1010
10
75%
75%75%
75%
11
1111
11
80%
80%80%
80%
12
1212
12
80%
80%80%
80%
13
1313
13
80%
80%80%
80%
14
1414
14
80%
80%80%
80%
15
1515
15
80%
80%80%
80%
16
1616
16
85%
85%85%
85%
17
1717
17
85%
85%85%
85%
18
1818
18
85%
85%85%
85%
19
1919
19
85%
85%85%
85%
20
2020
20
85%
85%85%
85%
繳費期間: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7 15 7
16 17 46 72 16 7 46 36
17 18 47 78 17 7 47 39
18 18 48 84 18 8 48 42
19 18 49 90 19 8 49 44
20 20 50 99 20 8 50 49
21 20 51 106 21 8 51 53
22 20 52 116 22 8 52 58
23 20 53 127 23 8 53 63
24 20 54 138 24 8 54 70
25 22 55 150 25 8 55 76
26 22 56 165 26 9 56 84
27 22 57 179 27 9 57 94
28 23 58 197 28 10 58 104
29 24 59 217 29 11 59 115
30 25 60 239 30 11 60 129
31 26 31 13
32 26 32 13
33 29 33 14
34 30 34 14
35 32 35 16
36 34 36 18
37 36 37 18
38 38 38 19
39 40 39 21
40 44 40 23
41 48 41 24
42 52 42 27
43 56 43 29
44 61 44 32
45 66 45 33
(
每萬元基本保額
)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男 性女 性
繳費期間:十五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7 15 7
16 17 46 79 16 7 46 41
17 18 47 85 17 7 47 43
18 18 48 91 18 8 48 47
19 20 49 99 19 8 49 51
20 20 50 108 20 8 50 57
21 21 51 116 21 8 51 60
22 21 52 125 22 8 52 67
23 21 53 137 23 8 53 72
24 22 54 148 24 10 54 79
25 23 55 161 25 10 55 87
26 24 56 175 26 10 56 96
27 24 57 191 27 10 57 104
28 25 58 208 28 12 58 115
29 26 59 227 29 12 59 126
30 27 60 248 30 15 60 140
31 29 31 15
32 30 32 16
33 32 33 16
34 34 34 17
35 36 35 18
36 40 36 19
37 41 37 21
38 45 38 22
39 48 39 23
40 51 40 26
41 54 41 27
42 58 42 30
43 63 43 31
44 68 44 34
45 73 45 36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
每萬元基本保額
)
男 性女 性
繳費期間:二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7 15 8
16 17 46 92 16 8 46 49
17 18 47 99 17 8 47 54
18 19 48 107 18 8 48 58
19 20 49 115 19 10 49 64
20 21 50 125 20 10 50 69
21 21 51 135 21 10 51 75
22 21 52 148 22 10 52 82
23 22 53 160 23 11 53 88
24 22 54 174 24 11 54 96
25 23 55 190 25 13 55 105
26 25 26 13
27 26 27 15
28 27 28 15
29 29 29 16
30 31 30 17
31 33 31 18
32 35 32 19
33 37 33 21
34 39 34 22
35 42 35 23
36 44 36 24
37 47 37 25
38 50 38 26
39 53 39 29
40 58 40 32
41 62 41 34
42 67 42 37
43 73 43 39
44 78 44 42
45 85 45 45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
每萬元基本保額
)
男 性女 性
繳費期間: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6.83 15 6.93
16 16.83 46 71.28 16 6.93 46 35.64
17 17.82 47 77.22 17 6.93 47 38.61
18 17.82 48 83.16 18 7.92 48 41.58
19 17.82 49 89.10 19 7.92 49 43.56
20 19.80 50 98.01 20 7.92 50 48.51
21 19.80 51 104.94 21 7.92 51 52.47
22 19.80 52 114.84 22 7.92 52 57.42
23 19.80 53 125.73 23 7.92 53 62.37
24 19.80 54 136.62 24 7.92 54 69.30
25 21.78 55 148.50 25 7.92 55 75.24
26 21.78 56 163.35 26 8.91 56 83.16
27 21.78 57 177.21 27 8.91 57 93.06
28 22.77 58 195.03 28 9.90 58 102.96
29 23.76 59 214.83 29 10.89 59 113.85
30 24.75 60 236.61 30 10.89 60 127.71
31 25.74 31 12.87
32 25.74 32 12.87
33 28.71 33 13.86
34 29.70 34 13.86
35 31.68 35 15.84
36 33.66 36 17.82
37 35.64 37 17.82
38 37.62 38 18.81
39 39.60 39 20.79
40 43.56 40 22.77
41 47.52 41 23.76
42 51.48 42 26.73
43 55.44 43 28.71
44 60.39 44 31.68
45 65.34 45 32.67
註:
(
每萬元基本保額
)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
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款之保件,其1%保費折扣計算方式,
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予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
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男 性女 性
繳費期間:十五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6.83 15 6.93
16 16.83 46 78.21 16 6.93 46 40.59
17 17.82 47 84.15 17 6.93 47 42.57
18 17.82 48 90.09 18 7.92 48 46.53
19 19.80 49 98.01 19 7.92 49 50.49
20 19.80 50 106.92 20 7.92 50 56.43
21 20.79 51 114.84 21 7.92 51 59.40
22 20.79 52 123.75 22 7.92 52 66.33
23 20.79 53 135.63 23 7.92 53 71.28
24 21.78 54 146.52 24 9.90 54 78.21
25 22.77 55 159.39 25 9.90 55 86.13
26 23.76 56 173.25 26 9.90 56 95.04
27 23.76 57 189.09 27 9.90 57 102.96
28 24.75 58 205.92 28 11.88 58 113.85
29 25.74 59 224.73 29 11.88 59 124.74
30 26.73 60 245.52 30 14.85 60 138.60
31 28.71 31 14.85
32 29.70 32 15.84
33 31.68 33 15.84
34 33.66 34 16.83
35 35.64 35 17.82
36 39.60 36 18.81
37 40.59 37 20.79
38 44.55 38 21.78
39 47.52 39 22.77
40 50.49 40 25.74
41 53.46 41 26.73
42 57.42 42 29.70
43 62.37 43 30.69
44 67.32 44 33.66
45 72.27 45 35.64
註: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
每萬元基本保額
)
(
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款之保件,其1%保費折扣計算方式,
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予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
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男 性女 性
繳費期間:二十年期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年齡 費 率
15 16.83 15 7.92
16 16.83 46 91.08 16 7.92 46 48.51
17 17.82 47 98.01 17 7.92 47 53.46
18 18.81 48 105.93 18 7.92 48 57.42
19 19.80 49 113.85 19 9.90 49 63.36
20 20.79 50 123.75 20 9.90 50 68.31
21 20.79 51 133.65 21 9.90 51 74.25
22 20.79 52 146.52 22 9.90 52 81.18
23 21.78 53 158.40 23 10.89 53 87.12
24 21.78 54 172.26 24 10.89 54 95.04
25 22.77 55 188.10 25 12.87 55 103.95
26 24.75 26 12.87
27 25.74 27 14.85
28 26.73 28 14.85
29 28.71 29 15.84
30 30.69 30 16.83
31 32.67 31 17.82
32 34.65 32 18.81
33 36.63 33 20.79
34 38.61 34 21.78
35 41.58 35 22.77
36 43.56 36 23.76
37 46.53 37 24.75
38 49.50 38 25.74
39 52.47 39 28.71
40 57.42 40 31.68
41 61.38 41 33.66
42 66.33 42 36.63
43 72.27 43 38.61
44 77.22 44 41.58
45 84.15 45 44.55
註:
南山人壽不分紅定期壽險
(
每萬元基本保額
)
(
首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件
)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款之保件,其1%保費折扣計算方式,
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予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
式計算),惟此表係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男 性女 性
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
聽說「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只賣到明年3月就不賣了,但這張保單不是保證續保嗎?想了解這是甚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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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南山人壽Full樂安心定期壽險如何呢?
最近在找定期壽險的保單 額度大約400萬請問南山人壽的Full樂安心定期壽險建議購買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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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非吸菸體) (NJTL)
這問這一張保單還有嗎?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非吸菸體) (NJ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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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分紅終身壽險
此類型保單與儲蓄型保單或單純定存會更推薦哪種呢?(年齡19,想存錢,偶有緊急資金支出)如較常有緊急資金需求的話,是否辦理定存即可呢?中途要取錢也較方便?
· 回應 10
定期壽險
請問哪一間保險公司(定期壽險) cp值高、不容易抽檢,不用體檢的額度是多少?年齡37歲 謝謝
· 回應 4
定期壽險
最近想找定期壽險29歲/女台灣人壽新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T02J1)  這個選擇20年意思是 這20年保費都是一樣的嗎那這20年都是保證續保的嗎建議規劃幾年的?或是有推薦別的定期壽險嗎?只買定期壽險需要搭配一個主約嗎?保額建議規劃多少?
· 回應 10
定期壽險
我家孩子快滿15歲 想幫他增加壽險保障 自己的保障是以定期壽險方式規劃 也知道投資型保單中的壽險保障是定期壽險的一種 費率通常較便宜 可彈性調整壽險額度 只是保單有前置費用及投資風險 想請問目前投資型保單 前置費用收取最少的是哪家保險公司 哪張保單?前置費用多少?定期壽險推薦哪張?會建議直接以定期壽險去做規劃 還是投資型保單?還是有其他建議 ?謝謝現階段欲規劃500萬的壽險保障 但隨著年齡增長他可能有增加壽險額度需求 所以才會考慮投資型保單謝謝 保險一二三⚡規劃好簡單 提醒 
· 回應 11
定期壽險
1980年男性,109年因為買房所以另外買了一張保額500萬的定期壽險「富邦人壽優樂定期壽險」,繳費期限20年,年繳保費24,000元。( 另已有繳費期滿的壽險約200萬左右 )有業務推薦「安達人壽新幸福成雙變額萬能壽險」,因為有附加失能險,保額一樣是500萬,年繳保費約60,000左右。她說主要是可以補足目前失能險不足的部分 ( 目前的保單是啟動後每個月可支付2萬左右 )。但投資型保單,前五年要支付的目標保費合計要150%,第一年就收取36,000,最後用在投資僅20,000多,而且保險成本會隨著年紀增加,也是我比較考慮的點。雖然業務說等房貸負擔少一點,可以降低保額然後增加投資金額的部分,但如果主要目的僅是壽險+失能險,這張保單是推薦的嗎?還是我就維持富邦的那張定期壽險保單就好,不要解約?或者有無其他推薦的壽險 / 定期壽險,謝謝大家!
· 回應 18
定期壽險
想請問版上的業務78年次 有推薦的一年一約定期壽險嗎?
· 回應 13
定期壽險
請問一年定期壽險,是否較推薦台灣e定保呢 ? 全球的QTL推薦嗎?
· 回應 6
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推薦的定期壽險10年期,保費便宜的保險公司及商品內容嗎?
· 回應 21
定期壽險
有推薦哪個cp值高的定期壽險嗎有低保額高保障?投保年紀中壯年
· 回應 16
定期壽險
請問市售的定期或是一年期壽險有哪幾家保額是1~6千萬的保額,謝謝
· 回應 25
定期壽險
請問板上的各位,中國人壽好喜福20年定期壽險適合買嗎20年/保額1百萬
· 回應 12
定期壽險
請問有推薦54歲男生,保額300萬的定期壽險嗎?10年期或20年期的選擇,謝謝🙏
· 回應 30
定期壽險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有興趣請這個商品是只能有房貸的人投保嗎?
· 回應 7
定期壽險
哪家有40歲女性可投保,且續保到70歲的定期壽險跟醫療,但是60-70歲時費率又不會太高的或躉繳型也可以
· 回應 8
定期壽險推薦
請問有推薦的小額定期壽險嗎?有看見台灣人壽的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跟富邦人壽的e定幸福定期壽險,兩者都是網路投保,保費也不貴,想請問會推薦投保嗎?
· 回應 11
定期壽險問題
請問一下如果將20年期的定期壽險設定為主約後 20年到期後需要重新體檢簽約嗎? 還是持續繳納保費即可續保 目前是保全球人壽定期壽險 (QTL)舊版的當附約
· 回應 3
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沒有推薦高保額、保證續保、投保年齡長的商品?謝謝
· 回應 21
定期壽險
大家好~ 不好意思~刪除重覆文章~ 非常謝謝你們給我方向~ 已刪除原文 謝謝大家  
· 回應 13
定期壽險規劃
想規劃20年的定期壽險,請問有推薦CP值高的嗎35歲女性,想再規劃保額500-600萬,預算$7000/年以內已有台壽意外險身故100萬、公司團保國泰定壽120萬、 友邦JTL 10年期100萬目前初步考慮以下兩個保額各300萬請問是否有特殊投保規則或其他須注意的地方?1. 基富通-中國人壽e同守護五年定期壽險 這個有保證續保嗎?條款裡沒看到2. 台灣人壽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哪裡查得到費率表呢? 官網沒看到謝謝~
· 回應 8
定期壽險投保
請問有三高,年齡70初有定期壽險可保?有推薦哪家投保容易的嗎?
· 回應 5
定期壽險推薦
30歲男性,主要是為了房貸想要找定期壽險額度約300萬起跳,保費希望可以在1.2萬/年以內也有考慮過遞減型的壽險,但是不知道目前市面上哪一家費率較便宜目前看的是臺銀人壽希望可以有其他商品可以推薦、討論
· 回應 20
富邦鴻運久久分紅終身壽險(PAI)
目前19歲保險新手,想請問此款保險適合拿來存錢嗎?在網路爬文都說終身壽險比較適合手頭寬裕無經濟壓力且想傳承資產的人,常有意外資金支出者適合保此類型壽險嗎? 還是更適合做定存即可呢?另外,業務告知說二十年後能領出的金額會比原本多至少十萬,但分紅保險的紅利不是不一定嗎?他這樣保證給付紅利算話術嗎?不好意思真的是新手,很多保險相關都不太了解,再麻煩各位大師指教。
· 回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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