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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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名詞定義】
本契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本契約所稱「滿期日」係指本契約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歲之保單週年日。
二、本契約所稱「繳費期間」,係指保險單首頁上所記載本契約之繳費年期。
三、本契約所稱「基本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記載之本契約投保金額,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有變更基
本保險金額者,以變更後之基本保險金額為準。
四、本契約所稱「累計增加保險金額」係指就每一保單週年日依第十六條第三項第一款第一目約定計算所得
增額繳清保險金額逐次累計之值。
五、本契約所稱「總保險金額」係指基本保險金額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二者加總之值。但被保險人為未滿十
五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依第十八條約定辦理。
六、本契約所稱「預定利率」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記載之本契約預定利率。
七、本契約所稱「保險費總和」,於繳費期間內,係指依照本契約之保險金額、被保險人之性別、投保年齡及
繳費期間,對照其適用之表訂標準體年繳保險費,並乘以事故發生當時之保單年度數所得之金額;於繳
費期滿後,係指依照本契約前述之表訂標準體年繳保險費乘以本契約之繳費期間所得之金額。
上述所稱保險金額係分別以該保單年度之基本保險金額及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為基礎計算保險費總和。
每千元美元保險金額之「標準體年繳保險費率表」詳如附表三。
八、本契約所稱「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用以計算與累積增值回饋分享金之利率,
該利率本公司將參考長年期美國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及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資產的實際狀況
訂定之,且不得為負數。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本契約之宣告利率
將公告於本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