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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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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18-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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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 保單條
保單條保單條
保單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殘廢保險金、身故關懷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水陸交通意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傷
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住院
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住院補償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基於保
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
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免費申訴電話:0800-098-889
備查日期及文號 :105.03.21 中壽商一字第 1050321001
傳真:(02) 2712-5966
電子信(E-mail)services@chinalife.com.tw
網址www.chinalife.com.tw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被保險人名冊、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以下簡稱本契
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有疑義,以作有利於被保險
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要保單位。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本契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內所載之人員
本契約所稱「團體」是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下列之一團體:
一、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
二、依法成立之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所組成之團體
三、債權、債務人團體。
四、依規定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
條例規定參加退休金計畫之團體。
五、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所組成之團體。
六、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
本契約所稱「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契約所稱「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領有合法營業執照之大眾運輸業者在以大眾運輸為目的下
時營運(含加班班次)於兩地間之特定路線,而供大眾運輸之車輛、客車廂、船舶及航空器。
本契約所稱「陸地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在陸上或地下運行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本契約所稱「水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在水上運行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本契約所稱「空中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在空中航行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本契約所稱搭乘」係指被保險人不包含該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之駕駛開始登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至完全離開為止,此期間內之行為
本契約所稱「水陸交通意外事故」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搭乘陸地或水上大眾運輸交
通工具所致之「意外傷害事故」
本契約所稱「航空意外事故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搭乘空中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所致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2/18-
之「意外傷害事故
本契約所稱「重大燒燙傷」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經由「醫
院」「醫師」診斷確定符合附表一所示之「重大燒燙傷」而言。
本契約所稱「海外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經中華民國管理入出國之政府單位完成出國查
手續後,至同一單位完成入國查驗手續前,被保險人停留之地區。
本契約所稱「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並合法執業之醫師,且非被保險人或要保人本人者
本契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當地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私立及醫療
人醫院
本契約所稱診所」係指依照當地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的診所診所係以治療傷害或疾病之病
為目的,而非專供復健、理、類似之醫所。
本契約所稱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突發疾病必須正式辦院手續並確
在醫院受治療者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條所稱院及精神衛生法第條所
稱之間留院
本契約所稱院醫係指因突發疾實際發生之醫療用,含病房飲食
外之食費、特別護士費以外師指示血液掛號費院之
術費、診療治療料費醫療器材使
本契約所稱「)診醫療指因突發疾病經醫院或診所)診治療時所實際
之醫療用,包含特別護士費以外之醫師指示用血液掛號費術費、診
、治療材料費及醫療材使
本契約所稱突發疾病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差旅間內於海外發需即時在醫院診療能避
體健康之非由意外傷害事故所引起之疾病,且於發病前百八十日以內未曾治療者。
本契約所稱差旅間」指由要保人指安排差旅間依要保人出具之相關
,且次期365差旅期間,本契續有效時,該差旅間應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以本契約保險單上所為準。
【保險證或保險手冊】
本公應發位被保險人保險證或保險手冊,保險人名、保險名稱、保單、保險
範圍保險期間、保險金、本公司服電話被保險人具有撤銷其同意保之權利。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因發生下列本公依照本契約的約定,
險金。
一、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受傷害而致故、殘廢重大燒燙傷或受治療。
二、因突發疾病於海受治療。
本契約保險金給付故保險金或葬費保險金殘廢保險金關懷保險金
葬費保險金「水陸交通意保險金喪葬用保險金航空意保險金喪葬用保
險金」及重大燒燙傷保險金」外,其他付項經要保人經本意並載於保險單
始生
【保險期間的延長】
如被保險人以乘客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之交通工具該交通工具之係在本契約的保險
期間內因故延遲抵而非被保險人能控本保險有效被保險乘客
分時為止,延長超過時。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3/18-
保險人以乘客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之交通工具因遭劫持本契約的保險期間如
本保單有效期間至事故終了劫持終了指被保險人完劫持狀況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百八十日以內死亡,本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給故保險金」但超八十
死亡,受若能保險人死亡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
立本契約時,以滿十足歲人為被保險人故保險金」給付
立本契約時神障礙或其他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辨識而行為能力者為被
保險人,其「故保險金」變更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含)以後所葬費保險額總本公
不得過訂本契約遺產贈與法第十七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半數超過部分本
負給付責任,本公並應無息退部分已繳保險
項情,如要保人(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同一保險公(附)約,
且其保之葬費保險金合計超過所定限額本公於所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內,
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依約付喪葬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為止如有二
以上保險公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同或法區分其要保時間後者該保險依其葬費
用保險額與扣除保時間保險公應理之金後所限額比例分責任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二所列殘廢程度之一者,本給付殘廢保險金」其金表所
列之付比但超過百八十日殘廢被保險人之廢與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果關係者,不在此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二所列二以上殘廢程本公給付各殘廢險金
以本契約所約定之保險殘廢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僅給付
保險金」殘廢項目所屬殘廢等不同時,付較嚴的「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殘廢,如合(含本契約立前附表二所列
較嚴目的「殘廢保險金」者,本按較重的給付殘廢保險金」前的
已給付殘廢保險金,應之。
項情被保險扣除以前的殘廢得領之保險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領之
,不用合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意外傷害事保險金」本公司累給付額最高
以本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
【身故關懷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起一百八十以內死亡者,本公司除依第給付故保險金」另按保險分之
關懷險金超過百八十日死亡者,受若能保險人之死亡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果關係者,不在此
本契約生效時,以滿十足歲人為被保險人關懷保險金」之給付
立本契約時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能辨其行為或依其辨識行為之能力為被
保險人,其保險金」葬費保險金,並應用第條第四第五的約定及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4/18-
【水陸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水陸交通意外事故水陸交通意外事
故發生百八十日死亡者,司除依第條、故保險金」關懷
險金」外另按保險給付「水陸交通意外保險金超過八十日死亡者,
若能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果關係者,不在此
本契約生效時,以滿十足歲人為被保險人「水陸交通意外故保險金」
立本契約時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能辨其行為或依其辨識行為之能力為被
保險人,其水陸交通意外故保險金」變更喪葬費用保險金,並應第四及第五
約定及限制
【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航空意外事故空意外事故發生之
起一百八十以內死亡本公依第故保險金關懷保險金外,
另按保險之二航空意外故保險金超過百八十日死亡者,受若能
保險人死亡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係者,不在
本契約生效時,以滿十足歲人為被保險人「航空意故保險金」之給付
立本契約時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能辨其行為或依其辨識行為之能力為被
保險人,其航空意保險金變更喪葬用保險金,並應用第條第四及第五約定
限制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起一百八十以內符合第二條約定的重大燒燙傷之傷本公保險分之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但超過八十符合「重大燒燙傷」時,受若能保險人之
重大燒燙傷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果關係者,不在此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起一百八十以內,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實際醫療超過全民健康保
部分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被保險人
治療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果關係者,不在此
一次傷害的付總額不得保險單所載的「傷害醫療保險
【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於本有效間且內因條約的突海外或診
時,司就實際診醫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
金」同一診的給付總超過保險單所載之「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乘上
表三之調整所得之金
【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於本有效間且內因條約的突海外或診
時,司就實際診醫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
金」同一診的給付總超過保險單所載之「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乘上
表三之調整所得之金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5/18-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突發疾病並於海外院治療本公
實際住院醫用,民健康保給付部分海外突發疾醫療保險金」
一突發疾病付總額不得保險單所載之「海外突發疾院醫療保險金乘上附表三之調整
得之金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補償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因第六條情形住院治療時,司除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院醫療保險金外,另按實
給付「海外突發疾醫療保險金」十給「海外突發疾病補償保險金
【保險給付的限制】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殘廢並符合本契約第及第條約
定之領條時,本公給付保險金喪葬用保險金」殘廢保險金合計
以本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
項情,受受領殘廢險金」者,本公僅就保險金喪葬用保險金」與已受領
差額負給付責任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致成殘廢故時得依第條及第條之
約定分別申保險金,不用第一之約定。
【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之處理方式】
條至第六條給付被保險人不具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被保險人具有全民健
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但未中央健康保署申請核退醫療用者各項醫療全民健康保
給付本公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各項用之75%給付惟仍以前各項險金條款約定之限額
【保險費的計算】
本契約的保險費總額保險乘保險金總額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險金增減
而致保費總時,要保人本公差額交或返還
均保險費率按訂定本契約或續保時依要保人程度一被保險人的保險
出的保費總和除全體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總和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的第二期以後保險應照本契約所載交方法及本公在地或指定地
或由本司派員前並交本公開發之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半年繳
者,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內為寬限間;者,則不催告險單所載付日
翌日起三期間
約定以融機轉帳或其他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本公知悉未依此約定受領
保險時,應催告保人交保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本契約寬限終了翌日停止效如在間內發生保險故時
本公仍負責任給付保險金扣除本契約該被保險人欠繳保險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本契約於本公要保書面詢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不為
說明或為不變更減少司對,本公其保險事故
發生後同。但危的發生基於說明未說的事時,不在此
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請投或加保於本公的要保書書詢問告知實說明如有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6/18-
隱匿遺漏說明為不說明變更減少本公司對,本公
被保險人部分之保險契約效保險事故發生但危險的發生基於其說明未說明的事
時,不在此
前二司知有解之原因後,經不行使消滅
【被保險人的異動】
要保人因所屬人員動而加保以書或其他約定方到達日零
起開始生效,如通起保期在後,則該起保日零起生效
要保人因所屬人員離退休或其他原因而退保,應以書或其他約定方本公保險人
資格知到日零喪失退在後,該退保日零時起喪失其保險
止。
被保險人因發生約定之保險事故以外的而退保時本公按未過日數比算將本契約該被
保險人未滿期保險退要保人,本契被保險人之效力即止。
【契約的終止】
本契約在被保險人於五於有參加保險資格分之五時本公本契約
,並日數比返還未滿之保險
保險契約的效力自知到達翌日時起止前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給付保險金的
【資料的提供】
要保人應保位被保險人個別詳錄該被保險人的名、出生分證
保險,以及其他本契約
要保人應依本要求,供前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疾病時要保人、
被保險人或受人應知悉保險事故發生十日狀況及被保險人的傷害程度
並於通件向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應於收給付於本事由致在前約定
者,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於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戶籍
滿年仍未尋獲或要保人出證件足為被保險人可能因本契約所約
定之意外傷害事故水陸交通意外事故或航空意外事故死亡本公條至第
條約定故保險金或葬費保險金關懷保險金喪葬用保險金水陸交通
意外故保險金葬費保險金」或「航空意故保險金喪葬保險金後發
險人生時,人應故保險金或葬費保險金保險金或喪葬
保險金水陸交通意外故保險金或葬費保險金「航空意外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
本公,其間有應未繳之保險者,要保人一次後,該被保險人保險契約力自
續有效,本有應行給付他保險者,依約給付
【身故保險金、身故關懷保險金、水陸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
用保險金的申領】
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關懷保險金或葬費保險金「水陸交通意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7/18-
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航空意外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下列文
一、保險金書。
二、死亡診斷書但必要時本要求供意外傷害事故證
三、被保險人戶戶籍謄
四、受人的分證
五、
【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領「殘廢險金」時應具下列
一、保險金書。
二、診斷書;要時本公得要求供意外傷害事故證
三、受人之分證
四、
殘廢險金」本公被保險人的驗,要時並得經同意調
被保險人之相關由本公司負擔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的申領】
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時應具下列
一、保險金書。
二、重大燒燙傷醫療診斷之燙傷部位但必時本要求
供意外傷害事故證
三、受人之分證
四、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申領】
領「傷害醫療保險金」時下列文
一、保險金書。
二、醫療診斷書或院證但必要時本要求供意外傷害事故證
三、醫醫療證(或醫療)
四、受人之分證
五、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或補償保險金的申領】
領本契約海外突發疾病醫療補償保險金時,應具下列文
一、保險金書。
二、醫療診斷書或院證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院證。)
三、醫醫療
四、受人之分證
五、
六、被保險人事故當時有效本及入出
領保險金時附出國結匯兌則本公司按臺灣銀
盤價,以給付保險金。(如則以上一營
準。)
領保險金時本公時得經其同意調保險人相關用由本司負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8/18-
【除外責任(原因)】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傷害或重大燒燙傷時,本公負給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駕()車,吐氣血液所含超過路交通規定準者。
四、(不論宣戰、內其他約定者不在此
以乘客分搭乘航空器具或搭乘非經當地政府登民用行客契約約定者
,不在
六、因裝置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污染契約有約定者不在此
第一款情形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殘廢重大燒燙傷時,本公司仍
保險金。
【不保事項】
被保險下列動,致成殘廢傷害或重大燒燙傷時,契約有約定外,本公負給
保險金的
一、被保險人、空跆拳道拳擊、特或表
二、被保險人車、車及由車競賽或表
【海外突發疾病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海外突發疾病院診療者本公負給海外突發疾病
診、診或院醫療及補償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毒品相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診、診療者,負給付海外突發疾病診或院醫
療及補償保險金責任
一、、外為重其基所作之,不在此
二、外
三、非因當次事故治療之目的所行之
四、設義、義、義眼鏡助聽或其附屬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
,且其設以一次為
五、健、療戒毒戒酒養老之非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六、或分及其情形不在此
(一)疾病
1.子宮
2.葡萄胎
3.置胎
4.胎盤早
5.後大
6.子癲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之手
(二)因醫療行為所要之包含:
1.因本人或其偶患染性病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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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本人或其之四內之親患疾病
3.有醫上理由或分致生險或體或健康
4.有醫上理由
5.因被誘姦法不得結婚
(三)醫療行剖腹,並符合下情況者:
1.程遲(經14
20,或第產程子宮超過2步擴張,或第產程超過2
胎頭仍無
2.胎兒窘,係指下列情形一者:
a.子宮情況音圖顯大於160次或100
於基30次且60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PH7.20者。
3.胎頭骨稱,係指下列情形一者:
a.胎頭大(兒頭37公分以上)
b.胎兒音波巨嬰胎兒4000以上
c.骨盆狹窄10分以下或9.5以下)並經盆腔攝影確定
d.骨盆腔腫瘤(包子宮子宮及會引起道壓迫阻塞骨盆腔腫瘤
)致者。
4.位不
5.多胞胎
6.子宮頸全開而有時。
7.兩次(含)以上的24上,體重560以上
8.疾病
a.置胎
b.子癲癇症
c.胎盤早
d.超過24時合感染
e.疾病
(a),並附臟科師診斷心電
(b)科採肺功定為第三或第級心病,並附診斷證
(c)氣腫並附腔科醫師診斷證
、不孕症人工受或非以治療為目的絕育
【契約的無效】
本契約立時保人保險事生者,契約效。本不退所收受之保險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本契約條、二條至第十七各項保險金的受被保險人本人,受理其指定或
變更
之指定變更,要保人得依下列約
一、於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人。
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如要保人未將述變更者,
本公
人的變更於要保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本公本公註或發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0/18-
批註書。
本公給付各項險金時,應以接申領為
被保險時,本契約條、第二條至保險給付完全給付則以
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人為該部分保險金之受人。
保險金喪葬用保險金保險金或葬費用保險金水陸交通意外故保險
喪葬用保險金」「航空意外保險金喪葬用保險金」同時或於被保險人本人
故,要保已另行指定外,以被保險人之法繼承人為本契約受人。
繼承人之及應得保險金之民法規定
【受益人之受益權】
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喪失其受權。
項情如因該喪失而致受領保險時,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如有其他受人者喪失權之原應得之部他受人原約他受
【契約的續保】
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滿日的兩前通本公續保定續保續保的始期以原契約
滿日翌日時為準。
【經驗分紅】
本契約之經驗附表四
【住所變更】
要保人變更時,應以書或其他約定本公
要保人不為前者,本各項,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所發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經使消滅
【批註】
本契約變更載事十七條規定者應經要保人本公方書或其
他約定意,並由本公司即批註或註書。
【管轄法院】
因本契涉訟意以要保人地地方法院為第一保人的所在中華民國外時
以本司總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不得排除消費第四條及民事
法第六條九小訴訟院之用。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1/18-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一
一】
】重大燒燙
重大燒燙傷重大燒燙傷
重大燒燙傷
重大燒燙傷範圍依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範圍,如下表:
ICD-9-CM
中文疾病名稱 英文疾病名稱
燙傷分之
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者。
948.2~948.9
()體表面積大 20%燒傷
BURN OF >20% OF TOTAL BODY SURFACE
()顏面燒燙傷
940
1.眼及其附屬器官之燒
BURN CONFINED TO EYE AND ADNEXA
941.5
2. (
)伴有身體部位損害。
BURN OF FACE AND HEAD, DEEP NECROSIS
OF UNDERLYING TISSUES(DEEP THIRD
DEGREE) WITH LOSS OF A BODY PART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2/18-
【附表二
附表二附表二
附表二】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項目
項目項目
項目 編碼
編碼編碼
編碼 殘廢程度
殘廢程度殘廢程度
殘廢程度 殘廢等級
殘廢等級殘廢等級
殘廢等級
給付比例
給付比例給付比例
給付比例
神經障害
(註 1
1-1-1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包括植物人狀態或氣切呼
器輔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日常動,
全須他人扶助,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1 100%
1-1-2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高度障須長期臥床或無法自行翻
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之一部分
須他人扶助者。
2 90%
1-1-3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顯著障終身無工作能力維持
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尚可自理者。
3 80%
1-1-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障由醫學上可證明局部遺存
狀,且勞動能一般顯
7 40%
1-1-5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障由醫學上可證明局部遺存
狀,常無動。
11 5%
視力障害
(註 2
2-1-1
雙目均失明者
1 100%
2-1-2
雙目視力減退 0.06 者。
5 60%
2-1-3
雙目視力減退 0.1 者。
7 40%
2-1-4
,他退至 0.06
4 70%
2-1-5
,他退至 0.1
6 50%
2-1-6
者。
7 40%
聽覺障害
(註 3
3-1-1
兩耳鼓膜全部耳聽覺機能 90 以上者。
5 60%
3-1-2
兩耳聽覺機能 70 以上者。
7 40%
能障
(註 4
4-1-1
其機遺存顯著障害者。
9 20%
能障
(註 5
5-1-1
永久咀嚼言語機能者。
1 100%
5-1-2
咀嚼言語之機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5 60%
5-1-3
咀嚼言語構音之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7 40%
(註 6
6-1-1
胸腹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
需要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1 100%
6-1-2
胸腹器機能遺存高度障害終身不
常生活需人扶助
2 90%
6-1-3
胸腹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
常生活尚可自理者。
3 80%
6-1-4
胸腹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輕便工作者。
7 40%
6-2-1
二分之一以上者
9 20%
6-2-2
脾臟者。
11 5%
障害
6-3-1
膀胱機能裝置
3 80%
障害
(註 7
7-1-1
脊柱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7 40%
7-1-2
脊柱永久遺存障害者。
9 20%
障害
8-1-1
肢腕缺失者。
1 100%
8-1-2
一上肢肩中,有二大以上缺失
5 60%
8-1-3
一上肢腕缺失者。
6 50%
障害
(註 8
8-2-1
雙手均缺
3 80%
8-2-2
雙手兩拇指均缺者。
7 40%
8-2-3
均缺
7 40%
8-2-4
拇指指在內,指缺
7 40%
8-2-5
拇指指缺
8 30%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3/18-
項目
項目項目
項目 編碼
編碼編碼
編碼 殘廢程度
殘廢程度殘廢程度
殘廢程度 殘廢等級
殘廢等級殘廢等級
殘廢等級
給付比例
給付比例給付比例
給付比例
8-2-6
拇指指在內,有三者。
8 30%
8-2-7
拇指有二缺失者。
9 20%
8-2-8
拇指缺失或一手食指缺失者。
11 5%
8-2-9
拇指外之任何手以上
11 5%
障害
(註 9
8-3-1
肢肩均永久機能者。
2 90%
8-3-2
肢肩中,各有二大關節永機能者。
3 80%
8-3-3
肢肩中,各有一大關節永機能者。
6 50%
8-3-4
一上肢肩均永久機能者。
6 50%
8-3-5
一上肢肩中,有二大永久能者
7 40%
8-3-6
一上肢肩中,有一大永久能者
8 30%
8-3-7
肢肩均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4 70%
8-3-8
肢肩有二大關節永遺存顯著
害者
5 60%
8-3-9
肢肩有一大關節永遺存顯著
害者
7 40%
8-3-10
一上肢肩均永久遺存顯著障害者
7 40%
8-3-11
一上肢肩二大永久遺存顯動障
者。
8 30%
8-3-12
肢肩均永久遺存障害者。
6 50%
8-3-13
一上肢肩均永久遺存障害者。
9 20%
障害
(註 10
8-4-1
雙手均永能者。
5 60%
8-4-2
雙手兩拇指均永機能者
8 30%
8-4-3
均永能者。
8 30%
8-4-4
拇指指在內,指永機能者。
8 30%
8-4-5
拇指指永機能者。
11 5%
8-4-6
含拇食指有三手指上之機能永久全喪
9 20%
8-4-7
拇指其他任何手有三以上永久機能
者。
10 10%
障害
9-1-1
兩下肢足節缺
1 100%
9-1-2
肢髖中,有二大關缺失者。
5 60%
9-1-3
肢足節缺
6 50%
縮短障害
(註 11
9-2-1
肢永久縮短公分以上者
7 40%
障害
(註 12
9-3-1
雙足均缺
5 60%
9-3-2
均缺
7 40%
障害
(註 13
9-4-1
兩下肢髖節均永能者
2 90%
9-4-2
兩下肢髖足踝,各有二節永
3 80%
9-4-3
兩下肢髖足踝,各有一節永
6 50%
9-4-4
下肢
足踝均永機能者。
6 50%
9-4-5
肢髖中,有二大關節永機能者。
7 40%
9-4-6
肢髖中,有一大關節永機能者。
8 30%
9-4-7
兩下肢髖節均永存顯動障害者。
4 70%
9-4-8
兩下肢髖有二大節永遺存顯著
障害者。
5 60%
9-4-9
兩下肢髖有一大節永遺存顯著
障害者。
7 40%
9-4-10
肢髖節均動障害者。
7 40%
9-4-11
肢髖二大關永久遺存顯動障
害者
8 30%
9-4-12
兩下肢髖節均永動障害者。
6 50%
9-4-13
肢髖節均永動障害者。
9 20%
9-5-1
雙足均永能者。
7 40%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4/18-
項目
項目項目
項目 編碼
編碼編碼
編碼 殘廢程度
殘廢程度殘廢程度
殘廢程度 殘廢等級
殘廢等級殘廢等級
殘廢等級
給付比例
給付比例給付比例
給付比例
障害
(註 14
9-5-2
均永能者。
9 20%
1
1-1.神經障害」時須有精神神經、神健科明及相關驗報
(如簡式評估(MMSE)評估(modified Rankin Scale, mRS)失智評估(CDR)、神
理檢經系影像查報及相之診資料必要保險得另
師會同認
1為維生命要之常生活動係指、大便始穿脫衣服行、
2)有失語失認行等之病灶症狀、肢麻體外記憶力障害、障害障害
、意減退顯著害;狀,度,體能力仍
指示,無行其工作:適 3
3中樞神經系統障害,如無知覺障害查始可證明之
腦萎腦波等屬之狀須、診
4中樞神經系統如發生於中樞神經系統以外之機能障害,其發
如障,應合其全部擇一級定之,者,應重者其等
1-2.衡機障害力障損傷起聽害與衡機障害
合其障害
1-3.癇」應重因反致性變化、人
成癲癇性精神病狀態者,依附 1-1 原則審之。癇症狀之固定期,應以經專療,
不能醫療效果,及因治,不發作態,
1每週仍有以上發作者:適 3
2每月仍有以上發作者:適 7
1-4.衡機外傷樞神機能害,
不單由於障害引起因小腦幹部、額葉中樞神經系之障害發其審標準次:
1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仍有可能,但因度平衡機能障害,終身不作者:適
3
2等度平衡機能障害、能力一般平常人顯:適 7
1-5.其損障害知覺害、障害尿路
障害、生障害等,依附註 1-1 之原則,合其選用
1-6.氧化症」害等後遺害之症候
附註精神、神經障害等之審本原判斷其等
2
2-1.視力定:
1應用力表以矯正後視力為矯正不能者,視力
2視力障害,必須通過「測(Malingering)
2-2.係指視力永久在力表 0.02 下而括眼
以內五公分以內指數者。
2-3.自傷害之日過六個月的則,球摘出等明顯無原之情此限
3
3-1.耳聽覺障害同時,應聽覺障害之。
3-2.障害需用精(Audiometer),其平均聽力喪失率以分之。
3-3.損傷引起平衡機能障害之用神經障其障害之度審
4
4-1.係指鼻軟之一以上損之。其機能永久遺存著障害係指兩側孔閉
呼吸困難、不,或兩側嗅覺
5
5-1.機能發生障害,牙齒外之(如軟硬口顎骨下顎之障害)
引起者。食道狹窄常、咽喉麻痺吞嚥障害,往往併發咀嚼機能障害,
障害合併「咀吞嚥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5/18-
1咀嚼吞嚥機能係指害或機能障害,以能作嚥運動,除流質食
外,不能攝取
2咀嚼吞嚥機能遺存顯著障不能吞嚥運動,致除粥、或
外,不能攝取
5-2.機能障害由於牙齒損傷以外之原因引構音能障害、機能障害及機能障害等
1言語機能障係指成語齒舌音口蓋等之語音機能
,有以上不能構音者。
2言語機能遺存顯著障係指成語齒舌音口蓋語言
能中,有以上不能構音
A.音:ㄅㄆ(部位)
B.音:()
C.音:ㄉㄊㄋㄌ(部位)
D.音:ㄍㄎ(部位軟顎)
E.音:ㄐㄑ(面與)
F.音:ㄓㄔㄕㄖ(硬顎)
G.音:ㄗㄘ(部位與上)
5-3.能遺存顯著障害,不能通者,言語遺存顯著所定
6
6-1.
1、氣
2小腸、大脾臟
3尿器官尿管膀胱尿
4器官內生及外
6-2.
1器切二分之一以上者之係指、大
尿管膀胱尿
2分之一以上認定標準對稱器官以切以切
6-3.器障害等胸腹器機遺存障,須其日生活活動
之狀需他人扶助之神經障害本原則、合審
6-4.機能係指久性尿或長尿(久性寇克氏囊尿
)
7
7-1.障害者,存神障害其全擇一者,重者
7-2.柱運障害須經 X 查始可診,如經診明顯,應依定:
1遺存顯著動障係指脊柱定四體及椎間盤)以上,
二分之一以上者
2遺存障害係指脊柱固定四個體及椎間)以上,生理
之一以上者。
3脊柱不明顯柱固及二間盤)以者,給付範圍
8
8-1.手指缺失」係指
1在拇指節者。
2其他
8-2.後機能仍久完全喪,視足趾亦
8-3.拇趾合於拇指已符殘廢後機常,之部仍視
而拇
9
9-1.一上永久機能係指一上肢完全廢用,
1一上肢肩節完,及指均永久能者
2一上肢肩節完者。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6/18-
9-2.一上肢肩永久遺存顯著動障係指一上存顯動障害,如列情
1一上肢肩節均永久遺存顯動障害,指均永久能者
2一上肢肩節均永久遺存顯動障害者
9-3.生理作審機能障害下:
1機能係指麻痺狀態者
2顯著障害係指分之一以上者。
3障害係指生理分之一以上者。
9-4.定:
1以各之生機能()障害度明動之範圍
如障度不明確則須由之可範圍參考之。
2部者,度,作
9-5.下肢稱及生理
10
10-1.手指永久係指
1在拇指節指節,喪生理分之一以上者。
2他各手指指節生理範圍分之一以上者
3拇指或其他各二分之一以上者
11
11-1.下肢縮短測定腸骨與內踝下長度,側下較測定縮程度。
12
12-1.足趾缺失」係指而足損者。
13
13-1.肢髖足踝永久係指下肢廢用,如
1大關節均完以及能者。
2大關節均完
13-2.機能障害機能顯著障害障害之各
14
14-1.足趾永久能者」係
1趾末分之一以上者,或中足趾可能範圍生理範圍二分
之一以上者。
2在第,自以上者,或生理範圍二分之一上者。
3在第三、五各指末上切或中均完
15
15-1.及遺存各害之判定,以保險人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個月
固定療仍不能待治果的結果為基判定判定者不在此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7/18-
上、
、下肢關節名稱說明圖
下肢關節名稱說明圖下肢關節名稱說明圖
下肢關節名稱說明圖
上、
、下肢關節生理運動範圍一覽
下肢關節生理運動範圍一覽下肢關節生理運動範圍一覽
下肢關節生理運動範圍一覽
下肢
左肩
(180)
(60)
節活
(240)
右肩
(180)
(60)
節活
(240)
左肘
屈曲
(145)
伸展
(0)
節活
(145)
右肘
屈曲
(145)
伸展
(0)
節活
(145)
左腕
掌屈
(80)
背屈
(70)
節活
(150)
右腕
掌屈
(80)
背屈
(70)
節活
(150)
左髖
屈曲
(125)
伸展
(10)
節活
(135)
右髖
屈曲
(125)
伸展
(10)
節活
(135)
左膝
屈曲
(140)
伸展
(0)
節活
(140)
右膝
屈曲
(140)
伸展
(0)
節活
(140)
左踝
蹠曲
(45)
背屈
(20)
節活
(65)
右踝
蹠曲
(45)
背屈
(20)
節活
(65)
若被保險人可證明活動度大於動度則依
活動度作為生範圍定標
足骨
手骨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險-18/18-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三
三】
地區 美、加 日本、歐洲、紐澳
其他地區
調整係數
300% 150% 100%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四
四】
團體經驗
團體經驗團體經驗
團體經驗分紅公式
紅公式紅公式
紅公式
R
K ×
G
G × E
θ
)-
θ"
其中,
K:分紅率,由契約雙方洽訂之
G:當年度合併計算經驗退費之應收總保費
E:保險公司稅捐、行政管理及其他各項費用率
θ:當年度發生之理賠金額
θ":累積前 n 年虧損,n 由契約雙方洽訂之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_總保險費率表
總保險費率表總保險費率表
總保險費率表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
之團
之團之團
之團
其費率由契約雙方洽訂
其費率由契約雙方洽其費率由契約雙方洽
其費率由契約雙方洽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
費率最高如下
費率最高如下表費率最高如下表
費率最高如下表(
180天為
天為天為
天為)
1.葬費
身故身故
身故
殘廢殘廢
殘廢
身故身故
身故
水陸水陸
水陸
燒燙
航空傷保航空傷保
航空傷保
(1)未滿15
單位:
保險金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50 160 180 200
總保費
12 25 38 50 58 69 81 86 92 103 112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2)15()以上
單位:
保險金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50 160 18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550 600 650 700 750 800 850
總保費
90 180 270 360 417 495 574 613 653 731 795 981 1,168 1,350 1,533 1,712 1,891 2,065 2,240 2,411 2,583 2,749 2,916 3,079
保險金 900 95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總保費
3,242 3,401 3,561 3,917 4,273 4,629 4,985 5,341 5,697 6,053 6,409 6,766 7,122 7,478 7,834 8,190 8,546 8,902 9,258 9,614 9,970 10,327 10,683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2.費率
傷害傷害
傷害
單位:
保險金
2 4 6
8 10 12 14 15 16 18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總保費
23 46 70 93 108 127 149 159 169 189 205 253 302 349 396 442 488 533 578 622 666 710 753 795
保險金 90 95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270 280 290 300
總保費
837 878 919 1,011 1,103 1,195 1,287 1,379 1,471 1,563 1,655 1,747 1,839 1,931 2,023 2,115 2,207 2,299 2,390 2,482 2,574 2,666 2,758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3.療保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500 1,600 1,8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6,500 7,000 7,500 8,000 8,500
總保費
6 12 18 24 28 33 39 42 44 49 54 66 79 91 104 116 128 140 152 163 175 186 197 208
保險金
9,000 9,500 10,000 11,000 12,000 13,000 14,000 15,000 16,000 17,000 18,000 19,000 20,000 30,000
總保費
219 230 241 265 289 313 337 361 386 410 434 458 482 723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4.療保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500 1,600 1,8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6,500 7,000 7,500 8,000 8,500
總保費
4 8 11 15 17 21 24 26 27 30 33 41 49 56 64 71 79 86 93 101 108 115 122 128
保險金
9,000 9,500 10,000 11,000 12,000 13,000 14,000 15,000 16,000 17,000 18,000 19,000 20,000 30,000 60,000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450,000
總保費
135 142 148 163 178 193 208 223 238 252 267 282 297 445 1,080 1,800 3,601 5,401 7,202 8,102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5.院醫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 4 6 8 10 12 14 15 16 18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總保費
17 33 50 66 77 91 106 113 121 135 147 181 216 249 283 316 349 381 414 445 476 507 538 568
保險金 90 95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270 280 290 300
總保費
598 628 657 723 789 854 920 986 1,052 1,117 1,183 1,249 1,315 1,380 1,446 1,512 1,577 1,643 1,709 1,775 1,840 1,906 1,972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6.院補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5,000 16,000 18,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55,000 60,000 65,000 70,000 75,000 80,000 85,000
總保費
2 3 5 7 8 9 11 11 12 13 15 18 22 25 28 32 35 38 41 44 48 51 54 57
保險金
90,000 95,000 100,000 110,000 120,000 130,000 140,000 150,000 160,000 170,000 180,000 190,000 200,000 210,000 220,000 230,000 240,000 250,000 260,000 270,000 280,000 290,000 300,000
總保費
60 63 66 72 79 85 92 99 105 112 118 125 131 138 145 151 158 164 171 177 184 191 197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
)
180
,
1
_
t
Rati o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 保險費率-1/2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
費率最低如下
費率最低如下表費率最低如下表
費率最低如下表(
180天為
天為天為
天為)
1.葬費
身故身故
身故
殘廢殘廢
殘廢
身故身故
身故
水陸水陸
水陸
燒燙
航空傷保航空傷保
航空傷保
(1)未滿15
單位:
保險金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50 160 180 200
總保費
5 10 14 19 22 26 30 32 34 38 41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2)15()以上
單位:
保險金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50 160 18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550 600 650 700 750 800 850
總保費
33 66 99 132 153 181 210 224 239 267 290 358 427 493 559 625 690 754 817 880 942 1,003 1,064 1,123
保險金 900 95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總保費
1,183 1,241 1,299 1,429 1,558 1,688 1,818 1,948 2,078 2,207 2,337 2,467 2,597 2,727 2,857 2,986 3,116 3,246 3,376 3,506 3,635 3,765 3,895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2.費率
傷害傷害
傷害
單位:
保險金
2 4 6
8 10 12 14 15 16 18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總保費
8 17 25 34 39 46 54 58 61 69 75 92 110 127 144 161 178 194 211 227 243 259 274 290
保險金 90 95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270 280 290 300
總保費
305 320 335 369 402 436 469 503 536 570 603 637 670 704 737 771 804 838 871 905 939 972 1,006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3.療保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500 1,600 1,8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6,500 7,000 7,500 8,000 8,500
總保費
2 4 7 9 10 12 14 15 16 18 20 24 29 33 38 42 47 51 55 59 64 68 72 76
保險金
9,000 9,500 10,000 11,000 12,000 13,000 14,000 15,000 16,000 17,000 18,000 19,000 20,000 30,000
總保費
80 84 88 97 105 114 123 132 141 149 158 167 176 264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4.療保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500 1,600 1,8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6,500 7,000 7,500 8,000 8,500
總保費
1 3 4 5 6 8 9 9 10 11 12 15 18 21 23 26 29 31 34 37 39 42 44 47
保險金
9,000 9,500 10,000 11,000 12,000 13,000 14,000 15,000 16,000 17,000 18,000 19,000 20,000 30,000 60,000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450,000
總保費
49 52 54 60 65 70 76 81 87 92 97 103 108 162 394 656 1,313 1,969 2,625 2,954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5.院醫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 4 6 8 10 12 14 15 16 18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總保費
6 12 18 24 28 33 39 41 44 49 54 66 79 91 103 115 127 139 151 162 174 185 196 207
保險金 90 95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270 280 290 300
總保費
218 229 240 264 288 312 335 359 383 407 431 455 479 503 527 551 575 599 623 647 671 695 719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6.院補
海外海外
海外
單位:
保險金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5,000 16,000 18,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55,000 60,000 65,000 70,000 75,000 80,000 85,000
總保費
1 1 2 2 3 3 4 4 4 5 5 7 8 9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20 21
保險金
90,000 95,000 100,000 110,000 120,000 130,000 140,000 150,000 160,000 170,000 180,000 190,000 200,000 210,000 220,000 230,000 240,000 250,000 260,000 270,000 280,000 290,000 300,000
總保費
22 23 24 26 29 31 34 36 38 41 43 46 48 50 53 55 58 60 62 65 67 69 72
※部分未明列之保險金額依差補法方式辦理
(
)
18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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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i o
【中國人壽團體全方位差旅平安保 保險費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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