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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中國人壽一保得利萬能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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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一保得利萬能保險 保單條款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免費申訴電話:0800 021200
網址www.chinalife.com.tw
備查日期及文號:97.11.17 中壽商一字第 0971117026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
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
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使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所載本保險契約之保險金額。若該金額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金額為
準,惟須符合本公司規定之承保金額範圍內。
二、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每次繳交至本公司之金額。該保險費為目標保險費與彈性保險費之總和。
三、目標保險費:係依據保險金額及訂立本契約時被保險人之性別、投保年齡、預定利率、預定危
險發生率、預定附加費用率及預定繳費期間等因素所決定的數額,並載明於保險單首頁之約定
金額。
四、彈性保險費:係指要保人當年度所繳保險費扣除歷保單年度(含當年度)未繳足之目標保險費後
之餘額。
五、保險費費用:係指本契約運作所需之相關費用。要保人繳納保險費時,本公司自保險費中扣除
之費用,該費用之計算詳附表二。
六、每月保障費用:係指為提供本契約約定之壽險保障,本公司每月依據被保險人的性別、體況、
保險年齡及危險保額等計算而得之金額。該項費用(詳附表四)於契約生效日及其後每保單週
月日自保單價值中扣除之。
七、危險保額:係指保險金額扣除保單價值後之金額,但不得為負值。
八、保單週月日:係指本契約生效日起每隔一月的相當日期,如該月無相當日期,則以該月最後一
日為保單週月日。
九、保險年齡:係以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但未滿一週年
者不計入。
十、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各保單週年日相當日之當月份宣告,並用於第九條計
算該年度保單價值之利率。該利率係依據本契約所屬帳戶累積資產的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而訂
定之,且不得低於1.5%。當月份宣告利率將於每月第一營業日公告於本公司總公司保戶服務櫃
台告示牌、全省分公司櫃台告示牌及公司網站。
【一保得利-1/8
十一、保險期間:係指保險單所載本保險契約介於契約始期與契約終期之期間。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
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
任。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
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
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
,本公司應開發憑證。
當本契約保單價值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不足以支付每月保障費用時,本公司應以書面催告要保
人繳足歷保單年度(含當年度)之目標保險費,且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若要保人
所繳付之目標保險費仍不足以支付每月保障費用時,要保人得按第六條約定申請彈性保險費的交付
,以補足應繳之每月保障費用。
逾寬限期間仍未繳足第二項約定之目標保險費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
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彈性保險費的交付】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繳足歷保單年度(含當年度)之目標保險費後,得以書面申請並經本公
司同意後繳交彈性保險費。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之利息後且補繳
復效前未繳的各期目標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之每月保障費用後之餘額,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
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申請恢復效力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五日內
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若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本公司得
拒絕其效力之恢復。
要保人未於十日內將前項可保證明交齊送達本公司,本公司得拒絕其效力之恢復。若本公司未於要
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到前項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視為同意恢復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復效申請者,若於收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將可保證明交齊送達本公司,
並清償保險單借款之利息後且補繳復效前未繳的各期目標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之每月保障費用後之
餘額,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要保人或
被保險人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且不退還所繳目標保險費,但若要保人有繳付彈性
保險費,本公司僅退還扣除保險費費用後之彈性保險費餘額。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
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一保得利-2/8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經過
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本公司通知解除契約時,如要保人死亡、失蹤或居住所不明,致通知不能送達
於要保人時,得將該通知送達於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保單價值的通知與計算】
本公司於本契約每一保單年度末應依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其保單價值。
前項保單價值係指依下列順序計算所得之金額:
生效日:
一、已繳保險費扣除保險費費用(如附表二)。
二、扣除每月保障費用。
三、依前二款之淨額加計其按宣告利率以複利方式換算所得日利率計算之金額。
生效日(不含)以後:
一、前一日之保單價值與當日已繳保險費扣除保險費費用(如附表二)後之和。
二、扣除要保人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申請致使減少之保單價值。
三、扣除每月保障費用。
四、依前三款之淨額加計其按宣告利率以複利方式換算所得日利率計算之金額。
【契約的終止及其限制】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
個月內償付解約金,並應按未經過日數比例返還當月已扣除之每月保障費用。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
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一分計算。
前項解約金為本契約保單價值扣除解約費用,其歷年解約費用計算方式詳如附表三。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十一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
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
給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失蹤處理】
十二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
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
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依本契約
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本公司自前揭確定死亡時日起至受益人歸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日止,不計付利息。其間若有應扣而未扣之每月保障費用者
,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本契約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者,仍
依約給付。
【保險範圍與保險給付】
十三
本契約保險金的給付分為「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滿期保險
金」等三項,按照下列約定給付其一:
一、「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以受益人備齊第十四
條約定之文件送達本公司當日之保單價值與保險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前目情形,若受益人備齊第十四條約定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已逾第二十七條之時效時,本
公司以備齊文件送達本公司當日之保單價值退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三)若因受益人延遲通知而致本公司於被保險人身故後仍依第九條約定扣除每月保障費用時,
該扣除金額應併入前兩目給付。
【一保得利-3/8
(四)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
「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五)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年七月
十一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所
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但被保險人身故時,若保單
價值超過喪葬費用額度上限,要保人應先就超過部分依第二十一條約定申請減少保單價值
後,本公司就喪葬費用額度上限負給付責任。
(六)前目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公司投保,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
前目所訂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
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
家以上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公司應依其喪
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七)前二目所稱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如下:
1、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以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
2、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台幣二百萬元。
3、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要保之簡易人壽險保險契約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應合併計算
(八)依前五目約定計算,本公司應給付本契約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若低於按第一目計算之喪葬
費用保險金額時,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計算所得之金額返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已繳保險費總和 × 1-本公司應給付本契約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 ÷ 按第一目計算之喪
葬費用保險金額)
(九)若身故日後有依第二十一條約定申請致使保單價值減少者,本公司將扣除所減少之保單價
值後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及依前目約定計算之應退還金額。
二、「全殘廢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附表一「殘廢程度表」中所列七
項之一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以受益人備齊第十五條約定之文件送達本公司
當日之保單價值與保險金額較大者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二)前目情形,若受益人備齊第十五條約定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已逾第二十七條之時效時,本
公司以備齊文件送達本公司當日之保單價值退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三)若因受益人延遲通知而致公司於被保險人全殘廢診斷確定後仍依第九條約定扣除每月保障
費用時,該扣除金額應併入前兩目給付。
(四)若殘廢診斷確定日後有依第二十一條約定申請致使保單價值減少者,本公司將扣除所減少
之保單價值後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五)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一所列二種以上永久完全殘廢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種「全殘廢保
險金」。
三、「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之日仍生存且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應按當日之保單價值給
付「滿期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十四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全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十五
受益人申領「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全殘廢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經受益人同意
【一保得利-4/8
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滿期保險金的申領】
十六
受益人申領「滿期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除外責任】
十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全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
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全殘廢時,本公司按第十三條的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公司以要保人或受益人備齊約定之文件送達本公司當日之
保單價值退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受益人之受益權】
十八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
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
益人。
【欠繳每月保障費用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十九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時,如要保人有於寬限期間欠繳每月保障費用或保
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減少保險金額】
二十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
承保金額。要保人申請減少保險金額時,若有符合第二十一條之情形,應先就超過部分申請減少其
保單價值。減少部分之保險金額依第十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其保單價值等比例減少,該部分之
解約金依第十條第四項約定辦理。
【保單價值的減少】
二十一
若保單價值大於保險金額,要保人僅得就超過部份申請減少其保單價值。惟每次減少保單價值不得
低於新台幣伍仟元。減少部分之保單價值視為契約之部分終止,其解約金計算,依第十條第四項規
定辦理。
依前項約定,若要保人於第二保單週年日當月及其以後之保單週年日當月,在保單週年日當月1日零
時之保單價值的10%範圍內,申請減少其保單價值者,本公司不扣除解約費用,且保險金額不變。
【保險單借款】
二十二
要保人得在保單價值範圍內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其保單價值時,本
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保險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
二十三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一保得利-5/8
二十四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
,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
要保人。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扣每月保障費用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扣部分的每月保障費用。但
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扣每月保障費用與應扣每月保
障費用的比例提高危險保額及「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全殘廢保險金」)
,而不退還溢扣部分的每月保障費用。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扣每月保障費用者,應補足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
其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得按原扣每月保障費用與應扣每月保障費用的比例減少危
險保額及「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全殘廢保險金」),而不得請求補足差
額。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或每月保障費
用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其利息按本保單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計算。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二十五
「全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不得
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
發給批註書。
身故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
人為本契約身故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變更住所】
二十六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時效】
二十七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註】
二十八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
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管轄法院】
二十九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
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
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一保得利-6/8
【附表一】殘廢程度表
項別 殘 廢 程 度
雙目均失明者。(註1)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註2)或言語(註3)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
何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5)
【註】:
1.失明的認定
(1) 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 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 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
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上述「為維持生命必要之
日常生活活動」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
【附表二】保險費費用計算公式
保險費費用=目標保險費
×
目標保險費費用率
+
彈性保險費
×
彈性保險費費用率
目標保險費費用率及彈性保險費費用率上限詳下表:
保單年度
(t)
1 2 3 4~6 7
目標保險費費用率
20% 20% 20% 15% 10%
彈性保險費費用率
5% 5% 5% 5% 5%
【註】目標保險費費用率及彈性保險費費用率依保險單所載為準。
【附表三】解約費用計算公式
解約費用=申請解約之保單價值
× K
K
值上限詳下表
保單年度
(t)
1 2 3 4 5 6 7 8 9 10
K 13.5% 12.0% 10.5% 9.0% 7.5% 6.0% 4.5% 3.0% 1.5% 0.0%
【註】
K
值依保險單所載為準。
【一保得利-7/8
【附表四】每月保障費用
單位:元/每萬元危險保額
年齡
年齡 年齡
0 4.73 4.32
1 0.80 0.75
41 2.46 1.10 81 76.52 48.26
2 0.62 0.51
42 2.66 1.19 82 83.56 53.31
3 0.48 0.36
43 2.87 1.29 83 91.21 58.88
4 0.39 0.27
44 3.11 1.41 84 99.52 65.00
5 0.32 0.23
45 3.37 1.54 85 108.53 71.74
6 0.29 0.20
46 3.65 1.69 86 118.30 79.15
7 0.27 0.18
47 3.95 1.86 87 128.87 87.28
8 0.26 0.17
48 4.27 2.06 88 140.30 96.20
9 0.26 0.16
49 4.62 2.27 89 152.62 105.96
10 0.24 0.16
50 5.00 2.49 90 165.90 116.64
11 0.24 0.16
51 5.41 2.72 91 180.16 128.30
12 0.25 0.18
52 5.86 2.95 92 195.48 141.02
13 0.31 0.20
53 6.36 3.18 93 211.88 154.86
14 0.44 0.24
54 6.91 3.42 94 229.39 169.88
15 0.62 0.28
55 7.52 3.69 95 248.02 186.14
16 0.84 0.32
56 8.20 4.01 96 267.80 203.71
17 1.04 0.36
57 8.94 4.40 97 288.74 222.64
18 1.06 0.40
58 9.77 4.86 98 310.84 242.98
19 1.08 0.42
59 10.68 5.41 99 334.02 264.71
20 1.08 0.44
60 11.68 6.02 100 358.20 287.78
21 1.09 0.44
61 12.78 6.68 101 383.29 312.16
22 1.08 0.44
62 13.98 7.40 102 409.19 337.81
23 1.08 0.43
63 15.29 8.15 103 435.81 364.69
24 1.07 0.42
64 16.72 8.97 104 463.08 392.78
25 1.07 0.42
65 18.28 9.85 105 490.92 422.05
26 1.07 0.42
66 20.00 10.83 106 519.26 452.47
27 1.08 0.42
67 21.87 11.93 107 548.01 484.02
28 1.09 0.43
68 23.92 13.15 108 576.00 515.34
29 1.11 0.46
69 26.17 14.51 109 603.48 546.72
30 1.15 0.49
70 28.63 16.03
31 1.20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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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41.01 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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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64.10 39.52
40 2.28 1.02
80 70.04 43.68
【一保得利-8/8
男性
保額:10萬元
女性
保額:10萬元
年齡
6年期
10年期
20年期
年齡
6年期
10年期
20年期
1
18,763 10,822 4,89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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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8,755 10,816 4,89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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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8,750 10,812 4,893
3
18,743 10,805 4,880
4
18,746 10,809 4,894
4
18,740 10,802 4,879
5
18,744 10,807 4,895
5
18,738 10,801 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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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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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8,742 10,807 4,901
7
18,736 10,800 4,881
8
18,741 10,809 4,905
8
18,735 10,800 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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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1 10,811 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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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5 10,801 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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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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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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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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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8,739 10,806 4,888
13
18,759 10,837 4,93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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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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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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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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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3 10,863 4,94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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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8,752 10,817 4,897
19
18,794 10,864 4,950
19
18,753 10,818 4,898
20
18,794 10,864 4,952
20
18,753 10,818 4,899
21
18,794 10,864 4,954
21
18,753 10,818 4,900
22
18,794 10,864 4,956
22
18,753 10,818 4,901
23
18,794 10,864 4,959
23
18,752 10,818 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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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4 10,865 4,963
24
18,752 10,818 4,90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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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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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18,795 10,868 4,972
26
18,753 10,820 4,909
27
18,796 10,870 4,978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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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8 10,874 4,986
28
18,755 10,825 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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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18,757 10,827 4,921
30
18,804 10,883 5,003
30
18,760 10,830 4,925
31
18,808 10,889 5,014
31
18,762 10,834 4,930
32
18,814 10,897 5,026
32
18,765 10,837 4,936
33
18,820 10,905 5,039
33
18,769 10,841 4,942
34
18,828 10,914 5,053
34
18,772 10,845 4,949
35
18,836 10,924 5,069
35
18,775 10,849 4,957
36
18,845 10,935 5,085
36
18,779 10,854 4,965
37
18,854 10,947 5,104
37
18,783 10,859 4,974
38
18,864 10,960 5,124
38
18,788 10,865 4,984
39
18,876 10,974 5,145
39
18,793 10,872 4,995
40
18,888 10,989 5,169
40
18,798 10,879 5,007
41
18,901 11,006 5,195
41
18,804 10,887 5,020
42
18,915 11,024 5,223
42
18,811 10,896 5,035
43
18,931 11,043 5,255
43
18,819 10,907 5,051
44
18,948 11,064 5,289
44
18,828 10,918 5,069
45
18,967 11,087 5,326
45
18,838 10,931 5,089
46
18,986 11,112 5,367
46
18,849 10,945 5,111
47
19,008 11,140 5,411
47
18,862 10,960 5,135
48
19,031 11,169 5,460
48
18,875 10,975 5,161
49
19,057 11,202 5,515
49
18,890 10,992 5,190
50
19,085 11,238 5,574
50
18,904 11,010 5,222
51
19,115 11,277 5,640
51
18,919 11,029 5,257
52
19,149 11,321 5,712
52
18,935 11,051 5,296
53
19,187 11,369 5,791
53
18,952 11,075 5,339
54
19,228 11,423 5,879
54
18,971 11,102 5,387
55
19,274 11,482 5,976
55
18,994 11,134 5,442
56
19,325 11,547 6,082
56
19,021 11,170 5,502
57
19,381 11,619 6,199
57
19,052 11,211 5,570
58
19,443 11,699 6,328
58
19,089 11,256 5,645
59
19,511 11,786 6,469
59
19,129 11,307 5,729
60
19,586 11,882 6,624
60
19,173 11,362 5,820
61
19,668 11,987 6,795
61
19,221 11,422 5,922
62
19,758 12,103 6,982
62
19,272 11,488 6,034
63
19,857 12,230 7,188
63
19,327 11,560 6,158
64
19,965 12,370 7,414
64
19,388 11,640 6,295
65
24,159 15,066 9,216
65
23,404 14,109 7,755
66
24,317 15,270 9,544
66
23,494 14,228 7,959
67
24,490 15,495 9,903
67
23,596 14,362 8,186
68
24,681 15,744 10,296
68
23,709 14,511 8,437
69
24,891 16,018 10,728
69
23,836 14,677 8,716
70
25,123 16,320 11,200
70
23,977 14,862 9,026
71
25,377 16,653 11,717
71
24,134 15,069 9,368
72
25,658 17,021 12,281
72
24,308 15,298 9,748
73
25,967 17,427 12,896
73
24,502 15,554 10,167
74
26,307 17,875 13,567
74
24,718 15,839 10,629
75
26,683 18,371 14,297
75
24,957 16,156 11,140
76
27,097 18,918 15,089
76
25,224 16,511 11,702
77
27,553 19,522 15,949
77
25,521 16,905 12,320
78
28,057 20,190 16,880
78
25,852 17,346 12,999
79
28,613 20,927 17,887
79
26,220 17,837 13,743
80
29,227 21,741 18,974
80
26,630 18,386 14,557
81
29,904 22,640 20,146
81
27,088 18,999 15,447
82
30,652 23,632 21,409
82
27,598 19,682 16,416
83
31,477 24,725 22,768
83
28,166 20,445 17,471
84
32,389 25,930 24,229
84
28,800 21,296 18,617
85
33,396 27,254 25,798
85
29,508 22,246 19,861
86
34,508 28,708 27,482
86
30,298 23,305 21,210
87
35,735 30,302 29,288
87
31,180 24,483 22,671
88
37,088 32,045 31,223
88
32,164 25,794 24,251
89
38,580 33,946 33,295
89
33,262 27,249 25,960
90
40,221 36,014 35,511
90
34,488 28,862 27,806
中國人壽一保得利萬能保險 目標保險費表
中國人壽全面保
中國人壽客服回應:「全面保專案」需同時投保「安心樂高終身保險」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需16歲以上方可投保,故0歲寶寶尚無法投保「全面保專案」,懇請您見諒。 https://finfo.tw/assortments/db65ed66dec775dd Q:版上大大們說不用EPAA ,中國人壽客服回應如上。所以這新生兒保單究竟..現在一頭霧水?目前已有打算改全球實支。
· 回應 8
中國人壽全面保專案
有爬過文,知道中壽有20年日額100元的全面保專案,需標準體且須至少搭配50萬的EPAA,不知道現在的規則是否依然是這樣?若是按照這樣搭配是否可出單? (實支實付為第二家,原有HNRC計畫3,當作補強而已所以選2單位)另外,該專案的標準體是否可接受5月時曾確診過? 謝謝
· 回應 10
中國人壽全面保專案停售的疑問
中國人壽全面保專案目前已經停售了,想問一下如果沒有專案的話還是能買中國人壽的實支實付、重大傷病、失能、意外傷害等保險嗎?有沒有專案的差別在哪裡呢?
· 回應 19
中國人壽終身保險疑問
因為是爸爸以前的保單,但沒有保單內文或單張,所以不大瞭解相關給付內容或金額,該保單是松全終身還本保險,保額20萬,20年期,87年12月起保,只有聽到媽媽說什麼3年領3萬,完全沒有頭緒,請問版上有大大可以協助查詢主要的權利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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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一年定期壽險 (FA)最低保額詢問
https://finfo.tw/assortments/72c0f9b3d810cf83最近看到中國人壽的中國人壽一年定期壽險 (FA),想要拿來當中國人壽好活力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MAJIXA)的主約,但是不知道是否有最低保額限制?(很想只保1萬元的額度XD一年才8塊)(因為本身已有其他保險,只是為了加保防癌險需要一個保費低的主約)本來是想用中國人壽微型傷害保險 (MICAAI)當主約,但是不確定傷害險是否能當防癌險的主約(可以的話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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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投保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
30 歲男住板橋,想投保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 (LEGOAE),請問有業務協助我規畫一份醫療保單嗎?想問一下,在這裡找的業務能夠協助我用「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 (LEGOAE)  保額 100 元」的方案投保嗎?還是一定要找中國人壽的業務才能呢?再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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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意千萬終身傷害保險的問題
中國人壽意千萬終身傷害保險,是不是意外受傷不理賠?要意外造成有失能等級才理賠?謝謝
· 回應 6
中國人壽早期保險vs實支實付詢問
請問各位保險大大,約於民國90年,家中長輩替我買了保險,而我想請問下面三張,前兩個附約【住院健康乙型】是否只理賠手術不理賠雜費?(不清楚早期保險規定)在門診手術跟門診雜費的部分是否有理賠?1.住院健康險乙型 額度10002.中國人壽住院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額度1000 第三張是否有理賠住院雜費但金額不高?3.中國人壽新康泰綜合住院醫療 5單位想請問若我考慮買張實支實付取代上面,是否建議,個別有什麼優缺點呢?還煩請專業的保險大大給我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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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心安保本終身保險無法加到我的保單
請問中國人壽    心安保本終身保險,無法加到我的保單相關問題當初契約起始日期是2001年5月18日保險項目有主要有=>主契約如上列保險種類{壽險}要保人豁免保費附約@新重大疾病豁免保費附約提前給付附約終身型中國人壽改名凱基,目前要在系統建置無法鍵入,請問有人有經驗可以幫忙嗎?謝謝大家 
· 回應 1
中國人壽好福氣殘廢照護終身保險想要加附約
請問在2018年買的中國人壽好福氣殘廢照護終身保險(險種代碼LEGOOA) (保額/計畫5000元),現在想加附約-癌症一次金100萬,會有辦法加嗎?目前歲數是38歲,女。
· 回應 17
找全球和中國人壽的保險業務員
有購買保險的需求~不知道該從何管道~謝謝
· 回應 18
請問「中國人壽好福氣失能照護終身保險」
請問這張保險有一項「照護扶助保險金」看了條款有一段「於失能診斷確定日起一年內之每一週月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按其失能診斷確定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照護扶助保險金」。前項給付期限屆滿後,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能診斷確定日之各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於該週年日起一年內之每一週月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按其失能診斷確定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照護扶助保險金」。」是指如果符合失能狀況時,每個月給付「保險金額」,最高幾次保險金額的600倍,最多五年的意思嗎?條款有一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是指即使沒有生存了,還是可以繼續領到給付上限嗎?非常謝謝回覆!
· 回應 2
中國人壽微型傷害保險 (MICAAI) 能掛附約嗎
有業務跟我說這不能掛 是真的嗎
· 回應 5
康健人壽 新意保平安定期保險 - PAH
康健人壽 新意保平安定期保險 - PAH(已停售保額100萬月繳2100,當初電話隨便亂買的,現在看似乎有更好的開始猶豫總共十年期,已繳了五年,想問大家會繼續保下去還是解約?會不會虧錢我手上目前只有兩張保單>1.康健人壽 新意保平安定期保險 - PAH (繳了5年2.台灣人壽 新稱心如意終身保險 - 20QLA4(繳了3年 月繳4500
· 回應 10
中國人壽新松允終身還本保險甲型(30萬)
意外傷害特約(本人)150萬意外醫療特約(本人)3萬意外傷害日額償金特約(本人)1千元住院健康保險附約甲型(本人)1千5百元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個人型60萬康泰住院醫療(本人)5單位想請問早期有買上面的保險,主約20年期已到期繳完了,繼續續繳附約一年約8000元。請問接下來還能規劃保什麼(5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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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中國人壽實支實付,適合再加一年期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嗎?
本人29歲女,10年前已有保龍幸福終身壽險掛中國人壽實支實付超康泰和金康泰,且未來會再規劃第二支實支實付。目前想要規劃重大傷害的部分,這支中國人壽醫卡健康一年期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MAJIEA) 適合嗎?我的預期是想保個20年就好,目的是轉移一下風險而已。10年前的龍幸福終身壽險現在能再加掛附約嗎?請問這支能直接保到200萬嗎?也有看到全球的XDE,以20年內的保費而言,是比較便宜,但需要搭配主約DCE,但我不太喜歡這張主約,有辦法拉高附約,拉低主約保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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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可以替家中親人保保險嗎?
想替44歲哥哥保險!目前都沒任何保單!因家裡生活支出都是我,想替他保險這樣至少以後他生老病死還有理賠幫我支撐!哥哥常年遊手好閒,所以我想私下替他保的,有哪間公司可以接受不是本人的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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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國人壽金康泰醫療限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2單位
保單內容: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1000元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 100000元   - 住院90日以下者住院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30000元想詢問剖腹產如果住院5天~1.病房費:5*1000=50002.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10萬元限額這項是否是用來支付剖腹的雜費項目(生產用藥,耗材,防沾黏貼片,     止痛劑的一些相關藥材呢?3.住院手術30000元保單寫乘上手術列表的對應%數,剖腹是寫54%   所以是3萬X54%去給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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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台中保經想買全球人壽的保險
如提,最近想購入全球的保險,已搭配好項目希望能找到適合的保經購買保險1.不亂推銷、不尬聊、不過多打探個人隱私2.平時互不打擾,頂多逢年過節打招呼3.主動告知保險問題(例如投保進度、需要補件、理賠進度等),有保險問題可以找得到人4.如離職等希望能先跟客戶告知,不要突然消失找不到人😭因長期居住地在台中市區,希望可以找中部的業務員~若有意願,並符合上述特質者, 請留下『任職公司』、『保經年資』、『處理過的理賠類型』等資訊供參考,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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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國人壽新住院醫療定額型定期健康保險附約(97)計畫5
想請問這張保單剖腹住院有理賠到嗎?看了手術列表沒相關內容!住院保險金日額500元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條款規定) 10000元每日加護病房 500元麻煩各位版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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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年紀1989年女性,欲幫她做保險規劃
目前狀況:無身體不適,無服藥(偶而感冒吃感冒藥),無慢性病,無身心問題,BMI健康範圍內,算首次投保。 第一類(內勤人員等) 。如下問題想請教,再請各位幫忙解惑,感謝 !Q1 : 如下都用國泰人壽去做保險規劃,請問還有缺哪部分需要補強? 國泰人壽1.自由配組合主 : 壽險-身故/完全失能 CFA,一年期,200萬,最高保障至80歲保證續保,初年度年繳2580,續年度年繳2740主 : 住院險-住院日額 CFP,一年期,2000元,最高保障至80歲保證續保,初年度年繳2620,續年度年繳2620附 : 實支實付-醫療雜費限額 CV4,一年期,M30計畫,最高保障至80歲保證續保,初年度年繳11720,續年度年繳11720附 : 癌症險-初次罹患癌症 CFU,一年期,200萬,最高保障至80歲保證續保,初年度年繳700,續年度年繳102402. 主約,新GO心保障100定期壽險 K84,70歲期滿,200萬,年繳107803. 附約,定期,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 XB7 ),200萬,年繳2500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甲) ( XB8 ),3000員日額,年繳2670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乙) ( XB9 ),保額10萬,年繳1400Q2 : 承Q1,其中那些可以替換成其他家,保障內容與額度大致一樣,保險費用會更便宜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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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非本人簽名保險公司說要撤銷申請
請問大家我6月底時幫小孩投保了富邦的醫療險,小孩已年滿7歲,因為投保時業務沒有特別說要給小孩本人簽名(業務說他沒注意到)現在富邦下通知說白派人來確認是不是小孩本人簽名,如果不是的話要撤銷我的申請請問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補救嗎?我真的不曉得小孩滿7歲要本人簽名……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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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友邦人壽的醫路友保 定期健康保險
剛好有看到他們的廣告住院、手術、意外、壽險全都有包含請問有人買過這張嗎?或是有人可以建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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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保凱基人壽的保險 可有業務可以服務(三蘆區)
對「凱基人壽心康泰住院醫療限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MAHUGA)」有興趣主約+實支+意外。想規劃保險 之前沒保過保險。 三蘆區 新竹區 可以的話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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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子女替信用不良父母保險的理賠金被強制執行問題
詢問要保人子女替信用不良父母保險的理賠金被強制執行問題要保人:子女 / 被保人:媽媽(信用不良、無經濟來源)我和兄弟姐妹在四年前幫媽媽保低額壽險及失能照顧險附約與意外險附約,希望未來她失能的時候,還能給她好的照顧,當時詢問與各家保險人員確認多次,媽媽有信用不良,未來理賠時是否可以理賠,保險人員表示可以用領支票不畫線的方式去請領,但最近想要再幫媽媽保醫療險,然而這次保險人員告知,若媽媽不當要保人,保單不會被扣押保單強制執行,但是未來理賠金還是有可能被扣押聽到後真的心情晴天霹靂….跌落谷底輕輕一句話,我們等同於繳了一張永遠無法理賠的保險!!以後只能到法院去申明異狀!而且也有可能失敗,媽媽沒有任何收入,又負債,作為子女被拖累已經很慘了,希望保保險轉嫁風險,未來如果她生重病了,我們還能扶養得起….但如果連保險理賠金用在她身上都無法實現的話,那我們該怎麼處理….保險公司能返還所有保費嗎?因為保險人員當初是說支票就可以請領到的…..想詢問理賠的經驗……一般都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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