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 保 單 管 理 費 : 係 指 為 維 持 本 契 約 每 月 管 理 所 產 生 且 自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中 扣 除 之 費 用 , 並 依 第
九 條 約 定 時 點 扣 除 , 其 費 用 額 度 如 附 表 一 。
七 、 保 險 成 本 : 係 指 提 供 被 保 險 人 本 契 約 身 故 、 完 全 失能保 障 所 需 的 成 本 ( 標 準 體 之 費 率 表 如
附 表 二 ) 。 由 本 公 司 每 月 根 據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被 保 險 人 的 性 別 、 體 況 、 扣 款 當 時 之 保 險 年 齡
及 淨 危 險 保 額 計 算 , 並 依 第 九 條 約 定 時 點 扣 除 。
八、投 資 標 的 申 購 費 用 : 係 指 申 購 投 資 標 的 時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九 、 投 資 標 的 經 理 ( 管 理 ) 費 、 保 管 費 : 係指為 維 持 投 資 標 的 管 理 操 作 自 該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中 扣
除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 投 資 標 的 贖 回 費 用 : 係 指 贖 回 投 資 標 的 時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一、 轉 換 費 用 : 係 指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及 其 後 續 相 關 行 政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二 、 解 約 費 用 : 係 指 本 公 司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八 條 約 定 於 要 保 人 終 止 契 約 時 , 自 給 付 金 額 中 所 收
取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三 、 部 分 提 領 費 用 : 係 指 本 公 司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九 條 約 定 於 要 保 人 部 分 提 領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時 ,
自 給 付 金 額 中 所 收 取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四 、 保 險 年 齡 : 係 指 按 投 保 時 被 保 險 人 以 足 歲 計 算 之 年 齡 , 但 未 滿 一 歲 的 零 數 超 過 六 個 月 者
加 算 一 歲 , 以 後 每 經 過 一 個 保 險 單 年 度 加 算 一 歲 。
十 五 、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金 額 : 要 保 人 所 交 付 之 保 險 費 , 扣 除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前 本 契 約 應 扣 除 之 保
費 費 用 、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加 上 按 每 日 淨 額 , 依 生 效 日 當 月 三 家 行 庫 局 月 初 第 一
營 業 日 牌 告 活 期 存 款 年 利 率 之 平 均 值 , 逐 日 以 日 單 利 計 算 至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之 前 一 日止
之 利 息 , 如 有 標 的 無 法 於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投 入 , 則 未 投 入 之 淨 額 以 日 單 利 計 算 至 該 標 的
實 際 投 入 日 前 一 日 。 前 述 保 險 費 之 全 部 或 部 分 以 支 票 繳 納 且 支 票 兌 現 日 在 本 契 約 生 效 日
之 後 者 , 則 自 支 票 兌 現 日 起 算 ; 以 自 動 轉 帳 者 , 則 自 實 際 扣 款 日 起 算 。
十六、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 係 指 根 據 第 四 條 約 定 之 契 約 撤 銷 期 限 屆 滿 之 後 的 次一個 資 產 評 價 日 。
十 七 、 投 資 標 的 : 係 指 本 契約提 供 要 保 人 選 擇 以 累 積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之 投 資 工 具 , 其 內 容 如 附 表
三 , 區 分 為 下 列 二 種 標 的 :
( 一 )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 係 指 要 保 人 得 與 本 公 司 約 定 用 以 投 資 配 置 之 投 資 標 的 ;或依 本 契
約第十三 條第二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三 款 , 用 以 配 置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或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 用 以 配 置 停 利 機 制 轉 出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 二 ) 停 泊 標 的 : 係 指 本 公 司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三 條 第 二 項 及 第 五 項 , 用 以 配 置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或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 用 以 配 置 停 利 機
制 轉 出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或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五 條 第 四 項 第 一 款 及 第 二 款 , 用 以 作 為
一般投 資 標 的 關 閉 或 終 止 時 , 相 關 金 額 暫 時 停 泊 之 投 資 標 的 。 本 公 司 依 前 述 約 定
進 行 各 項 作 業 時 , 若 遇 未 有 與 約 定 投 資 標 的 同 幣 別 之 停 泊 標 的 , 本 公 司 將 以 與 本
保 單 相 同 貨 幣 單 位 之 停 泊 標 的 作 為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
十 八 、 停 利 機 制 : 係 指 要 保 人 得 與 本 公 司 約 定 , 於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報 酬 率 每 次 達 到 停 利 點 時 , 進
行 之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機 制 。 要 保 人 可 依 個 人 風 險 承 受 度 與 獲 利 目 標 , 設 定 各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停 利 點 , 由 本 公 司 以 系 統 自 動 監 控 方 式 執 行 停 利 機 制 , 惟 所 設 定 各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停
利 點 僅 符 合 要 保 人 之 風 險 承 受 度 與 獲 利 目 標 , 不 保 證 可 獲 得 最 佳 投 資 收 益 。
十 九 、 停 利 點 : 係 指 停 利 機 制 下 , 要 保 人 指 定 於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特 定 報 酬 率 。
二 十、平 均 成 本 : 係 指 依 第 十 二 條 約 定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二 十 一 、 持 有 成 本 : 係 指 依 第 十 二 條 約 定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二 十 二 、 報酬率: 係 指 依 第 十 二 條 約 定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二 十 三 、 收 益 實 際 分 配 日 : 係 指 本 公 司 收 受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或 經 理 機 構 所 交 付 之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之 日 。
二 十 四 、 資 產 評 價 日 : 係 指 投 資 標 的 報 價 市 場 報 價 或 證 券 交 易 所 營 業 之 日 期 , 且 為 我 國 境 內 銀
行 及 本 公 司 之 營 業 日 。
二 十 五 、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 係 指 投 資 標 的 於 資 產 評 價 日 實 際 交 易 所 採 用 之 每 單 位 「 淨 資 產 價
值 或 市 場 價 值 」 。 本 契 約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將 公 告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