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中國人壽新康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相關文章
ju********投保規劃
33歲 女 保單健檢/補強建議
基本資料:一、性別:女二、年齡:33,無照顧家庭需求。三、職業/工作內容:行政人員/內勤四、保障需求:加強實支實付、重大傷病/癌症、失能等五、現有保單:(已繳滿)20PHI南山終身醫療保險(20年期已滿)(已繳滿) DDLB南山新康祥終身壽險-B型(保額25萬)(已繳滿) CR/NCR南山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保額40萬)MN南山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無全民健康保險(保額 2萬)PAR南山新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保額 50萬)SIR南山手術醫療保險附約(保額4萬)NHSA南山好醫靠住院醫療-甲型(保額 109萬)(已繳滿) 台灣人壽長鴻還本終身保險(保額20萬)台灣人壽新長安傷害保險附約(保額75萬)六、預算:2.5萬~3.5萬/年。七、常用交通工具:機車。八、健康告知: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無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無    (4) 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幾週?(女性回答)無    (5)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精神疾病)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7)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無    (8)(成人)BMI 是否未介於16.5至28之範圍(BMI=體重/身高^2)?否(BMI21) 目前打算新增全球做為第二實支實付及增加重大傷病如下,請問版友這樣是否足夠或者有其他建議?另外想請問以我現有的保單意外險部分是否還要補強? 失能險部分朋友推薦我CP值較高的作法保安聯,於第一年後減額繳清壽險部分, 想請問版友是否有其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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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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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投保規劃
29歲男性 保單健檢及規劃
29歲 男 辦公室上班族預算約:三萬(年)目前既有保單新光,有先請認識的南山業務針對現有保單健檢並提供補強規劃,想再詢問各位大神南山提供的部分是否有需要刪減(有些微人情壓力),是否有其他家可以補足醫療保障不足之處? ---------------------------------------------------------------------商品名稱、英文代號、計畫、保額、期間主約(繳費期滿) 新光人壽長福終身壽險、IMA20、50萬元、20年(繳費期滿) 新光人壽防癌健康終身保險、MMA15、100萬、15年(繳費期滿) 新光人壽新長安終身壽險、JMA20、50萬、20年附約新光人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1D01、 3萬新光人壽手平安意外傷害321保險附約、 32D01、 56萬新光人壽安心住院保險附約(本人)、 71D01、10企劃別新光人壽綜合保障(個人)、 P1B01、 30萬--------------------------------------------------------------------- 目前請認識的南山業務針對現有保單進行健檢及規劃如下:主約南山人壽青年照護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10TLTC、10年、36萬南山人壽精選傷病定期保險、20TED、20年、30萬南山人壽優樂康護短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20STCB、20年、1,000附約南山人壽意外骨折及特定手術傷害醫療保險附約、SBBR、100萬南山人壽心傷害保險附約、NAI、100萬南山人壽成心相守意外傷害保險附約、YPAR、50萬南山人壽意外醫療日額給付附加條款、DHI、3,000南山人壽手握幸福手術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SIR、3單位南山人壽超實踐幸福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B、1HSD、1份南山人壽實現幸福部分負擔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B-I型、1HSCO、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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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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