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紐約人壽傳家之愛批註條款」相關文章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s1******投保規劃
21歲 男 保單健診 想補足保障缺口
新保單(17歲那保的):全球人壽主約(QWX)保額20萬 繳費年期15年 保費7520元附約(XHR)    保額12萬舊保單(7歲時保的):「契約1」:國泰人壽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保險(E5) 20年 保額的1000元 保費8020元 國泰人壽全心住院日額健康保險附約(BG) 1年 保額1000元國泰人壽新寶貝傷害保險附約A型(BM) 1年 保額1單位「契約2」:國泰人壽鍾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E8) 20年 保額30萬 保費6120元「契約3」:國泰人壽新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E6) 20年 保額1000元 保7390元以上,我認為國泰7歲時保的那些商品 住院醫療日額、手術、特定傷病 都不適合綁終身,再繳6年就繳完了後悔也來不及,還是說當年代的保險觀念跟現在有差,也許保終身是對的 當時的保單設計也許比較寬鬆等等?我國泰保的那些是好的商品嗎?條款細項等等   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 然後我目前想法是 ,全球人壽的主約(QWX)想減額繳清,因為附約也不會失效,但再減額繳清之前我要先重新規劃保險,不然減額後就無法加附約或增加保額了? 想請問各位覺得該減額繳清嗎 謝謝再麻煩幫我詳閱,並且以低保費高保障cp值高的商品去幫我補足我的保障缺口!謝謝您我哥哥比我大一歲,應該差不多,我會叫他跟我一起投保!先解決我與我哥哥的保單! 想先找到好的保經,後續還會再麻煩我爸爸媽媽的 謝謝🙏
回應36
yk******投保規劃
實支實付與癌症險規劃
各位先進好本人目前是20歲的男大學生,目前沒有任何疾病,體況皆正常,兩年無就醫紀錄,因為之前父母幫忙保的保險快要滿期了,所以目前在檢視保障,以下是部分保單內容NCH中國人壽新康泰綜合醫療 5單位( 這個條款是寫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但電詢後客服說可融通副本)RMR中國人壽意外醫療特約 3萬元( 這個條款只有寫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應該可以副本?不太確定)RHH中國人壽住院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2000元(感覺條款有點差,很多都只能協商?協商還有次數限制?)考量到舊保單的實支額度有點低,癌症與重傷更是沒有規劃,經過大略搭配後有試算下列保單,三商因為是親戚業務所以可能沒辨法,家裡還是希望給他做點業績,所以就隨便配一點,遠雄主要規劃的是癌症,終身癌症一次金是父母希望有一個終身的癌症保障,所以加一些進去三商的實支(年限額太低)與重大傷病(費率有點高)好像也沒有什麽優勢,所以現在正在考慮要放在哪。預算大約是三萬內,目前是想控制投保在三間公司,不然還要再搭一個主約,原本考慮全球,但全球XHC不保證續保,相同額度下XHO(3A)相較於A3(HSD10-30)費率對男生好像比較不利(不曉得能不能這樣比),所以在想是不是考慮投保新光、國泰或台新的規劃(後來新光的有參考各位先進網路上的建議與自己的想法試配,可能會有投保規則上的錯誤,還請各位指教,另外新光自負額與一般實支有差額的部分是因為卡到投保規則的限制[如附圖],所以在三商規畫一張自負額的部分,順便補門診手術額度)另外還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1.實支的雜費與手術費是傾向合併計算還是分開計算?現在能接受第一家的有哪些?(印象中很多公司都只能當第一家,不曉得還有沒有這項規定)2.有關意外險職等告知,假設本職是是內勤職員(職等一),但偶而兼職外送平台外送員(職等三),這樣在投保時該告知哪個職業?3.三商的意外實支分成有社保型與無社保型,這有何差別?是有健保的差別嗎?4.像這樣目前舊實支是融通副本理賠,這樣會不會有不能融通的状沉?是什座狀況會導致不能融通?5.全球有沒有便宜主約可以附加XDE,像新光那張試算表裡全球的主約?如果沒有可能就先以實支為主以上還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在此先行致謝,感恩
回應18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回應12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Finfo 保險討論區

對保險有任何的問題,你可以在這裡詢問眾多專家的意見,若對回覆的用戶有興趣,可以點擊「傳送訊息」進一步跟他聊聊。

使用過程中 Finfo 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

我要發問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