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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投保規劃
請教雙實支及減額繳清問題
第一次在這裡發文,內容有點長,如果有人願意指導的話,真的非常感謝。一直以爲我們一家四口的保險都足夠了,直到最近檢視保單,才發現我們全家的醫療險都是有卡健保227限制 (當初買的是遠雄RJ1),因為很信任當初幫忙規劃的保經,自己也沒認真看條款,所以也只能怪自己了。現在的問題:1. 因為預算一萬的關係,只能優先考量先幫家庭經濟支柱補足醫療險,做第二支實支,對象是37歲的先生,爬文看到滿多人推薦台壽或全球,我有看了保費,也發現到預算一萬很難出單,所以想請問不管是保台壽或全球,有可能在第二年就能減額繳清嗎?需要如何規劃主約較妥當呢?因為真的只是需要補強醫療險而已。其它險種都有了,像是壽險/癌症/重大傷病/失能都有了。2. 我從來沒申請過減額繳清,但是有聽說業務員很忌諱,想請問是不是需要一開始就跟業務明說,再看業務願不願意出單呢?或是業務聽到我要減額,會不會有常見話術需要注意的呢? 3. 我知道這樣的預算不高,因為是考量到後續還想要幫我以及兩個小孩也補強做第二支實支(畢竟現有的醫療險有卡227限制,感覺風險也是滿高的?)如果這樣的預算讓業務很為難的話,還麻煩指導我至少要提高到多少預算才有可能出單呢?先謝謝願意看完及回覆的各位專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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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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