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康告知聲明書的問題,有一個近兩個月是否就醫,請問當初投保的時候,曾告知業務一些就醫紀錄(因為過太久已經忘記是什麼原因,看帳目金額感覺是痘痘或感冒,又或者騎車跌倒?),但因為是小毛病,當時業務說勾否即可,現在回來看這是必須告知事項,那麼事隔多年,應該怎麼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