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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遠雄人壽金吉利變額萬能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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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L -1
遠雄吉利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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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吉利壽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與保單價值總額之返還、完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83–083 核准文號:民國 92 03 03 台財保字第0920701461號函
備查文號:民國 102 02 19 (102)遠雄壽字第146號
第一
第一第一
第一
的構
保險保險
保險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
解釋為原則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名詞名詞
名詞
本契約所用之名詞,解釋如下
一、本契約所稱「基本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倘爾後該保險金額有所變更,則以
更後之保險金額為準。
二、本契約所稱「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指基本保險金額乘以「各保單年度保險金額倍數表」(如附表一
之倍數後所計得之金額
三、本契約所稱「完全殘廢」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二「完全殘廢表」所列殘廢程
之一者
四、本契約所稱「目標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於投保當時自訂每年預計繳交之保險費,此目標保險費不得
於本公司規定之最低目標保險費。要保人第一保單年度內必須繳足目標保險費,而第二保單年度後
保人可以彈性繳交目標保險費
前述最低目標保險費係依據基本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年齡、性別、預定利率、預定死亡率、預定附
費用率及繳費期間等因素所決定的保險費
五、本契約所稱「超額保險費」係指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超過目標保險費部分之保險費
六、本契約所稱「契約附加費用」係指要保人繳納保險費時本公司所扣除之費用,該費用之費用率如附
三。
七、本契約所稱「資產評估日」係指投資標的報價市場或證券交易所之營業日,且為中華民國銀行公會
定銀行之營業日。
八、本契約所稱「第一期保險費餘額」係指依下列順序計算之金額:
(一)要保人所交付之第一期保險費扣除契約附加費用之餘額;
(二)加上要保人於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前再繳交之保險費扣除契約附加費用之餘額;
(三)扣除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前本契約應扣除之每月扣除額;
(四)將前三款之每日淨額,依保單生效日當月三銀行之月初第一營業日牌告活期存款年利率之平
值,以日單利加計利息至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止
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於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依第九條之約定投入各投資標的。
九、本契約所稱「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係指本公司將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投資標的之日期,根
第五條約定之契約撤銷期限屆滿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估日
十、本契約所稱「三銀行」係指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銀行股
有限公司。
十一、本契約所稱「每月扣除額」係指下列各金額:
(一)行政管理費
(二)危險保險費
(三)要保人未繳付之附約保險費
十二、本契約所稱「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係指以該投資標的於資產評估日時之淨資產價值,除以已發行
外投資標的單位總數計算所得之值
淨資產價值等於該投資標的之總資產價值扣除總負債扣除該投資標的管理費用及保管費用。
總負債包含應付取得或處分該投資標的資產之直接成本及必要費用、稅捐或其他法定費用。
十三、本契約所稱「投資標的價值」係依下列方式計算:
(一)有單位淨值之投資標的:指該「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乘以本契約所有該投資標的之單位計算
而得。
(二)無單位淨值之投資標的:結構型債券(Structured Notes):
其投資標的價值為前一日之投資標的價值乘以該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所公佈之當日價格相對比
率後,扣除當日減少之金額而得。
VUL -2
前述當日價格相對比率係指結構型債券當日之價格除以前一日之價格;而「減少之金額」含依第十
條約定轉出之金額、依第十九條約定部分提領之金額及每月扣除額。
十四、本契約所稱「保單價值總額」係指本契約擁有的所有投資標的之投資標的價值總和;但於第一期
險費餘額投入日前,係指第一期保險費餘額。
十五、本契約所稱「甲型」、「乙型」或「丙型」係指因保險型態之不同,而有不同之保險金金額。其
甲型:保險金金額為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單價值總額較大者,而當年度保險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乘
以附表一所得之金額。
乙型:保險金金額為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單價值總額之和,而當年度保險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之一
倍。
丙型:保險金金額為當年度保險金額與保單價值總額較大者,但當年度保險金額僅為基本保險金額
之一倍
(請詳閱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
十六、本契約所稱「危險保額」係指身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扣除保單價值總額之餘額,但不
為負值
十七、本契約所稱「保單週月日」係指保單生效日及其每隔一個月之日期,若當月無該日時,指該月之
日。
十八、本契約所稱「到達年齡」係指被保險人之原始投保年齡,加上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一後所計
之年齡
十九、本契約所稱「比率」係指身故保險金除以保單價值總額之值。
貨幣貨幣
貨幣匯率
匯率匯率
匯率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及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含部分提領),返還保單價值總額、給付保險單借款
以新台幣為貨幣單位。
本契約匯率計算方式約定如下
一、保險費及其加計利息:
本公司根據保險費投入日前一資產評估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賣出匯率計算
二、返還保單價值總額、保險單借款、收益分配、各項保險金及解約金(含部分提領)給付
本公司根據給付當時前一個資產評估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買入匯率計算。
三、每月扣除額及轉換費用:
本公司根據費用扣除日前一個資產評估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買入匯率計算
四、投資標的之轉換:
(一)本公司根據收到轉換申請書之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買入匯率,將轉
之投資標的金額扣除轉換費用後,轉換為等值轉入投資標的計價貨幣單位之金額
(二)投資標的之轉換屬於相同計價貨幣單位者,無幣別轉換之適用
五、投資標的價值與保單價值總額之計算
以計算投資標的價值或保單價值總額當時之匯率參考機構前一資產評估日的收盤即期買入匯率。
前項之匯率參考機構係指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台北分行,但本公司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可變更上述匯率參考
構並通知要保人。
契約契約
契約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
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總保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
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的開付保
保險始及險費保險始及險費
保險始及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
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六
第六第六
第六
後保交付
第二險費第二險費
第二險費
及契的停
寬限約效寬限約效
寬限約效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除第一保單年度之目標保險費外,要保人可以彈性繳納,但不得低於本
司當時之規定,且累積已繳保險費不得超過本險報主管機關最高金額。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時,應照本契
所載交付方法,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扣除契約附加費用後,餘額於本公司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估日依第
條之約定投入各投資標的;但於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前,該第二期以後保險費則依第二條第八項約
VUL -3
納入第一期保險費餘額計算。
本契約之第一保單年度內,若要保人未依約定繳交目標保險費,本公司得以保單價值總額繳付該目標保
費。
前項自保單價值總額扣繳之目標保險費,將於該目標保險費約定繳費日之下一個月的第五個資產評估日
第十二條每月扣除額之約定扣除順序自投資標的中扣除;扣除後之金額視同第二期以後保險費依第二項
定處理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發生時,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交付保險費,並自書面通知送達翌日起算三十日為寬限期
一、本契約之第一保單年度內,若要保人未依約定繳交目標保險費,且保單價值總額不足以繳付該目標
險費時
二、當本契約保單價值總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不足以支付每月扣除額時。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
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本契約若尚有保單價值總額,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停效日之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
保單價值總額。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附加於本契約之附加契約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一年期之附加契約:附加契約與主契約同時停止效力,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未滿期之保險費
二、長年期之附加契約:附加契約與主契約同時停止效力,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未滿期之保險費
與本解除
告知契約告知契約
告知契約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
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不
使而消滅。
本公司解除本契約時,應通知要保人,並退還依契約解除日之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
但要保人死亡、失蹤、居住所不明,通知不能送達時,本公司應將該項通知送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第八
第八第八
第八
投資投資
投資
本公司已設立之投資標的如附表四
本公司得依下列方式調整投資標的之提供
一、本公司得經主管機關通過後,設立新的投資標的供要保人作為投資單位配置的選擇,或終止、暫時
止提供某一投資標的與要保人作為投資標的配置的選擇,惟本公司應立即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二、本公司得配合某一投資標的之終止(如投資標的經理公司因解散、破產、撤銷核准或其他原因終止
投資標的)而終止提供該投資標的做為要保人投資標的配置的選擇,但仍需立即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前項調整後,要保人應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十五日內向本公司申請投資標的的轉換或終止;若未提出申
時,視為要保人同意以該通知規定之方式處理。而該處理方式亦將於本公司網站公佈。
因前項情形發生之轉換或終止,本公司不計入轉換次數及提領次數。
本契約關於投資標的的全部條款適用於新的投資標的
第九
第九第九
第九
及其例分
投資帳戶配之投資帳戶配之
投資帳戶配之
要保人得於投保本契約時,於要保書選擇保險費購買之投資標的及其帳戶比例分配。若未做選擇,則視
選擇「台幣債券型基金」之投資標的。
前項選擇,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向本公司提出變更
要保人若選擇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Structured Notes,有關結構型債券之介紹如附件)者,其投資
金額需先分配至同幣別貨幣型基金或同幣別債券型基金,俟該結構型債券之投資運用起始日時再轉投入
而本公司亦將於該結構型債券帳戶到期日(Redemption Date)前一個月通知要保人應於到期日屆滿前通
知本公司該結構型債券帳戶之處理方式(如重新分配投資標的或提領);若要保人未通知本公司時,則
同選擇分配至與該結構型債券帳戶相同幣別之債券型基金或貨幣型基金(若本契約未提供相同幣別之債
型基金或貨幣型基金,則視同選擇分配至台幣債券型基金)。
轉換
投資投資
投資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要求不同投資標的之間的轉換,並應於申請書中載
轉出的投資標的及其數量並指定欲轉入之投資標的。
本公司於收到申請書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估日從轉出之投資標的扣除轉出數量,並將該轉出之金額扣除
換費用後於本公司收到申請書之後的第二個資產評估日投入欲轉入之投資標的。
前項轉換費用如附表三
當要求轉換的金額或轉換後的投資標的價值小於本公司當時規定時,本公司有權拒絕該項申請。
VUL -4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之收
投資益分投資益分
投資益分
本契約所提供之投資標的如有收益分配時,本公司將依本契約所持該投資標的價值之比例將該收益分配
要保人,但若有稅捐時應先扣除之
前項要保人所分配之收益應於該收益實際分配日投入該投資標的。但若本契約於收益實際分配日已終止
停效時,本公司將改以現金給付。
但結構型債券如有收益分配時,本公司將所分配之收益應於該收益實際分配日起算十日內主動以現金給
收益。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可修改前項分配之處理方式,但必須事先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扣除除額
投資每月之順投資每月之順
投資每月之順
要保人投保本契約時,應於要保書選擇投資標的扣除每月扣除額之順序。
要保人亦可選擇採保險單借款之方式繳納每月扣除額
要保人未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之順序時,則以本公司規定之順序扣除當期每月扣除額。
每月扣除額應優先自本契約未投入投資標的之保險費中扣除。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向本公司提出變更扣除每月扣除額之順序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行政行政
行政
行政管理費之費用如附表三。
行政管理費於每保單週月日收取,但該保單週月日非資產評估日時,則順延至下一個資產評估日。
本公司於行政管理費收取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估日依第十二條約定順序自投資標的中扣除行政管理費
但於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前之行政管理費則依第二條第八項約定直接自第一期保險費餘額中扣除。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危險危險
危險
危險保險費係指本公司提供被保險人壽險保障每月所須之費用。本公司每月根據訂立本契約時被保險人
性別、體況及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與危險保額計算收取之(以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者為限)
危險保險費於每保單週月日收取,但該保單週月日非資產評估日時,則順延至下一個資產評估日。
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者,其第一次危險保險費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後第一個保單週
日收取
本公司於危險保險費收取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估日依第十二條約定順序自投資標的中扣除危險保險費
但於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前之危險保險費則依第二條第八項約定直接自第一期保險費餘額中扣除。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費之扣除
附約繳付附約繳付
附約繳付
附加於本契約之附加契約,應於附約保險費應繳日之後的第五個資產評估日前繳付,要保人於此一期間
繳付之保險費應優先支付該期附加契約之保險費。
附加於本契約之附加契約,其附約保險費如未依前項約定繳納時,本公司將於附約保險費應繳日
之後的第五個資產評估日依第十二條約定順序自投資標的中扣除未繳納部分之附約保險費;但於第一期
險費餘額投入日前未繳納部分之附約保險費則依第二條第八項約定直接自第一期保險費餘額中扣除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金對值總
身故保單額之身故保單額之
身故保單額之
身故保險金對保單價值總額之比率,應於要保人投保及每次繳交保險費時符合下列規定
一、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且到達年齡在四十歲以下者,其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三十
二、被保險人之到達年齡在四十一歲以上、七十歲以下者,其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十五
三、被保險人之到達年齡在七十一歲以上者,其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零一。
前項比率,於要保人投保及每次繳交保險費時重新計算各契約應符合之最低比率,並依下列繳費別判定
一、定期定額繳費保件:於保險人列印保險費繳費通知單時重新計算,其含當次繳費後之比率,如不符
最低比率時,則不收取該期之保險費。
二、彈性繳費保件:於要保人每次繳交保險費時重新計算,其含當次繳費後之比率,如不符合最低比率
,則不收取該次之保險費。
契約契約
契約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終止本契約,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償付解約金,並應從當期已扣
險保險費按未經過日數比例返還未經過期間保險費。逾期本公司應按下列方式計息:
一、逾期時間在二十日內時:依當時三銀行之月初第一營業日牌告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固定年利率
平均值計算
二、逾期時間超過二十日時:逾期前二十日按前款利率計息外,之後之利息按年利一分計算
前項解約金為本公司根據收到通知之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
本契約的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開始生效
VUL -5
若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時,被保險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撤銷其被保險人資格,其效力視為
保人終止保險契約,本公司仍應按第一項規定辦理給付。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力的
本契恢復本契恢復
本契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並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
扣除額或第一保單年度未繳足之目標保險費,並另外繳交至少一期之目標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公司
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視
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第二項所
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條繳交之保險費扣除契約附加費用後,於本公司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且同意復效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
日依第九條之約定投入各投資標的
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未經過比例日數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行政管理費及危險保險費,以後仍依
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總額提領
保單的部保單的部
保單的部
要保人得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價值總額。每次提領之保單價值總額及提領後的保
價值總額之金額不得低於本公司當時規定
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保單價值總額時需提出書面申請,並於申請書上註明申請提領之投資標的及其數量
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給付部分提領之金額,逾期本公司應按下列方式計息:
一、逾期時間在二十日內時:依當時三銀行之月初第一營業日牌告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固定年利率
平均值計算
二、逾期時間超過二十日時:逾期前二十日按前款利率計息外,之後之利息按年利一分計算
前項給付之金額為本公司根據收到通知之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提領之投資標的之價值總額扣除提領
用,其提領費用如附表三。
若要保人投保甲型或丙型者,本公司於部分提領後將依第二十二條約定重算保險金扣除額。
十條十條
十條
的通險金
保險知與的申保險知與的申
保險知與的申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
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給付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失蹤失蹤
失蹤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
第二十三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返還保單價值總額;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
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依二十
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返還保單價值總額。
前項身故保險金之計算,其身故當年度保險金額以法院判決確定死亡時日或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之當年
保險金額計算,而保單價值總額仍按本公司收齊約定之申領文件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
本公司依第一項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返還保單價值總額後,本契約效力終止,若日
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契約終止之效力不受影響。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除額
保險的計保險的計
保險的計
保險金扣除額係要保人投保甲型或丙型者,本公司於計算各項保險金時因要保人曾經部分提領保單價值
額而需自保險金扣除之金額。該扣除額於投保當時為零,要保人一旦有部分提領保單價值總額或繳交保
費時,每次由本公司重新計算該扣除額。其計算方式為:
計算後之保險金扣除額等於計算前之保險金扣除額減去要保人本次繳交之目標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再加
要保人本次部分提領之金額。
但計算後之保險金扣除額不得為負值。
要保人亦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檢具被保險人之健康聲明書向本公司申請還原保險金扣除額為零,該還
VUL -6
之部分按第三十二條保險金額增加之規定辦理
金或用保付與值總
身故喪葬險金保單額之身故喪葬險金保單額之
身故喪葬險金保單額之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甲型或丙型:按下列兩項之較大值給付:
一、被保險人身故當年度保險金額扣除給付當時之保險金扣除額
二、本公司收齊第二十四條約定之申領文件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
乙型:按被保險人身故當年度保險金額與本公司收齊第二十四條約定之申領文件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
之保單價值總額之和給付。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僅可投保本險保險型別乙型之保險契約,其身
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本公司應按要保
或其他應得之人備齊理賠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返還予要保人
其他應得之人。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
人,僅可投保本險保險型別乙型之保險契約,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該喪葬費用保險金
包含投資部分之保單價值總額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
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
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喪葬費用部分上限之已繳危險保險費。其原投資部分之保單價值總額
則按約定給付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其資產評估日依受益人檢齊申請身故保險金所須文件並送達本
司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為準。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
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
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金額至前項所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
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金額與扣
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保單價值總額之返還後,本契約效力終止。
若因受益人延遲通知而致本公司於被保險人身故後仍依第十四條約定扣繳危險保險費時,本公司應無息退
還該危險保險費並併入「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給付。
受益人依第二十四條規定申領身故保險金時,若已超過第三十九條之時效,則本公司根據收齊申領文件
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給付予受益人,本契約效力終止。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金或用保
身故喪葬險金身故喪葬險金
身故喪葬險金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之一
之一之一
之一
總額的申
保單之返保單之返
保單之返
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或第二十九條約定申請「保單價值總額
返還」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保險
完全金的完全金的
完全金的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完全殘廢者,本公司按下列金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甲型或丙型:按下列兩項之較大值給付:
一、被保險人完全殘廢診斷確定當年度保險金額扣除給付當時之保險金扣除額;
二、本公司收齊第二十六條約定之申領文件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
乙型:按被保險人完全殘廢診斷確定當年度保險金額與本公司收齊第二十六條約定之申領文件後第一個
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之和給付。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完全殘廢保險金之當年度保險金額部分,於
年齡達十五足歲時,始生效力
若因受益人延遲通知而致本公司於被保險人完全殘廢診斷確定後仍依第十四條約定扣繳危險保險費時,
公司應無息退還該危險保險費並併入「完全殘廢保險金」給付。
VUL -7
本公司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終止
受益人依第二十六條規定申領完全殘廢保險金時,若已超過第三十九條之時效,則本公司根據收齊申領
件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價值總額給付予受益人,本契約效力終止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保險
完全金的完全金的
完全金的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完全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之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另經受益人同意調
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但不因此延展保險公司依第二十條約定應給付之
限。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金的
祝壽給付祝壽給付
祝壽給付
被保險人若到達年齡達106歲仍生存時,本公司按第二十三條「身故保險金」之金額主動給付「祝壽
險金」
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終止。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除外除外
除外
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
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完全殘廢時,本公司按第二十五條的約定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公司將退還本公司收齊申領文件後第一個資產評估日計算之保單
值總額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益權
受益之喪受益之喪
受益之喪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的扣
未還未還
未還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返還或給付保單價值總額時,如要保人有於寬限期間內欠繳「每月扣
額」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之減
保險保險
保險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
額。
前項減少保險金額之申請,自本公司收到申請文件日之下一個危險保險費收取日生效。
保險金額減少後,未來之危險保額將按減少後之保險金額計算。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之增
保險保險
保險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投保滿一年後檢具被保險人之健康聲明書依下列規定向本公司申請增加保險金額
一、每次增加之保險金額不得小於本公司當時之規定,且增加後之身故保險金金額不得超過當時主管機
之規定
二、申請當時被保險人之年齡不得大於本公司當時之規定
三、每次增加保險金額後,一年內不得申請增加或減少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增加的申請須經本公司同意後,批註於保險單,並自本公司同意日之下一個危險保險費收取日
效。
保險金額增加後,未來之危險保額將按增加後之保險金額計算。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保險保險
保險
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40%。當未償還之
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價值總額之80%時,本公司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如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
契約保單價值總額之90%時,本公司應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要保人應於此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二日內
VUL -8
還借款本息,若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總額時,本公司將立即扣抵
前項保險單借款之利息,按當時本公司公佈的利率計算。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之評
特殊特殊
特殊
本契約任一投資標的評價時,如遇該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因特殊情事(例如交易所暫時停止交易)暫停計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時,該投資標的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保險費扣除相關費用後之分配時:本公司應即通知要保人延緩計算;並於該特殊情事消滅後,即依
一個資產評估日該投資標的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換算投資標的單位數
二、要保人申請契約終止、部分提領保單價值總額時:本公司得不給付利息,但須通知要保人延緩給付
並於該特殊情事消滅後,即依下一個資產評估日該投資標的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本契約項下的
部或部分保單價值總額,並自該資產評估日起一個月內償付。
三、要保人申請投資標的轉換時:本公司應即通知要保人延緩轉換;並於該特殊情事消滅後,即依下一
資產評估日該投資標的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欲轉換之投資單位數
前項暫停計算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之特殊情事須經投資標的核准發行之主管機構核准之。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投保投保
投保齡的錯誤
年齡錯誤年齡錯誤
年齡錯誤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
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高於本公司規定之最高承保年齡時,本契約無效,本公司除返還當時之保單價值總額
並無息退還已扣繳之行政管理費、危險保險費及契約附加費用。
二、真實投保年齡低於本公司規定之最低承保年齡時,本契約無效,本公司除返還當時之保單價值總額
並無息退還已扣繳之行政管理費、危險保險費及契約附加費用。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危險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份的危險保險費。但在發生保
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扣繳危險保險費與應扣繳危險保險費的比例重
計算危險保額及身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危險保險費。
四、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危險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者且其錯
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扣繳危險保險費與應扣繳危險保險費的比例重新計算危險保額及
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而不得請求補足差額。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行政管理費、危
保險費及契約附加費用,其利息按本保單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
大之值利率計算。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總額
保單的通保單的通
保單的通
本公司將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季通知要保人其保單價值總額之變化。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指定
受益及變受益及變
受益及變
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
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
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
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變更變更
變更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時效時效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四
第四第四
第四
批註批註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七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
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VUL -9
第四
第四第四
第四
險單
不分不分
不分
本契約為不分紅保單。
第四
第四第四
第四
管轄管轄
管轄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
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
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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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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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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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附表
附表
】:】:
】:全殘
完全完全
完全
一、雙目均失明者。(註1)
二、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永久喪失咀嚼(註2)或言語(註3)之機能者。
六、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4)
七、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
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5)
註:
1.失明的認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
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附表附表
附表
一、契約附加費用之費用率:為保單取得成本,包含電腦系統開發費用、業務人員教育訓練、內勤人員教育
訓練、業務員佣金,其費用率如下
保單年 目標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
第1年 60% 3%
第2年 30% 3%
第3年 20% 3%
第4年 20% 3%
第5年 20% 3%
第6年以上 0% 3%
二、行政管理費:支付保單之維護成本,包含系統客戶資料的維護、與基金公司系統連線與維護、印製及寄
出每季對帳單、客戶查詢之行政費用,其費用每月為新台幣100元。
三、危險保險費:支付保單之死亡及完全殘廢成本,根據被保險人之性別、體況及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與危
險保額計算每月收取之
四、轉換費用:每一保單年度內四次免費,超過四次起每次收取新台幣500元。
五、解約費用:無
六、提領費用:每一保單年度內四次免費,超過四次起每次收取新台幣1000元。
七、投資標的之各項費用彙整
(一)申購手續費用:
參照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用計算。
(二)投資標的管理費用:
1、有單位淨值之投資標的:依投資標的規定直接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
2、無單位淨值之投資標的:無管理費用
(三)投資標的保管費用:
1、有單位淨值之投資標的:依投資標的規定直接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
2、無單位淨值之投資標的:無保管費用
【附表四
附表四附表四
附表四
(一)基金與結構型債券之簡介
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
幣別
幣別幣別
幣別
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
是否有
是否有是否有
是否有
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
配息
配息配息
配息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
(
((
(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
))
)
統一強棒貨幣市場基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貨幣型
統一龍馬基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股票型
統一統信基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股票型
統一奔騰基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股票型
統一黑馬基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股票型
元大寶來巴菲特基金 元大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股票型
元大寶來多元基金 元大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股票型
元大寶來新主流基金 元大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股票型
保德信全球醫療生化基金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股票型
保德信台商全方位基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股票型
保德信大中華基金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保德信金平衡基金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平衡型
柏瑞旗艦全球成長組合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全球組合型
柏瑞旗艦全球平衡組合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全球組合型
柏瑞旗艦全球安穩組合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全球組合型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股票型
柏瑞拉丁美洲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柏瑞全球策略高收益債券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全球債券型
瑞銀亞洲全方位不動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資產證券化
復華數位經濟基金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股票型
復華中小精選基金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股票型
復華亞太平衡基金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外平衡型
復華神盾基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平衡型
復華傳家二號基金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 國內平衡型
德盛安聯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德盛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股票型
德盛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 德盛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股票型
德盛安聯目標傘型基金之目 2030 基金 德盛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平衡型
台幣
台幣台幣
台幣
德盛安聯目標傘型基金之目 2020 基金 德盛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平衡型
富達美元現金基金 富達投資集 國外貨幣型
富達美元債券基金 富達投資集 國外債券型
富達美國成長基金 富達投資集 國外股票型
富達新興市場基金 富達投資集 國外股票型
富達國際基 富達投資集 全球股票型
美洲成長 (iShares SP 500 Index Fund)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美國市場指
歐洲成長(iShares SP Europe 350 Index Fund )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歐洲市場指
太平洋亞洲成長
(iShares MSCI Pacific Ex-Japan Index Fund)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亞洲不含日本市場指
日本成長 (iShares MSCI Japan Index Fund )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日本市場指
那斯達克指數型基金
Nasdaq-100 Index Tracking Stock Fund )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美國市場指
美元保守型基金
富達投資集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美元債券型基金(80)
美洲成長型基金(5)
歐洲成長型基金(5)
太平洋亞洲成長型基
(5)
日本成長型基金(5)
美元平衡型基金
富達投資集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美元債券型基金(40)
美洲成長型基金(15)
歐洲成長型基金(15)
太平洋亞洲成長型基
(15)
日本成長型基金(15)
美元積極型基金
富達投資集
柏克萊國際投資管理公司
美元債券型基金(20)
美洲成長型基金(20)
歐洲成長型基金(20)
太平洋亞洲成長型基
(20)
日本成長型基金(20)
天達環球策略管理基 天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平衡型
天達亞洲股票基金 天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美元
美元美元
美元
天達環球黃金基金 天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
幣別
幣別幣別
幣別
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
是否有
是否有是否有
是否有
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
配息
配息配息
配息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
(
((
(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
))
)
天達環球能源基金 天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天達環球策略股票基 天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天達環球策略收益基 天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全球債券型
柏瑞環球基-柏瑞新興歐洲股票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柏瑞環球基-柏瑞印度股票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柏瑞環球基-柏瑞大中華股票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柏瑞環球基-柏瑞亞洲(日本除外)股票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瑞銀(盧森堡)精選管理基金公 全球平衡型
瑞銀(盧森)保健股票基金 瑞銀股票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美國精選股票基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美國增長股票基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國外債券型
瑞銀(盧森)新興市場債券基 瑞銀新興市場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債券型
瑞銀(盧森)美元基 瑞銀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貨幣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世界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高價差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拉丁美洲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成長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金磚四國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大中華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平衡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平衡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債券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債券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債券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債券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公司債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債券型
德盛東方入息基金-A 類股份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國外平衡型
美元
美元美元
美元
德盛中國基-A 配息類股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國外股票型
富達歐元現金基金 富達投資集 國外貨幣型
富達歐洲基 富達投資集 國外股票型
富達世界基 富達投資集 全球股票型
富達全球科技基金 富達投資集 全球股票型
德盛德利國際債券基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國外債券型
德盛德利歐洲債券基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國外債券型
德盛德利全球高科技基金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全球股票型
德盛德利全球生物科技基金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全球股票型
德盛德利全球資源產業基金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全球股票型
德盛德利德國基金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國外股票型
歐元保守型基金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富達投資集
歐元國際債券基金(40)
歐元歐洲債券基金(40)
歐元股票基-全球科技
(10)
歐元股票基-歐洲成長
(10)
歐元平衡型基金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富達投資集
歐元國際債券基金(25)
歐元歐洲債券基金(25)
歐元股票基-全球科技
(25)
歐元股票基-歐洲成長
(25)
歐元積極型基金
德盛安聯資產管理
富達投資集
歐元國際債券基金(10)
歐元歐洲債券基金(10)
歐元股票基-全球科技
(40)
歐元股票基-歐洲成長
(40)
柏瑞環球基-柏瑞歐洲小型公司股票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歐洲中型股票基 瑞銀股票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中歐股票基金 瑞銀股票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歐元高收益債券基金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國外債券型
瑞銀(盧森)歐元基 瑞銀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貨幣型
歐元
歐元歐元
歐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成長(歐元)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股票型
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
幣別
幣別幣別
幣別
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
是否有
是否有是否有
是否有
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
配息
配息配息
配息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名稱
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
(
((
(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
))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歐元
歐元歐元
歐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東歐基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富達英鎊債劵基金 富達投資集 國外債券型
英鎊
英鎊英鎊
英鎊
瑞銀(盧森)英鎊基 瑞銀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貨幣型
新加坡幣
新加坡幣新加坡幣
新加坡幣
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銀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股票型
日圓
日圓日圓
日圓
柏瑞環球基-柏瑞日本小型公司股票基金 柏瑞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瑞銀(盧森)加拿大股票基金 瑞銀股票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國外股票型
加幣
加幣加幣
加幣
瑞銀(盧森)加幣基 瑞銀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貨幣型
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
瑞銀(盧森)澳幣基 瑞銀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貨幣型
美元
美元美元
美元/
//
/
歐元
歐元歐元
歐元
結構型債券
(Structured Notes)
債券決定
(Structured Notes) 而定
(二)組合管理帳戶:
幣別
幣別幣別
幣別
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
是否有
是否有是否有
是否有
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單位淨值
單位淨值
配息
配息配息
配息
管理機構
管理機構管理機構
管理機構
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投資內容
投資內容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環球穩健組合帳戶
富蘭克林證券華美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均勻配置成熟與新興
場,股票與債券基金
美金
美金美金
美金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環球積極組合帳戶
富蘭克林證券華美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以新興市場與資源型股票
基金為主,輔以債券型基
金。
組合管理帳戶可供投資的共同基金及基金如下表:
摩根富林明環球高收益債券基(美元) A (累積) 摩根富林明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A 累積 美元
摩根富林明環球可換股證券基(歐元對沖) A (分派) 美元 摩根富林明新興市場債券基金(歐元) A (入息)
摩根富林明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券基 A 美元 摩根富林明美國複合收益基 A 美元
德意志 DWS Invest 可轉債 LC 德意志 DWS Invest 可轉債 A2H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高收益基金 A 歐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高收益基 A 歐元 年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高收益基金 A 月配息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精選收益基金 A 月配息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政府基金 A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政府基金 A 月配息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債券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債券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公司債基金 A 美元 收入 富蘭克林坦伯頓公司債基金 A 累積
富達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 A 歐元 富達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 A 累積 歐元
富達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美元債券基金 A 累積 美元
富達基金-美元債券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美元高收益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亞洲高收益基金 A 美元 累積 柏瑞環球基-柏瑞新興市場當地貨幣債券基金 A
柏瑞環球基-柏瑞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 柏瑞環球基-柏瑞策略債券基金 A
PIMCO-總回報債券基-E 級類別美元(收息股份) PIMCO-新興市場債券基金-E 級類別美元(收息股份)
PIMCO-短年期債券基-E 級類別美元(累積股份) PIMCO-高收益債券基-E 級類別美元(收息股份)
PIMCO-多元收益債券基金-E 級類別美元(收息股份) PIMCO-全球債券基金-E 級類別美元(收息股)
債券型
債券型債券型
債券型
PIMCO-全球投資級別債券基金-E 級類別(收息股份)
摩根富林明環球地產入息基金 摩根富林明環球天然資源基金 A 累積
摩根富林明歐洲小型企業 摩根富林明歐洲 美元
摩根富林明美國微型企業 摩根富林明美國科技
摩根富林明俄羅斯基 A 分派 美元 摩根富林明東歐
摩根富林明巴西動態精選基金 A 累積 美元 德意志 DWS Invest 歐洲中小型 LC
德意志 DWS Invest 新資源 LC 德意志 DWS Invest 新資源 A2
德意志 DWS Invest 全球神農 A2 德盛歐洲小型股票基 A 配息 歐元
德盛德利歐洲成長基 A 歐元 德盛德利全球資源產業基金 A 歐元
德盛新興亞洲基金 A 收息 德盛泰國基 A 收息
德盛亞洲總回報股票基金 A 配息 德盛老虎基 A 收息
德盛日本基 A 收息 德盛中國基 A 配息 美元
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 A 富蘭克林坦伯頓拉丁美洲基 A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韓國基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泰國基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機會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中小成長基金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科技基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金磚四國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東歐基 A 歐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東歐基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拉丁美洲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成長基金 A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成長基金 A 收入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印度基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 A 美元 收入
股票型
股票型股票型
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生技領航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日本基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天然資源基金 A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 A 歐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 A 美元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中小型企業基金 A 美元 收入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大中華基金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中小型公司成長基金 A
富蘭克林成長基金 A 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 A
富達基金-韓國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歐洲基金 A 歐元
富達基金-歐洲小型企業基金 A 富達基金-德國基金 A 歐元
富達基金-義大利基 A 歐元 富達基金-新興歐非中東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馬來西亞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泰國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南歐基金 A 歐元 富達基金-法國基金 A 歐元
富達基金-東協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亞洲成長趨勢基金 A 累積 美元
富達基金-印尼基金 A 美元 富達基金-全球不動產基金 A 股美元
柏瑞環球基-柏瑞拉丁美洲中小型公司基金 A 柏瑞環球基-柏瑞印度股票基金 A
坦伯頓新興市場基金 A 累積 坦伯頓全球基金 A 累積
坦伯頓中小型企業基 A 累積 JF 澳洲基金
JF 馬來西亞基金 JF 泰國基金
JF 南韓基金 JF 東協基金
JF 東方小型企業基金 富蘭克林黃金基金 A
股票型
股票型股票型
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全球領航基金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高價差基金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歐元短期票券基金 A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元短期票券基金 A 歐元
貨幣型
貨幣型貨幣型
貨幣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元短期票券基金 A 美元 累積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元短期票券基金 A 美元 收入
附件
附件附件
附件
結構型債券說明
結構型債券說明結構型債券說明
結構型債券說明
結構型債券詳細資料需俟保單銷售時始決定
結構型債券詳細資料需俟保單銷售時始決定結構型債券詳細資料需俟保單銷售時始決定
結構型債券詳細資料需俟保單銷售時始決定
詳情請參閱當時之說明書為
詳情請參閱當時之說明書為準詳情請參閱當時之說明書為準
詳情請參閱當時之說明書為準
1
11
1
本公司每次結構型債券發行時
本公司每次結構型債券發行時本公司每次結構型債券發行時
本公司每次結構型債券發行時
,投資標的發行公司
投資標的發行公司投資標的發行公司
投資標的發行公司
或保證公
或保證公司或保證公司
或保證公司
)的長期債信評等應至少為
的長期債信評等應至少的長期債信評等應至少
的長期債信評等應至少為AA
AAAA
AA-
--
-及
Aa3
Aa3Aa3
Aa3
2
22
2
本公司之資料或信用評等日後若有更動
本公司之資料或信用評等日後若有更動本公司之資料或信用評等日後若有更動
本公司之資料或信用評等日後若有更動
將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將公佈於本公司網站將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將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http://www.fglife.com.tw)
(http://www.fglife.com.tw) (http://www.fglife.com.tw)
(http://www.fglife.com.tw)
單位:元/每萬元危險保額
到達年齡 男性 女性 到達年齡 男性 女性
15足歲 0.2867 0.1508
16 0.3792 0.1717 61 9.7333 4.5675
17 0.4500 0.1933 62 10.4933 4.9858
18 0.4867 0.2025 63 11.4158 5.4642
19 0.5058 0.2075 64 12.4842 6.0158
20 0.5200 0.2108 65 13.6700 6.6608
21 0.5342 0.2158 66 14.9100 7.4133
22 0.5567 0.2275 67 16.2475 8.2900
23 0.5917 0.2458 68 17.7683 9.3017
24 0.6350 0.2692 69 19.4658 10.4500
25 0.6842 0.2967 70 21.2967 11.7342
26 0.7375 0.3058 71 23.3008 13.1417
27 0.7717 0.3108 72 25.4308 14.6142
28 0.8042 0.3167 73 27.7417 16.2733
29 0.8400 0.3250 74 30.2200 18.1275
30 0.8842 0.3342 75 32.9017 20.2208
31 0.9392 0.3458 76 35.7608 22.5742
32 1.0075 0.3667 77 38.8558 25.1683
33 1.0875 0.4008 78 42.2192 28.0583
34 1.1775 0.4358 79 45.9083 31.2250
35 1.2767 0.4658 80 49.9517 34.6900
36 1.3842 0.4950 81 54.3767 38.5083
37 1.5033 0.5292 82 59.1433 42.6950
38 1.6242 0.5767 83 64.3367 47.3308
39 1.7408 0.6300 84 69.8767 52.4183
40 1.8783 0.6850 85 75.8775 58.0150
41 2.0242 0.7400 86 82.3958 64.3375
42 2.1967 0.7925 87 89.4608 71.2225
43 2.3958 0.8550 88 97.2767 78.9833
44 2.6158 0.9317 89 105.9975 87.5192
45 2.8483 1.0258 90 116.0308 97.2775
46 3.0950 1.1308 91 127.6308 109.0117
47 3.3608 1.2417 92 139.1333 123.4608
48 3.6508 1.3633 93 151.6733 137.5425
49 3.9717 1.5033 94 165.3425 153.2292
50 4.2800 1.6600 95 180.2433 170.7058
51 4.6033 1.8392 96 196.4883 190.1758
52 4.9492 2.0125 97 214.1958 211.8658
53 5.2925 2.1833 98 233.5008 236.0300
54 5.6283 2.3442 99 254.5442 262.9500
55 5.9908 2.5183 100 277.4850 292.9408
56 6.4075 2.7292 101 302.4933 326.3517
57 6.9333 2.9992 102 329.7550 363.5733
58 7.5700 3.3350 103 359.4742 405.0400
59 8.3667 3.7242 104 391.8708 45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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