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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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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4-1
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內容摘要
內容摘要內容摘要
內容摘要
當事人資
當事人資料當事人資料
當事人資料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要保人及保險公要保人及保險公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契約重要內容
契約重要內容契約重要內容
契約重要內容
契約撤銷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3
33
3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
2
22
2
6
66
6
7
77
7
9
99
9
10
1010
10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5
55
5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8
88
8
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19
1919
19條至第
條至第條至第
條至第23
2323
23條之
條之條之
條之
1
11
1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16
1616
16條至第
條至第條至第
條至第18
1818
18
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更
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
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間之變更(
25
2525
25
受益人之指定
受益人之指定受益人之指定
受益人之指定
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變更與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27
2727
27
29
2929
29
請求權消滅時效
請求權消滅時效請求權消滅時效
請求權消滅時效
30
3030
30
HL4-2
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給付項
給付項給付項
給付項目: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門診手術醫療
門診手術醫療門診手術醫療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保險金保險金
保險金
祝壽保險
祝壽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的退
所繳保險費的退所繳保險費的退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
身故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或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喪葬費用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
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等待期間
等待期等待期
等待期間:
本險所稱
本險所本險所
本險所稱「
疾病
疾病疾病
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
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詳請參閱契約條詳請參閱契約條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83–083
傳真:(02)2345–9567
子信箱(E-mail):3277@fglife.com.tw
備查文號:民國 97 12 22 (97)遠雄壽字第823號函
備查文號:民國 106 01 01
壽字第 1060000034 號函
第一
第一第一
第一
保險
保險保險
保險約的
附約的構附約的構
附約的構
本遠雄人壽健康久久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以下簡稱本附約)依要保人之申請,經本公司同意,
加於主終身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主契約)訂定。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附約的構成部分。
本附約的解釋,應探求附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
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保險責任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付保險費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附約如係與主契約同時投保者,以主契約保險期間的始日為本附約的始日。
如本附約如係中途申請附加者,以本附約批註書所載日午夜十二時起生效。
附約撤銷
附約撤銷附約撤銷
附約撤銷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附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附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之意思表示到
翌日零時起生效,本附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附約撤銷生效後所發
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附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
應依本附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本附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就下列疾病不適用前述自本附約生效日起需持續有效三
日之限制:
()酮尿症
()天性甲狀腺低能症
()胱胺酸尿
()乳糖血症
()萄糖六磷酸鹽去氫酶缺乏症
()天性腎上腺增生症
()漿尿症
()鏈醯輔酶 A 氫酶缺乏
()二酸血症第一型
()戊酸血症
HL4-3
(十一)甲基丙二酸血症
本附約所稱「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本附約所稱「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附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院。
本附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
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本附約所稱「醫師」係指符合醫療相關法令規章規範,以領有醫師證書,合法執業者為限。但要保
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院證明
本附約所稱「手術」係指附表(手術項目倍數表)中所列之手術項目。
本附約所稱「手術醫療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本附約投保金額,倘爾後該金額有所變更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本保險單之金額為「手術醫療保險金額」
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因第四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手術治療且於
院實際接受手術治療時,本公司依本附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第六
第六第六
第六
第二期以保險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
的交的交
的交
寬限期間附約效力的停
寬限期間及附約效的停寬限期間及附約效的停
寬限期間及附約效的停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附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
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
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
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附約的停及復
附約的停效及復效附約的停效及復效
附約的停效及復效
主契約停止效力時,本附約效力亦同時停止。本附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
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主、附約皆停效時,主契約未申請復效者,本附約亦不得
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
險費後之餘額,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
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
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
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第二
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八
第八第八
第八
告知義務
告知義務與本告知義務與
告知義務與本
約的解除
約的解除約的解除
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附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漏不
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附約,而且不退
還已交付的保險費,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
限。
前項解除附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附約訂立後,經過
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解除本附約時,應通知要保人。但要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致通知不能送達時,本公司得
該項通知送達受益人。
第九
第九第九
第九
約的終止
約的終止約的終止
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附約
前項附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HL4-4
要保人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附約時,如有未到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按日數
例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到期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附約的終
附約的終附約的終
附約的終
本附約有效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效力即行終止:
一、被保險人身故。
二、被保險人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所累計申領之各項保險金總額已達保險單上所記載之「手術醫
保險金額」的一千二百倍
三、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九十九歲之保險單週年日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效力得持續至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一、主契約終止契約時。但主契約因符合全殘廢並理賠全殘廢保險金而終止時,不在此限
二、主契約辦理展期定期保險時。
前項情形,在本附約已繳費期滿或已達豁免保險費或因保險事故發生保險給付當中者,不得終止。
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住院
住院住院
住院
手術手術
手術
醫療醫療
醫療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依第五條約定接受住院手術治療時,本公司依所投保之手術醫療保
金額乘以附表(手術項目倍數表)所載倍數給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
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但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
接受兩項器官以上手術時,按附表(手術項目倍數表)所載給付倍數最高一項計算。
被保險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項目倍數表)所載項目內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
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倍數,核算給付金額。
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
門診手術療保險金的給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的給門診手術醫療保險的給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的給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依第五條約定於門診接受手術治療時,本公司依所投保之手術醫療
險金額乘以附表(手術項目倍數表)所載倍數給付「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同一次門診
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但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
受兩項器官以上手術時,按附表(手術項目倍數表)所載給付倍數最高一項計算
被保險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項目倍數表)所載項目內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
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倍數,核算給付金額。
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
醫療保險給付總額之上
醫療保險金給付總之上醫療保險金給付總之上
醫療保險金給付總之上
本公司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依條款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所給付之各項保險金,其給付總額上限為
手術醫療保險金額」之一千二百倍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祝壽保險的給
祝壽保險金的給付祝壽保險金的給付
祝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且保險年齡到達九十九歲之保險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本公司以保險單上
記載之「手術醫療保險金額」為準,按表定年繳繳費方式無息計算自本附約生效日起至「繳費期間
滿日」所應繳保險費總額的一點一倍,扣除被保險人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之約定所應申領之各項
險金累計總額後之餘額,給付「祝壽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之約定所應申領之各項保險金累計總額已達前項所稱應繳保險費
額一點一倍者,本公司不再給付「祝壽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所繳保險的退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
身故保險
身故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喪葬費用保險金的喪葬費用保險金的
喪葬費用保險金的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以保險單上所記載之「手術醫療保險金額」為準,按
定年繳繳費方式無息計算自本附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日」或「繳費期間屆滿日」二者較早
至之日所應繳保險費總額的一點一倍,扣除被保險人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之約定所應申領之各項
險金累計總額後之餘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之約定所應申領之各項保險金累計總額已達前項所稱應繳保險費
額一點一倍者,本公司不再給付「身故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且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險單週年日前身故者,本公司將改以下列方式處
,不適用前二項之約定:
一、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予要保人
二、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後身故: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
前項所繳保險費,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訂立本附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
HL4-5
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
不得超過訂立本附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
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
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
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
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
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保險金
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保險金的責任。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
二、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三、非因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目的所進行之牙科手術
四、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它附屬品。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
限,且其裝設以一次為限
五、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六、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懷孕相關疾病: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小時、初產
婦超過20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
程超過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
續性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 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
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
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HL4-6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
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七、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但自附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
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因第一項各款原因致死者,本公司依第十五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予要保人
應得之人。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受益人受
受益人受益權受益人受益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
之喪之喪
之喪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
。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
保險事故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險金的申請時保險事故的通知與險金的申請時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險金的申請時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
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
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十條
十條十條
十條
失蹤處理
失蹤處理失蹤處理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
,依第十五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
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
依第十五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情形,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所繳保險費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若有
給付保險金之情事發生者,仍應予給付。但有應繳之保險費,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十一
十一十一
十一
醫療
醫療醫療
醫療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受益人依本附約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約定申請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醫療診斷書。(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於必要時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司
擔。
HL4-7
祝壽保險的申
祝壽保險金的申領祝壽保險金的申領
祝壽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祝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用保險金的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用保險金的申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用保險金的申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三條之
第二十三條之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三條之
退還所繳險費的申
退還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所繳保險費的
退還所繳保險費的
要保人或應得之人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或第二十條約定申請退還所繳保險費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
欠繳保險的扣
欠繳保險費的扣除欠繳保險費的扣除
欠繳保險費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或退還所繳保險費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
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手術醫療險金
手術醫療保險金額手術醫療保險金額
手術醫療保險金額之減
之減之減
之減
要保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手術醫療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之「手術醫療保險金
」,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手術醫療保險金額」,其減少部分依本附約第九條之約定辦理。
要保人依前項約定辦理減少「手術醫療保險金額」時,被保險人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所累計申領
各項保險金總額將依減少之比例同時縮小。
依本條款約定辦理「手術醫療保險金額之減少」後,本附約於保險單上所記載之手術醫療保險金額
改以減額後的手術醫療保險金額為準。
投保年齡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誤的處理投保年齡的計算及誤的處理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
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附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
保人。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在發生保險事
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手術醫療保
險金額」,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或按照所付的保險費與被
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手術醫療保險金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不可歸責
於本公司者,要保人不得請求補繳短繳的保險費。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按民
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計算。
受益人的定及變更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受益人的指定及變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
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並應符合指定或變更當時法令之規定:
一、於訂立本附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不得
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為申請書
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被保險人身故時,如本附約保險金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該部份保
HL4-8
金之受益人。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
附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十八
十八十八
十八
不分紅保
不分紅保險單不分紅保險
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變更住所
變更住所變更住所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附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十條
十條十條
十條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由本附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註
批註批註
批註
本附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七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或
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管轄
管轄管轄
管轄
法院法院
法院
因本附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
,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
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HL4-9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
:
::
:手術項目倍數表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50 局部皮瓣(2 公分以上) 8
51 手部 V-Y 型皮瓣手術 5
1 - 直徑小於1公 1
52 三角胸皮瓣 16
2 - 直徑1~2公 2
53 舌瓣 8
3 - 直徑超過 2公分 2
54 肌移位 16
4 皮膚全層植補術 FTSG - < 10平方公分 5
55 皮腱膜移位術 16
5 皮膚全層植補術 FTSG - < 10平方公分 5
56 皮肌移 16
6 皮膚全層植補術 FTSG - 每增加 10 方公分
5
57 腹股溝皮瓣移植 8
7 臉、頸部植皮- 5平方公 5
58 大胸肌皮瓣 60
8 臉、頸部植皮- 每增加5平方公分 1
59 旋轉皮瓣移植術(手部以外) 8
9 手部、會陰、腳植皮 - 5平方公分 5
60 移前皮瓣移植術 8
10 手部、會陰、腳植皮 - 每增加5平方公分 1
61 腫瘤組織檢查切片術,部位未明示 1
11 管形皮膚移植術 16
62 舌再接手術 40
12 肌肉或深部組織腫瘤切除術及異物取出術 1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乳房
乳房乳房
乳房
臉部以外皮膚及皮下腫瘤摘除術
部份乳房切除術
13 - 小 小於2公 1
63 - 單 2
14 - 中 2公分至4公分 1
64 - 雙 8
15 - 大 4公分至10公分 2
單純乳房切除術
16 交指皮瓣移植術 5
65 - 單 5
多層皮膚移植
66 - 雙 8
17 -小於25平方公 2
乳房腫瘤切除術
18 -25~100平方公 5
67 - 單 2
19 -每增加100平方公分 2
68 - 雙 2
20 複合移 2
69 術前定位下乳房腫瘤切除術,單側 2
21 Z-形皮瓣 2
乳癌根除術
22 V-Y 形皮瓣 2
70 - 單 30
23 氬氣雷射治療 2
71 - 雙 30
24 二氧化碳雷射手 2
72 皮下乳房切除術 5
25 腋下汗腺切除術 二邊 2
73 乳房腫瘤組織檢查切片術 2
皮膚惡性腫瘤切除及植皮
26 - 直徑小於2公 8
74 骨開窗 2
27 - 直徑2-5公分 16
75 骨或軟骨移植術 2
28 - 直徑超過5公 30
76 骨髓炎之死骨切除術或蝶形手術及擴創術 5
29 肌肉瓣或肌皮瓣 16
(包含指骨、掌骨、蹠骨
30 咽部皮瓣手術 16
77 骨髓炎之死骨切除術或蝶形手術及擴創術 5
31 唇部皮瓣手術 16
(包含脛骨、腓骨、橈骨、尺骨、膝骨、
32 口腔粘膜皮瓣手 8
骨盤)
33 交腳皮瓣移植術 16
78 骨髓炎之死骨切除術或蝶形手術及擴創術 5
34 交掌皮瓣移植術 8
(
35 交臂皮瓣移植術 16
)
顯微血管游離瓣手術
79 矯正切骨術-肱骨、尺骨、橈骨、股骨、 5
36 - 皮瓣移植 60
脛骨或腓骨
37 - 肌肉移植 60
80 矯正切骨術-其他部位;骨盆除外 2
38 - 骨移植 70
81 脊椎體矯正切骨術(一節) 5
39 - 腸系膜移植 70
82 脊椎體矯正切骨術,每多一節 2
40 - 小腸移植 70
83 骨片切取術 2
41 - 游離筋膜瓣移植 60
84 鼻骨骨折閉鎖復位術 2
42 - 游離功能性肌瓣移植 70
85 脊椎肋骨突起切除術 2
43 管型皮片整位術 8
86 鎖骨部份摘除術 2
44 微晶 & 一般磨皮術(5公分以內) 1
87 鎖骨全部摘除術 5
45 微晶 & 一般磨皮術(5-10 公分) 1
88 鎖骨骨折開放復位術 5
46 微晶 & 一般磨皮術(超過 10 分) 1
89 鎖骨骨折固定術 1
47 肌肉切 1
90 肋骨骨折固定術(膠布固定法) 1
48 局部皮瓣(1 公分以內) 2
91 肋骨切除術 2
49 局部皮瓣(1-2 分) 2
92 肋骨部份切除術 2
HL4-10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93 胸壁無熱性膿瘍根治手 1
141
胸鎖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 2
四肢切斷術
142
肩鎖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 5
94 大腿 8
143
股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
95 小腿、上臂、前臂 5
144
肩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
96 腕、踝 2
145
肘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
97 指、趾 2
146
膝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
斷端成形術
147
腕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
98 大腿、小腿、上臂、前臂 2
148
踝關節脫位徒手復位術 1
99 指、趾 2
149
指、趾關節脫位徒手復位 1
100
股骨幹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6
150
徒手關節授動術 2
101
股骨頸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30
151
板機指手術 1
102
骨頸骨折放性復位,帶血管骨移 30
炎手術
103
脛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6
152
-腰肌炎、臂肌炎或大腿肌炎 2
104
橈骨、尺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2
153
-其他部位 2
105
橈骨尺骨遠心端骨折經皮穿刺內固定復位 2
154
斜角肌切斷術 2
手術
155
斜頸手 5
106
膝蓋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2
156
頸部瘻管、頸部囊腫摘出 5
107
腕、跗、掌、蹠骨骨折開放性復位 5
157
腱鞘囊摘出術、液囊腫瘤摘出術 2
108
指、趾骨骨折開放性復位 2
158
腱、韌帶皮下斷裂縫合術 2
109
手、足骨摘除術 2
159
腱、韌帶皮下切斷手術 2
110
大腿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2
腱修補術
111
脊椎骨、盆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2
160
- 單 2
112
下腿骨、上臂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2
161
- 每增加一條 1
113
前臂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2
162
指關節側韌帶切除術 2
114
腕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
163
Gillie氏手術(瞼外翻手術) 2
115
踝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
164
顴骨,封閉性復 2
116
掌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
骨, 開放性復位
117
蹠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
165
- 簡 2
118
指、趾骨骨折徒手復位術 1
166
- 複 8
119
膝蓋骨(髕骨)位置重整術 5
167
顎骨、口蓋、舌良性腫瘤摘除術 2
急性化膿性關節炎切開
骨骨折開放手術
120
- 股關節 8
168
- 單一骨折 2
121
- 肩關節、肘關節、腕關節、膝關節、踝
5
169
- 複雜骨折 5
關節
170
下顎骨斷離術 5
滑膜切除術或關節囊切除術
顎骨切除
122
- 股關節 8
171
- 邊緣切除 2
123
- 膝關節 8
172
- 部份切除 5
124
- 肩關節、肘關節、腕關節或踝關節 5
173
- 半切除 5
125
- 指 2
174
下顎骨脫位復位 2
126
指、趾關節固定 2
175
下顎骨骨折開放性復位(簡單) 5
127
肘關節截斷術 5
176
上顎骨懸掛式鋼 5
128
腕關節截斷術 5
177
上顎骨簡單開放性復位 2
129
膝關節截斷術 5
178
上顎骨複雜開放性復位 8
130
踝關節截斷術 5
眶底開放性復位術
131
指、趾關節截斷 2
179
- 矽板植入 8
132
股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8
180
- 自體植入 16
133
肩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5
181
上下顎間鋼絲固 5
134
肘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5
182
顎關節強直解除 5
135
膝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5
183
頸部良性腫瘤切除,簡單 2
136
腕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2
184
跟腱斷裂縫合術 5
136
踝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2
185
臏骨韌帶斷裂縫合術 5
138
腓外踝或脛內踝單一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5
186
雙頭肌腱斷裂縫合術 5
139
足踝關節內、外或後踝之雙踝或三踝骨折 5
187
四頭肌腱斷裂縫合術 5
開放性復位術
旋轉袖破裂修補術
140
指、趾關節脫位開放性復位術 2
188
-輕度 5
HL4-11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189
-重度 8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術
190
臀大肌,肩三角肌纖維化(攣縮)鬆弛術 5
238
踝關節整形術 8
191
肩峰成形術 2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術
192
脛骨粗隆結節切除術或骨融合術 5
239
膝關節整形術 16
193
臏骨半脫位外側放鬆術 2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術
194
臏骨軟骨軟化症造孔術 2
240
全指、趾關節、全掌指及蹠趾成形 5
195
足踝韌帶修補術 2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術
196
大腳趾外翻 2
241
股關節固定術 30
197
大腳趾外翻(截骨術) 5
242
肩關節固定術 16
198
拇指基關節韌帶成形術 8
243
膝關節固定術 16
199
拇指基關節韌帶植入術 8
244
肘關節固定術 8
200
掌骨肌膜植入術 30
245
腕關節或腕骨、掌骨關節固定術 5
201
手部根蒂皮瓣移植術 5
246
踝關節固定術 8
202
根蒂皮瓣分離術 2
247
股關節截斷術 30
203
甲床與手指重建 2
248
肩關節截斷術 16
204
一般瘢痕攣縮鬆弛術 8
249
顎關節授動術 5
205
臉、頸部瘢痕攣縮鬆弛術 5
250
十字韌帶重建術 30
206
手、腳、會陰瘢痕攣縮鬆弛術 5
251
十字韌帶修補術 8
207
骨瘻抑制術 2
252
肌腱移植術-單 5
208
骨關節腫瘤摘除 5
253
肌腱轉移或移位 5
209
脊椎椎體搔爬術或切除術,單節椎 8
254
註:編號252及253每增加一條加 2
210
脊椎椎體搔爬術或切除術,每多一節椎體
2
255
肌腱放長術 2
211
骨盤半切斷術 40
256
肌腱黏連分離術 2
212
上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淋巴切 16
257
肌腱或韌帶完全切斷修補 5
213
上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頸部清除術 40
258
肌腱或韌帶不完全切斷修 2
214
下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淋巴切 16
259
肌腱或韌帶修補,囊內 8
215
下顎骨惡性腫瘍摘除術合併頸部清 40
260
肌腱切開或筋膜切開 5
斷指再接手術
人工關節移除
216
- 一隻手指 40
261
- 股、肩、膝 5
217
- 二隻手指 60
262
- 腕、踝 2
218
- 三隻手指 80
263
- 指、趾 2
219
- 四隻手指 90
264
人工全髖關節再置換 60
220
- 五隻手指 100
265
人工全膝關節再置換
60
221
斷肢再接手術 70
266
髖關節切除成形 16
222
趾至指斷指再接手術 80
267
惡性骨瘤廣泛切除(一次) 60
223
脊椎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30
268
惡性骨瘤二次廣泛切除 60
224
骨盆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16
269
良性骨瘤刮除術及骨移植 16
225
全股關節置換術 40
270
軟組織惡性腫瘤廣泛切除 40
226
全肩關節置換術 8
271
軟組織良性腫瘤切除術,大或深 16
227
全膝關節置換術 40
272
上肢廣泛性肩關節截除術 60
228
全肘關節置換術 16
273
跟鍵斷裂重建術 5
229
全腕關節置換術 8
274
臏骨韌帶斷裂重建術 5
230
全踝關節置換術 8
275
膝內外側韌帶修補術 MCL, LCL repair 5
231
全指、趾關節置換術 2
276
膝內外側韌帶重建術 MCL, LCL 16
部份關節置換術併整型術
reconstruction
232
- 只置換股骨髁或脛骨高丘或半膝關節 16
277
踝前脛腓韌帶重建術 ATF reconstruction 5
或只換髕
278
半月軟骨部分切除或修補 8
233
- 只 30
279
復發性肩關節前脫臼,開放性復位及關節囊 8
234
股關節整型術 30
成形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
280
拇指基關節置換 5
235
肘關節整型術 8
281
區域筋膜切除術 2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
282
島狀根帶蒂皮瓣移植 16
236
肩關節整形術 8
283
游離骨骼肌肉移植術 40
註:不含關節置換手術的關節整型
284
拇指重建手術 40
237
腕關節整形術 5
285
手指移位以重建手指 70
HL4-12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286
掌側板關節成形 8
328
竇瘻管修復術 2
287
人工肌鍵植入術 5
329
鼻內篩骨竇手術 2
288
遠端橈尺關節重建術 5
330
多竇副鼻竇手術 8
289
近關節肩岬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5
331
全副鼻竇切除術 16
290
髖臼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8
332
術後頰囊腫摘出 5
291
骨骼外固定器裝置術 2
333
淚囊鼻腔造瘻術 5
292
股骨頭壞死鑽洞手術 5
334
鼻粘連解除術 2
293
開放性或閉鎖性肱骨粗隆或骨幹或踝部骨 8
鼻中膈鼻道成形術
折,開放性復位術
335
- 單 5
骨整形術
336
- 雙 8
294
-縮短 16
337
鼻部軟組織切片 1
295
-延長 30
338
鼻中膈膿瘍或血腫引流 1
296
橈骨頭切除術 2
339
鼻內膿瘍或鼻側軟骨血腫引流 2
關節鏡手術
粘膜下鼻甲切除術(SMT)
297
-關節鏡探查手術,併施行滑膜切片,灌 2
340
- 單 2
洗,清
341
- 雙 5
298
-關節鏡下關節面磨平成形術,打洞,游 8
342
鼻竇探查術 2
離體或骨軟骨碎片取出手
343
萎縮性鼻炎手術,單側 2
299
骨內固定物拔除 2
344
口腔鼻腔瘻管修補術 5
-骨盆,髖骨,肱骨,股骨,尺骨,橈骨
345
下鼻甲成型術 2
,脛骨
346
經鼻外篩竇切除 8
300
骨內固定物拔除 5
347
鼻中膈穿孔縫合 2
-脊
348
鼻中膈造形術 5
301
骨內固定物拔除 2
349
一般鼻甲黏膜切除術 2
-其他部位
350
鼻成形 8
302
尾胝骨骨折及脫位徒手復位術 1
351
翼管神經切除術 8
303
膝蓋骨切除術 2
352
鼻腫瘤切除並植 8
304
杵狀足解除術 2
353
前額竇切除術 16
305
貝克氏囊腫截除 1
上頷骨切除術
306
顎骨矯正術(先天畸型矯正) 8
354
- 部 40
307
顏面骨移植術(先天畸形或外傷腫瘍摘除) 16
355
- 全 40
308
人工半髖關節再置換術 40
356
經軟顎鼻咽探查 8
309
半肩關節成形術 30
357
鼻內惡性腫瘤切除術 30
310
三重骨盆股骨切開加股骨縮短術(先天髖關
30
358
後鼻孔閉鎖症開放術 8
節脫臼)
359
上頷篩竇骨蝶骨根本手術 16
311
肌腱固定術 5
360
腫瘤切除從額竇 8
312
肌肉修補術(四肢) 5
361
腫瘤切除從上額 5
313
膝關節半月軟骨修補術 8
362
腫瘤切除從篩竇 8
314
肌切開 2
鼻後孔成形術
315
內視鏡腕道減壓 2
363
- 經 8
316
脊椎骨全部切除 40
364
- 經 30
317
舟狀骨骨折開放性復位術 5
365
Denker's 手術 16
第四
第四第四
第四
呼吸
呼吸呼吸
呼吸
366
鼻咽腫瘤切除術 40
367
副咽腫瘤-經下顎骨切開 40
鼻息肉切除術
368
Killian 手術 (額竇前壁切除術 16
318
- 孤立性 1
369
蝶竇手 5
318
- 多發性 1
370
鼻與顎囊腫切除 16
320
鼻甲電燒灼 1
371
經鼻鼻後孔閉塞修補 8
321
粘膜下中膈矯正術 (S.M.R) 2
372
經鼻中膈鼻後孔閉塞修補 8
322
全部或部份鼻甲切除 1
373
經上顎鼻後孔閉塞修補 5
323
上頷竇造口術 1
374
顱顏合併手術 60
324
冷凍手 1
375
脫手套法正中顏面手術併顏面骨復位術 30
325
鼻咽切 1
376
手套法正顏面手術合併顏面復位 8
326
上頷竇切開術,單側 5
377
鼻骨折開放性復 8
327
上頷竇與篩竇切開術 8
378
經外側篩竇切除修補腦脊髓液鼻漏 16
HL4-13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內視鏡功能鼻竇手術
426
廣泛性胸腺切除 40
379
- 單 5
427
密閉式引流術 2
380
- 雙 5
428
開放式引流術 16
381
經外側前額竇及篩竇切除 16
429
簡單胸廓擴創術 <10公分 5
382
經外側前額竇及篩竇切除術及粘膜骨膜瓣 30
430
複雜胸廓擴創術 ≧10公 8
重建
431
探查式肺切開術 8
383
前額竇骨成形術 30
432
肺單元切除術 60
384
前額竇骨成形術及脂肪填 30
433
肺楔狀或部份切除術 40
385
前額竇開窗術 16
氣管、支氣管、細支氣管異物除去術
386
鼻鈕扣放置術 8
434
-氣管 1
387
側鼻切開腫瘤摘除術併顏面骨復位 40
435
-開胸 40
388
側鼻切開腫瘤摘除術不合併顏面骨復位術 30
436
氣管支氣管傷修補術 40
389
鼻雷射手術 2
437
氣管支氣管再造 40
390
黏膜下透熱法 1
438
胸壁切除術及肌肉移植術 60
439
腔成形術併肌肉移或人工網修補 40
391
單純性喉直達鏡並做聲帶或會厭軟骨腫瘤 2
440
肺膜剝脫術 60
切除或剝去
441
胸膜內( 外 )肺鬆解術(剝離術) 40
392
複雜性喉直達鏡並做聲帶或會厭軟骨腫瘤 5
442
全肺切除及胸廓成形術或支氣管成形術 60
切除或剝去
443
一葉肺葉切除 60
393
聲帶內 Teflon 注射 5
444
二葉肺葉切除 60
喉成形術
445
肺全切除術 60
394
-單純 5
446
球填充 8
395
-複雜 16
447
空洞成形術 16
396
氣管永久造孔術 5
448
支氣管瘻管閉鎖 60
喉軟骨整形術
449
肺合併臟器切除 60
397
-單純 5
450
肺袖式切除 60
398
-複雜 30
451
重次開胸手術 2
399
喉切開 5
452
門脈減壓術 30
400
全喉切除術不含頸淋巴腺根除術 40
453
支氣管鏡併做腫瘤切(摘)除 30
401
全喉切除術併行頸淋巴腺根除術 60
454
胸膜固定(黏合)術 8
402
全喉切除術同時併行氣管食道分路手術 60
455
肺膿瘍切開術 8
403
水平式喉部份切除術 40
456
先天性凹凸胸矯正術 60
404
垂直式(側方或前方)喉部份切除 40
457
簡單凹凸胸矯正術 (<6 ) 40
405
頸淋巴腺根除術 40
458
複雜凹凸胸矯正術 (≧6 根) 60
406
杓狀軟骨截除術或杓狀軟骨固定術 16
459
成人凹凸胸矯正 60
407
經內視鏡做杓狀軟骨切除 8
460
支氣管內擴張術 1
408
聲帶上部份喉切除術 40
461
氣管內腔置管術 8
409
氣管膺復重建 40
第五
第五第五
第五
循環
循環循環
循環
410
喉膺復重建 30
心臟心包
心臟及心心臟及心
心臟及心
411
喉咽切除術 60
462
探查性心包膜切開術 16
412
機能性喉頭軟骨整形術-兩型性 8
463
心包膜穿刺放液 1
413
懸壅顎咽成形術 16
464
心包膜切除術 40
414
環咽肌切開術 16
465
心臟縫補術 40
415
氣管造口整形術 16
466
探查性開心術:包括移除異物 40
416
甲狀舌骨囊腫切 2
467
人工A.S.D. Blalock-Hanlon 法 40
417
腮弓囊腫切除 8
468
人工A.S.D. Rashkind 法 30
418
喉部腫瘤雷射手 5
469
人工 A.S.D.血流進口阻斷法 40
胸腔
胸腔胸腔
胸腔
470
心內腫瘤切除及繞道手術 60
419
胸壁切除術(小於10公分) 16
471
經胸切開術裝置或置換永久性心內節律器 30
420
胸壁切除術(≧10公分) 30
及心肌電極
421
惡性腫瘤胸壁切 40
472
插入或置換永久性節律器—單導線 5
422
開胸探查術 8
473
插入或置換永久性節律器—多導線 8
423
胸骨或肋骨骨折開放復位手術 8
474
經靜脈插入暫時性電極 2
424
經胸迷走神經切斷術
16
475
瓣膜成形術
70
425
胸腺切除術
30
476
主動脈瓣或二尖瓣或三尖瓣之置換手術
70
HL4-14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477
兩個瓣膜換置 80
525
頸 (肢體)動靜瘻管之切除移植及直接修 30
478
三個瓣膜換置 80
,右繞道手術
479
心室動脈瘤之修 70
(腹)部動靜瘻管之切除移植及直接
480
A.S.D.修補 60
手術
481
心內膜墊缺陷之修補手術 70
526
—升主動脈 60
482
Valsalva-sinus 瘻管之修補手術 60
527
—主動脈弓 70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CABG)
528
—降主動脈 60
483
- 一條血管 70
529
肺動脈結紮 40
484
- 二條血管 80
530
主動脈-肺動脈開窗之修補手術 60
485
- 三條血管 80
531
主動脈狹窄之修 40
486
腔靜脈回流右心房異常之修補手術 70
532
頸動脈體瘤切除 30
487
室中隔缺損(VSD)修補手 70
後出血或栓塞探查
488
四合群症之修補(T.F) 80
533
-頸部 5
489
二尖瓣擴張術 60
534
-胸部 2
490
心內膜切片 2
535
存開性動脈導管手術 30
491
心外膜切片 2
536
末稍血管修補及吻合術 5
492
主動脈轉位症手 90
537
末稍血管修補及吻合術併血管移植 8
493
心房-肺動脈迴路成形術 (六歲以上) 80
538
肺動脈瓣氣球擴張術 60
494
心房-肺動脈迴路成形術 (六歲以下) 90
539
靜脈造瘻合併人工管使用(處吻) 16
495
心臟摘 40
540
剝離性主動脈瘤斑氏術 70
496
心臟植 100
六項
第六第六
第六
造血與淋巴系
造血與淋系統造血與淋系統
造血與淋系統
497
體外循環維生系統建立(第一次) 16
肺臟移稙
541
脾臟切除術 16
498
-單肺 100
542
脾臟修補術 30
499
-雙肺,連續性或同時性 100
543
部份脾切除術 30
500
肺臟摘 30
544
自體脾再植 5
501
四合群症之繞道手術 60
545
脾腎靜脈分流術(包含脾摘除) 30
502
經皮穿腔心臟中膈肌切除 5
根除淋巴結切
根除性淋結切根除性淋結切
根除性淋結切
動脈靜脈
動脈與靜動脈與靜
動脈與靜
546
淋巴腺活體切片 1
503
動脈栓塞物切除 5
核性淋巴腺炎瘻管切除
504
經動脈導管之栓塞物切除 5
547
- 淺 1
505
靜脈血栓切除術 5
548
- 深 1
506
動脈內膜切除術 40
549
腋下淋巴腺腫切除術 2
507
血管探 2
550
腋窩淋巴腺清除 8
508
血液透析用之血管插管(自靜脈到靜脈) 1
551
腹股溝淋巴腺腫切除術 1
509
動靜脈之血管插管:Scribner型 2
552
腹股溝淋巴腺腫根治清除 8
510
血管吻合術 16
553
骨盆腔淋巴腺切除術 30
511
動脈縫 8
554
後腹膜腔淋巴腺切除術 16
512
頸動脈之結紮 5
555
縱膈腔或胸腔內淋巴根除 16
513
股靜脈結紮 5
鼠蹊部淋巴根除術
514
下腹動脈或子宮動脈結紮與分離 5
556
- Unilateral 單側 16
515
長隱靜脈於隱-股交接處的結紮和分離 5
557
- Bilateral 雙側 30
長或短隱靜脈的結紮,分離和完全剝出
558
淋巴囊腫去除術 5
516
-單側 5
559
除性淋巴除術(葉切除或肺切除時) 30
517
-雙側 8
縱膈橫膈
縱膈與橫縱膈與橫
縱膈與橫
長及短隱靜脈的結紮,分離和完全剝出
560
良性簡單縱膈腔腫瘤切除(<5公分) 40
518
-單側 8
561
良性複雜縱膈腔腫瘤切除(≧5公分) 40
519
-雙側 8
562
惡性縱膈腔腫瘤切除 60
520
頸靜脈結紮 2
563
縱膈膜切開術 16
521
根除性筋膜下剝出(如Luinton法)有或無皮
8
564
由胸部穿過肋膜進入取出異物 16
膚移
565
橫膈摺疊術 30
522
小隱靜脈在隱-膝膕靜脈交接處的結紮和 2
566
經由腹腔之橫膈赫尼亞之修補 30
分離
567
經胸廓進入橫膈赫尼亞之修補 30
523
其他小靜脈曲張之縫合,結紮或剝 2
568
外傷性急性橫膈赫尼亞之修補 30
524
肺動脈栓塞切除 40
569
由頸部進入縱膈腔切開術合併探查或引流 5
HL4-15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570
由胸部進入縱膈腔切開術合併探查或引流 16
食道靜脈瘤曲張結紮, 脾臟切除併近心端
571
由胸骨切開進入縱膈腔切開術合併探查或 16
胃血管去除
引流
617
-經胸 40
572
由頸部進入取出異物 2
618
-經腹 40
573
由胸骨切開進入取出異物 16
619
胃食道內管留置(胃賁門癌或食道癌) 16
574
由胸腹部合併進入橫膈赫尼亞之修 40
第七項消
第七項消第七項消
第七項消
胃切開術
唇及桃腺
唇及扁桃唇及扁桃
唇及扁桃
620
- 探查性 8
575
口腔或口咽腫瘤切除 16
621
- 異物移除 8
576
蝦蟆腫切開術 2
622
- 潰瘍縫合及止血 30
577
蝦蟆腫切除術 2
623
門肌肉切術(Fredet-Ramstedt型 5
578
舌部份/楔狀切除術 8
624
胃潰瘍或腫瘤的局部切除 16
579
舌修補 2
625
胃全部切除術 60
580
顎扁桃摘出術 5
626
胃造瘻術及幽門成形術 16
581
舌扁桃切除術 5
627
次全或半胃切除術及胃十二指腸吻合術 40
582
咽扁桃切除術 5
-無迷走神經切除
583
冷凍扁桃腺手術 1
628
次全或半胃切除術及胃空腸吻合術 40
584
下頷腺切除術 8
-無迷走神經切除
585
口腔黏膜切片 1
629
次全或半胃切除術及胃空腸吻合術 30
586
口腔或口咽腫瘤切除,並頸淋巴腺根除術 60
Roux-en-Y 型-無迷走神經切除
587
癌摘出術包括淋巴切除及頸清除 60
630
次全或半胃切除 60
588
舌骨上區清除術 40
-伴有迷走神經切除
589
耳下腺腫瘤切除 30
631
迷走神經切斷術加幽門成形術 30
590
舌半切除術 8
632
幽門成形術 8
591
舌全切除術 30
633
胃十二指腸造口吻合術 16
592
內上頷動脈結紮 5
634
胃空腸造口吻合 16
593
腮腺切除術,全葉摘除 40
635
胃小腸造口吻合 16
594
腮腺切除術,切 30
636
空腸造口合術(伴迷走神經斷術 30
595
口腔底部整體切除術 40
637
胃造口 8
596
口腔複合性切除 40
638
十二指腸縫合術(十二指腸潰瘍穿孔的縫 16
597
深頸部切開引流 5
合)
食道
食道食道
食道
639
胃縫合術(胃潰瘍穿孔及胃部傷口的縫合 16
598
食道肌切開術 30
640
胃十二指腸造口再修正併或不併迷走神經 30
599
食道憩窒切除術 40
切除
600
食道內腔置管術 8
641
胃切除後因出血而再剖開 8
601
食道胃底改道術 60
642
胃造口閉口 8
602
食道胃底吻合術 60
643
十二指腸造口術 16
603
食道胃改道術 60
644
十二指腸腫瘤切 16
604
逆行食道擴張術 1
645
十二指腸憩室切除或內翻 8
605
食道、胃瘻管縫合術 8
646
十二指腸瘻管閉 30
606
食道切除術 70
647
十二指腸阻塞 16
607
食道切除再造術 80
648
高度選擇性迷走神經切斷 30
608
食道切開術 30
649
迷走神經切斷術 8
註:經頸或經
650
胃賁門及食道切除再造術 60
609
食道瘤及囊腫切除術 16
651
胃全部切除術併行脾或部份胰切除 60
食道再造術
652
全胃切除及淋巴清除及腸胃重建 60
610
-以胃管重建 70
653
95%胃切除及淋巴清除及腸胃重建 60
611
-以大腸重建 60
654
次全胃切除及淋巴清除及腸胃重建 60
612
-以小腸重建 60
655
胃空腸造口再修 30
613
食道裂傷修補術 30
656
殘留胃竇切除術 30
614
一般性食道癌摘除術(含淋巴節清掃) 60
657
胃隔間 40
註:症病期以下(、二期)一般
658
經十二指腸括約肌成形術 30
615
複雜性食道癌摘除術(含淋巴節清掃) 80
659
胃折疊 30
註:癌症病期二級以上(含)為複雜性
660
胃固定術(胃扭結) 16
616
食道靜脈瘤曲張結紮,經胸或經腹 30
661
消化道華達壺腹切開術 30
HL4-16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662
抗胃食道逆流術 30
709
直腸固定術 8
663
腹腔鏡胃隔間手 40
710
根治性直腸切除術 (含骨盆腔淋巴腺切除 60
(
((
(除直腸外
除直腸外除直腸外
除直腸外)
) )
)
術)
664
腸粘連分離術 16
711
Hartmann 氏直腸手術 40
腸粘連分離術
712
經直腸大腸息肉切除術 5
665
-併行腸減壓 16
713
直腸脫出根治手術(經會陰接近及吻合) 30
666
-併有腸切除及吻合 30
714
直腸脫出手術(腹部接近 30
667
腸外置術(Mikulicz切除 8
715
薦骨與尾骨腫瘤切除,良 8
668
腸套疊之還原 8
716
直腸上皮絨毛腺腫廣泛性切除術或癌症局
30
669
腸套疊還原及腸切除和吻 30
部切
670
腸套疊還原及腸造口或結腸造口 30
717
直腸狹窄整形術 2
671
良性腸病灶切除 16
718
復原性直腸切除以及直腸、肛門吻合術 70
672
邁克氏憩室切除 8
719
復原性大腸直腸切除迴腸儲存袋以及迴腸 70
673
小腸切除術加吻合術 30
肛門吻合術
674
結腸部分切除術加吻合術 16
720
直腸膀胱瘻管切除術 30
675
根治性半結腸切除術加吻合術,升結腸 60
721
直腸癌腹部會陰聯合切除 70
676
降結腸或乙狀結腸切除術加吻合術 40
722
乙狀結腸及直腸切除後 Pull through 方 60
677
降結腸或乙狀結腸切除術併行吻合術及淋 60
法行直腸肛門吻合術
巴節清掃
723
乙狀結腸及直腸切除後 Pull through 方 60
678
結腸全切或次全切除術 40
法行結腸造袋及結腸袋肛門吻合
679
結腸全切除術併行直腸切除術及迴腸造口 60
724
尾骨由直後部切開良性病灶除方 16
680
單純性結腸造口或腸造口矯正 5
註:含Kraske和Mason手術方式。
681
雜性(進腹腔)結造口或腸口矯 8
725
經尾骨由直腸後部切開行直腸癌切除方法 30
682
蹄形小腸或結腸造瘻管關 8
註:含Kraske和Mason手術方式。
683
由剖腹術小腸或結造瘻管關及吻 16
肛門
肛門肛門
肛門
684
腸造口術(包括結腸、空腸、永久性小腸)
16
726
皮下瘻管切開術或切除術 1
小腸瘻管關閉
727
複雜性皮下瘻管切開術或切除術 2
685
- 小腸與皮膚 16
註:如高位之約肌間瘻,穿括約
686
- 小腸與結腸(或與小腸) 16
瘻管,馬蹄形瘻管,括約肌上及提肛肌上
687
- 其他器官或包括合併 30
瘻管
結腸瘻管關閉
728
肛門括約肌切開 1
688
- 結腸與皮膚 16
729
肛門裂縫切除術或潰瘍切除術 1
689
- 胃與結腸(不包括胃切除) 16
註:併或不併肛門括約肌切開
690
- 胃與結腸(包括胃切除) 30
隱窩切除術
691
- 結腸與其他器官或合併症 30
730
- 單 1
腸吻合術l
731
- 多 1
692
-小腸與小腸(十二指腸)吻合術 16
732
外痔完全切除術 2
693
- 迴腸與結腸吻合術,有間路法 30
733
內外痔部份切除 2
694
- 由小腸閉鎖或狹窄引 16
肛門乳突切除
695
小腸穿孔縫補術 8
734
- 單 1
696
腸系膜之縫合及修補 8
735
- 多 1
697
小腸瘜肉切除術 8
736
內外痔完全切除 5
698
小腸折瘻術 16
737
肛門瘻切除或切開術併痔瘡切除 2
699
管腸造口或管盲腸造口 5
738
外痔血栓切除 1
700
腸吻合處切除,吻合重建 16
739
肛門狹窄整形術 16
701
迴腸尿液引流袋修正術 16
740
肛門括約肌失禁整形術 40
702
腸反逆流合術 5
741
APR術後Karlex海棉除去 5
闌尾
闌尾闌尾
闌尾
742
結腸肛門止血術 1
703
闌尾膿瘍之引流 8
743
內痔結 2
704
闌尾切除術 8
744
肛門重建或整形術以S形蒂狀移植 16
705
闌尾瘻管關閉 16
745
提肛肌折疊術 5
直腸
直腸直腸
直腸
706
直腸周圍膿瘍之切開引流 1
746
楔狀活體切片(剖腹探查術) 16
707
直腸活體組織切 1
747
肝部分切除術 40
708
直腸裂傷或損傷之修補 16
肝區域切除術
HL4-17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手術項目
手術項目
給付
給付給付
給付
倍數
倍數倍數
倍數
748
- 一區域 40
798
- 良 5
749
- 二區域 60
799
- 惡 30
750
- 三區域 70
壁疝氣修補術
751
肝囊腫或肝膿瘍引流或造袋術 16
800
- 併腸切除 16
752
縫肝術(肝損傷縫合,小於5公分 16
801
- 無腸切除 16
753
縫肝術及總膽管或膽囊之引流術 30
802
腹壁疝氣修補術,嵌頓性 - 無腸切除 16
754
縫肝術(複雜肝損傷之縫合或大於5公分)
30
803
腹壁疝氣修補術,復發性 - 無腸切除 16
755
肝動脈結紮 30
蹊疝氣修補術
756
肝腸吻 40
804
- 併腸切除 30
757
肝門靜脈分流術 40
805
- 無腸切除 16
758
Warren氏分流術 40
806
鼠蹊疝氣修補術,嵌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