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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信用卡持有人團體定期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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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新光人壽信用卡持有人團體定期壽險保險單條款
主要給付項目:1.身故保險金 2.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
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
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免費服務專線:0800-031-115
82.11.25 台財保第 821234913 號函核准
85.09.09 台財保第 852369957 號函修訂
93.05.28 新壽商開字第 0044 號函備查
95.01.11 新壽商開字第 0011 號函備查
95.07.17 新壽商開字第 0086 號函備查
95.10.25 金管保二字第 09502525610 號函修正
96.12.28 金管保一字第 09602505761 號令修正
104.08.04 依 104.06.24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
107.09.14 依 107.06.0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109.01.01 依 108.04.09 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04941 號函修正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的要保書、被保險人名冊、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
(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
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參加投保單位所發行以自然人為對象之信用卡正卡持有人
。
本契約所稱「投保單位」是指接受要保人委託代理投保申請、保險費繳納、契約內容
變更、契約解除及理賠申請等一切與本契約相關保險事宜之合法辦理信用卡業務金融
機構。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要保人本人。
本契約所稱「信用卡」是指投保單位製發,供被保險人使用之信用卡而言。
本契約所稱「完全失能」,是指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所列永久完全
失能程度之一者。
第三條:保險證或保險手冊
本公司應發給每位被保險人保險證或保險手冊,載明被保險人姓名、保單號碼、保險
範圍、保險期間、保險金額及本公司服務電話。
第四條:契約相關事宜的申請程序
要保人應委託投保單位代理投保申請、保險費繳納、契約內容變更、契約解除及理賠
申請等,一切與本契約相關之保險事宜。本公司不受理要保人自行辦理之申請。
第五條:保險期間、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
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
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6頁之1)
樣
本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
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六條:被保險人之保障期間
各被保險人之保障期間(以下簡稱保障期間),自本契約保險期間內成為本契約之被
保險人開始至該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繳交的保險費所能保障之日止。被保險人於保
障期間內仍有本契約之保障,本公司不因保險期間之屆滿而免責。
第七條:保險費的計算
本契約的保險費總額以平均保險費率乘保險金額總額計算,但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
保險金額總額的增減而致保險費總額有增減時,要保人與本公司應就其差額補交或返
還。
前項所稱「平均保險費率」是按訂定本契約或續保時,依要保人的危險程度及每一被
保險人的性別、年齡、保險金額所算出的保險費總和除以全體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總和
計算。
第八條: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
指定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
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
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
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
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
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由給付保險金內扣除本契約該被保險人欠
繳保險費。
第九條:身故保險金的給付與申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以致死亡者,本公司按其保險金額給付身
故保險金。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後,該被保險人之保險效力即自動終止
。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並經投保單位向本公司申領:
一、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十條: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與申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致成附表所列永久完全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其保
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同時有兩種以上永久完全失能時,本公司僅給
付一種完全失能保險金。本公司依本條規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後,該被保險人之保
險效力即自動終止。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完全失能診斷書。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本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之需要,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
予以檢驗,另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並得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
(6頁之2)
樣
本
醫相關資料。因此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第十一條: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欲終止其保險效力時,應按本契約第四條約定,委託投保單位於以書面通知本
公司終止本契約,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按短期費率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
費後,將其未滿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短期費率表如附件。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資格的喪失
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發生不符合本契約第二條被保險人定義情事時,其被保險人之
資格自動喪失,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未滿期之保險費。
第十三條:資料的提供
投保單位應保存每位被保險人的個別資料,詳錄該被保險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
生日期、身分證明編號、保險終止日期、持有信用卡起訖日期,以及其他與本契約有
關的資料。
投保單位應依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前項資料。
第十四條: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投保單位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
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但逾期事由不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條: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保障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
定死亡時日為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如投保單位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
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
為準,依本契約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
之身故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有應繳而未繳之保險費者,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該
被保險人保險契約效力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者
,仍依約給付。
第十六條: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永久完全失能。但被保險人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
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永久完全失能。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七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永久完全失能時,本公司按第十條的約定給付
完全失能保險金。
第十七條:受益人的受益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
為被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依原約定
比例計算後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十八條: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6頁之3)
樣
本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的家屬或法定繼承人為限。受益人之指
定及變更,要保人得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本公
司者,不得對抗本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投保單位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
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本公司為保險金給付時,應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身故,除已另行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外,以
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被保險人名冊填明。被保險人的投
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該被保險人部分之保險
契約效力自始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二、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本契約自被保險人到達
最低承保年齡當日起生效。
三、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
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
保險費的比例提高保險金額,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四、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或按照所付
的保險費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保險金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
且其錯誤不可歸責於本公司者,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的保險費。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可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
費,其利息按當時本公司公告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計算。
第廿條:住所變更
投保單位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投保單位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投保單位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廿一條: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廿二條: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十八條規定外,應經投保單位與本公司
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廿三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投保單位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投保單位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
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廿四條:經驗分紅
本契約自承保之第一年度起,於每一保險年度終了時結算,依下列公式計算當年度紅
(6頁之4)
樣
本
利。
當年度紅利
K P e P C D
t t t t t
( )
1
以上公式中:
K
t
:第
t
保險年度分紅率
t
P
:第
t
保險年度總保費
e
:第
t
保險年度總支出費用比率
t
C
=
r
×該公司團體第
t
保險年度實際理賠金額+(
1
-
r
)×該公司團體第
t
保險年度預期
理賠金額;其中
0
≦
r
≦
1
,視該公司團體人數多寡及保費總額大小,由本公司決定
。
:第
t-1
保險年度止之歷年累積虧損餘額
(若第
t-1
保險年度已有分紅時,則第
t-1
保險年度止之歷年累計虧損餘額改以
0
計算)
註:計算當年度紅利之數值為正值時,才給付當年度紅利,若當年度紅利之數值為負
值時,無紅利給付。
附表:
項目
永
久
完
全
失
能
程
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雙目均失明者。
(
註一
)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
(
註二
)
或言語(註三)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
註四
)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
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
註五
)
註:
一、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 0.02 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
之狀況,不在此限。
二、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
外,不能攝取者。
三、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
語音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四、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五、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6頁之5)
樣
本
附件:短期費率表
年繳短期費率:
期間
一日
一
個月
二
個月
三
個月
四
個月
五
個月
六
個月
七
個月
八
個月
九
個月
十
個月
十一
個月
十二
個月
對年繳
保費比
5%
15%
25%
35%
45%
55%
65%
75%
80%
85%
90%
95%
100%
半年繳短期費率: 季繳短期費率:
期間
一日
一
個月
二
個月
三
個月
四
個月
五
個月
六
個月
期間
一日
一
個月
二
個月
三
個月
對半年繳
保費比
10%
30%
50%
65%
80%
90%
100%
對季繳
保費比
20%
55%
85%
100%
(6頁之6)
樣
本
新光 人壽信用卡持有人團體定期壽險費率表
(一)投保時,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費率由契約雙方洽訂。
(二)投保時,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費率依下列規定:
新光人壽平準型定期壽險(8KA)
對「新光人壽平準定期壽險 (8KA)」有興趣請問這項壽險是否只能網路投保長輩想用這條再加一條實支實付或是有更優惠的主險有新光人壽的業務可洽詢嗎
· 回應 19
新光人壽 My New Way定期壽險 - 8AA有興趣
新光人壽My New Way定期壽險 - 8AA 請問這選六年期是每年都會自動扣款投保嗎?
· 回應 10
全球人壽保加倍定期壽險
「全球人壽保加倍定期壽險 (ETL)」可以搭配意外險或重大傷病險?
· 回應 8
該繼續持有嘛?新光人壽五動鑫富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10年期
你好,因為當時保險業務換人所以現在不太清楚購買的保險狀況。 請教各位老師大大,本人28Y女性,在109年(25Y)購買新光人壽五動鑫富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10年期 ,保險金額56萬。 問題1:繳費到第幾年解約不會虧本? 問題2:10年期繳完,贖回的總金額是多少? 問題3:10期繳完,不贖回的話大概在幾歲後會有100萬? 問題4:建議繳完就贖回嗎?可以拿去存股之類。 謝謝大家~ 
· 回應 5
投保第一金人壽 定期壽險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甲型) (TLWA1)」有興趣,我想要投保這張,請問通路只有第一銀行嗎?這張有沒有開放保經通路銷售呢?謝謝~另外請問它的1000萬免體檢額度,有需要跟別家的已保額度一起算嗎?還是就它自己這張1000萬以內就好,免體檢除了保額,還有其他隱藏條件嗎?本人無體況,只是省的麻煩而已
· 回應 37
台灣人壽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
對「台灣人壽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111) (n)」有興趣請問台灣人壽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可以當主約嗎
· 回應 8
台銀人壽 家倍幸福定期壽險 - GS
請問 家倍幸福定期壽險(GS) 是限定有房貸才可購? 一般人可? 家倍幸福定期壽險(GS) 是網路商品還是現場買? 是保證續保? 繳15年20年是 費用只收15年保障20年? 遞減型是什麼意思?
· 回應 4
全球人壽定期壽險附約 (QTR)主約搭配?
對「全球人壽定期壽險附約 (QTR)」有興趣. 最便宜主約搭配是? 
· 回應 26
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
聽說「宏泰人壽一年定期壽險(不分紅保單) (ITL)」只賣到明年3月就不賣了,但這張保單不是保證續保嗎?想了解這是甚麼原因?
· 回應 10
全球人壽保加倍個人微型定期壽險 (ECL)問題
「全球人壽保加倍個人微型定期壽險 (ECL)」去年已在網路投保,想請問到期日是7/8,是時間到會直接續保嗎?還是說想保的話要重新再投一次呢?因為目前還沒看到繳費資訊,保險合約看很久也沒看到續約的字眼……先謝謝大家回答🙏
· 回應 5
中國人壽一年定期壽險 (FA)最低保額詢問
https://finfo.tw/assortments/72c0f9b3d810cf83最近看到中國人壽的中國人壽一年定期壽險 (FA),想要拿來當中國人壽好活力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MAJIXA)的主約,但是不知道是否有最低保額限制?(很想只保1萬元的額度XD一年才8塊)(因為本身已有其他保險,只是為了加保防癌險需要一個保費低的主約)本來是想用中國人壽微型傷害保險 (MICAAI)當主約,但是不確定傷害險是否能當防癌險的主約(可以的話就更好了!)
· 回應 11
台灣人壽新保富通定期壽險保額
因為最近有加保台壽的優體壽險,想利用新保富通拉高壽險額度。但實際網路投保時,會一直顯示(很抱歉,依您本次申請投保的資料,已超過本公司(含同業)該類商品(含壽險及傷害險)之累計保額規範,無法進行網路投保,敬請見諒。 )但我對他投保金額的解讀是這個限制應該僅顯於網路投保吧,但是我並沒有網路投保過這款壽險,別家同業也沒有,因此不確定這邊無法網路投保的原因,還是說台壽自己實體投保的額度也算在內? 想請教大家,謝謝
· 回應 8
推薦購買嗎?全球人壽定期壽險附約 (QTR)
請問這張保單建議購買嗎?預計購買1000萬(保額是以房貸餘額去計算)如果可以推薦購買可以掛在主約壽險下面當附約嗎??謝謝
· 回應 11
安聯人壽定期壽險附約 (TLR) 疑問請益
大家好,小弟想買安聯的失能險,主約會減額繳清,但因為預算問題,想問一下核保後解除壽險附約會退TLR未到期的費用嗎?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減少支出呢? 謝謝大家!
· 回應 8
請益:新光人壽美滿富貴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ㄧ想請問各位 :假如我投保10年,此保單最低保額為3000美金是否等於一年保費高於300美金就好了
· 回應 7
全球人壽 定期壽險 QTL 和 QTR 保障內容
想請問這兩種除了主約跟附約的不同之外,保障內容是一樣的嗎
· 回應 14
"友邦人壽平安定期壽險"的附約有效期限是多久
想請教下,Finfo在友邦人壽平安定期壽險(JTL)的介紹頁面https://finfo.tw/products/JTL-%E5%8F%8B%E9%82%A6%E4%BA%BA%E5%A3%BD%E5%B9%B3%E5%AE%89%E5%AE%9A%E6%9C%9F%E5%A3%BD%E9%9A%AA-2018-09-11 寫說:「有附約延續條款,即使主約 10 年繳費期到,底下掛的附約仍繼續有效。 」但我在保單契約中似乎無看到相關敘述,想請問是否確實為如此呢?謝謝!
· 回應 6
對「凱基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APKZPL)」有興趣
對「凱基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APKZPL)」有興趣信用卡扣款?
· 回應 8
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躉繳保障?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有興趣這個有分好幾種年期,那如果一次躉繳到底是保障幾年?
· 回應 3
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甲型) (TLWA)投保問題
想詢問這張「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甲型) (TLWA)」要有房貸才可以保嗎?沒有房貸,想指定受益人,可以投保這張嗎?謝謝
· 回應 18
對「凱基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APKZPL)」有興趣
對「凱基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APKZPL)」有興趣可否信用卡扣款?台中需要業務,謝謝
· 回應 10
對「凱基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APKZPL)」有興趣
對「凱基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APKZPL)」有興趣可否信用卡扣款?台中需要業務,謝謝 
· 回應 5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保費問題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有興趣請問乙型,30年間保費是固定的還是跟著保障比例遞減?
· 回應 15
關於遠雄人壽新定期壽險(FD6)保障年齡與繳費疑問
關於遠雄人壽新定期壽險(FD6)保障疑問 , 如果現在30歲 選擇繳費15年,可以保障至65歲 , 意思是 在 15年繳費期滿後, 如要再續保 就會以46歲的年齡再重新計算保費 , 是嗎? 
· 回應 22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有興趣
目前 30 歲,未婚,正在研究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TLWB)」遞減型壽險。我的想法是:父母都已退休,未來經濟責任主要是自己承擔。想利用保費較低的遞減型壽險補足保障缺口。目前還在評估應該投保 20 年期、30 年期或其他年期。想請教版上幾個問題:以 30 歲、父母已退休的狀況來看,遞減型壽險通常建議保幾年期比較適合?選擇 20 年期與 30 年期時,大家主要考量哪些因素?TLWB 的 30 年期保額是如何遞減的?每年遞減比例大約是多少?如果先買較短年期,兩年後覺得保障不足,再重新投保新的 TLWB 或其他定期壽險是否可行?重新投保時是否會依當時年齡重新計價?健康狀況改變是否可能影響核保?是否有人願意分享自己的規劃建議書或當初選擇年期的考量?謝謝大家。 
· 回應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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