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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大都會國際人壽消費借貸團體傷害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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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AD-1
大都會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大都會國際人壽消費借貸團體傷害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1.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2.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3.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中華民國88423
88大法字第046號函備查辦理
中華民國891130
89大法字第071號函報財政部備查修正
中華民國9096
90 大法字第 039 號函報財政部備查修正
中華民國 92 1 3
92 大法字第 002 號函報財政部備查修正
中華民國 92 6 11
台財保字第 0920017096 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 92 12 19
92 大法遵字第 042 號函報財政部備查修正
中華民國 96 9 1
96 大商發字第 082 號函備查修正
中華民國 97 5 30
96 12 28 日金管保一字第09602505761 號令修正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被保險人名冊、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
(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以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定義】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依法經營存放業務之金融機構,即消費借貸契約之債權
人。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與要保人簽訂消費借貸契約,並記載被保險人名冊之
人。
本契約所稱「團體」是指與要保人簽訂消費借貸契約之人以上且非購買保險而組織
債務團體
【保險期間與終日】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以本契約保險單
【保險證或保險冊】
公司應發給每位被保險人保險證或保險冊,載明被保險人名、保單號、保險
、保險期間、保險金、保險金計算方式及本公司服務電話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外傷害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
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
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
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
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權利義務皆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
閱讀解。
◎本公司資訊開說明文件已登載網站上
(www.metlife.com.tw)於本公司提供電腦設備供
下載
申訴專線
0800-213-269
GDAD-2
燒燙傷或死亡時,本公司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來突發事
【保險金計算方式
本契約被保險人之保險金,不得超過時消費借貸契約之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約定的意外傷害外傷害
百八十日以內致死亡,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
百八十死亡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外傷害果關係
,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非因前項原因身故致被保險人部分之契約止者,本
公司將按數比例返還未滿保險要保人。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約定的意外傷害外傷害
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一所殘廢程度之一,本公司給付殘廢保險金,其金
按該一所給付比例計算但超過百八十殘廢若能證明被保
險人之殘廢與外傷害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一意外傷害故致成附一所二項上殘廢程度,本公司給付各該
殘廢保險金之最高以保險金殘廢項目屬手或
項殘廢保險金;殘廢項殘廢等級給付較嚴重項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外傷害殘廢,如合併本契約)的殘廢
一所列較嚴重項殘廢保險金,本公司按較嚴給付殘廢保險金,
殘廢視同已給付殘廢保險金,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保險人扣除殘廢領取之保險金於本外傷害故殘廢
,得請領之金,不合併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外傷害申領殘廢保險金,本公司計給付
最高以保險金
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約定之意外傷害成附
燙傷事之一外傷害之日起十仍生,本公司保險金
分之五給付「重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保本公司之所有有效傷害、附約,所得申領「重燒燙傷保險金
最高十萬元以一公司得依當醫療
調高述最高
【保險給付限制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一意外傷害故致殘廢身故符合本契約第
條及第條約定之申領,本公司給付最高以保險金
GDAD-3
前項情形殘廢保險金,本公司僅就保險金額與額間
給付責任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外傷害故致殘廢身故時人得依第
條及第條之約定分申領保險金,不用第一之約定。
一條 【保險計算
本契約的保險均保險率乘險金額計算但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
保險金增減而致保險增減,要保人公司補交
前項所稱均保險」是定本契約,依要保人之程度一被
保險人的、保險金的保險總和除被保險人保險金總和
計算
【第二期保險期間及契約
繳納的第二期的分保險,應本契約所付方法及日公司
或指地點交或由公司派員往收公司發之。第二期
保險付時催告到達
;月季繳催告保險單所日為
約定以金融機轉帳其他方式二期的分保險,本公司知悉未能
約定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保險催告到達翌
期間
逾寬期間仍未,本契約期間終了翌。如期間內
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由給付保險金扣除本契約被保險人
保險
條【告知務與本契約的解
要保人本契約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告知據實說,如有
隱匿或因失遺漏為不變更減少公司險的,本
得解契約,其保險事生後險的發生未於其明或的事
,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要保人申請投於本公司的要保書書面詢問告知據實
,如有隱匿或因失遺漏為不變更減少公司
,本公司得解除該被保險人部分之保險契約,其保險事生後
險的發生未於其明或的事,不在此限
前二項公司有解原因月不行使而消
條【被保險人的異動
要保人消費借貸契約成申請增加被保險人,應以書面通知公司通知到
,如通知保日在後自該起保日起生
要保人部分被保險人消費借貸關係申請退,應以書面通知公司,被保險
資格通知到達喪失,如通知退保日在後自該退保日
GDAD-4
,其保險
條【契約的
本契約被保險人於( )人,於有參加保險資格分之
,本公司本契約,數比例返還未滿之保險
保險契約的通知到達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
保險金的責任
十六條【業或變更通知
被保險人變更業或務時,要保人被保險人應即時以書面通知公司
被保險人所變更業或,依公司性減影響平計算
,本公司接到通知,應業或變更之日起按差率退還未滿保險
被保險人所變更業或,依公司性增加影響平計算
,本公司接到通知業或變更之日率增收未滿保險
被保險人所變更業或公司範圍內,本公司
到通知契約,計算退還未滿保險
十七條【被保險人的
公司因條、第十六條的原因終本契約被保險人參加本契約滿六喪失
本契約被保險人資格,被保險人得於本契約喪失被保險人資格之日
任何健康證明公司保不於本契約被保險人之保險金
保險契約,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約當等級保,被保險人的類別
公司範圍內,本公司得不保。
十八條【資料提供
要保人應保存每位被保險人的個別資料詳錄被保險人的名、性別、年
參加本保險之日加入之保險金債務期間
證明號、保險、以及其本契約有資料
要保人應依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前項資料
十九條【保險事通知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條約定的意外傷害故時,要保人、被保險人
人應於知悉外傷害生後十狀況及被保險人的傷害程度通知
公司通知儘速檢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公司應於前項件後十內給付之。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
給付,應一分計利給付
條【蹤處理】
被保險人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條所約定的意外傷害,於戶籍資料
之日起滿一年仍未尋獲要保人、提出證明件足為被保險人可能
本契約所約定之意外傷害故而死亡,本公司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還人應將該已領身故保險金公司,其有應
之保險,於要保人一被保險人保險契約原終
GDAD-5
,本公司如有應給付其他保險金依約給付
一條【身故保險金的申領
申領「身故保險金」時
一、 保險金申請書。
相驗屍體證明或死亡診斷書;公司得要求提供外傷害故證明
、被保險人戶戶籍謄本。
、被保險人身故時因消費借貸契約所債務資料
人的證明人為法人,應提供公司本。
領取「身故保險金,應於債務證明公司,本公司
被保險人之法定人。
條【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申領「殘廢保險金」時
一、殘廢診斷書;公司得要求提供外傷害故證明
、保險金申請書。
、被保險人殘廢時因消費借貸契約所債務資料
人的證明人為法人,應提供公司本。
領取「殘廢保險金,應於債務證明公司,本公司
被保險人。
申領殘廢保險金,本公司被保險人的身體檢驗時並經受
調被保險人之就醫資料,其公司
條【燒燙傷保險金的申領
申領「重燒燙傷保險金」時
保險金申請書。
被保險人燒燙傷時因消費借貸契約所債務資料
燒燙傷診斷書,公司得要求提供外傷害故證明
人之證明人為法人,應提供公司本。
領取「重燒燙傷險金,應於債務證明公司,本
公司被保險人。
條【責任(原因)
被保險人原因致死亡殘廢傷害或重燒燙傷傷害時,本公司給付
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為。
、被保險人犯罪為。
、被保險人飲酒,其吐氣血液酒精超過道路交通法令
GDAD-6
戰爭(不論宣戰)、及其他武裝契約有約定在此
因原裝置引起爆炸灼熱輻射污染契約有約定在此
前項第一款情形被保險人的),被保險人傷害殘廢或重燒燙傷
,本公司給付殘廢保險金或重燒燙傷保險金。
條【不保事
被保險人事下死亡殘廢傷害或重燒燙傷時契約有約定
公司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摔跤柔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
競賽
、被保險人汽車競賽
十六條【契約的
本契約要保人保險事生者,契約。本公司退之保險
十七條【人的定及變更
本契約要保人 保險事,於消費借貸契約所債權範圍內保險金之
人。
前項保險金,其人依下約定辦理。
()燒燙傷保險金、殘廢保險金的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理其
變更
()身故保險金人的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的其法定人為
定及變更,要保人得依下約定辦理:
一、於本契約被保險人人。
、於保險事前經被保險人變更人,如要保人未將變更通知
公司,不得公司
前項受人的變更,於要保人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意書公司時,本
批註批註書。
公司給付保險金,應以申領
十八條【人之
傷害被保險人喪失
前項情形,如喪失而致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
被保險人。如有其他喪失應得之部其他
約定比例其他人。
十九條【契約的保】
要保人得保險期間滿日的兩週通知公司保,保條件後保的
GDAD-7
始期契約滿日的
條【
本契約之計算公式如附
一條【變更
要保人的所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本公司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要保人之最後所發
之。
條【時效
本契約所權利得為求之日年不行使而消
條【批註】
本契約變更或記載十七,應要保人公司
意,並由公司即批註批註書。
條【管
本契約涉訟意以要保人地地為第一,要保人的
華民國外時,以台為第一不得消費法第
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之訴訟用。
GDAD-8
附表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殘廢程度
殘廢
等級
給付比例
1-1-1
樞神系統終身
任何醫療周密
1 100%
1-1-2
樞神系統致終身
任何,日活需扶助
2 90%
1-1-3
樞神系統終身
任何能自
3 80%
(註
1-1-4
樞神系統終身
輕便工
7 40%
2-1-1
1 100%
2-1-2
目視力減退 0.06 以下
5 60%
2-1-3
目視力減退 0.1 以下
7 40%
2-1-4
,他目視力減退 0.06 以下
4 70%
2-1-5
,他目視力減退 0.1 以下
6 50%
(註
2-1-6
7 40%
3-1-1
兩耳鼓膜缺損聽覺喪失 90
5 60%
聽覺障
(註
3-1-2
兩耳聽覺喪失 70 7 40%
缺損
(註
4-1-1
缺損永久
9 20%
5-1-1
永久喪失咀嚼吞嚥言語能者 1 100%
5-1-2
咀嚼吞嚥言語永久
5 60%
咀嚼吞嚥
言語
(註
5-1-3 咀嚼吞嚥言語永久
7 40%
6-1-1
胸腹臟器終身
任何醫療周密
1 100%
6-1-2
胸腹臟器高度終身
任何活需扶助
2 90%
6-1-3
胸腹臟器終身
任何可自
3 80%
胸腹
(註
6-1-4
胸腹臟器終身
輕便工
7 40%
GDAD-9
臟器切
6-2-1
大部分除主臟器 9 20%
膀胱
6-3-1
膀胱永久完全喪失
3 80%
脊柱運
(註
7-1-1
脊柱永久 7 40%
8-1-1
肢腕節缺 1 100%
8-1-2
肢肩中,有
5 60%
肢缺損
8-1-3
肢腕節缺
6 50%
8-2-1
3 80%
8-2-2
兩拇 7 40%
8-2-3
手五指 7 40%
8-2-4
及其他任何手指四指
7 40%
8-2-5
8 30%
8-2-6
指或及其他任何手指三指
8 30%
8-2-7
及其他任何手指二指
9 20%
手指缺損
(註
8-2-8
、一指或
任何手指二指
11 5%
8-3-1
肢肩永久喪失能者
2 90%
8-3-2
肢肩中,節永
喪失能者
3 80%
8-3-3
肢肩中,有一大節永
喪失能者
6 50%
8-3-4
肢肩節永久喪失能者 6 50%
8-3-5
肢肩中,有節永久
喪失能者
7 40%
8-3-6
肢肩中,有一大節永久
喪失能者
8 30%
8-3-7
肢肩永久
4 70%
8-3-8
肢肩中,節永
5 60%
8-3-9
肢肩中,有一大節永
7 40%
(註
8-3-10
肢肩節永久
7 40%
GDAD-10
8-3-11
肢肩中,有節永久
8 30%
8-3-12
肢肩永久
6 50%
8-3-13
肢肩節永久
9 20%
8-4-1
永久喪失能者 5 60%
8-4-2
兩拇永久喪失能者 8 30%
8-4-3
手五指永久喪失能者
8 30%
8-4-4
及其他任何手指
永久喪失能者
8 30%
8-4-5
永久喪失能者 11 5%
8-4-6
三手指永久
全喪失
9 20%
手指機
(註 10
8-4-7
指或及其他任何手指三指
永久喪失能者
10 10%
9-1-1
節缺 1 100%
9-1-2
一下肢髖中,有
5 60%
肢缺損
9-1-3
一下節缺 6 50%
縮短障
(註 11
9-2-1
一下肢永久縮短五公分以
7 40%
9-3-1
足十 5 60%
趾缺損
(註 12
9-3-2
7
40%
9-4-1
肢髖永久喪失能者
2 90%
9-4-2
肢髖中,
永久喪失能者
3 80%
9-4-3
肢髖中,有一大
永久喪失能者
6 50%
9-4-4
一下肢髖節永久喪失能者
6 50%
9-4-5
一下肢髖中,有節永
喪失能者
7 40%
9-4-6
一下肢髖中,有一大節永
喪失能者
8 30%
(註 13
9-4-7
肢髖永久
4 70%
GDAD-11
9-4-8
肢髖中,
永久
5 60%
9-4-9
肢髖中,有一大
永久
7 40%
9-4-10
一下肢髖永久顯
7 40%
9-4-11
一下肢髖中,有節永
8 30%
9-4-12
肢髖永久
6 50%
9-4-13
一下肢髖節永久
9 20%
9-5-1
足十永久喪失能者 7 40%
(註 14
9-5-2
永久喪失能者 9 20%
1
1-1.等級原則灶症永久影響活活
他人扶助依下列各狀況定其等級。於
經外診斷證明資料為依
1因重,為維持要之日活活他人扶助用第 1
2高度,為維持要之日活活之一部他人扶助用第 2
3)為維持要之日活活可自理,高度終身
用第 3
4維持要之日活活物攝、大小便穿脫衣
5)有失行灶症麻痺體外覺障
、意減退、人格變等高度麻痺身體
他人用第 3
6等度身體用第 7
7)中樞神系統障覺障體外麻痺,依
證明腦萎腦波等屬之,此等查、診斷
定之。
8)中樞神系統如發覺器其發所定等級
定之,言語樞損言語定之。
1-2.害與害」等級引起害與
存時須綜狀況定其等級
1-3.「外傷癲癇等級癲癇反復作致性格變而終
GDAD-12
、人崩壞癲癇,依附註 1-1 原則定之。癲癇症
時期,應以為不醫療,及
,不其發型態,依下定之
1有一用第 3
2有一用第 7
1-4.眩暈害」等級外傷或因樞神系統引起眩暈
,不單耳障引起部、樞神
,其
1)為維持要之日活活可能高度終身
用第 3
2等度用第 7
1-5.「外傷害」等級定,依其程度覺障
尿器障,依附註 1-1 原則合適
等級
1-6.氧化碳等級氧化碳定,
諸症候附註等級原則,定其等級
2
2-1.定,應用後視正不能者
像症因而影響,得以定之。
2-2.明」永久在萬 0.02 以下包括喪失
僅能前手
2-3.傷害之日過六月的原則球摘
在此限
3
3-1.兩耳聽覺障程度,應兩耳聽覺障定。
3-2.聽覺障定,密聽(Audiometer)之,其力喪失率以分
之。
3-3.耳損引起定,所定等級程度
之。
4
4-1.缺損軟骨大部分缺損程度。其「機永久
害」孔閉塞呼吸困難、不矯治側嗅
5
GDAD-13
5-1.咀嚼指由牙齒原因(如軟硬顎骨、下
),所引起者狹窄咽喉支配麻痺等引起吞嚥
往往咀嚼合併定為咀嚼吞嚥障害」
1喪失咀嚼吞嚥,指因害或機,以咀嚼吞嚥運
流質,不吞嚥
2咀嚼吞嚥害」,咀嚼吞嚥運
,不吞嚥
5-2.言語指由牙齒原因引起之構、發
1喪失言語害」後列構成語言齒舌
語音中,有
2言語害」後列構成語言齒舌
語言中,有
A.ㄅㄆㄇ()
B.()
C.ㄉㄊㄋㄌ()
D.ㄍㄎㄏ(軟顎)
E.ㄐㄑㄒ(硬顎)
F.ㄓㄔㄕㄖ(硬顎)
G.ㄗㄘㄙ(與上)
5-3.言語其意言語
害」所定等級
6
6-1.胸腹臟器
1臟器包括心囊管及管、胸膜
2臟器包括膽囊及大
3尿包括副腎尿管、膀胱尿
4包括
6-2.大部分除主臟器臟器
副腎尿管、膀胱尿
6-3.胸腹臟器障等級胸腹臟器永久
其日活活狀況他人扶助情形等級原則
定其等級
7
7-1.脊柱運
GDAD-14
永久害」柱完以下左右屈
左右迴旋之中,動喪失範圍二分之一以
8
8-1.「手指
1由指節切
2)其他指由位指節切
8-2.指手能仍永久完全喪失
8-3.拇趾指時指原本之已符合殘廢合後
之部仍視拇趾
9
9-1.肢肩節永久喪失肢完用,如下列情
1)一肢肩節完麻痺,及手五指永久喪失能者
2)一肢肩節完麻痺
9-2.肢肩節永久害」各關
,如下列情
1)一肢肩永久,及手五指永久喪失能者
2)一肢肩永久
9-3.範圍定如下
1喪失節完麻痺
2害」喪失範圍二分之一以
3害」喪失範圍三分之一以
9-4.限制
1)以各關範圍()害原因程度
範圍,如程度可能範圍考決定之。
2石膏,應考慮程度定。
9-5.名稱如
10
10-1.「手指永久喪失
1,中手指或指喪失範圍二分之一以
2其他,中手指位指喪失範圍二分之一以
3指或其他節切分之一以
11
GDAD-15
11-1.肢縮短定,腸骨前上與內比較定其
程度
12
12-1.趾缺節切缺損
13
13-1.一下肢髖節永久喪失一下肢完用,如下列情
1)一下麻痺,以及一喪失能者
2)一下麻痺
13-2.害「喪失害」或「害」定,照上
各該定。
14
14-1.趾永久喪失能者符合列情
1)第一分之一以可能範圍喪失
範圍二分之一以
2第一喪失範圍二
之一
3及第一
15
15-1.永久喪失定,以被保險人於意外傷害之日並經
療後定。但立在此限
GDAD-16
、下名稱
髖關
第一趾關節
中足趾關節
末關節
GDAD-17
附表二:
「重燒燙傷」行全健康保險範圍中,中文名稱定義第
燒燙傷大於分之燒燙傷大於分之
燙傷合併官功
範圍依國,如下
中文名稱 名稱
949.2
()燒傷應註明燒燙傷
()燒傷
948.1
1.10~19%燒傷
燒傷(948.10)
BURN OF 10~19% OF BODY
SURFACE
948.2
2.20~29%燒傷
燒傷(948.20)
BURN OF 20~
29% OF BODY
SURFACE
948.3
3.30~39%燒傷
燒傷(948.30)
BURN OF 30~39% OF BODY
SURFACE
948.4
4.40~49%燒傷
燒傷(948.40)
BURN OF 40~49% OF BODY
SURFACE
948.5
5.50~59%燒傷
燒傷(948.50)
BURN OF 50~59% OF BODY
SURFACE
948.6
6.60~69%燒傷
燒傷(948.60)
BURN OF 60~69% OF BODY
SURFACE
948.7
7.70~79%燒傷
燒傷(948.70)
BURN OF 70~79% OF BODY
SURFACE
948.8
8.80~89%燒傷
燒傷(948.80)
BURN OF 80~89% OF BODY
SURFACE
948.9
9.90~99%燒傷
燒傷(948.90)
BURN OF 90~99% OF BODY
SURFACE
()燒燙傷
940
1.及其附燒傷
BURN CONFINED TO EYE AND
ADNEXA
941.5
2.燒傷組織
()身體
BURN OF FACE AND HEAD, DEEP
NECROSIS OF UNDER-
LYING
TISSUE (DEEP THIRD DEGREE)
WITH LOSS OF A BODY PART
GDAD-18
驗分紅計算公
一、 計算公式
ER
t
K
t
×GP
t
E
t
×GP
t
CL
t
FC
t-1
NCL
t
NCL
t-1
ER
t
0
ER
t
t 保單年保險單之金
K
t
)。要保單的第 t 保單年比例
GP
t
公司因保要保單 t 保單年實收保險
CL
t
公司因保要保單 t 保單年之理
FC
t
公司因保要保單 t-1 保單年下之是指GP
t-1
E
t-1
×
GP
t-1
CL
t-1
FC
t-2
NCL
t-1
NCL
t-2
0該差的正為其
E
t
)。本公司因保要保單 t 保單年營業管理用;以
GP
t
比表之。
NCL
t
公司因保要保單 t 保單年備金金
一保險年計算經,如其金為正
;如其金,其抵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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