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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國泰人壽富樂人生變額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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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富樂人生變額年金保險
(年金給付,年金金額最高給付至被保險人到達年齡到達一百歲(含)為止)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免費申訴電話0800-036-599;傳真:0800-211-568;電子信箱(E-mail): service@cathaylife.com.tw
99090109902527794
(99.11.03修正)
中華民國 99 07 01 日國壽字第 99070001
中華民 99 09 01 日國壽字第 99090001
中華民國 99 12 10 日國壽字第 99120006
中華民國 100 12 15 100120014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
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名詞定義如下:
一、繳費別:指要保人指定繳交保險費之方式。分為定期繳費別與彈性繳費別二種
二、保險費:指要保人依本契約所繳交之保險費,分為定期保險費與彈性保險費二種。要保人選擇定期
繳費別者,可繳交定期保險費及彈性保險費;要保人選擇彈性繳費別者,可繳交彈性保險費。第一
次保險費(含定期及彈性保險費)之繳納下限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三、定期繳費別:指要保人指定定期保險費的繳費別,分為年繳、半年繳、季繳及月繳等四種。
四、定期保險費:指依前款定期繳費別,要保人每期應繳之保險費,並經記載於保險單上者。
五、彈性保險費:指要保人於年金累積期間內,經本公司同意後,為增加其保單帳戶價值所繳交之非定
期保險費。
六、淨保險費:指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
七、投資標的:指本契約提供要保人選擇配置之投資工具(詳如附件一)
八、投資標的發行公司:指本契約投資標的之發行公司(詳如附件一)
評價日指用於評定本契約投資標的價值之日頇為所有投資標的報價市場或證券交易所營業之日,
且頇為中華民國境內銀行之營業日。
十、投資配置日:指本公司將淨保險費本息,依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之投資標的及比例,轉換為投資標
的計價貨幣,並依當日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予以配置之日。淨保險費本息將於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後
的第一個評價日進行配置,但本契第一次的投資配置日為「保險單送達翌日起算十日後之第一個
評價日」
前述本契約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係指本公司實際收到保險費及要保人匯款或劃撥單據之日。若係
以信用卡、自動轉帳或支票繳交保險費者,則為扣款成功或支票兌現且款項匯入本公司帳戶,並經
本公司確認收款明細之日;本公司應於款項匯入本公司帳戶二個營業日內確認收款明細。
十一、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指該投資標的於評價日時之淨資產價值,除以已發行在外之投資標的單位總
數所得之值。前述淨資產價值等於該投資標的之總資產價值,扣除總負債後之餘額。總負債則包
含取得或處分該投資標的資產之直接成本、必要費用、稅捐、經理費、保管費、管理營運及其他
法定費用。
十二、保單帳戶:指本契約生效時,本公司為要保人設立之專屬帳戶,用以記錄其選擇之投資標的及單
位數餘額之最新狀況。
十三、投資標的價值:指各該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乘以保單帳戶內該投資標的單位數所得之金額。
十四、保單帳戶價值:指依本契約第九條約定之方式計算所得之金額。
十五、保單週月日:指本契約生效日起每月與契約生效日相當之日,若當月無相當日者,則為該月之末
日。
十六、年金累積期間: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年金給付開始日前一日之期間。本契約年金累積期間至少
為十年。
十七、保費費用:指本契約運作所需之相關行政費用,依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乘以保費費用率(分為定
期及彈性保險費費用率)所得之金額。定期保險費及彈性保險費之保費費用依繳費當時本公司所
訂定之保費費用率分別計算與收取(保費費用率詳如附件二)
十八、管理費:指本契約有效且於年金累積期間內,本公司維持保單及投資管理帳戶所需之費用,按月
收取。本契約管理費依投保時之約定為準,本公司得報主管機關調整管理費,並應於三個月前通
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十九、每月扣繳費用:指本契約生效日及每一保單週月日,自保單帳戶價值扣繳之管理費。於第一次投
資配置日前,本公司將自保險費中扣繳;其後每屆保單週月日時,依當時保單帳戶內各項投資標
的價值比例扣繳之。
二十、解約費用:指本公司給付解約金時,應先扣除之費用(計算標準詳請參考附件二)。本契約解約費
用率依投保時之約定為準。
二十一、部分提領費用:指本公司給付部分提領金額時,應先扣除之費用(計算標準詳請參考附件)
本契約部分提領費用依投保時之約定為準。
二十二、無償部分提領:指要保人每一保單年度第一次向本公司申請部分提時,依本契約約定得免扣
除部分提領費用之部分。其金額最高為本公司受申請後,次一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內各投資標
的價乘以給付一營業日三家收盤買入即期率帄之百分之(該比率本公司得調
整之,並應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比率調升者,不在此限)
二十三、保證期間:指依本契約約定,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
二十四、年金給付開始日:指依本契約約定,開始給付年金之日。本公司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將保單帳
戶價值由專設帳簿轉入一般帳簿內。
二十五、預定利率:指本公司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年金金額之利率。該利率得參考中
央銀行公布之最近一月之十年期中央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酌定,但不得為負數。
二十六、年金金額: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之條件及期間,應分期給付之金額
二十七、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年金保證期間內,尚未領取之年金金額。
二十八、三家銀行: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但若因故需變更時,以本公司向主管機關陳報之銀行為準。
二十九、到達年齡:指依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上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一後所計得之年齡。
第三條 計價貨幣
本公司依本契約所為相關款項之收付(例如收取或返還保險費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及給付年金解約
或部分提領金額、保險單借款) 以新臺幣為之。
第四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次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次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
收相當於第一次保險費金額時開始。但被保險人於本公司同意承保前身故時,本公司無息退還要保人所
繳保險費。
本公司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次保險費之金額後十五日內不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者,視為同意承保。
第五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第六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及額度限制、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得彈性繳納本契約第二期以後之保險費,但每次繳交之金額頇符合本契約所規定之上、下限,且
於年金累積期間內,總繳保險費累積不得超過新臺幣六千萬元。要保人繳納保險費時,應照本契約所載
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並收取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本契約的保單帳戶價值扣繳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不足支付每月扣繳費用時,本公司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交
付保險費,自通知到達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
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七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得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前項所指保險費,選擇定期繳費別者,其金額為一期定期保險費;選擇彈性繳費別者,其金額最低為新
臺幣十萬元。
第二項繳交之保險費,自本公司實際收受之日起,按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
本契約因第十八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四項約定辦理外,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
款本息,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復效生效時依第十八條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尚有保單帳戶價值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
之保單帳戶價值
第八條 匯率計算
本契約匯率依下列各款約定定之:
一、淨保險費及其利息之配置:
為投資配置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帄均值。
二、每月扣繳費用:
為扣繳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帄均值。
三、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給付解約金、部分提領金額:
為給付日前一營業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帄均值。
四、不同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轉換:
(一)外幣對外幣:
1. 投資標的轉出價值:為轉換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帄均值。
2. 投資標的轉入價值:為轉換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帄均值。
(二)外幣對新臺幣:
為轉換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帄均值。
(三)新臺幣對外幣:
為轉換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帄均值。
五、轉換費用之扣除:
為投資標的轉換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帄均值
六、年金給付:
為第一個年金給付日前一營業日之三家銀行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帄均值。
第九條 保單帳戶價值的計算與通知
本契約有效且為年金累積期間內,保單帳戶價值依下列方式計算:
一、「第一次投資配置日」前
淨保險費及其利息(自本公司實際收受各筆保險費之日起,三家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活期
存款年利率之帄均值,以日單利計算)之和。但淨保險費應先扣除應繳納之每月扣繳費用後,再行
計息。
二、「第一次投資配置日」及其後:
本契約要保人保單帳戶內,所有投資標的價值與未投資之淨保險費及其利息(自本公司實際收受各
筆保險費之日起,三家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活期存款年利率之帄均值,以日單利計算)之
和。
本公司於本契約有效且為年金累積期間內,應將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等相關重要事項,按季依約定方式
通知要保人。
第十條 契約的終止及其限制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終止本契約,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接到通知後次一評價日
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解約費用後,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如要保人於該保單年度內未曾辦理部分提領,計算前項之解約費用時得先扣除「無償部分提領」部分後
計算。
本契約的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終止本契約。
第十一條 年金給付開始日
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十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作為年金給付開始日,但該特定日不得
超過被保險人到達年齡達八十歲之保單週年日;要保人未選擇年金給付開始日者,本公司以被保險人到
達年齡達七十歲之保單週年日作為年金給付開始日。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更年金給付開始日或保證期間;該變更頇
經本公司同意後,始生效力。
本公司應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六十日前,將年金給付內容以書面通知要保人,惟實際年金給付內容,仍
應以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保單狀況為準。
第十二條 年金金額的計算
本公司於年金給付開始日時,以年金累積期間屆滿當時之保單帳戶價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先扣除
保險單借款本息,依據當時之預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計算每年應給付之年金金額。
前項每年應給付之年金金額,若低於新臺幣二萬元時,本公司改依保單帳戶價值,於年金給付開始
一次給付予被保險人,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年金給付開始日之保單帳戶價值,已逾年領年金金額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所需之保單帳戶價值時,
其超出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應返還予要保人。
第十三條 年金給付方
要保人於訂立契約時,選擇下列一種年金給付方式:
一、一次給付: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將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日之保單帳戶價
(如有保險單借款,應先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一次給付予被保險人,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二、分期給付: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前條計算之年金金額給付;如被保
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各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應按年給付年金金額予被保險人,最高給付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到達一百歲(含)為止。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年金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六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得行使前項變更年金給付方式之權利。
第十四 被保險人身故的通知與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及未支領年金餘額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被保險人身故後,通知本公司。
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身故者,本公司應返還收齊申領文件之次一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予要
保人。
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含)後身故者,如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時,本公司應將未支領之年金
餘額,依計算年金金額時之預定利率折現至給付日,按約定一次給付予身故受益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本公司依前二項約定給付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五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的申請
要保人依第十四條或第二十三條之約定申請「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的身分證明。
本公司應自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開期限內為給付者,
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第十六 年金的申領
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之生存期間,每年支領年金給付時,應提出可資證明被保險人生存之
件。但於保證期間內不在此限。
年金受益人於保證期間,得申請提前給付,其計算之貼現利率為計算年金金額之預定利率。
被保險人身故後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時,身故受益人申領年金給付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公司齊前頇文件後日內。但於本之事給付給付
時,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第十七條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本契約有效且為年金累積期間內,要保人得申請部分提領其所投資之投資標的單位數,但以申請時所
知之最新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及匯率詴算,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部分提領金額,每次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元。
二、部分提領後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元。
本公司應依接獲要保人通知之次一評價日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將部分提領金額依第八條第三款之匯率
轉換為等值新臺幣,扣除部分提領費用後給付。
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經部分提領後將按部分提領金額等值減少減少部分視為本契約之部分終止。
本公司給付部分提領金額時,若借款本息超過當時保單帳戶價值之可借額度時,本公司得先扣除利息
及超出可借額度之借款本金後給付之
第十八條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要保人得在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百分之四十之上限範圍內,依借款當時與本公司
約定之借款利率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當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百分之八十時,本公司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如未
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百分之九十時,本公司應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償還借款本
息;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二日內償還時,本公司將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之,但本契約累積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帳戶價值時,本公司將立即扣抵之,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要保人未於通
知到達翌日起算三十日內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時,本契約自該三十日之翌日起停止效力。
本公司給付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時,得先扣除本契約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後給付。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本公司借款。
第十九條 投資標的之轉換與費用
要保人於年金累積期間內,得申請將其所投資之全部或一部投資標的價值,轉換至其他可供配置之
資標的,但應依下列約定處理:
一、應同時指定轉出之投資標的及單位數與欲轉入之投資標的及其分配比例。
、本收到人書面申之次價日,並日之單位為基
準,依要保人指定轉出之投資標的單位數計算轉出金額後,再換算為欲轉入之投資標的單位數。
三、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前四次轉換,免收轉換費用。若要保人以線上方式申請投資標的轉
換者,同一保單年度內第五至第十二次申請轉換亦免收轉換費用。超過上述次數的部分,公司
每次將自轉出金額中酌收轉換費用。但因第二十條投資標的終止而申請轉換者,該次不予收費,
亦不計入免收轉換費用之次數內。
本契約轉換費用依投保時之約定為準詳如附二)本公司得報主管機關調整轉換費用,於三
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第二十 投資標的之新增、關閉與終
本契約投資標的之新增、關閉與終止,依下列約定辦理,並依規定報主管機關
一、本公司得提供新增之投資標的予要保人選擇配置。
二、本公司得關閉或終止特定之投資標的。但應於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要保
於限期內辦理變更投資標的及比例分配。
三、投資標的發行公司關閉或終止投資標的時,本公司應於接獲該發行公司之通知後三十日內,以書
面通知要保人於限期內辦理變更投資標的及比例分配。
投資標的一經關閉或終止,即不得轉入或再投資;投資標的一經終止,保單帳戶內之投資標的價值
強制轉出。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情形,若要保人逾期未回覆時,本公司得逕剔除該關閉或終止之投資標的後
就要保人所指定之其餘投資標的重新計算相對百分比,以作為此終止之投資標的價值及未來淨保險費
之投資比例分配;如要保人未指定其餘投資標的者,本公司將按三家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活期
存款年利率之帄均值,以日單利儲存生息。
如因投資標的發行公司拒絕受理該投資標的之申購,致本公司無法依要保人指定之投資標的及比例,
申購該投資標的之單位數時,本公司得依前項關閉或終止投資標的之處理方式,處理要保人之該筆申
購款項。
第二十一條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
投資標的如有可分配收益時,本公司將直接再投資於原投資標的,不予分配。但如依法應先扣繳稅
捐時,本公司應先扣除之。
投資標的關閉、終止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依前項約定為投資者,依前條第三項約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特殊情事之評價
本契約任一投資標的於評價時(如投資配置時、本契約終止、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投資標的申購
或轉換時)如遇有依該投資標的管理機構之規定而暫停計算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之特殊情事時
單位淨值依該特殊情事消滅後之次一評價日之單位淨值為準。
本公司應於知悉前項特殊情事時,立即於網站公告之。
第二十三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年金給付開始日前失蹤,且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在
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者,本公司依本契約第十四條約定返還保單帳戶價值予要保人;但日後發現被
險人生還時,要保人得將本公司所返還之保單帳戶價值歸還本公司,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年金給付開始日後失蹤者,除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外,本公依據法
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不再負給付年金責任;日後若發現被保險人生還,身故
受益人得返還本公司所給付之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俾本公司依契約約定繼續給付年金,並足其間
未付年金。
前項情形,於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年金給付開始日前失蹤,且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所確定
死亡時日,在年金給付開始日後者,亦適用之。
第一項返還之保單帳戶價值,以本公司收齊第十五條約定之申領文件之次一評價日為準;二項未
支領之年金餘額則以本公司收齊第十六條約定之申領文件時為準。
第二十四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於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於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以足計算,
但未滿一歲之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高於本公司承保年齡之上限者,本契約無效本公司應於知悉後無息退還要保
人已繳保費費用及當時之保單帳戶價值。如有已給付年金者,受益人應將其無息退還本公司。
二、因投保年齡錯誤,而致本公司短發年金金額者,本公司應計算實付年金金額與應付年金額之
差額,於下次年金給付時,與應付之年金金額一併給付,並一次補足之。
因投保年齡錯誤而溢發年金金額者本公司應重新計算實付年金金額與應付年金金額之差額
並於未來年金給付時扣除。
前項第一、二款情形,其錯誤原因可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費費用實付年金金額與
應付年金金額之差額,其利息按本保單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計算,且不得低於民法第二零三條
規定之法定週年利率。
第二十五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本契約年金受益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身故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得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未指定者,以被保險人之法繼承人
為本契約身故受益人。
二、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身故受益人,如保人未
將前述變更通知本公司者,不得對抗本公司。
前項身故受益人之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之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生效,本司應即
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二項之身故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外,以被保險人法定繼
承人為本契約身故受益人。
本契約如未指定身故受益人,而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身故受益人者,其受益序適用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其受益比例除契約另有約定外適用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規定。
第二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二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二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之增刪,除第二(第十八款、第二十一款、第二十八款)、第十九
條、第二十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五條約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
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二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
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
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三十條 保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
本契約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附件一: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名稱
簡稱(註一)
類別
計價
幣別
發行公司
是否配息
(註二)
群益亞太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群益亞太中小基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新臺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群益店頭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群益店頭市場基
國內股票型基金
新臺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JF 東協基金
JF 東協基金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基金(亞洲)有限
公司
摩根基金-摩根 JF 中國基金
JF 中國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摩根美國複合收益基金 - 摩根美國
複合收益 A (入息) - 美元
摩根美國複合收益基金
美國債券型基金
美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摩根 JF 台灣金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摩根 JF 台灣金磚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新臺
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摩根新絲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摩根新絲路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
基金
新臺
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摩根東歐基金-JF 東歐(歐元)A
(分派)
摩根東歐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歐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摩根新興歐洲中東及非洲基金-摩根
新興歐洲中東及非洲(美元)-A (
)
摩根新興歐洲、中東及
非洲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JF 印度基
JF 印度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JF 印度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俄羅斯基金
摩根俄羅斯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摩根環球天然資(美元)A (
)
摩根環球天然資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摩根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券基金
摩根新興市場本地貨幣
債券基金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美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摩根新興市場債券基金-摩根新興市
場債券(美元對沖)-A (累計)
摩根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美元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
有限公司
國泰大中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大中華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新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國泰國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國泰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新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國泰小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小龍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新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國泰中港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港台基金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新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新興市場基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
基金
新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國泰豐益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豐益債券組合基金
全球組合型基金
新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元大店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元大店頭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新臺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
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
基金
國內股票指數型基金
新臺
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柏瑞巨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柏瑞巨人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新臺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司
柏瑞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 A 類型(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
涉及本金)
柏瑞新興市場高收益債
券基金(本基金主要係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
及本金)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新臺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
份有限公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A 類美元配息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
基金
美元
霸菱國際基金經(
爾蘭)公司
投資標的名稱
簡稱(註一)
類別
計價
幣別
發行公司
是否配息
(註二)
霸菱東歐基金-A 類美元
霸菱東歐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美元
霸菱國際基金經(
爾蘭)公司
霸菱香港中國基-A 類美元
霸菱香港中國基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美元
霸菱國際基金經(
爾蘭)公司
霸菱澳洲基金-A
霸菱澳洲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霸菱國際基金經(
爾蘭)公司
富達基金-東協基金
富達東協基金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美元
富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富達基金-中國聚焦基金(美元)
富達中國聚焦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富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富達基金─印度聚焦基金
富達印度聚焦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富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富達基金-亞洲高收益基金(美元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富達亞洲高收益基金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
)
高收益債券型基
美元
富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富達基金-拉丁美洲基金
富達拉丁美洲基
新興拉美股票型基金
美元
富達基金管理有限公
安盛羅森堡Alpha 基金-安盛羅森堡日
本大型企業 Alpha 基金 B
安盛羅森堡日本大型企
Alpha 基金
亞洲股票型基金
日圓
愛爾蘭安盛羅森堡有
限公司
安盛羅森堡Alpha 基金-安盛羅森堡日
本小型企業 Alpha 基金 B
安盛羅森堡日本小型企
Alpha 基金
亞洲股票型基金
日圓
愛爾蘭安盛羅森堡有
限公司
安盛羅森堡Alpha 基金-安盛羅森堡亞
(日本除外)大型企業 Alpha 基金 B
安盛羅森堡亞太(日本
除外)大型企業Alpha
亞洲股票型基金
美元
愛爾蘭安盛羅森堡有
限公司
安盛羅森堡Alpha 基金-安盛羅森堡環
球大型企業 Alpha 基金 B
安盛羅森堡環球大型企
Alpha 基金
全球股票型基金
美元
愛爾蘭安盛羅森堡有
限公司
安盛羅森堡Alpha 基金-安盛羅森堡泛
歐大型企業 Alpha 基金 B
安盛羅森堡泛歐大型企
Alpha 基金
歐洲股票型基金
歐元
愛爾蘭安盛羅森堡有
限公司
安盛羅森堡Alpha 基金-安盛羅森堡泛
歐小型企業 Alpha 基金 B
安盛羅森堡泛歐小型企
Alpha 基金
歐洲股票型基金
歐元
愛爾蘭安盛羅森堡有
限公司
貝萊德環球資產配置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環球資產配置基
國外帄衡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世界能源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世界能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世界礦業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世界礦業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世界黃金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世界黃金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新興市場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新興市場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
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拉丁美洲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拉丁美洲基金
新興拉美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中國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中國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印度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印度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新能源基 A2 美元
貝萊德新能源基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貝萊(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環球企業債券基
全球債券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2 美元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
亞洲債券型基金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貝萊德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2 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貝萊德環球高收益債券
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
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
本金)
高收益債券型基
美元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天達環球策略基 - 環球能源基金 C
天達環球能源基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天達資產管理有限公
天達環球策略基 - 環球黃金基金 C
天達環球黃金基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天達資產管理有限公
投資標的名稱
簡稱(註一)
類別
計價
幣別
發行公司
是否配息
(註二)
天達環球策略基 環球動力資源
基金 C
天達環球動力資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天達資產管理有限公
聯博-美國收益基金 A2 股美元
聯博美國收益基
美國債券型基金
美元
聯博資產管理公
聯博-歐洲收益基金 A2 股歐元
聯博歐洲收益基
歐洲債券型基金
歐元
聯博資產管理公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2 股美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
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
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
)
高收益債券型基
美元
聯博資產管理公
聯博-前瞻主題基金 A 股美元
聯博前瞻主題基
全球股票型基金
美元
聯博資產管理公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新興亞洲 A1
股份-累積單位
施羅德新興亞洲基金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美元
施羅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大中華 A1
股份 - 累積單位
施羅德大中華基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美元
施羅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能源 A1
股份- 累積單位
施羅德環球能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施羅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拉丁美洲 A1
股份- 累積單位
施羅德拉丁美洲基金
新興拉美股票型基金
美元
施羅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金磚四國 A1
股份- 累積單位
施羅德金磚四國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
基金
美元
施羅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新興市場債券
A1 類股份- 累積單位
施羅德新興市場債券基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美元
施羅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新興歐洲(
) A1 類股份- 累積單
施羅德新興歐洲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美元
施羅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美元流動性基金 A
摩根士丹利美元流動性
基金
國外貨幣市場型基金
美元
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環球房地產基金 A
摩根士丹利環球房地產
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印度股票基金 A
摩根士丹利印度股票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歐洲、中東及非洲新興股
票基金 A(美元)
摩根士丹利歐洲、中東
及非洲新興股票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美國優勢基金 A
摩根士丹利美國優勢基
北美洲股票型基金
美元
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歐洲股票 Alpha 基金 A
摩根士丹利歐洲股票
Alpha 基金
歐洲股票型基金
歐元
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註一:本契約之要保書、銷售文件或其他約定書,關於投資標的名稱之使用,得以「簡稱」代之。
註二:基金是否配息及其配息頻率係按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投資人頇知所載為準。
附件二:本契約相關費用
一、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單位:新臺幣元或%
保險費
0~100 (不含)
100 ()以上
定期保險費
保費費用率
1
0.5%
保險費
0~100 (不含)
100 ()以上
彈性保險費
保費費用率
1
0.5%
二、保險相關費用
管理費
三、投資相關費用
(一)申購基金手續費
(二)基金經理
(三)基金保管
(四)基金贖回費用
(五)基金轉換費用
(六)其他費用
四、後置費
解約費用(含部分提領費用)
保單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及以
解約費用率
1%
0.5
0%
發行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單位新臺幣元或%)
基金名稱
基金種類
申購
手續費
經理費
保管費
贖回
手續費
群益亞太中小基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2%/
0.26% /
群益店頭市場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1.6%/
0.15% /
JF 東協基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1.5%/
0.018% /
JF 中國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1.5%/
0.4%/
摩根美國複合收益基金
美國債券型基金
0.9%/
0.2% /
摩根 JF 台灣金磚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1.6%/
0.15%/
摩根新絲路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基
2.0%/
0.28%/
摩根東歐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1.5%/
0.45%/
摩根新興歐洲、中東及非洲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1.5%/
0.45%/
JF 印度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1.5%/
基金資產價值首四千
萬美元 0.125%/年,後
三千萬美元 0.08%/
超過七千萬美元部
0.03%/
摩根俄羅斯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1.5%/
0.4%/
摩根環球天然資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1.5%/
0.4%/
摩根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券基金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1%/
0.4%/
摩根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1.15%/
0.4%/
國泰大中華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1.6%/
0.15%/
國泰國泰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1.6%/
0.15%/
國泰小龍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淨資產價值 15 億以
下每年 1.5%,超過
15 億部份每年 1.2%
淨資產價值 15 億以下
每年 0.15%超過 15
億部份每年 0.12%
國泰中港台基金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1.8%/
0.24%/
國泰新興市場基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基
1.6%/
0.3%/
國泰豐益債券組合基金
全球組合型基金
1.0%/
0.14%/
元大店頭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1.6%/
0.15%/
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
國內股票指數型基金
淨資產價值80 億,
0.7%/年;淨資產價
>80 億,0.6%/
0.1%/
柏瑞巨人基金
國內股票型基金
1.6%/
0.15%/
柏瑞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
本金)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1.7%/
0.26%/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基
1.5%/
0.025%/
霸菱東歐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1.5%/
0.025%/
霸菱香港中國基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1.25%/
0.025%/
霸菱澳洲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1.25%/
0.025%/
富達東協基金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最高 1.5%/
0.003~0.35%/
富達中國聚焦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最高 1.5%/
0.003~0.35%/
富達印度聚焦基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最高 1.5%/
0.003~0.35%/
富達亞洲高收益基金(本基金主
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
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高收益債券型基
最高 1.0%/
0.003~0.35%/
富達拉丁美洲基
新興拉美股票型基金
最高 1.5%/
0.003~0.35%/
安盛羅森堡日本大型企業 Alpha
基金
亞洲股票型基金
1.35%/
0~0.05%/
安盛羅森堡日本小型企業 Alpha
基金
亞洲股票型基金
1.5%/
0~0.05%/
基金名稱
基金種類
申購
手續費
經理費
保管費
贖回
手續費
安盛羅森堡亞太(日本除外)大型
企業 Alpha 基金
亞洲股票型基金
1.35%/
0~0.05%/
安盛羅森堡環球大型企業 Alpha
基金
全球股票型基金
1.35%/
0~0.05%/
安盛羅森堡泛歐大型企業 Alpha
基金
歐洲股票型基金
1.35%/
0~0.05%/
安盛羅森堡泛歐小型企業 Alpha
基金
歐洲股票型基金
1.5%/
0~0.05%/
貝萊德環球資產配置基金
國外帄衡型基金
1.5%/
0.005~0.441%/
貝萊德世界能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1.75%/
0.005~0.441%/
貝萊德世界礦業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1.75%/
0.005~0.441%/
貝萊德世界黃金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1.75%/
0.005~0.441%/
貝萊德新興市場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基
1.5%/
0.005~0.441%/
貝萊德拉丁美洲基金
新興拉美股票型基金
1.75%/
0.005~0.441%/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1.75%/
0.005~0.441%/
貝萊德中國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1.5%/
0.005~0.441%/
貝萊德印度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1.5%/
0.005~0.441%/
貝萊德新能源基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1.75%/
0.005~0.441%/
貝萊德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全球債券型基金
0.9%/
0.005~0.441%/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亞洲債券型基金
1.0%/
0.005~0.441%/
貝萊德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
)
高收益債券型基
1.25%/
0.005~0.441%/
天達環球能源基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2.25%/
最高 0.05%/
天達環球黃金基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2.25%/
最高 0.05%/
天達環球動力資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2.25%/
最高 0.05%/
聯博美國收益基
美國債券型基金
1.1%/
0.005~0.5%/
聯博歐洲收益基
歐洲債券型基金
1.1%/
0.005~0.5%/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本基
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高收益債券型基
50 億美元以下每年
1.7%超過 50 億美
元以上每年 1.5%
0.005~0.5%/
聯博前瞻主題基
全球股票型基金
1.7%/
0.005~0.5%/
施羅德新興亞洲基金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1.5%/
最高 0.5%/
施羅德大中華基
新興亞洲股票型基金
1.5%/
最高 0.5%/
施羅德環球能源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1.5%/
最高 0.5%/
施羅德拉丁美洲基金
新興拉美股票型基金
1.5%/
最高 0.5%/
施羅德金磚四國基金
全球新興市場股票型基
1.5%/
最高 0.5%/
施羅德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
1.5%/
最高 0.5%/
施羅德新興歐洲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1.5%/
最高 0.5%/
摩根士丹利美元流動性基金
國外貨幣市場型基金
0.5%/
0.002~0.35%/
摩根士丹利環球房地產基金
全球產業股票型基金
1.5%/
0.002~0.35%/
摩根士丹利印度股票基金
單一國家股票型基金
1.6%/
0.002~0.35%/
摩根士丹利歐洲、中東及非洲新
興股票基金
新興歐非股票型基金
1.6%/
0.002~0.35%/
摩根士丹利美國優勢基金
北美洲股票型基金
1.4%/
0.002~0.35%/
摩根士丹利歐洲股票 Alpha 基金
歐洲股票型基金
1.2%/
0.002~0.35%/
註:(1)上述各項投資標的之經理費及保管費數額係以 100 12 月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頇知或各該投資
標的發行公司或總代理人所提供之資料為準。惟各該投資標的發行公司保有日後變更收費標
之權利實際收取數額仍應以收取時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頇知之所載或投資標的發行公
司通知者為準。
(2)摩根系列基金之保管費為經營及行政開支(含信託管理費)
國泰人壽富樂人生變額年金保險
年金現值因子例表
假設預定利率1.5%
單位:元/每元生存年金
保證期間
10
15
轉換年齡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10
42.350
44.118
42.364
44.125
42.396
44.139
42.447
44.161
11
41.981
43.772
41.997
43.780
42.033
43.795
42.087
43.817
12
41.606
43.420
41.626
43.429
41.665
43.445
41.723
43.469
13
41.226
43.064
41.249
43.074
41.292
43.092
41.353
43.117
14
40.843
42.704
40.870
42.715
40.916
42.733
40.981
42.760
15
40.460
42.340
40.489
42.352
40.538
42.371
40.606
42.399
16
40.078
41.973
40.108
41.984
40.159
42.004
40.230
42.033
17
39.697
41.601
39.729
41.613
39.781
41.633
39.855
41.663
18
39.317
41.224
39.349
41.237
39.402
41.258
39.477
41.289
19
38.933
40.843
38.964
40.856
39.018
40.878
39.096
40.910
20
38.541
40.457
38.573
40.470
38.628
40.492
38.708
40.525
21
38.141
40.064
38.174
40.077
38.230
40.101
38.313
40.135
22
37.733
39.665
37.767
39.679
37.826
39.703
37.912
39.740
23
37.320
39.261
37.355
39.275
37.416
39.300
37.506
39.339
24
36.903
38.850
36.939
38.865
37.002
38.892
37.096
38.932
25
36.481
38.435
36.519
38.450
36.584
38.478
36.682
38.520
26
36.054
38.013
36.092
38.029
36.160
38.058
36.263
38.103
27
35.620
37.585
35.659
37.602
35.730
37.632
35.840
37.680
28
35.180
37.151
35.221
37.169
35.295
37.201
35.411
37.252
29
34.733
36.712
34.776
36.730
34.854
36.764
34.978
36.819
30
34.280
36.266
34.325
36.285
34.407
36.321
34.541
36.380
31
33.821
35.813
33.868
35.834
33.956
35.872
34.099
35.936
32
33.357
35.355
33.406
35.376
33.500
35.417
33.654
35.487
33
32.887
34.890
32.939
34.913
33.040
34.957
33.205
35.032
34
32.411
34.420
32.467
34.444
32.575
34.492
32.752
34.573
35
31.929
33.943
31.988
33.969
32.105
34.021
32.296
34.109
36
31.443
33.460
31.506
33.488
31.632
33.544
31.837
33.640
37
30.950
32.970
31.018
33.001
31.154
33.062
31.375
33.166
38
30.453
32.475
30.527
32.508
30.674
32.575
30.911
32.688
39
29.951
31.974
30.031
32.009
30.189
32.082
30.445
32.206
40
29.444
31.467
29.532
31.506
29.702
31.585
29.978
31.720
41
28.933
30.954
29.028
30.996
29.212
31.083
29.509
31.229
42
28.418
30.434
28.521
30.480
28.720
30.575
29.039
30.735
43
27.899
29.907
28.011
29.959
28.225
30.062
28.568
30.238
44
27.379
29.376
27.499
29.432
27.730
29.545
28.098
29.738
45
26.858
28.840
26.987
28.902
27.235
29.025
27.630
29.236
46
26.335
28.301
26.474
28.368
26.740
28.502
27.162
28.734
47
25.810
27.757
25.959
27.830
26.244
27.976
26.696
28.231
48
25.281
27.208
25.441
27.287
25.747
27.447
26.231
27.727
49
24.748
26.654
24.919
26.740
25.248
26.915
25.768
27.224
50
24.211
26.095
24.396
26.188
24.748
26.380
25.307
26.721
51
23.672
25.531
23.871
25.632
24.249
25.844
24.849
26.219
52
23.131
24.962
23.346
25.073
23.751
25.307
24.396
25.721
53
22.590
24.389
22.820
24.511
23.255
24.768
23.949
25.225
54
22.046
23.811
22.293
23.945
22.761
24.230
23.507
24.734
55
21.501
23.228
21.766
23.377
22.269
23.692
23.073
24.249
56
20.956
22.642
21.240
22.807
21.780
23.156
22.647
23.770
57
20.411
22.053
20.715
22.236
21.297
22.622
22.231
23.300
58
19.864
21.462
20.190
21.665
20.817
22.092
21.826
22.839
59
19.314
20.869
19.666
21.095
20.343
21.568
21.431
22.390
60
18.764
20.276
19.143
20.526
19.875
21.050
21.050
21.954
61
18.212
19.682
18.622
19.960
19.414
20.539
20.683
21.532
62
17.660
19.090
18.105
19.398
18.963
20.037
20.332
21.125
63
17.109
18.498
17.591
18.840
18.522
19.546
19.998
20.736
64
16.560
17.908
17.083
18.288
18.092
19.066
19.683
20.365
65
16.012
17.321
16.582
17.742
17.677
18.598
19.388
20.015
66
15.468
16.738
16.088
17.203
17.275
18.146
19.114
19.686
67
14.927
16.158
15.603
16.674
16.891
17.709
18.862
19.379
68
14.392
15.584
15.129
16.154
16.524
17.289
18.633
19.095
69
13.862
15.016
14.666
15.646
16.176
16.889
18.426
18.836
70
13.338
14.454
14.216
15.151
15.849
16.508
18.243
18.601
71
12.823
13.901
13.781
14.669
15.543
16.150
18.082
18.391
72
12.316
13.356
13.361
14.203
15.260
15.813
17.943
18.205
73
11.820
12.821
12.959
13.754
15.000
15.501
17.825
18.043
74
11.334
12.297
12.576
13.322
14.765
15.213
17.726
17.904
75
10.860
11.785
12.212
12.910
14.553
14.950
17.646
17.786
76
10.400
11.286
11.869
12.518
14.366
14.712
17.581
17.688
77
9.953
10.801
11.548
12.148
14.202
14.500
17.531
17.609
78
9.522
10.330
11.251
11.801
14.060
14.312
17.492
17.545
79
9.108
9.876
10.976
11.477
13.940
14.149
17.463
17.495
註:本表假設轉換當時之預定利率為1.5%
本契約相關費用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單位:新臺幣元或%
收費標準及費用
依據每次所繳定期保險費數額乘定期保險費費用率所得之金額,本契約定期保險費
保費費用率如下
保險費
0~100 (不含)
100 ()以上
定期保險費
保費費用率
1
0.5%
依據每次所繳彈性保險費數額乘彈性保險費費用率所得之金額,本契約彈性保險費
保費費用率如下
保險費
0~100 (不含)
100 ()以上
彈性保險費
保費費用率
1
0.5%
二、保險相關費用
管理費
係本公司維持保單及投資管理帳戶所需費用,於契約有效且年金累積期間內,每月
新臺幣 100 逐月由保單帳戶價值中扣繳。本公司得報主管機關調整管理費,並應
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三、投資相關費用
(一)申購基金手續費
完全不收取。
(二)基金經理
由投資標的發行公司按其公開說明書收取,已反應在基金淨值中
(三)基金保管
由投資標的發行公司按其公開說明書收取,已反應在基金淨值中
(四)基金贖回費用
完全不收取。
(五)基金轉換費用
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前四次轉換,免收轉換費用。若要保人以線上方式申
請投資標的轉換者,同一保單年度內第五至第十二次申請轉換亦免收轉換費用。超
過上述次數的部分本公司每次將自轉出金額中扣除新臺幣 1000 之轉換費
公司得報主管機關調整轉換費用,並應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
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六)其他費用
目前無。但若依各該投資標的之最新公開說明書,另約定有其他應收取費用或法定
費用者,則概以當時各該公開說明書所記載者為準。
四、後置費
解約費用(含部分提領費用)
本公司給付解約金(含部分提領金額)時,所扣除之費用
解約費用(含部分提領費用)=解約(含部分提領)金額扣除無償部分提領金
額」×「該保單年度之解約費用率(如下表
保單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及以
解約費用率
1%
0.5
0%
註:在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內辦理部分提領時,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四次
免繳部分提領費用之權利;超過四次的部分,本公司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
中扣除新臺幣1,000之部分提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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