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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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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
(癌症身故保險金、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給付)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
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
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以避免權益受損)
(免費申訴電話:0800-036-599)
中華民國 83 年 11 1 日台財保第 831514507 號
國85年 9 9 日台財保第 852369957
中華民國 86 7 17 日台財保第 862397215
中華民國 87 9 28 日台財保第 871866181
中華民國 92 年 2 月 10 日台財保第 0920700941
中華民國 89 12 29 日國壽字第 89120501
中華民國 91 12 19 日國壽字第 91120314
中華民國 92 12 29 日國壽字第 92120533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的要保書、被保險人名冊、批註,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約定書,均
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
釋為準。
本公司同意承保時,應發給每位被保險人保險證或保險手冊作為承保之憑證,載明被保險人姓名、保單號碼
、保險範圍、保險期間、保險金額及本公司服務電話。
第二條 名詞定義(一)
本契約所稱「癌症」係指一種疾病,其特徵係由人體內惡性細胞不能控制的生長和擴張,對組織造成侵害或
白血球過多症所造成的惡性腫瘤,而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類為惡
性腫瘤,且經醫院對固定組織所作的病理檢查診斷確定者為準。
本契約所稱「醫院」,係指具有診斷及治療癌症設備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或本公司指定醫院。
第三條
名詞定義(二)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要保單位。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記名於本契約被保險人名冊內之人員及眷屬。
本契約所稱「眷屬」係指要保人所屬人員之生父、母(有收養關係者,以養父、母為準)、配偶及未滿二十
三歲之未婚子女(含養子女)
本契約所稱「團體」是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下列之一團體:
(一)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
(二)依法成立之士、農、工、商、漁、林、牧業之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所組成之
團體。
(三)債權、債務人團體。
(四)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或民意代表組成之團體。
(五)凡非屬以上所列而且有法人資格之團體。
第四條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及續保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的兩週前通知本公司續保續保之始期以原契約屆滿
日的翌日零時為準。
除本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本種保險商品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本契約續保時,依續保生效當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要保人如不同意
該項保險費,本契約即自該期保險費應交之日起自動終止。
本公司認為被保險人團體的人數不合本契約第十條約定者,得不受理續保。
第五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
本契約以本公司同意承保簽發保險單而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作為始期日但要保人在本公司簽發保
險單前先付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者,以該交費日為始期日。
本公司對本契約應負的保險責任,自始期日(契約訂立後加保者,自加保之翌日)起第九十一日開始,但續
保者,自原投保(或加保)日已達九十一日者,本公司對本契約應負的保險責任自續保日起﹕ 未達九十一日
者,以九十一日扣除續保當時已經過日數,計算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續保時之責任始期日。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前的保險期間,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者本公司無息返還該被保險人部
份已收受保險費,本契約對該被保險人效力即行終止。
第六條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第七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應照本保險單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半年繳者,
自催告到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的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
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
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其寬限期間依前項約定處理。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
仍負保險責任,但應由給付保險金內扣除本契約該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
第八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
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
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該被保險人資格,其保
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原因後一個月內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契約訂立後加保者,自加
保之翌日)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本公司解除本契約時,應通知要保人,但要保人破產或解除,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得
將該項通知送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第九條 被保險人的異動及被保險人資格的喪
要保人因被保險人異動而申請加保時,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同意後,自該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
開始生效。如通知起保日期在後,則自該起保日零時起生效。
要保人因所屬人員離職、退休或其他原因而退保時,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其眷屬亦應一併退保。被保險人
資格自該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喪失,如通知退保日期在後,則自該退保日零時起喪失,其保險效力終止,
本公司按第十二條規定退還該被保險人的未滿期保險費。
保險契約的效力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終止。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第十條 保險人終止契約的規定
本契約在被保險人數少於五人時,本公司得終止本契約。本公司終止契約時,按第十二條的規定退還未滿期
保險費。
保險契約的效力自通知到達翌日零時起終止。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第十一條 資料的提供
要保人應保存每位被保險人的個別資料詳錄該被保險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分證明編號、
保險終止日期,及其他與本契約有關的一切資料。
要保人應依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前項資料。
第十二條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返還當期已繳付未到期保險費。
保險契約的效力自通知到達翌日零時起終止。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第十三條 保險費的計算
本契約的保險費總額以平均保險費率乘保險金額總額計算但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險金額總額的增減
而致保險費總額有增減時,要保人與本公司應就其差額補交或返還。
前項所稱「平均保險費率」是按訂定本契約或續保時依要保人的危險程度及每一被保險人的性別年齡、
保險金額所算出的保險費總和除以全體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總和計算。
第十四條 癌症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
起之併發症或為治療癌症必要之手術而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癌症身故保險金」給付保險金。
第十五條 罹患癌症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罹患癌症
保險金」給付保險金。但以給付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身故後經病理切片檢查確定罹患癌症者,被保險人身故之日回溯至第三十日推定為被保險人
罹患癌症之日,本公司按本契約第十四條至第十九條之規定給付保險金。
第十六條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
引起的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治療者,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乘以保險單所載「癌症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第十七條 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
引起的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必須接受外科手術者,每次外科手術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癌症外科手
術醫療保險金」給付保險金。
第十八條
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符合第十六條的約定接受住院治療後出院在家療養者,
本公司按實際在家療養日數乘以保險單所載「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日額」給付「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
但每次最長以實際接受癌症住院治療日數為限。
第十九條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在醫院接受以癌症為直接原因
或癌症引起的併發症而必要的門診治療,本公司按實際門診次數乘以保險單所載「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日
額」給付「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但每日門診次數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被保險人身故或其他保險事故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檢具所需
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但逾期事由可歸責
於要保人或受益人者,本公司得不負擔利息。
第廿一條
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續(一)
受益人向本公司申領「癌症身故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死亡診斷書。
(二)癌症診斷證明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被保險人除戶的戶籍謄本。
(五)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廿二條
保襝金的給付與申請手續(二)
受益人向本公司申領「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癌
症在家療養保險金」、「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癌症診斷證明書。
(二)醫院出具的癌症住院醫療證明書,或癌症外科手術醫療證明書,或癌症門診醫療證明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廿三條
申請保險金文件之限制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為醫師者所開具被保險人有關癌症的診斷證明不得作為申請保險金的文件
第廿四條
癌症診斷疑義的處理
被保險人是否罹患癌症,如不同的醫院有不同的診斷時,本公司得指定醫院另行診斷,其費用由本公司負
擔。
第廿五條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是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錯誤致使保險費有溢繳或短繳情事者要保人與本公司應就其差額補交或返還,保險
事故發生後亦同。
第廿六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癌症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
金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生效,本公司應即批註於本保
險單。受益人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癌症身故保險金以外的各種癌症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本公司為保險給付時,應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
第廿七條
經驗退費
本契約於保單年度終了,經本公司決算本保單年度實收保險費收入減去營業費用、經驗理賠支出後仍有剩
餘金額時依本契約特性體人數及保單經過年度按契約雙方約定比例計算經驗退費但需扣除以前
度累積虧損額。其中經驗理賠支出按本公司整體理賠經驗與要保單位個別實際理賠經驗,加權計算之。
第廿八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本契約所載之最後住所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要保人。
第廿九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六條另有約定外,非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且
批註於保險單者,不生效力。
第卅一條 管轄法院
本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則以
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統計分類標準」歸類為惡性腫瘤之病症,其分類如下﹕
140~14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15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165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70~175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唇、口腔及咽喉之惡性腫瘤
唇惡性腫瘤
舌惡性腫瘤
主唾液腺惡性腫瘤
齒齦惡性腫瘤
口底惡性腫瘤
口之其他及未明示部位之惡性腫瘤
口咽惡性腫瘤
鼻咽惡性腫瘤
下咽惡性腫瘤
唇、口腔及咽之其他及分界不明位置之
惡性腫瘤
消化器及腹膜之惡性腫瘤
食道惡性腫瘤
胃惡性腫瘤
小腸惡性腫瘤,包括十二指腸
結腸惡性腫瘤
直腸,直腸乙狀結腸連接部及肛門之惡
性腫瘤
肝及肝內膽管惡性腫瘤
膽囊與肝外膽管惡性腫瘤
胰惡性腫瘤
後腹膜與腹膜之惡性腫瘤
消化器及腹膜之其他及分界不明確位置
之惡性腫瘤
呼吸及胸內器官之惡性腫瘤
鼻腔,中耳及副鼻竇之惡性腫瘤
喉惡性腫瘤
氣管、支氣管及肺之惡性腫瘤
胸(肋)膜惡性腫瘤
胸腺,心臟及中隔之惡性腫瘤
呼吸系統與胸內器官之其他及分界不明
之惡性腫瘤
骨、結締組織、皮膚及乳房之惡性腫瘤
骨及軟骨之惡性腫瘤
結締組織與其他軟組織之惡性腫瘤
皮膚惡性黑色腫瘤
皮膚之其他惡性腫瘤
女性乳房惡性腫瘤
男性乳房惡性腫瘤
179~189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19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208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30~234
230
231
232
233
234
泌尿生殖器官惡性腫瘤
子宮惡性腫囊,未明示部位者
子宮頸惡性腫瘤
胎盤惡性腫瘤
子宮體惡性腫瘤
卵巢及其他子宮附屬器官惡性腫瘤
其他及未明示之女性生殖器官惡性腫瘤
攝護腺(前列腺)惡性腫瘤
睪丸惡性腫瘤
陰莖及其他男性生殖器官之惡性腫瘤
膀胱惡性腫瘤
賢臟及其他與未明示泌尿器官之惡性腫
其他及未明位置之惡性腫瘤
眼惡性腫瘤
腦惡性腫瘤
神經系統之其他未明示部位之惡性腫瘤
甲狀腺惡性腫瘤
其他內分泌腺及相關結構之惡性腫瘤
其他及部位分界不明之惡性腫瘤
淋巴腺之續發及未明示之惡性腫瘤
呼吸及消化系統之續發性惡性腫瘤
其他明示位置之續發性惡性腫瘤
未明示位置之惡性腫瘤
淋巴及造血組織之惡性腫瘤
淋巴肉瘤及組織肉瘤
何杰金病
淋巴及組織細胞組織之其他惡性腫瘤
多發性骨髓瘤及免疫增生性腫瘤
淋巴性白血病
骨髓樣白血病
單核球性白血病
其他明示白血病
未明示細胞型白血病
原位癌
消化器官原位癌(0)期
呼吸系統原位癌
皮膚原位癌
乳房及泌尿生殖系統之原位癌
其他及未明示位置之原位癌
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
國泰團體一定期防癌健康保險費
( A ) 癌症身故每萬元
男性
繳別 繳別
保費 \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14
0.517 0.269 0.135 0.045 0.407 0.212 0.107 0.036
1519
0.706 0.367 0.185 0.062 0.517 0.269 0.135 0.045
2024
0.805 0.419 0.211 0.071 0.726 0.378 0.190 0.064
2529
1.144 0.595 0.300 0.101 1.184 0.616 0.310 0.104
3034
2.179 1.133 0.571 0.192 2.626 1.366 0.688 0.231
3539
3.721 1.935 0.975 0.327 4.208 2.188 1.102 0.370
4044
6.567 3.415 1.721 0.578 6.915 3.596 1.812 0.609
4549
13.333 6.933 3.493 1.173 11.014 5.727 2.886 0.969
5054
27.959 14.539 7.325 2.460 16.725 8.697 4.382 1.472
5559
45.978 23.909 12.046 4.046 24.457 12.718 6.408 2.152
6064
70.048 36.425 18.353 6.164 34.526 17.954 9.046 3.038
6569
108.753 56.552 28.493 9.570 51.093 26.568 13.386 4.496
7074
155.070 80.636 40.628 13.646 72.416 37.656 18.973 6.373
7579
212.790 110.651 55.751 18.726 101.778 52.925 26.666 8.956
80 259.884 135.140 68.090 22.870 131.349 68.301 34.413 11.559
( B ) 初次患癌症給付每萬元
男性
繳別 繳別
保費 \
季繳 月繳 季繳 月繳
14
2.38 1.24 0.62 0.21 1.99 1.03 0.52 0.17
1519
2.48 1.29 0.65 0.21 2.38 1.24 0.62 0.21
2024
3.38 1.75 0.88 0.29 5.37 2.79 1.40 0.47
2529
3.68 1.91 0.96 0.32 6.96 3.62 1.82 0.61
3034
4.17 2.17 1.09 0.36 8.45 4.39 2.21 0.74
3539
6.66 3.46 1.74 0.58 16.71 8.69 4.37 1.47
4044
9.05 4.70 2.37 0.79 24.97 12.98 6.54 2.19
4549
16.41 8.53 4.30 1.44 30.64 15.93 8.02 2.69
5054
23.88 12.41 6.25 2.10 36.21 18.83 9.48 3.18
5559
40.69 21.16 10.66 3.58 41.59 21.62 10.89 3.66
6064
57.61 29.95 15.09 5.06 46.76 24.31 12.25 4.11
6569
94.52 49.15 24.76 8.31 63.68 33.11 16.68 5.60
7074
132.43 68.86 34.69 11.65 81.09 42.16 21.24 7.13
7579
147.35 76.62 38.60 12.96 86.36 44.91 22.62 7.60
80 148.95 77.45 39.02 13.10 79.40 41.28 20.80 6.98
( C ) 癌症住院每仟元
男性
繳別 繳別
保費 \
季繳 月繳 季繳 月繳
14
9.25 4.81 2.42 0.81 6.76 3.51 1.77 0.59
1519
11.84 6.15 3.10 1.04 7.56 3.93 1.98 0.66
2024
15.22 7.91 3.98 1.33 12.53 6.51 3.28 1.10
2529
17.91 9.31 4.69 1.57 17.01 8.84 4.45 1.49
3034
20.79 10.81 5.44 1.83 21.79 11.33 5.70 1.91
3539
34.42 17.90 9.01 3.02 47.56 24.73 12.46 4.18
4044
49.05 25.50 12.85 4.31 77.80 40.46 20.38 6.84
4549
92.43 48.06 24.21 8.13 106.76 55.51 27.97 9.39
5054
139.00
72.28 36.41 12.23 139.89 72.74 36.65 12.31
5559
252.43 131.26 66.13 22.21 209.54 108.96 54.90 18.44
6064
378.29 196.71 99.11 33.29 291.53 151.59 76.38 25.65
6569
673.01 349.96 176.33 59.22 461.18 239.81 120.82 40.58
7074
896.39 466.12 234.85 78.88 619.88 322.34 162.40 54.54
7579
1,139.87 592.73 298.64 100.30 679.78 353.48 178.10 59.82
80
1,540.65 801.14 403.65 135.57 1,220.06 634.43 319.65 107.36
( D )
癌症手術每萬元
男性
繳別 繳別
保費 \
季繳 月繳 季繳 月繳
14
4.97 2.58 1.30 0.43 4.07 2.12 1.06 0.35
1519
5.07 2.63 1.32 0.44 4.67 2.43 1.22 0.41
2024
6.76 3.51 1.77 0.59 10.84 5.63 2.84 0.95
2529
7.56 3.93 1.98 0.66 13.93 7.24 3.64 1.22
3034
8.35 4.34 2.18 0.73 16.91 8.79 4.43 1.48
3539
13.33 6.93 3.49 1.17 33.43 17.38 8.75 2.94
4044
18.30 9.52 4.79 1.61 50.04 26.02 13.11 4.40
4549
32.93 17.12 8.62 2.89 61.39 31.92 16.08 5.40
5054
47.66 24.78 12.48 4.19 72.63 37.77 19.03 6.39
5559
81.39 42.32 21.32 7.16 86.08 43.20 21.76 7.31
6064
115.22 59.91 30.18 10.13 93.62 48.68 24.53 8.23
6569
189.14 98.35 49.55 16.64 127.36 66.22 33.36 11.20
7074
264.96 137.78 69.42 23.31 162.28 84.38 42.51 14.28
7579
294.71 153.25 77.21 25.93 172.83 89.87 45.28 15.20
80
298.00 154.96 78.07 26.22 158.90 82.62 41.63 13.98
( E ) 癌症在家每仟元
男性
繳別 繳別
保費 \
季繳 月繳 季繳 月繳
14
7.46 3.88 1.95 0.65 5.37 2.79 1.40 0.47
1519
9.45 4.91 2.47 0.83 6.16 3.20 1.61 0.54
2024
12.23 6.36 3.20 1.07 10.14 5.27 2.65 0.89
2529
14.42 7.50 3.78 1.26 13.53 7.03 3.54 1.19
3034
16.71 8.69 4.37 1.47 17.41 9.05 4.56 1.53
3539
27.66 14.38 7.24 2.43 38.00 19.76 9.95 3.34
4044
39.30 20.43 10.29 3.45 62.28 32.38 16.31 5.48
4549
73.82 38.39 19.34 6.49 85.37 44.39 22.36 7.51
5054
111.24 57.84 29.14 9.78 111.83 58.15 29.30 9.84
5559
201.98 105.03 52.92 17.77 167.55 87.13 43.90 14.74
6064
302.57 157.34 79.27 26.62 233.12 121.22 61.07 20.51
6569
538.29 279.91 141.03 47.36 368.94 191.85 96.66 32.46
7074
717.09 372.89 187.87 63.10 495.90 257.87 129.92 43.63
7579
911.81 474.14 238.89 80.23 543.76 282.75 142.46 47.85
80
1,232.50 640.90 322.91 108.46 975.99 507.51 255.71 85.88
( F ) 癌症門診每仟元
男性
繳別 繳別
保費 \
季繳 月繳 季繳 月繳
14
9.25 4.81 2.42 0.81 6.76 3.51 1.77 0.59
1519
11.84 6.15 3.10 1.04 7.56 3.93 1.98 0.66
2024
15.22 7.91 3.98 1.33 12.53 6.51 3.28 1.10
2529
17.91 9.31 4.69 1.57 17.01 8.84 4.45 1.49
3034
20.79 10.81 5.44 1.83 21.79 11.33 5.70 1.91
3539
34.42 17.90 9.01 3.02 47.56 24.73 12.46 4.18
4044
49.05 25.50 12.85 4.31 77.80 40.46 20.38 6.84
4549
92.43 48.06 24.21 8.13 106.76 55.51 27.97 9.39
5054
139.00 72.28 36.41 12.23 139.89 72.74 36.65 12.31
5559
252.43 131.26 66.13 22.21 209.54 108.96 54.90 18.44
6064
378.29 196.71 99.11 33.29 291.53 151.59 76.38 25.65
6569
673.01 349.96 176.33 59.22 461.18 239.81 120.82 40.58
7074
896.39 466.12 234.85 78.88 619.88 322.34 162.40 54.54
7579
1,139.87 592.73 298.64 100.30 679.78 353.48 178.10 59.82
80
1,540.65 801.14 403.65 135.57 1,220.06 634.43 319.65 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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