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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台灣人壽鑫富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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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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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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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紅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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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紅利給付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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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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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099-850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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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為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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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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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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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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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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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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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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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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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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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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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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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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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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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至台灣人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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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本公司經營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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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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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時保戶服務專線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小時保戶服務專線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
0800-099-850或各分公司專線
或各分公司專線或各分公司專線
或各分公司專線
備查文號1031128日台壽數一字第1030004661
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單條、附之要書、註及他約,均本保契約以下稱本約)
構成部分
本契解釋應探契約事人真意不得泥於的文;如疑義,以有利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本契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躉繳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於投保時約定繳交之保險費。
二、額外資保費:指要人以面申並經司同,於繳保費以所繳
付之保險費。
三、金額係指供投時年滿十足歲被保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之
保障金額,其金額為躉繳保險費乘以百分之五,並載於保險單面頁。
四、保障間:指提投保年齡滿十五歲之險人故保金或葬費保險
金之保障期間該期間應由要保人於投保時約定不低於三年且不高於遞延期間之年數,
並載於保險單面頁
五、費用係指契約定及作所生之用,要保繳交保險乘上費費
用率所得之數額,由本公司自保險費中扣除之,本契約之保費費用率詳附件一
淨保險費係指要保人繳交之躉繳保險費或單筆額外資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金額
七、年齡係指投保被保人以歲計之年但未滿一歲零數過六月者
加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單年度加算一歲。
八、成本係指供投時年滿十足歲被保自本約生日起保額障期
ZT0-2
間屆滿之身保險或喪葬費保險所需成本。由司於約生日及每屆
單週根據保險的性別、況、年度險年齡及金額依附三保險成
表計。於首次投資配置日()係依首次投資配置金額計算時扣除,於首次投資配置
日後,係依本契約第十一條約定方式扣除。
九、管理:係為維本契運作產生費用首次資配日()前係依
首次配置額計時扣除,首次資配日後,係契約十一約定時點
除,其金額為每月三美元。
十、投資置金:係要保於投時所付之險費扣除次投配置前於
契約日及單週日應扣除保險本及單管理費上依險費齊日當月
率參構月第一業日之牌美元期存年利率,以日利計之利息至
次投資配置日止。
十一首次資配置日:係指本司將首次投資配置金額投資標的之日。該日期根據
契約第七條約定之契約撤銷期限屆滿翌日起算之第一個資產評價日。
十二資產價日:係指投資標報價市場報價或證券交營業之日期,且為我國內銀
之營日。若因本公司無法控之因素或特殊狀況(如委託理投資標的之投資管理
司或代理人延緩給付或暫停算投資標的交易價格等)而本公司無法依本契約約
之資產評價日完成投資標的之交易,則以實際完成交易之資產評價日為準
十三資標指本契約提供要保人之投連結工具詳附件二
十四、單係指投資標的於資產評價日之每資產價於本公司網站公告之。
十五、投資標的價係指資標的單以本契約該投資標的之單計算而得
十六保單係依本契投資標的投資標的之金額,美元
算所得之金額。但首次資配置日前,係指要保人於保時所交付之淨保險費
除於約生效日及保單週月日扣除之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加計依保險費收齊日
月匯率參考機構月初第一營業日之牌告美元活期存款年利率計算之利息。
十七匯率考機構:係指依本約第四條約定,如轉換,其率之參考構。
契約考機()業銀有限本公變更
機構必須提前十日以書面或其當方保人
十八保單月日:係指契約生日以後每約生效日當之日,若當月無當之,指
該月日。
十九金價係指本契約保單帳戶扣除保險款本息之金額。
二十保證間:係指依本契約定,保險人生,本公司保證給付金之間。
本契保證期間分為十年、十年及二十年三,由要保一投保,並載於保單面
頁。
二十一、年金金額: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之條件及期間,本公司分期給付之金額
二十二、年金額: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年金保證期間內領取之年金金額。
二十、年給付利率:係本公司於年金以計算年金金之利率。公司
考當十年期美債殖利率當時境所行資產配置之率訂
定之,且不得數,該利率於年金給起維持不
ZT0-3
二十、遞期間:係指本契約生效日起算至金給付日之前一日的間,且遞期間
得低於六年。要保人應於投保時依第十四條之約定金給付開始日。
二十五、保險費收齊日:係指本公司實際收到全額保險費之日。
二十資標保人連結之投資標的為指股票型基(ETF)者,本公司依
該投標的投入金額,乘以附件一資標手續費用率計算申購手,並
自該投資標的投入金額中扣除後配置。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資產
或資產或資產
或資產
撥回
的運作
的運作的運作
的運作
:本契所提供之第至第投資標如有配或資產撥回時,按
一、第一資標(配息型共)
本契標的,本司應投資之收
依本持該標的值佔投資資標總價比例
保人
資標有收分配實際日為一日本公
分配金額
本公分配後十業日配金要保
期本公司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二、第二資標(金及指票型(ETF))
本契供之標的,本司應投資之收
依本持該標的值佔投資資標總價比例
保人
依前之收,本將分該收分配入該
的。
三、第三資標(全權委託管理帳戶)
付,要保人如未選,則由本公司依本款第一目「累積式給付:
()累積
本公司應於該投資標的行機構資額之實際分配依資額及翌日
該投資標的單值換算單數,並置於本契約的保帳戶中。
()配置於美元貨幣型基
本公司應於該投資標的行機構資額之實際分配依資額及翌日
該美幣型值換算單,並置於本契下的保
()金給
本公司應於該投資標的行機構資額之實際分配日起算一個月內將資產
額以給付給要保人,本公司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一一款若於際分配日本契已終止或停止應分配但未實際分
金額,本司於實際配日算十個營業日給付要保人,
司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期事歸責於要保人者,本公司得不負擔利息
ZT0-4
第一二款及第三款若於分配或資實際配日前本契約
止效其應分配實際分配配或資產撥回額,公司於收分配或資
際分配日算一個月內以給付保人本公應按年利率一加計
給付。但事由可歸於要保人者,本公司得不息。
第一配或資產額如依法應繳納稅,本公司應定代扣之
貨幣單位或匯率的計算
貨幣單位或匯率的計算貨幣單位或匯率的計算
貨幣單位或匯率的計算
:本保險之收、給年金身故金或葬費保險、配金之金給
付、撥回付、返還約金、保帳戶的部
險單以美元為貨幣
本契投資的計時,匯率計算為之
貨幣不得
一、險費及其計利息配置於資標的:次投資配金額依首次投資配置日日匯
率參構之出即期匯率計,首次投置日以之保費則依保費收齊
次一資產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計算。
二、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金、、解金及保單
公司根據到相件或通知後,附件二投資的單日匯率參
考機構之匯率計算。
三、成本及保管理費之扣除本公司根費用扣除當日率參考機構之盤買
期匯率計算。
四、年金:本司按遞延期間滿日次一產評價日以匯參考機構盤買
率計算。
五、標的:本公司根據申請書後次二資產價日率參考機構之盤買
期匯將投資標轉出扣除費用(詳件一)為等投資標的計價
貨幣之金額。
六、撥回給付:以投資理公司或代理人付日後二資產評價日匯率考機
構該全權委託管理帳戶計價盤買期匯率之計算
七、型共金給付:際分配日後次資產價日匯率參考機構
型共金計盤買匯率計算
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
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
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
:要以存款方交付繳保費或筆額資保費、保險繳交效保
險費時,其以現鈔存入之費用、匯費及其他費用由要保人負擔
要保第二十五歸還保單帳戶時,應於本公司指之金機構,存或匯入本
指定構於華民國境內之匯存帳戶,除以外現鈔入之用、匯款
費、費及其他用時,由要保受益,其相關用由本公負擔。要
要求公司指定構存入或匯入構收
費用、匯費及其他費用由要保人或負擔
ZT0-5
要保被保險人受益人應以本司指定之構於華民境內之外存款帳戶
本契項相,其相關費用本公負擔。要保人被保人或要求
項相匯入司指之金構於華民境內之外存款帳戶
匯款費、郵電及其他費用由求之負擔,但要保人因第二四條約定
保單帳戶或未支領之年金時,用由本公負擔
本條匯款郵電及其費用銀行收款行及行匯所經
中間行所之匯費用,並以存匯款當時金機構定之數額為準
保險公司應負責任的開始
保險公司應負責任的開始保險公司應負責任的開始
保險公司應負責任的開始
:本公應自同意保且躉繳保險費責任,並給保險單作
本公於同繳保費之額時其應之保同意
於躉保險金額本公同意保前被保身故,本
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當於繳保費之額後五日為同
保。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要保於保險單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同保險單公司撤銷本約。
要保定行使本契撤銷,撤的效應自保人面之
時起生效,本契約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保險費的交付
保險費的交付保險費的交付
保險費的交付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交付保險費直接入本公司指定之機構於中內之外匯存
本契險費繳交額,得低本公定之限,繳保不得於四
美元
單筆投資險費除保費用,本司以險費日次資產價日資標
準,依本契約第二十條之約定配置投資標的
本契保單月日當月險成及保管理時,司應
要保付單額外資保費,按日零,次一單週
較晚者(翌日)起三十日內為期間
逾寬限期未交付者,本契約自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
本契約效力的恢
本契約效力的恢本契約效力的恢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停止,要保人停效日二年內,且不得遞延期間屆滿日,申效。
要保出復申請並經保人交單額外保險,且除應之保費用,如
款本者應併清,自日上零時公司保險
的,本契第十條約扣除效前繳而繳之險成保單
ZT0-6
費,並按日數比例當期未經過期間之保單管理,以約定扣除保單管理費
第一定之停效期間屆滿時,本契約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及被險人契約公司保書,要
保人保險如有,或失遺或為實的減少公司
計者本公得解契約其保事故。但險的
事實時,限。
契約,自公司有解之原,經一個不行使或自
起,二年使消滅本公契約,如保人所不
能送,本公司得將通知送達受益人。
本公第一約定除契時,本契下之於零本公依附
之投資標的單,計算保值返還與要保人
首次投資配置日後之保險成本暨保單管理費的收取時點及方式
首次投資配置日後之保險成本暨保單管理費的收取時點及方式首次投資配置日後之保險成本暨保單管理費的收取時點及方式
首次投資配置日後之保險成本暨保單管理費的收取時點及方式
第十:本約於效期且遞期間,每保單日之價日由保帳戶
費,於保保障間內單管費。金價不足保險本及
管理費時,本公司將按日數除至為零
保單帳戶價值的通知
保單帳戶價值的通知保單帳戶價值的通知
保單帳戶價值的通知
第十條:本契於有效期間遞延期間內,本公司將以書或其他約方式,每季通人其保單
帳戶
保單帳戶價值的返還
保單帳戶價值的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的返還
保單帳戶價值的返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三條本契約時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身故金給開始
本公件收,依資產及第條約算保還予
人,本契約效力即止。
約時被保人年滿十足歲其身生於金給開始且於額保
間內本公以文收齊依次資產價日第四約定算保
計保額給身故險金若被險人身故於年給付滿保額
期間本公以文收齊依次資產價日第四約定算保
付身故保險金。本公司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止。
約時其他缺陷致不辨識行為欠缺辨識行為
年齡滿十五足歲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險金之保險金額部分葬費用保險
被保險人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險金額(不限本公),不
得超約時產及與稅十七葬費除額超過
本公責任比例退還超過葬費部分限之除保成本
ZT0-7
原投分之以文收齊依次資產價日第四定計
給付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本契約
情形要保人()以上保險公司投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且
其投喪葬用保金額計超之限者,公司喪葬用保
額之內,書所之要時間,依給付葬費保險額至所定
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
者,保險司應其喪費用險金扣除時間險公金額
於之限額比例
受益第二六條定申身故險金葬費保險時,三十條約
時效公司保險但本司將受益請身險金喪葬
保險所需件並司時準,次一產評日及四條定計保單
返還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本契約
年金給付的開始
年金給付的開始年金給付的開始
年金給付的開始
第十:要人投保單年日滿後一特金給開始,但得超
保險歲之單週日;保人給付,本以被險人
年齡十歲之保單週年日為年金給
要保得於金給開始的三日前本公變更金給變更
年金給付開始申請日起算三十日之後,須符給付日之
本公於年給付六十通知保人金給但實金給
遞延期間屆滿時依第十六條計算所得。
年金給付的方式
年金給付的方式年金給付的方式
年金給付的方式
第十五條:要保人於訂契約時,應選中一金給付方式
一、給付被保人於金給生存,以延期屆滿依第
約定計算所得金價一次給付保險人,本契約效力即
二、給付被保人於金給,及年金日每滿一年生存
本公本契第十條計之年金額付年受益。本約之給付高至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止,本契約效力即止。
本公於年給付六十主動書面人得使金給方式
要保人的書面通知應於年金給的三十日本公生效
分期給付年金金額的計算
分期給付年金金額的計算分期給付年金金額的計算
分期給付年金金額的計算
第十金給開始時,公司延期屆滿及依條約計算
據要定之期間當時給付率及管機責任備金
生率計算每年給付年金金額。
領取年金額若於三美元,本於年給付
ZT0-8
日一次給,本契約效力即止。
如第值已期年金額所需金額其超
返還保人
契約的終止及其限制
契約的終止及其限制契約的終止及其限制
契約的終止及其限制
第十:要人得年金本契,本司應接到後一月內付解金,
期本公司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解約金,係指本公要保依本契約計算之保單帳戶
帳戶,係本公理後附件之投標的
算。第一約的,自本公司要保人書開始生效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止本契約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第十:本約於次投配置後且年金開始前,帳戶要保
契約公司部分保單但每保單
不得低於三百美元且提後的不得低於六百美元。
要保人申請部分提,按下理:
一、文件投資的提比例如要未指,本
投資標的帳戶例從資標的提
二、保單,係本公依附二之資標
準計算。
本公司將接獲保人之申請文件一個月內部分的金額扣除部分費用(詳
附件一)後之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部分之保為契約之部分
投資標的之調整
投資標的之調整投資標的之調整
投資標的之調整
第十九條:本公司得依調資標的之提供
一、本公司得增列投資標為要保人投資標的的選,並管機
二、司得閉某投資的,公司日前十日書面要保,並
管機
三、司得合某投資的之,而止或資標應於
投資後三日內書面方式人。資標
之事要保人利重大影,本公司,應立即書面通知要保人。
款及三款投資,除本公定外保人
公司通知十五內,本公投資的之值轉或提申請若未
申請本公將按契約他未之投標的值相比例將該之投標的
依該重新配至資標。若他投標的供配者,司將
日當還予保人其他之人本契但本
ZT0-9
,依理,而理方將於本公
一投資標生之,不計入轉換次數及部分次數
投資標的及其比例分配之約定
投資標的及其比例分配之約定投資標的及其比例分配之約定
投資標的及其比例分配之約定
第二十條:要保人投保本契約時,應於要保書選繳保險費投資標的及其比例分配
單筆投資險費定投標的比例配,無指,則躉繳費選
投資標的及其比例分配行配置。
投資標的轉換
投資標的轉換投資標的轉換
投資標的轉換
第二條:保人本契有效於遞期間,得公司不同資標間之
應於書中轉出投資的及比例指定投資本公依下
約定投資標的資產評價日:
一、公司資標的間
本公後次評價為準之投的價於當配置
之投資標的。
二、公司不同資標的間
本公後次評價為準之投的價於本司收
請書後次二資產評價日配置於欲轉入之投資標的
三、不同公司投資標的間(含或不別)轉換
本公後次評價為準之投的價於本司收
請書後次三資產評價日配置於欲轉入之投資標的
的之附件除投標的其費轉出投資
的價扣除
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的處理
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的處理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的處理
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的處理
第二條:首次資配日後交之筆額投資費扣保費用(附件)後以保
收齊日之次一資產評價日將額依第二十條約定配置投資標的。
特殊情事之處理
特殊情事之處理特殊情事之處理
特殊情事之處理
第二條:延期內本解約、資撥回金給、配型共
、為給付依第十一定扣,如該投
標的公司管公因特算投標的,本
司將面或要保以該資標於前暫停
一個評價投資的單付之額,本公該款後給
或扣,本公司利息
因投投資的之該投標的之單數等可歸
於本事由致本司無的之,將一個
產評投資的單算申,但
ZT0-10
司將書面人,應於通知五日
入其資標。若保人本公,則公司
指定類型地區產業標的若無的,入本司指
同計別之貨幣型共
本契約所稱之特殊包括
一、地變致者
二、國內命令
三、投資國交易市場或而停止交易;
四、正常交易情形致匯交易制;
五、歸責於本公司通常使
六、有無買回求或給付金等其他特事;
七、投資標的相關大政治、經變動
八、投資標的相關大災難爭發生;
九、大情經投標的行公資標影響致投標的
行公司無行或其為行投資標行或其他相關行為。
被保險人身故的通知及未支領之年金餘額的給付
被保險人身故的通知及未支領之年金餘額的給付被保險人身故的通知及未支領之年金餘額的給付
被保險人身故的通知及未支領之年金餘額的給付
第二十四條:要保人或身故應於知悉被保險人身故後通知本公司。
被保身故生於金給開始,本司依十三返還
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本契約
被保身故生於金給開始,如有未額,公司以申
文件為準將其支領年金給付身故人或應得人,
契約
身故於年開始後,意致人於者,公司其未之年
身故如無則給人之繼承,本
約效力即止。
失蹤處理
失蹤處理失蹤處理
失蹤處理
第二條:保險約有期間給付,且亡判內所
時日付前,本司依約第返還、給身故
險金葬費險金但日發現人生時,保人受益人應該筆
之身保險或喪用保歸還公司本公投資分之
之次評價,依保人定之標的重新
置於資標使有效司自死亡日起保單
日止,不計付利息。
被保本契有效間內年金付後除有之保期間年金
額外司根判決時日準,給付;但
日後發現被保險人時,本公司應依契約約定繼續給付年金,足其間未付年金
ZT0-11
於被險人本契有效年金日前,且亡判
內所死亡時日開始給付後者之。
第一帳戶付身金或葬費保險第十條之定計
第二年金額依第二十四條之約定計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第二十六條:受益人申領「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險金時,件:
一、保險單或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文件及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及外匯存款帳戶之證件。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的申請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的申請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的申請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的申請
第二十七條:要保人依第十三條或第二十五條之申請「返還保單帳戶,應檢具件:
一、保險單或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文件及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的身分及外匯存款帳戶之證件。
本公收齊後十日內。但可歸於本之事
內為給付者,應給延利息年利率一分。
年金的申領
年金的申領年金的申領
年金的申領
第二條:保險於年給付日後存期每年給付應提險人
存之文件。但於保證期間內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第一次申請年金給付時,應外匯存款帳戶之證文件
保證年金申請前給計算貼現率為六條用之金給
利率
被保險人身故有未支領年金時,受益人申金給付件:
一、保險單或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文件及
三、受益人的身分及外匯存款帳戶之證件。
本公年金付日五日給付期應年利一分利息付,期事
可歸受益人者,本公司得息。
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之一者,本公司不付保險金責任
一、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但其部保險金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
ZT0-12
三、人故但自約訂效之起二後故,本
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四、被保險人越獄
因第一款受益受領時,保險作為險人產。有其
受益人者受益受益人原應得之部其他原約
第一情形給付險金,本以文齊日次一評價
價格計算之保退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未還款項的扣除
未還款項的扣除未還款項的扣除
未還款項的扣除
第三:年開始付前本公給付金、金、保險、依
十五條約定一次給付年金時,扣除本契約保險單及其應付利息。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三條:契約首次資配日後於年給付日前要保司申保險
額上日保帳戶二十,利的計按當契約
之利率為準。
當未息超本契保單之八時,司應書面要保
償還息;本息契約之九,本司應
以書要保償還款本,要未於通知算二償還款本
時,將以息,本契本息
過保,本司將以書通知保人保人於本通知
日起算三十日不足款本息時,本契約自該三十日之翌日起停止效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以保險契約本公款。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要保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生年月日要保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錯誤時,依下列規理:
一、保年年齡本契無效公司之保
成本用及管理加上之保退還,如
付年金者,年應將其無息退還本公司。
二、年齡保險,本司無退還部分險成,其
本公,應利息退險成其利給付險單
利率與民二百條法年利在發險事
且其公司本公繳保保險比例
險金退還部分險成年金致本
者,計算年金金額額,次年時按
金金額給付,並一足過實付年金金額付年金金額的額。
三、年齡保險,應足其額。生保事故使發
ZT0-13
且其錯誤公司本公原扣險成扣繳成本
計算給付保險喪葬保險錯誤,本
按原金或費用金扣保險後給如有年金
金金,本實付金額付年額的並於
金給付時扣除
二款錯誤公司,應計利退保險本、費費
及保費,利息退還時本理保之利法第百零條法
週年利率計算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第三十三條:本契約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之年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其指定或
除前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本契時,經被險人指定受益,如定者被保人之
為本契約身故受益
二、放棄外,保險生前經被險人變更受益,如
保人未將變更通知本公司者,不得本公司。
變更於要書及保險的同送達司時本公
即予批註給批註書
第二人同被保人身,除保人指定,以保險
之法為本契約身故
本契指定人,以被之法繼承為本身故人者
順序法第三十受益定外第一
一百四十四條
變更住所
變更住所變更住所
變更住所
第三十四條:要保人的所有變更時,以書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第三十五條:由本契約所生的,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年不使
批註
批註批註
批註
第三條:契約載事,除三十外,經要公司
方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即予批註給批註書
第三條:本契涉訟,同以要要保
時,公司公司在地。但者保
ZT0-14
法第四十七條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訴訟
保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
保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保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
保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
第三十八條:本保險為不分保險單,不參利分配,並無利給
ZT0-15
附件一
附件一附件一
附件一:
:本契約一般費用及其他各項收費一覽
本契約一般費用及其他各項收費一覽表本契約一般費用及其他各項收費一覽表
本契約一般費用及其他各項收費一覽表
%
%%
%
收費標
收費標收費標
收費標
費用
及費用及費用
及費用
一、前置費用
保險費金額
20萬元
以下
20萬(含)
~40萬元
40萬(含)
~60萬元
60萬(含) ~80
萬元
80萬(含)元
以上
1.繳保險費保費費用
保費費用率
3.60%
3.30% 3.00% 2.75% 2.50%
保險費金額
20萬元
以下
20萬(含)
~40萬元
40萬(含)
~60萬元
60萬(含) ~80
萬元
80萬(含)元
以上
2.筆額外投資保險費保費
費用
保費費用率
3.60%
3.30% 3.00% 2.75% 2.50%
二、保險相關費用
1.單管理費 每月3元。
2.險成
提供險人契約障所需的本。本公每月根據險人
的性別、體況、當年度保險年齡及保險金額依保險成本表計算。
三、投資相關費用
1.資標
1.金:無。
2.票型1%(每次)
3.託管無。
2.資標的經理費 由投資機構收於計算已先扣除本公司不
3.資標的管理費
1.金:由投資機構於計算除,本
司不
2.票型1%()由本公司公告之中扣除
3.託管:由本公全權託管理帳戶所收
於計算全權託管理帳戶時扣
除,本公司不
4.資標的保管費 由投資機構收於計算已先扣除本公司不
5.資標 無。
6.資標
每一年度間,56及以次於
轉出資標扣除手續15因條之約定而保人
合轉
欲轉入之投資標的為指數股票型基需收購手續費,
費用率同1.資標手續費。
7.他費 無。
四、後置費用
1.約費 無。
2.分提
每次金額扣除15美元但每保單
年度3手續
全權管理標的資產不計次數
領手
五、其他費用
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本息第二十五歸還
要保人被保險人領取本契約各項相關
生之匯款費用包括用及匯款銀行收款銀行及匯款
所經國外中間行所之匯款相關費用並以存匯款當時金
定之數額為準存匯用之擔對下表詳第五條之約
定。
ZT0-16
1除以現鈔存入之匯費用、匯手續費、郵電及其他費
用時,由要保人或受益負擔
2要保人或受益人因第二四條約定或未支領
之年額時,其相關費用由本公
款項
款項款項
款項種類
種類種類
種類 收付方式
收付方式收付方式
收付方式 匯款相關費用
存匯款相關費用存匯款相關費用
存匯款相關費用
躉繳保險 匯款 要保
單筆保險
存匯 要保
償還保險款、
繳交保險
存匯 要保
存入公司
指定構於
之外
匯存
本公(1)
依第歸還
保單帳戶
存入本公
司指定之機構
要保
匯入定之
機構華民
國境存款
帳戶
本公
領取之本各項
相關
匯入指定
之金
要保險人
負擔
(2)
第一類投資標的:配息型共同基金
(詳如台灣人壽新配息型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二)
第二類投資標的:共同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1)共同基金
(詳如台灣人壽共同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一)
(2)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詳如台灣人壽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一)
第三類投資標的:全權委託管理帳
(詳如台灣人壽全權委託管理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一)
ZT0-17
附件二
附件二附件二
附件二:
:投資標的選
投資標的選資標的
投資標的選擇表
擇表擇表
擇表
第一類投資標的:配息型共同基金
(詳如台灣人壽新配息型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一)
第二類投資標的:共同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1)共同基金
(詳如台灣人壽共同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二)
(2)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詳如台灣人壽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二)
第三類投資標的:全權委託管理帳
(詳如台灣人壽全權委託管理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附件二)
ZT0-18
附件三
附件三附件三
附件三:
:保險成本表
保險成本表險成本
保險成本表
/
年齡 年齡
15 54 25 37 159 72 59 934 473
16 73 28 38 171 78 60 1022 526
17 91 31 39 185 83 61 1118 585
18 93 35 40 199 89 62 1223 647
19 94 37 41 215 96 63 1337 713
20 95 38 42 232 104 64 1462 784
21 95 39 43 251 113 65 1599 862
22 95 38 44 272 123 66 1749 948
23 94 38 45 295 135 67 1913 1043
24 94 37 46 319 148 68 2092 1150
25 94 37 47 345 163 69 2289 1269
26 94 36 48 373 180 70 2504 1402
27 94 37 49 404 198 71 2740 1550
28 95 38 50 437 218 72 2997 1714
29 97 40 51 473 238 73 3279 1894
30 101 43 52 513 258 74 3587 2094
31 105 46 53 557 278 75 3923 2315
32 110 50 54 605 299 76 4291 2559
33 118 54 55 658 323 77 4692 2829
34 126 58 56 717 351 78 5129 3127
35 136 62 57 782 384 79 5606 3456
36 147 67 58 854 425 80 6126 3820
台灣人壽鑫富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台灣人壽鑫富外幣變額年金保險台灣人壽鑫富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台灣人壽鑫富外幣變額年金保險收取之相關費用
收取之相關費用收取之相關費用
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
%%
%
收費標準及費用
收費標準及費用收費標準及費用
收費標準及費用
一、前置費用
保險費金額
20萬元
以下
20萬(含)
~40萬元
40萬(含)
~60萬元
60萬(含) ~80
萬元
80萬(含)元
以上
1.躉繳保險費保費費用
保費費用率
3.60%
3.30% 3.00% 2.75% 2.50%
保險費金額
20萬元
以下
20萬(含)
~40萬元
40萬(含)
~60萬元
60萬(含) ~80
萬元
80萬(含)元
以上
2.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保費
費用
保費費用率
3.60%
3.30% 3.00% 2.75% 2.50%
二、保險相關費用
1.保單管理費 每月3美元。
2.保險成
提供險人約保所需成本本公月根據被
的性別、體況、當年度保險年齡及保險金額依保險成本表計算。
三、投資相關費用
1.申購投資標的手續費
1.共同基金:無。
2.指數股票型基金1%(每次)。
3.全權委託管理帳戶:無。
2.投資標的經理費 由投資機構收於計算位淨值時已先扣除本公司不外收
3.投資標的管理費
1.共同基金:由投資機構收取,於計單位淨值時先扣除,本公
司不另外收取
2.指數股票型基金1%(每年)本公司公告之單淨值中扣除
3.全權委託管理帳戶:由本公司針對全權委託管理帳戶所收取之費
於計算全權委託管理帳戶單位值時扣
除,本公司不另外收取
4.投資標的保管費 由投資機構收於計算位淨值時已先扣除本公司不外收
5.投資標的贖回費 無。
6.投資標的轉換費
每一年度,前5次換免第6次及的轉換,
轉出資標值中除手費15美。因之約定而
須配合轉換者不在此限
欲轉入之投標的為指數股票型基金時收取申購手續費,
費用率同1.申購投資標的手續費
7.其他費 無。
四、後置費用
1.解約費 無。
2.部分提領費
每次提領部分領金中扣15美續費但每
年度3次免手續費
全權管理投資的資撥回作不提領次數
領手續費
五、其他費用
要保人交付保險費還保險單借款本息保險單款第二十五條
歸還保單帳戶價值要保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本契約各項相
關款項時可能產生之匯款費用包括匯差費用及匯款銀行收款銀行及
因跨行匯款所經國外中間行所收取之匯款相關費用並以存匯款當時
金融機構規定之數額為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對象如下表所示詳
保險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
款項種類
款項種類款項種類
款項種類 付方式
收付方式收付方式
收付方式 匯款相關費用
存匯款相關費用存匯款相關費用
存匯款相關費用
躉繳保險 匯款 要保人負
單筆額外保險
存匯 要保人負
償還保險款、
繳交復效保險
存匯 要保人負
存入或匯公司
指定之金構於
中華民國之外
匯存款帳
本公司負擔(註1)
依保險單第二
十五條歸單帳
戶價
存入或匯本公
司指定之金融機構
要保人或人負
匯入本公定之
金融機構華民
國境內之存款
帳戶
本公司負
領取之本各項
相關款項
匯入非本指定
之金融機
要保人、險人
或受益人負擔
(註2)
註1除以外幣鈔存入之差費用、匯款續費郵電及其他費
用時,由要保人或受益人負擔。
註2要保人或益人因保單條款第二十條約領取單帳戶價
值或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時,其相關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保險成本表
保險成本表保險成本表
保險成本表
/
年齡 男性 年齡 男性 男性 女性
15 54 25 37 159 72 59 934 473
16 73 28 38 171 78 60 1022 526
17 91 31 39 185 83 61 1118 585
18 93 35 40 199 89 62 1223 647
19 94 37 41 215 96 63 1337 713
20 95 38 42 232 104 64 1462 784
21 95 39 43 251 113 65 1599 862
22 95 38 44 272 123 66 1749 948
23 94 38 45 295 135 67 1913 1043
24 94 37 46 319 148 68 2092 1150
25 94 37 47 345 163 69 2289 1269
26 94 36 48 373 180 70 2504 1402
27 94 37 49 404 198 71 2740 1550
28 95 38 50 437 218 72 2997 1714
29 97 40 51 473 238 73 3279 1894
30 101 43 52 513 258 74 3587 2094
31 105 46 53 557 278 75 3923 2315
32 110 50 54 605 299 76 4291 2559
33 118 54 55 658 323 77 4692 2829
34 126 58 56 717 351 78 5129 3127
35 136 62 57 782 384 79 5606 3456
36 147 67 58 854 425 80 6126 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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