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契約生效後,本公司依附表三所示交易日之投資標的淨值,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
投資標的單位,以支付附表一所列之每月保單行政費用、保單管理費用及保障費用。
本公司扣除每月保單行政費用、保單管理費用及保障費用時,係按扣除當時各投資標
的佔保單帳戶價值之投資比例計算各投資標的應分配之費用,再分別自各投資標的扣
除相當之單位數。
本契約之保單帳戶價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扣除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後)之餘額
不足支付每月應付之保單行政費用、保單管理費用及保障費用時,本公司仍依第一項
約定,按日數比例扣除該月之保單行政費用、保單管理費用及保障費用至前述餘額為
零為止。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為零時,本契約停止效力,本公司並應書面通知要保人。
本公司依本契約為各項給付時,如有每月應付之保單行政費用、保單管理費用及保障
費用未扣除,本公司得先扣除前開費用後再給付。
第二十二條 投資標的之轉換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以書面申請轉換投資標的或每一投資標的之投資
比例,本公司應悉依附表三所示交易日之保單帳戶價值辦理投資標的之轉出及轉入。
但所決定之每一投資標的之投資比例不得少於轉換當時保單帳戶價值的百分之五,且
本公司有權降低上述最低投資比例,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而本公司前開書面通知最
低投資比例之降低不溯及既往。
前項轉換投資組合,如於每一保單年度累計辦理投資標的之轉換次數總計超過十二次
時,要保人應按附表一支付轉換費用。但如要保人係因其投資之投資標的解散、清算
或本公司依本契約第二十三條約定取消該投資標的,而被迫為轉換時,不計入轉換次
數。
本公司得放寬第二項之免費轉換次數限制,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而本公司前開書面
通知放寬免費轉換次數之限制不溯及既往。
依第一項轉換投資組合時,如要保人轉換之投資組合中之投資標的有暫停計算投資標
的淨值或拒絕買回之情事,則本條所約定轉換之程序均順延至該情事消滅後進行。
第二十三條 投資標的之變更與通知
本公司得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變更投資標的項目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且本契約有關投
資標的之相關約定,除本公司另以書面註明外,均適用於新增設之投資標的。
要保人投資之投資標的有因故解散、清算或因合併而消滅等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時,本公司應於知悉前述情事後,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變更投資組合。
本公司取消某投資標的項目時,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變更投資組合。
因本條第二項、第三項之原因變更投資組合時,要保人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所定之期
限內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若要保人未於前開期限內回覆者,本公司將該消滅之投資標
的於前開期限屆滿之第二個交易日之投資標的價值,或投資標的清算、取消後分配之
數額,改轉入本公司指定之相同投資標的貨幣之類貨幣市場基金或貨幣型基金;若本
公司所提供之投資標的中無相同投資標的貨幣之類貨幣市場基金或貨幣型基金時,本
公司將該消滅之投資標的於前開期限屆滿之第二個交易日之投資標的價值,或投資標
的清算、取消後分配之數額改轉入本公司指定之新台幣計價之類貨幣市場基金或貨幣
型基金。
第二十四條 保單帳戶價值之部分贖回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贖回部分保單帳戶價值,但每次贖回之金額及贖
回後剩餘之保單帳戶價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扣除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亦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