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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終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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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樣本)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保單帳戶價值之返還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中華民國九十六 十四
( 9 6 ) 南壽研字第 209 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一百零 十六
( 104) 南壽研字第 021 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
依中華民國 107 6 7 日金管保壽字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一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
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
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 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係指本契約所載明之投保金額。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增加或
少基本保額。惟增加基本保額,需經本公司同意;減少後之基本保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
低承保金額。如該基本保額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基本保額為準。
二、淨危險保額:係指基本保額。
三、保險金額:係指本公司於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之金。該金額淨危險保額與
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總和給付,其中,保單帳戶價值係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
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
四、目標保險費:係指本契約所載明之定期繳付保險費,該保險費係依據基本保額訂定,用
提供被保險人身故、完全失能保障及投資需求。
目標保險費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五、保費費用:係指因本契約簽訂及運作所產生並自目標保險費中扣除之相關費用,包含核
保、發單、銷售、服務及其他必要費用。保費費用之金額為要保人繳付之目標保險費乘以
附表一相關費用一覽表中「保費費用表」所列之百分率所得之數額。
六、保單管理費:係指為維持本契約每月管理所產生且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費用,並依
十一條約定時點扣除,其費用額度如附表一。
七、保險成本:係指提供被保險人本契約身故、完全失能需的成本(標體之費率
附表五)。由本公司每月根據訂立本契約時被保險人的性別、體況、扣款當時之保險年齡
及淨危險保額計算,並依第十一條約定時點扣除。
八、轉換費用:係指要保人依第十五條約定為投資標的之轉換時,本公司所收取之費用,其
用額度如附表一。
九、保險年齡: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
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十、首次投資配置金額:係指依下列順序計算之金額:
(一)要保人所交付之第一期目標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
(二)加上要保人於首次投資配置日前,再繳交之目標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
(三加上按前二目之每日淨額,依三家銀行每月之第一個營業日牌告活期存款平均利
率,逐日以日單利計算至首次投資配置日之前一日止之利息。
十一、首次投資配置日:係指根據第四條約定之契約撤銷期限屆滿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
十二、投資標的:係指本契約提供要保人選擇以累積保單帳戶價值之投資工具,其內容如附
四。
十三、資產評價日:係指投資標的報價市場報價或證券交易所營業之日期,且為我國境內銀
及本公司之營業日。
十四、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係指投資標的於資產評價日實際交易所採用之每單位「淨資產價
或市場價值」。本契約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將公告於本公司網站。
十五、投資標的價值:係指以原投資標的計價幣別作為投資標的之單位基準,其價值係依本契
約項下各該投資標的之單位數乘以其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之值。
十六、保單帳戶價值:係指以新臺幣為單位基準,其價值係指要保人所持有之各投資標的於
前,係指依第十款方式計算至計算日之金額。
十七、保單週月日:係指本契約生效日以後每月與契約生效日相當之日,若當月無相當日者
指該月之末日。
十八、保險費年度:係指要保人繳付目標保險費之保單年度。惟若歷保單年度有目標保險費
繳足之情形者,應依序補齊之,受遞補之保單年度為該筆目標保險費之保險費年度。
十九、投資標的貨幣:係指投資標的用以計價之貨幣別。
二十、單位:係指各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所載之受益權單位。
二十一、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係指投資標的之經理公司或發行公司。
二十二、保單帳戶:係指為計算、運用保單帳戶價值而設之專設帳簿。
二十三、三家銀行:係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商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但若將來因故變更者,則以本公司所指定報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
備查之金融機構為準。
二十四、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醫院。
第三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目標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目標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
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目標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
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目標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
險責任。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
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約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之意思表
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目標保險費;本契約
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
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約定負保險責任。
第五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完全失能或於保險齡達一百歲之單週年日
生存時,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或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第二期以後目標保險費的交付及配置、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目標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
地點交付,並由本公司交付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目標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
年繳者,本公司得通知要保人交付目標保險費;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通知。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目標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
項約定受領目標保險費時,應通知要保人交付目標保險費。
第二期以後目標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其餘額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為準,依第十三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但於首次投資配置日前,該第二期以後目標保險
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依第二條第十款約定納入首次投資配置金額計算。
本契約自契約生效日起,若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不足以支
付當月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扣除至保單帳戶價值為零,本公司應於前
述保單帳戶價值為零之當日催告要保人交付目標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
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
故時,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要保人並應按日數比例支付寬限期間內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
停效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
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保險成
本及保單管理費,並另外繳交原應按期繳納至少一期之目標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
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及繳交第二項約定之各項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
及繳交第二項約定之各項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第二項、第五項及第六項繳交之目標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依附表二所示資產
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及第十三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
本契約因第三十三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七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三
十三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以後仍
依約定扣除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
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
約,且得不退還已扣繳之保費費用、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
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要保人在增加基本保額時,對於本公司書面(或電子申請文件)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如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
公司得解除該加保部分之契約,且得不退還已扣繳之保費費用、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其保
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二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開始日
或增加基本保額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依第一項解除契約時,若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價值大於零,則本公司依附表二所示資
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之保單帳戶價值返還予要保人。
加值給付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第六保單年度起,每保單週年日,按該日(不含)前十二個保單週月日
之保單帳戶價值之平均值,乘以千分之二所得之金額給付「加值給付」,並以附表二所示之資
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為準,全數依要保人最近指定之目標保險費之投資組合購買投資
標的單位。
目標保險費的限制
本契約每年目標保險費之繳交金額,不得高於新臺幣貳佰萬元,且不得低於本公司規定之最低
數額。本公司有權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變更前述之限制,而本公司前開書面通知變更不溯及既
往。
本契約基本保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加計當次預定投資保費金額」兩者之和(但訂立本契約時,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則為基本保額。)除以「保單帳戶價值加計當次預定投
資保費金額」之比例,應在一定數值以上,始得繳交該次目標保險費。
前項所稱一定數值之標準如下:
一、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且當時保險年齡在四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三十。
二、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四十一歲以上,七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一十五。
三、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七十一歲以上者:百分之一百零一。
第二項所稱當次預定投資保費金額係指該次目標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且尚未實際配置於投資
標的之金額。
第二項數值之判斷時點,以本公司列印保險費繳費通知單時點最新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及匯率為
準計算。
要保人欲繳交目標保險費時,倘未符合第二項及第三項之約定者,要保人得與本公司約定並經
本公司同意後增加基本保額,且於符合第二項及第三項之約定下,始得繼續繳交該次目標保險
費。
倘要保人或本公司不同意前項所述增加基本保額者,則要保人於不符合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情事
消滅後,始得繼續繳交目標保險費。
第十一條 保險成本暨保單管理費的收取方式
本公司於本契約首次投資配置日及每保單週月日將計算本契約之保險成本,併同保單管理費,
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為準,由保單帳戶價值依當時(或保單週月日當
時)各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計算各投資標的應分配之費用數額,再分別自各投資標的扣除之。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第一項保險成本自保險人滿十五足
歲之日起之保單週月日,依本條約定扣除。
雖要保人悉依本契約第六條約定按期繳納第二期以後之目標保險費,但如本契約之保單帳戶價
值(如有保險單借款應扣除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仍不足以支付每月應付之保險成本及保
單管理費時,本公司按下列方式辦理:
一、本契約生效日起之第一保單年度內且要保人未曾依第二十條辦理部分提領者,本契約不予
停止效力,欠繳之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將自要保人繳交之續期目標保險費中扣除。
二、自第二保單年度起,按第一項約定,依日數比例扣除該月之保險成本及保單管理費至保單
帳戶價值為零為止。戶價值為零時本公司應催告保人交付次一目標保險
經催告到達逾三十日仍不交付者,本契約效力停止。
給付保險金或被保險人未滿十五足歲身故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時,本公司得先扣除未繳之保險成
本及保單管理費後再給付。
第十二 貨幣單位與匯率計算
本契約目標保險費之收取、給付各項保險金、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償付解約金、部分提領金
額、第十四條第二項但書之現金給付收益及支付、償還保險單借款,應以新臺幣為貨幣單位。
本契約匯率計算方式約定如下:
一、目標保險費及其加計利息配置於投資標的:本公司根據附表二所示之資產評日匯率參考
機構之上午十一時牌告即期匯率賣出價格計算。
二、給付各項保險金、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及償付解約金、部分提領金額:本公司根據投資標的
所屬公司通知本公司所賣出投資標的單位淨值當日匯率參考機構之上午十一時牌告即期匯
率買入價格計算。
三、保單管理費及保險成本之扣除:本公司根據附表二所示之資產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上午
十一時牌告即期匯率買入價格計算。
四、投資標的之轉換:本公司根據投資標的所屬公司通知本公司所賣出投資標的單位淨值當日
匯率參考機構之上午十一時牌告即期匯率買入價格,將轉出之投資標的金額扣除依第十五
條約定之轉換費用後,依投資標的所屬公司通知本公司轉出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之日後第
一個資產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上午十一時牌告即期匯率賣出價格計算,轉換為等值轉入
投資標的計價幣別之金額。但投資標的屬於相同幣別相互轉換者,無幣別轉換之適用。
前項之匯率參考機構係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但本公司得變更上述匯率參考機構,惟必須
提前十日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第十三 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約定
要保人投保本契約時,應於要保書選擇購買之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但所決定之每一投資標的
之配置比例分別不得少於百分之五,且本公司有面或其他約定式通知要人降低上
最低配置比例,而本公司前開書面通知最低配置比例之降低不溯及既往。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選擇。
第十四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
本契約所提供之投資標的如有收益分配時,本公司應以該投資標的之收益總額,依本契約所持
該投資標的價值占本公司投資該標的總價值之比例將該收益分配予要保人。但若有依法應先扣
繳之稅捐時,本公司應先扣除之。
依前項分配予要保人之收益,本公司應將分配之收益於該收益實際分配日投入該投資標的。但
若本契約於收益實際分配日已終止、停效、收益實際分配日已超過有效期間屆滿日或其他原因
造成無法投資該標的時,本公司將改以現金給付予要保人。
本契約若依前項但書以現金給付收益時,本公司應於該收益實際分配日起算十個資產評價日內
主動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
息按給付當時本契約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其大之值
計算。
第十五 投資標的轉換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向本公司申請不同投資標的間之轉換,
並應於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中載明轉出的投資標的及其單位數及指定欲轉入之投資標
的。但所決定之每一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不得少於百分之五,且本公司有權以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通知要保人降低上述最低配置比例,而本公司前開書面通知最低配置比例之降低不溯及既
往。
本公司依附表二所示轉出之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為準計算轉出之投資標的價值,並
以該價值扣除轉換費用後,以附表二所示轉入之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為準配置於欲
轉入之投資標的。
前項轉換費用如附表一。
當申請轉換的金額低於新臺幣五百五十元時,本公司得拒絕該項申請,並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
通知要保人。
第十六 投資標的之新增、關閉與終止
本公司得依下列方式,新增、關閉與終止投資標的之提供:
一、本公司得新增投資標的供要保人選擇配置。
二、本公司得主動終止某一投資標的,且應於終止日前三十日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
人。但若投資標的之價值仍有餘額時,本公司不得主動終止該投資標的。
三、本公司得經所有持有投資標的價值之要保人同意後,主動關閉該投資標的,並於關閉日前
三十日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四、本公司得配合某一投資標的之終止或關閉,而終止或關閉該投資標的。但本公司應於接獲
該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之通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網站公布,並另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以書
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投資標的一經關閉後,於重新開啟前禁止轉入及再投資。投資標的一經終止後,除禁止轉入及
再投資外,保單帳戶內之投資標的價值將強制轉出。
投資標的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調整後,要保人應於接獲本公司書面或其他約定方
式通知後十五日內且該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日三日前向本公司提出下列申請:
一、投資標的終止時:將該投資標的之價值申請轉出或提領,並同時變更購買投資標的之投資
配置比例。
二、投資標的關閉時:變更購買投資標的之投資配置比例。
若要保人未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申請,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接獲前項申請時已
無法依要保人指定之方式辦理,視為要保人同意以該通知約定之方式處理。而該處理方式亦將
於本公司網站公布。
因前二項情形發生而於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前所為之轉換及提領,該投資標的不計入轉換次數
及提領次數。
第十七 特殊情事之評價與處理
投資標的於資產評價日遇有下列情事之一,致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或計算代理機構暫停計算投資
標的單位淨值或贖回價格,導致本公司無法申購或申請贖回該投資標的時,本公司將不負擔利
息,並依與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或計算代理機構間約定之恢復單位淨值或贖回價格計算日,計算
申購之單位數或申請贖回之金額:
一、因天災、地變、罷工、怠工、 不可抗力之事件或其他意外事故所致者。
二、國內外政府單位之命令。
三、投資所在國交易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
四、非因正常交易情形致匯兌交易受限制。
五、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使用之通信中斷。
六、有無從收受申購或贖回請求或給付申購單位、贖回金額等其他特殊情事者。
要保人依第三十三條約定申請保險單借款或本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金時,如投資標的遇前項各
款情事之一,致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或計算代理機構暫停計算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本契約以不計
入該投資標的之價值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可借金額上限或保險金,且不加計利息。待特殊情事
終止時,本公司應即重新計算保險金或依要保人之申請重新計算可借金額上限。
第一項特殊情事發生時,本公司應主動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告知要保人。
因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或計算代理機構拒絕投資標的之申購或贖回、該投資標的已無可供申購之
單位數,或因法令變更等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無法依要保人指定之投資標的及
比例申購或贖回該投資標的時,本公司將不負擔利息,並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或投資標的所屬公
司或計算代理機構通知後十日內於網站公告處理方式。
第十八 保單帳戶價值之通知
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本公司將依約定方式,採書面或電子郵遞方式每三個月通知要保人其保
單帳戶價值。
前項保單帳戶價值內容包括如下:
一、期初及期末計算基準日。
二、投資組合現況。
三、期初單位數及單位淨值。
四、本期單位數異動情形(含異動日期及異動當時之單位淨值)。
五、期末單位數及單位淨值。
六、本期收受之目標保險費金額。
七、本期已扣除之各項費用明細(包括保費費用、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
八、期末之保險金額、解約金金額。
九、期末之保險單借款本息。
十、本期收益分配情形。
第十九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帳戶價值而申請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
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解約金,並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償付之。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第二十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
帳戶價值,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新臺萬元且提後的保單戶價值不得低
於新臺幣一萬元。
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時,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要保人必須在申請文件中指明部分提領的保單帳戶及投資標的單位數。
二、本公司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為準計算部分提領的保單帳戶價值。
三、本公司將於收到要保人之申請文件後一個月內,支付部分提領的金額。逾期本公司應加計
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若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者,本契約之基本保額不受影響。
第二十一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後十內通知本司,並於通知儘速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開期限內為
給付者,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第二十二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
日為準,並依第二十四條約定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本契約
項下之保單帳戶即為結清;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
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並依第二十四條約定返還保單帳
戶價值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即為結清。
第二十三 祝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即滿期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按
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之保單帳戶價值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契約
效力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返還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
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
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返還本契約之保單帳戶價
值。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包含其屬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
第三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
公司),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
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前項情形,被保險人如因發生約定之保險事故死亡,本公司應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予受益人,
如有超過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者,須按比例返還超過部分之已扣除保險成本。其原投資部分
之保單帳戶價值,則按約定返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其資產評價日依附表二所示者為
準。
第五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
(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第五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
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第五項喪葬
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附)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
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
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受益人依第二十七條約定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若已超過第四十條所約定之時
效,本公司得拒絕給付保險金。本公司將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
得之保單帳戶價值,返還予應得之人,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即為結清。
第二十五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三所列之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並經醫院完全失能診斷確
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完失能保險金之基本保額部分,
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被保險人同時有兩項以上完全失能時,本公司僅給付一項完全失能保險金。
受益人依第二十九條約定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若已超過第四十條所約定之時效,本公司得
拒絕給付保險金。本公司將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之保單帳戶
價值,返還予應得之人,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即為結清。
第二十六 祝壽保險金的申領
益人申領「祝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七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八 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的申請
要保人或應得之人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或第三十條約定申請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時,應檢
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
因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情事致成完全失能提出項申請者,前第二款文件改
失能診斷書。
第二十九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失能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另經受
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但不因此延展本公司依第
二十一條約定應給付之期限。
第三十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失能
前項第一款及第三十一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完全失能本公司按二十五條的約給付完全
保險金。
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時,本公司以附表二所示資產評價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
所得之保單帳戶價值,依照約定返還予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因第一項各款或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原因致死者,本公司依第二十四條約
定返還保單帳戶價值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第三十一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其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
應得之部分,依原約定比例計算後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三十二 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收益分配、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及償付解約金、部分領金額時,如要
保人仍有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寬限期間欠繳之保險成本、保單管理費等未償款項者,本公司得先
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第三十三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帳戶
價值之百分之四十。
當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百分之八十時,本公司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通知要保人;如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百分之九十時,本公司應再
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償還借款本息,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七日內償還時,本公司將以
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之。但若要保人尚未償還借款本息,而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之借款本息已超
過保單帳戶價值時,本公司將立即扣抵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
三十日內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時,本契約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效力。
本公司依前項約定應扣抵之保單帳戶價值總額,應扣抵方式係按保單帳戶中各個投資標的價值
分別佔保單帳戶價值之比例,計算各投資標的應扣抵之相當單位數。
本公司於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且未依第二項約定為通知時,於
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償足扣抵之款本息者保險契約之效
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第三十四條 不分紅保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第三十五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
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高於本契約最高承保年齡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目標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
人。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成本者,本公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成本。如在發
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前述溢繳保險成本本公司不予退還,改按
原扣繳保險成本與應扣繳保險成本的比例提高淨危險保額,並重新計算身故、完全失能
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給付之。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成本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成本或按照原扣繳的
保險成本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淨危險保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
誤不可歸責於本公司者,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的保險成本,本公司改按原扣繳保險成
本與應扣繳保險成本的比例減少淨危險保額,並重新計算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或喪葬費
用保險金後給付之;但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應按原身故、完失能保險金或喪葬
費用保險金扣除短繳保險成本後給付。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各款約定之
額,其利息按本公司退還當時之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
率兩者取其大之值計算。
第三十六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約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未定者,以被保人之法定繼承為本契約身故
益人。如未指定祝壽保險金受益人者,以要保人本人為本契約祝壽保險金受益人。
二、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身故受益人,如要保人
未將前述變更通知本公司者,不得對抗本公司。
前項身故受益人的指定或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同
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
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投資風險與法律救濟
要保人及受益人對於投資標的價值須直接承擔投資標的之法律、匯率、市場變動風險及投資標
的所屬公司之信用風險所致之損益。
本公司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慎選投資標的,加強締約能力詳加審視雙方契約,並應注意相
關機構之信用評等。
本公司對於因可歸責於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受僱人之事由減損本投資標的
之價值致生損害要保人、受益人者,或其他與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所約定之賠償或給付事由發生
時,本公司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並基於要保人、受益人之利益,即刻且持續向投資標的所
屬公司進行追償。相關追償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前項追償之進度及結果應以適當方式告知要保人。
第三十八條 附約保險費之繳付方式
本契約所附加之附約其附約保險費須由要保人另行繳交,並非由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
第三十九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四十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四十一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第
項、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及附表一保費費用收取比例、保單管理費
收取金額、投資標的轉換費用與投資標的轉換費用放寬免費申請轉換次數約定者外,應經要保
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後生效,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四十二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
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
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附表一
投資型壽險保單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一覽表(單位:新臺幣元或%)
費用項目
收取標準
一、保費費用
目標保險費:自所繳之目標保險費扣除
保險費年度
保險費年度對應之
目標保險費繳費方式及繳交次數
收取比例
第一保險費年度
1
12
1 4
55%
第二保險費年度
2
34
5 8
45%
第三保險費年度
3
56
9 12
35%
第四保險費年度
4
78
13 16
5%
第五保險費年度
5
910
17 20
5%
本公司保有變動之權利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二、保險相關費用
1.保單管理費
每月新臺幣一百元,惟本公司保有變動之權利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2.保險成本
各保險年齡及性別之標準體保險成本費率表詳如附表五。
保險成本費率原則上將隨著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的增長而逐年提高。
三、投資相關費用
1.申購投資標的手續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投資標的經理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投資標的保管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投資標的贖回費用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5.投資標的轉換費用
每次新臺幣五百元,惟本公司保有變動之權利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每一保單年度得免費申請轉換十二次,總計超過十二次之免費申請轉換次
時,應支付轉換費用。本公司得放寬免費申請轉換次數,並以書面通知要
人,而本公司前開書面通知放寬免費申請轉換次數不溯及既往。
6.其他費用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四、解約及部分提領費用
1.約費用
2.部分提領費用
五、其他費用
投資型壽險保單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收取表
註:各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要保人得於本公司網站
http://www.nanshanlife.com.tw/
提供之商品說明書查詢。
附表二:
資產評價日一覽表
投資標的
項目
投資標的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投資標的為境外基金
之購買
首次投資配置日
首次投資配置日
首次投資配置日
後繳交之目標
險費
目標保險費實際入帳第一個
資產評價日(註一)
目標保險費實際入帳第一個
資產評價
復效時繳交
標保
目標第一個
資產評價
目標保險費實際入帳日第一個
資產評價
加值給付
保單週年日之後第一個資產評價
保單週年日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
管理費、
之扣除
第一次(註二)
第一個資產評
價日
首次投資配置
第二次以後
保單月日第二個資產評價
保單月日第一個資產評價
保單帳戶價值部分提領
收到申請文件後之次二個資產評價
收到申請文件後之次一個資產評價
致成附表
所列之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
失能或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之次二個資產評
價日
檢齊申請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
失能保險金或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一個資產評
價日
契約的終止
之次二個資產評
價日
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之次一個資產評
價日
轉換
轉出
次二個資產評價日
收到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後之
次一個資產評價日
轉入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之日後之次
產評價
投資標的所屬公司通知本公司轉出之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之日後之次個資
產評價
祝壽保險金
滿期日之次二個資產評價
滿期日之次一個資產評價
解除契約通知到達之次二個資產評價
日,但
,則本公司
以收文件之次二個資產評價
解除契約通知到達之次一個產評
日,但被保險人已身故,且已收齊第
二十七條約定之申領文件,則本公司
以收文件之次一個資產
戶價值
本公司發現錯誤之次二個資產評價
本公司發現錯誤之次一個資產評價
註一:「目標保險費實際入帳日」,指本公司實際收到目標費並確認收款明細之日。
付之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時被保險人未滿十五足歲者,保險成本部分於其滿
十五足歲起,依第二次以後之資產評價日為準扣除之。
註三:【舉例說明】:本公司於 96 9 17 收到要保人申請投資標的之轉換(以投資標的為境外基金
者為例)
資產評價日
9 17
9 18
9 19
9 20
投資標的價值
及匯率之計算
要保申請
或電請文
件)之日
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於計出之
投資標的單位數)
1、投資標的所屬公
9 18 日轉出
單位
淨值
2以本日之匯率計
的之新幣價
注意事項:投資標的所屬公司通知本公司之日悉以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之規定為準。
註四:投資標的之資產評價日係依據投資標的所屬公司規定及本公司實務作業所需時間而訂,倘投資標
的所屬公司規定有所變更,本公司將以書面或約定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並以變更後之資產評價
為準。
附表三: (完全失能等級適用)
項別
雙目均失明者。(註 1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註 2)或言語(註 3)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 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
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
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三
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上述「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
等。
附表四:
投資標的一覽表
詳如南山人壽投資標的異動批註條款附件及南山人壽收益分配投資標的異動批註條款附表二。
附表五:
險成本費率表
單位:每月每萬元淨危險保額()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保險
險成本
險成本
保險
險成本
險成本
年齡
年齡
14
0.3960
0.2220
15
0.5640
0.2580
16
0.7620
0.2940
46
3.3158
1.5368
17
0.9450
0.3248
47
3.5880
1.6928
18
0.9660
0.3608
48
3.8813
1.8683
19
0.9788
0.3848
49
4.1978
2.0603
20
0.9848
0.3975
50
4.5420
2.2628
21
0.9863
0.4020
51
4.9185
2.4705
22
0.9840
0.3998
52
5.3310
2.6790
23
0.9803
0.3938
53
5.7848
2.8860
24
0.9758
0.3863
54
6.2850
3.1050
25
0.9735
0.3803
55
6.8385
3.3518
26
0.9743
0.3780
56
7.4513
3.6435
27
0.9803
0.3825
57
8.1293
3.9953
28
0.9923
0.3953
58
8.8800
4.4213
29
1.0133
0.4170
59
9.7080
4.9155
30
1.0448
0.4448
60
10.6185
5.4698
31
1.0890
0.4785
61
11.6160
6.0758
32
1.1475
0.5160
62
12.7065
6.7245
33
1.2225
0.5573
63
13.8960
7.4115
34
1.3125
0.6015
64
15.1958
8.1503
35
1.4145
0.6488
65
16.6178
8.9565
36
1.5278
0.6983
66
18.1748
9.8475
37
1.6508
0.7508
67
19.8788
10.8398
38
1.7805
0.8055
68
21.7440
11.9505
39
1.9200
0.8648
69
23.7863
13.1910
40
2.0708
0.9300
70
26.0235
14.5733
41
2.2350
1.0020
71
28.4723
16.1085
42
2.4150
1.0838
72
31.1513
17.8088
43
2.6130
1.1753
73
34.0770
19.6860
44
2.8283
1.2803
74
37.2758
21.7620
45
3.0630
1.4003
75
40.7723
24.0593
備註:
此保險成本費率所使用之預定危險發生率係以臺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
表死亡率的百分之九十(90% 2002TSO)計算。
(下頁接續)
單位:每月每萬元淨危險保額()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保險
險成本
險成本
保險
險成本
險成本
年齡
年齡
76
44.5928
26.5995
91
163.7610
116.6228
77
48.7620
29.4060
92
177.6803
128.1818
78
53.3078
32.5028
93
192.5873
140.7608
79
58.2645
35.9220
94
208.5023
154.4138
80
63.6668
39.6990
95
225.4418
169.1970
81
69.5505
43.8668
96
243.4193
185.1653
82
75.9510
48.4605
97
262.4520
202.3725
83
82.9065
53.5170
98
282.5378
220.8600
84
90.4583
59.0835
99
303.6113
240.6068
85
98.6520
65.2095
86
107.5313
71.9438
87
117.1410
79.3373
88
127.5248
87.4403
89
138.7275
96.3143
90
150.7913
106.0208
備註:
此保險成本費率所使用之預定危險發生率係以臺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
表死亡率的百分之九十(90% 2002TSO)計算。
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投資型壽險保單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一覽表
(
單位:新臺幣元或
%)
費用項目
收取標準
一、保費費用
目標保險費:自所繳之目標保險費扣除
保險費年度
保險費年度對應之
目標保險費繳費方式及繳交次數
收取比例
第一保險費年度
1
12
1 4
55%
第二保險費年度
2
34
5 8
45%
第三保險費年度
3
56
9 12
35%
第四保險費年度
4
78
13 16
5%
第五保險費年度
5
910
17 20
5%
本公司保有變動之權利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二、保險相關費用
1.保單管理費
每月新臺幣一百元,惟本公司保有變動之權利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2.保險成本
各保險年齡及性別之標準體保險成本費率表詳如附表。
保險成本費率原則上將隨著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的增長而逐年提高。
三、投資相關費用
1.申購投資標的手續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投資標的經理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投資標的保管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投資標的贖回費用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5.投資標的轉換費用
每次新臺幣五百元,惟本公司保有變動之權利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每一保單年度得免費申請轉換十二次,總計超過十二次之免費申請轉換次數
時,應支付轉換費用。本公司得放寬免費申請轉換次數,並以書面通知要保
人,而本公司前開書面通知放寬免費申請轉換次數不溯及既往。
6.其他費用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四、解約及部分提領費用
1.解約費用
2.部分提領費用
五、其他費用
投資型壽險保單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收取表
註:各投資標的所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要保人得於本公司網站http://www.nanshanlife.com.tw/
)提供之商品說明書查詢。
附表
保險成本費率表
單位:每月每萬元淨危險保額()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保險
保險成本
保險成本
保險
保險成本
保險成本
年齡
年齡
14
0.3960
0.2220
15
0.5640
0.2580
16
0.7620
0.2940
46
3.3158
1.5368
17
0.9450
0.3248
47
3.5880
1.6928
18
0.9660
0.3608
48
3.8813
1.8683
19
0.9788
0.3848
49
4.1978
2.0603
20
0.9848
0.3975
50
4.5420
2.2628
21
0.9863
0.4020
51
4.9185
2.4705
22
0.9840
0.3998
52
5.3310
2.6790
23
0.9803
0.3938
53
5.7848
2.8860
24
0.9758
0.3863
54
6.2850
3.1050
25
0.9735
0.3803
55
6.8385
3.3518
26
0.9743
0.3780
56
7.4513
3.6435
27
0.9803
0.3825
57
8.1293
3.9953
28
0.9923
0.3953
58
8.8800
4.4213
29
1.0133
0.4170
59
9.7080
4.9155
30
1.0448
0.4448
60
10.6185
5.4698
31
1.0890
0.4785
61
11.6160
6.0758
32
1.1475
0.5160
62
12.7065
6.7245
33
1.2225
0.5573
63
13.8960
7.4115
34
1.3125
0.6015
64
15.1958
8.1503
35
1.4145
0.6488
65
16.6178
8.9565
36
1.5278
0.6983
66
18.1748
9.8475
37
1.6508
0.7508
67
19.8788
10.8398
38
1.7805
0.8055
68
21.7440
11.9505
39
1.9200
0.8648
69
23.7863
13.1910
40
2.0708
0.9300
70
26.0235
14.5733
41
2.2350
1.0020
71
28.4723
16.1085
42
2.4150
1.0838
72
31.1513
17.8088
43
2.6130
1.1753
73
34.0770
19.6860
44
2.8283
1.2803
74
37.2758
21.7620
45
3.0630
1.4003
75
40.7723
24.0593
備註:
此保險成本費率所使用之預定危險發生率係以臺灣壽險業第四回經
驗生命表死亡率的百分之九十(90% 2002TSO)計算。
(下頁接續)
單位:每月每萬元淨危險保額()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保險
保險成本
保險成本
保險
保險成本
保險成本
年齡
年齡
76
44.5928
26.5995
91
163.7610
116.6228
77
48.7620
29.4060
92
177.6803
128.1818
78
53.3078
32.5028
93
192.5873
140.7608
79
58.2645
35.9220
94
208.5023
154.4138
80
63.6668
39.6990
95
225.4418
169.1970
81
69.5505
43.8668
96
243.4193
185.1653
82
75.9510
48.4605
97
262.4520
202.3725
83
82.9065
53.5170
98
282.5378
220.8600
84
90.4583
59.0835
99
303.6113
240.6068
85
98.6520
65.2095
86
107.5313
71.9438
87
117.1410
79.3373
88
127.5248
87.4403
89
138.7275
96.3143
90
150.7913
106.0208
備註:
此保險成本費率所使用之預定危險發生率係以臺灣壽險業第四回經
驗生命表死亡率的百分之九十(90% 2002TSO)計算。
美金躉繳利變壽險
我要找美金躉繳利變壽險,IRR高的。預算:7萬美金單純想存錢,可以隨時解約,不要走了之後槓桿才高的產品,不在意保險保障。美金躉繳利變壽險。生日70/1/12體況:高血壓,廣泛性焦慮症。
· 回應 17
壽險規劃和利變型
各位您好 來這裡跟大家討論,人生已走入下半場目前是46歲、女生(無病況身體正常)有小孩目前本人有壽險需求,有業務來介紹推薦利變型保單台新人壽台鑫金讚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當然想跟大家討論尋求想法以及其他意見。一年大概預算抓8~10萬左右
· 回應 40
變額萬能壽險
假設月繳2000 哪一間 可以把壽險保額做到最高
· 回應 26
變額萬能壽險想降低保額
請問安聯VXHZ,附約是CR2C,當初沒有想好,導致保額過高,目前只繳第一年,目前經濟壓力太大,這樣是保險降額還是可以減額繳清?或可以展期定期?那種方式比較適合想保留合約,但不想繳太高保險費?另,保險降額,是不是代表之前繳的第一年保險費用就跟解約一樣失效了呢?
· 回應 4
年年吉祥變額萬能壽險UND
請問各位前輩有人有投保過"年年吉祥變額萬能壽險 UND"的經驗嗎?
· 回應 18
安達⼈壽鴻利鑫喜變額萬能壽險-甲型之"失能險"部份
關於安達⼈壽鴻利鑫喜變額萬能壽險-甲型之"失能險"的優、缺點分析?投資型保險?
· 回應 6
保誠人壽悠遊人生變額壽險
幫媽媽整理保單,這張投資型保單,95年投保,每個月繳2500,家人說保單帳戶價值剩10000元,保險就持續有效,媽媽目前68歲,到後期是不是保費會愈來愈貴呢?另外有富邦人壽富利旺終身壽險,1萬+NHR1,20單位+AHR,10單位+AHI,10單位,如果調整原本的投資型保單,來加買實支實付,這樣可行嗎?
· 回應 1
保險健檢&變額型壽險詢問
因剛剛的文章被下架了, 所以再重發一次QQ簡述自身背景:24歲女,BMI正常,2個月內僅有中醫就醫紀錄(疾病分類是痘瘡樣痤瘡) 保險是小時候家人保的,無出險紀錄 ,不確定有沒有人情保單因此想尋求專業建議!下圖是目前身上有的保單想再投保實支、癌症和重大傷病,加舊保單總預算約2500-3000元/月目前實支考慮富邦or新光+全球自負,想請問比較推薦哪個呢? 舊保單內容需調整嗎?另外變額壽險目前保單帳戶價值是56萬左右,因保額只有10萬元,建議直接解約嗎?
· 回應 21
富邦ULOB吉祥理財變額萬能壽險(乙型)
家人在108年買了這張保單,保額2000000,月繳2000。我覺得費用扣好高喔😔本來要請家人認賠損出,但是保險員一直強調說,是前三年費用才會高,之後就不會了……然後又說如果某個時間財務吃緊,可以選擇不要繳費,直接扣帳戶的錢??保障依舊存在??我……實在聽不懂……請問有了解這個的好心人能幫忙說明嗎?謝謝!
· 回應 4
富邦ULOB吉祥理財變額萬能壽險(乙型)
家人在108年買了這張保單,保額2000000,月繳2000。我覺得費用扣好高喔😔本來要請家人認賠損出,但是保險員一直強調說,是前三年費用才會高,之後就不會了……然後又說如果某個時間財務吃緊,可以選擇不要繳費,直接扣帳戶的錢??保障依舊存在??我……實在聽不懂……請問有了解這個的好心人能幫忙說明嗎?謝謝!
· 回應 8
康健人壽億富變額萬能壽險乙型VLJ-保單問題
99年買了康健人壽億富變額萬能壽險乙型VLJ-投資型保單,保額150萬,月繳1000,繳到現在繳了16萬多,但帳戶價值只有7萬多,請問有什麼方式可提高投資金額嗎?因它好像都會先扣一筆費用後剩下的才會投資,還有可以幫忙解說一下這張保單嗎?因太久已經忘了這保單的內容了,謝謝。
· 回應 4
澳富一生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想請問一下大家,我之前保了這張保單如果我十年到期,把存進去裡面的錢都提領出來我的終身壽險保障還會在嗎
· 回應 4
請益 台壽傳富美美元利變終身壽險
想詢問是否有人了解這份保單內容?等保單繳完的話是放著就好嗎?放著的話如果想要用錢可以領出來嗎?會有影響嗎?
· 回應 13
安達人壽天生贏家變額萬能壽險丁型
[安達人壽天生贏家變額萬能壽險丁型]疑問 煩請 解答 感謝1. 免費送失能險嗎?2. 每月利息至少6%嗎?3. 不論賺或虧,每月15號皆給利息嗎?4. 若虧錢還給利息,給利息的錢從何而來?5. 四年期滿,錢續放,壽險與失能險保障仍在,保險費用要繼續扣嗎?6. 期滿不續放,領回的是當初放的金額嗎?7. 壽險與失能險的理賠金額,是依據放多少錢決定的嗎?
· 回應 7
全球新pay長有利變額萬能壽險
這保單有人很懂嗎?想知道這保單到底如何
· 回應 1
安聯VXLTN10來旺變額萬能壽險
因為看不太懂裡面的意思,業務員說可以跟失能附約綁在一起,最低10年可以領,只要不解約,附約保險都有效,主約還可以當退休金,請問也有人保這個嗎,謝謝
· 回應 5
富邦實支 日額卡壽險額度
因家人是安泰(現為富邦)總壽險額度只有20萬原附約有單純日額2000近日 要買富邦HSMD主約用壽險五萬但這樣在富邦總日額為4500(壽險必須為100,尚差75萬)因家人已55歲 壽險保費其實很高所以實支只能降至HSMC (這樣日額才沒超過四千 才不影響壽險額度部分)請問這是邦邦自己的投保條件嗎?
· 回應 6
三商世紀贏家變額萬能終身壽險A型
三商世紀贏家變額萬能終身壽險A型-繳16年了,日前接到通知-因俄羅斯實施交易限制,部份可投資標的暫停交易及報價。暫停交易期間,相關處理方式說明如下:1.暫停受理本投資標的之申購、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及轉換等交易。2.針對所有暫停之交易包含定期保費及其他申購(如收益分配之配置、已申請之轉換買入…等),將改投入本投資標的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三商美邦帳戶)。保戶可以向本公司申請將改投入停泊標的(三商美邦帳戶)之價值轉換至其他投資標的,或於投資標的重新開放交易後申請轉換至投資標的,以上轉換將不計入轉換次數。3.終止契約、年金身故退費、各項保險金、已申請之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及轉換之賣出計算將排除投資標的(於投資標的公司通知恢復日期後,本公司將重新恢復交易,並補給付差額,且不加計利息)。4.申請保單借款時,將以不計入投資標的之價值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可借金額上限。5.保險成本、保單管理費,以投資標的於扣除日最近可取得資產評價日之淨值計算並扣除。 請建議要如何處理?通知實在看不懂,謝謝。
· 回應 1
台壽傳承富利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想請問這張保單可以做減額繳清嗎?謝謝。
· 回應 13
已停保的"富邦人壽鑫美利外幣增額終身壽險(美元3萬)能怎麼處理?
已停保的"富邦人壽鑫美利外幣增額終身壽險(美元3萬)能怎麼處理?103年幫二個孩子買了這張保單.但是只繳了2年就沒繳.當初保險員建議停保即可.不要解約.想請問我現在還能復保嗎?或是直接解約退回解約金?
· 回應 9
安達人壽大贏家變額萬能壽險丁型
媽媽在2020年買了這張南非幣的躉繳50萬保單成立以來累計配息E,是有包含在帳戶價值B裡面嗎,還是分開的,買這張投資型保單是賺錢的嗎
· 回應 4
台灣人壽傳承富利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9I0) 減額繳清
請問台灣人壽傳承富利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9I0) ,若選擇20年期10萬元保額,附加HNRC計畫3以及YCD100萬元,是否可以在保單滿周年之後選擇減額繳清,就不再繼續繳主約的保險費用呢?減額繳清之後,是否可以繼續調降附約的保險額度?
· 回應 4
世紀理財變額萬能終身壽險二十年期a型
目前每個月3000請問到期是能全部拿回來嗎?
· 回應 6
台灣人壽新保富通定期壽險保額
因為最近有加保台壽的優體壽險,想利用新保富通拉高壽險額度。但實際網路投保時,會一直顯示(很抱歉,依您本次申請投保的資料,已超過本公司(含同業)該類商品(含壽險及傷害險)之累計保額規範,無法進行網路投保,敬請見諒。 )但我對他投保金額的解讀是這個限制應該僅顯於網路投保吧,但是我並沒有網路投保過這款壽險,別家同業也沒有,因此不確定這邊無法網路投保的原因,還是說台壽自己實體投保的額度也算在內? 想請教大家,謝謝
· 回應 8
南山人壽增富年年外幣增額還本終身保險
請問此保單已六年期滿第11年解約能拿8900回來的意思嗎?
· 回應 6
排序從新至舊
(停售)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7/10/29 ~ 已停售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7/09/10 ~ 107/10/28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5/06/17 ~ 107/09/09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4/08/04 ~ 105/06/16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4/05/01 ~ 104/08/03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3/07/07 ~ 104/04/30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3/05/01 ~ 103/07/06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3/01/01 ~ 103/04/30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2/07/31 ~ 102/12/31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1/07/23 ~ 102/07/30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1/01/01 ~ 101/07/22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100/08/19 ~ 100/12/31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9/11/03 ~ 100/08/18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9/04/19 ~ 99/11/02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8/12/02 ~ 99/04/18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8/03/03 ~ 98/12/01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7/08/18 ~ 98/03/02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7/05/26 ~ 97/08/17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6/12/03 ~ 97/05/25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6/10/01 ~ 96/12/02
(舊版)南山人壽富利一生變額壽險
銷售期間
96/09/17 ~ 9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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