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0800-020-060
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 NS-Service@nanshan.com.tw
98
08
31
(98)
166
105
04
29
(105)
092
本「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骨折未住院給付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依要保人之申請,
經本公司同意後,附加於本公司指定之團體保險契約(詳附表,以下簡稱本契約)。
本附加條款附加於本契約上,並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與本附加條款牴觸者,以本附加條款
為準。本附加條款未約定者,悉依本契約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遭受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
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經醫師診斷確定致成下列骨折別所列項目之一且未住院治療者,或已住
院但未達下列骨折別所定日數者,其未住院部分本公司按下列骨折別所定日數乘以要保書所列之「
骨折賠償保險金額」的二分之一給付「骨折未住院保險金」。但給付日數以按骨折別所訂日數扣除
實際住院日數為準。如被保險人於未逾已申領未住院日數再住院治療時,應扣除自再住院之日起至
再出院之日止之期間內被保險人已申領之「骨折未住院保險金」。
前項情形,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超過一百八十日經醫師診斷確定骨折者,受益人若
能證明被保險人之骨折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本公司仍依前項規定給付「骨折未住院
保險金」,不受前項一百八十日之限制。
第一項所稱骨折是指骨骼完全折斷而言。如係不完全骨折,按完全骨折日數二分之一給付;如係骨
骼龜裂者按完全骨折日數四分之一給付,如同時蒙受下列二項以上骨折時,僅給付一項較高等級的
「骨折未住院保險金」。
GBB_樣本版 第 1 頁,共 3 頁
骨折未住院保險金的申領
第三條
受益人申領「骨折未住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除外責任(原因)
第四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第二條約定骨折別所列項目之一時,本公司不負給付「骨折未住院保險金」
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成第二條約定骨折別所列項目之一時,
本公司仍給付「骨折未住院保險金」。
不保事項
第五條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第二條約定骨折別所列項目之一時,除本附加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公
司不負給付「骨折未住院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骨折未住院保險金受益人之指定
GBB_樣本版 第 2 頁,共 3 頁
第六條
「骨折未住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但如被保險員工(或
被保險成員)之配偶、子女或父母於身故前已得申領前述保險金而未申領時,則於其身故後給付予被
保險員工(或被保險成員);如被保險員工(或被保險成員)於身故前已得申領前述保險金而未申領
時,則於其身故後給付予被保險員工(或被保險成員)的法定繼承人。
本公司為給付「骨折未住院保險金」時,應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
第一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附表
GBB_樣本版 第 3 頁,共 3 頁
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骨折未住院給付附加條款
¾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¾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其總保費為:
(一) 被保險員工(或被保險成員)本人、被保險員工(或被保險成員)的配偶:
各職業類別之每人每佰元日額年繳總保費上、下限
職業類別
1 2 3 4 5 6
上限
37.3 46.6 56.0 83.9 130.6 167.9
10 人以下(不含)
下限
10.2 12.8 15.3 23.0 35.7 45.9
上限
34.7 43.4 52.1 78.1 121.5 156.2
10 人以上至 50
人以下(不含)
下限
10.2 12.8 15.3 23.0 35.7 45.9
(二) 被保險員工(或被保險成員)的子女:按前述職業類別第一類之年繳總保費上、
下限。
(三) 被保險員工(或被保險成員)的父母:按前述職業類別第四類之年繳總保費上、
下限。
沒有「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骨折未住院給付附加條款」的相關文章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